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旅行用電裝置指南/其他注意事項
外觀
無線電和電視接收機在世界不同地區使用不同的頻率範圍。例如,北美的 NTSC 接收機無法在使用 PAL 電視標準的國家/地區或日本 NTSC 電視的不同頻道分配中使用。AM(中波)廣播電臺在北美使用 10 kHz 的頻率間隔,在世界其他地區使用 9 kHZ;一些數字調諧器可能具有開關以允許不同間隔的分配頻率。
接收機的執行可能需要許可證或允許,或需要繳納稅款,即使接收機在技術上能夠使用當地標準。一些政府限制旅行者使用 GPS 衛星接收機。
個人無線電發射裝置,例如 業餘無線電 裝置,FRS,GMRS,MURS 或 公民波段 發射機可能在不同的國家/地區不被允許。為這些服務分配的頻率因國家/地區而異,FRS 發射機可能會干擾當地公共安全或商業通訊。
電源頻率在世界大部分地區為 50 Hz,在北美和某些其他地區為 60 Hz。即使使用變壓器改變電壓,一些電機驅動的裝置也可能以不同的速度工作。例如,非常舊的磁帶播放機和唱片機可能無法正常工作,因為複製聲音的音調會發生偏差。一般來說,如果裝置也能使用內部電池,它就不會對電源系統頻率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