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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檢查指南/心血管檢查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自由的教科書

心血管檢查包括四個部分:1. 檢查 2. 觸診 3. 叩診 4. 聽診

1.檢查:徹底的檢查包括心前區的檢查。患者應處於約 30 度角。檢查者應觀察頸部並注意頸靜脈的搏動,可以透過遠端施壓並觀察搏動停止來區分頸靜脈搏動和頸動脈搏動。檢查者還應測量頸靜脈脈搏距胸骨的高度。頸靜脈壓異常升高可能表明右心衰竭。 2.觸診:觸診在心前區(二尖瓣區、三尖瓣區、肺動脈區、主動脈區)、頸動脈搏動和上腹部進行。 3.叩診:叩診用於確定心臟的邊界。這並非心血管檢查的重要部分。 4.聽診:聽診是心血管檢查的重要部分。它包括在心前區四個區域聽取心音和雜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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