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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貝馬斯評論/書籍/TCA1/p14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

主體間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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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跨主體”是指“跨越主體”的意義,即不一定是侷限於任何特定個人(例如,可能包括非參與者),而“主體間”則意味著“個體之間”,並且也包含能夠站在對方立場的意義。在這種情況下,對“關於事物和事件的主體間理解”的引用假設參與特定情境的人員實際上有能力在彼此之間達成相互洞察和移情理解。

這種能力與“去中心化感知和操縱事物和事件的能力”形成對比。如果我對皮亞傑的理解正確,從他那裡借鑑的去中心化和內在性概念(第 14 頁)分別指代能夠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以及發展中的兒童從外部(物理)表徵到內部(心理,符號)表徵的過渡。然而,在這裡,哈貝馬斯顯然希望將去中心化解釋為,不是喚起類似於同理心或人際洞察力的能力增強,而是增強個體從無處不在的客觀主義、非個人化的視角看待事物的能力。

在這個語境中,內在性似乎並非指皮亞傑提出的發展中進行符號心理操作的能力,而是指從參與者眼中看到的與局外人的視角不同。或者,對“內部關係”的引用可能是為了強調“關係”,而不是“內部”;也就是說,重點可能是去中心化和操縱與主體間理解的能力有關——換句話說,發展對世界的客觀主義視角不僅源於高度個體化的與事物之間的互動,而且也源於社會或社群環境的影響。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