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博士學位課程可在三年內完成(全日制學生)或五年內完成(非全日制學生)。該課程要求完成 64 個學分,並培養畢業生理解教育領域研究、政策和實踐之間的關係,從而為改善教育體系做出貢獻。考生將完成教育學核心課程、跨學科選修課程、研究核心課程和論文。該課程為畢業生準備擔任大學教員、學區教育領導者以及州和聯邦機構、學區課程專家,以及在非營利和私營部門承擔領導角色。
所有博士生的時間限制為 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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