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轉至內容

加拿大業餘自制飛機手冊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

本手冊旨在為在加拿大獲得業餘自制類別飛機的特殊適航證所需流程提供指導。簡而言之,它記錄了檔案流程。這可能是建造飛機最不有趣的部分,也是最難遵循的部分。


誰負責?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為了更好地理解所有相關流程,瞭解它們的來源至關重要。

加拿大交通部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一切始於加拿大交通部。以下引述直接來自加拿大交通部網站。

"加拿大交通部負責交通政策和計劃。它確保航空、海洋、公路和鐵路運輸安全、可靠、高效和環境友好。"
"加拿大交通部透過交通、基礎設施和社群部長向議會和加拿大人彙報。"

法案和條例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顯然,加拿大交通部是負責航空運輸的聯邦部門。加拿大交通部從航空法獲得其權力。根據 "航空法"第 4.9 條 授權總督在理事會制定有關航空的條例,特別是有關“航空產品的設計、製造、分銷、維護、批准、安裝、檢驗、登記、許可、識別和認證”的條例。

根據航空法制定的 "加拿大航空條例" (CARs)。CAR 第 507.03 節 包含了為業餘自制飛機頒發“特殊適航證”的條款。為了獲得業餘自制類別特殊適航證,飛機必須符合 "標準 507 - 飛行授權和噪聲符合性認證" 中的標準。 標準 507 的附錄 D 包含業餘自制飛機的初始標準執行條件。

"加拿大航空條例"第 549.01 節 包含了打算建造飛機並獲得業餘自制類別特殊適航證的人員的要求。

儘管有上述條例,但目前已由交通、基礎設施和社群部長髮布了一項 豁免,該豁免免除了申請業餘自制類別特殊適航證的人員在 CARs 第 549.01 節和適航手冊第 549 章中的要求。豁免包括附錄 A,該附錄規定了業餘自制飛機的設計和建造標準。附錄 A 的內容與第 549 章的內容相似。

MD-RA 計劃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MD-RA 是部長代表休閒航空的縮寫。這是什麼?航空法第 4.3 條允許部長授權任何個人或個人類別行使部長根據該法案擁有的任何權力、職責或職能。儘管存在一些限制,但本質上,部長可以授權責任。MD-RA 檢查員是指被部長授權對正在建造的飛機進行檢查,並在完工後簽發初始特殊適航證和限制飛行授權的人員。MD-RA 檢查服務有一個網站,負責協調 MD-RA 檢查員的工作。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www.tc.gc.ca/eng/air-menu.htm
www.md-ra.com/en

我們遵循什麼程式?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CARs 第 549.01 節和適航手冊第 549 章 - 適航標準 - 業餘自制飛機的豁免定義了必須遵循的程式。

附錄 A 第一部分包含以下要求

  • 告知部長打算建造飛機。
  • 確定自己為建造者。
  • 證明飛機設計符合本標準的要求。
  • 確認飛機的主要部分將由個人或一組個人作為獨特的專案獨立建造或組裝。
  • 在建造期間對飛機進行檢查,以便檢查最終組裝後無法進入的封閉區域。
  • 在計劃試飛地點,在飛機完全組裝並配備後,但在首次飛行前對飛機進行檢查。

意向書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建造前的第一步是提交意向書。可以從 MD-RA 網站獲得空白意向書表格。

在意向書上,您需要填寫個人資訊以及飛機的品牌、型號和序列號。接下來,透過勾選相應的方框來指定建造材料。

如果您是建造自己的設計或僅根據圖紙建造,請勾選相應的方框。如果您是建造套件,則需要說明飛機的主要部分(超過 50%)是否由個人或一組個人從原材料中製造並組裝。這是 適航手冊第 549 章 (549.5) 的要求。加拿大交通部在其網站上維護著一個 連結,指向 FAA 批准套件的 清單

如果您的套件未列出,檢查員將在您的車間使用 MD-RA 網站提供的 51% 檢查清單。您必須符合主要部分規則,否則您的專案無法登記為業餘自制飛機。

如果您從套件或圖紙的原始供應商以外的人那裡購買了專案,則您必須提供由供應商簽署的銷售單或釋放書,允許 MD-RA 將資訊釋放給新購買者。確保品牌、型號和序列號清晰標明。

最後,填寫付款資訊,並將意向書透過郵件或傳真傳送給 MD-RA 檢查服務。

MD-RA 檢查服務
2469 Aviation Lane,
倫敦,安大略省 N5V 3Z9
電話:519-457-2901 或 877-419-2111
傳真:519-457-0908 或 877-800-6362

也可以將已簽署表格的掃描件傳送到 md-ra@md-ra.com 郵箱,但我建議您先致電。

您現在可以開始您的專案工作了。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