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精通 FYLSE/社群財產概要
加利福尼亞州是一個社群財產 (CP) 州。所有在婚姻期間透過收入獲得的資產被推定為 CP。在婚姻之前或永久分居之後透過贈與、繼承或遺贈獲得的資產,或者以其他方式獲得的資產,都是獨立財產。
分居期間的收入不被視為社群財產。
在另一個州獲得的財產,如果是在 CP 州獲得的,則會被視為 CP。在加利福尼亞州,準社群財產的處理方式如下:(1)就管理和控制而言,準社群財產被視為獨立財產;(2)在死亡或離婚的情況下,或債權人的權利的情況下,它被視為社群財產。
1989 年,赫布和溫迪在蒙大拿州(非社群財產州)結婚。—F04Q2
其他有效的婚姻,由於某些原因(如重婚)而可撤銷,可能允許推定配偶(其合理且客觀地認為存在有效婚姻)享有類似於社群財產的權利。
1999 年,赫布開始與安妮有染。赫佈告訴安妮,他打算離婚並與她 (安妮) 結婚,並建議他們一起生活,直到離婚訴訟結束。安妮同意了,赫布搬去和她住在一起。—F04Q2
1999 年,赫布開始與安妮有染。赫佈告訴安妮,他打算離婚並與她 (安妮) 結婚,並建議他們一起生活,直到離婚訴訟結束。安妮同意了,赫布搬去和她住在一起。—F04Q2
只要不以明顯地基於非法性行為的履行,法院就可以執行未婚伴侶之間的合同。
1999 年,赫布開始與安妮有染。赫佈告訴安妮,他打算離婚並與她 (安妮) 結婚,並建議他們一起生活,直到離婚訴訟結束。安妮同意了,赫布搬去和她住在一起。—F04Q2
財產可以改變形式,並從 CP 轉化為 SP。如果可以追蹤資金來源,法院會考慮資金來源。
任何以聯名形式持有的財產被推定為 CP。
財產轉化需要書面形式。
如果存在由立遺囑人簽署的書面檔案,並且配偶在簽署協議時有律師代表,則婚前協議有效。但是,如果配偶在簽署遺囑時知道立遺囑人的財產範圍,並且她以書面形式明確放棄了律師權利,則無需獨立律師。
在婚禮前兩天,貝絲簽署了一份婚前協議,放棄了對蒂姆遺產的所有權利。貝絲在簽署婚前協議時沒有律師代表。—F06Q2
1985 年後,聯名持有的財產被視為社群財產,除非有共同持有財產的意願。無需書面形式。
1989 年,赫布和溫迪在蒙大拿州(非社群財產州)結婚。在結婚之前,溫迪從蒙大拿州的一家銀行借了 25,000 美元,並簽署了一份金額為 25,000 美元的本票,以供銀行使用。赫布和溫迪利用他們婚後工資的積蓄購買了一棟住宅,並以共有產權的方式取得了住宅的所有權。—F04Q2
雖然教育不是 CP,但如果時間在 10 年或更短的時間內,則 CP 有權償還教育費用,因為如果時間少於 10 年,則推定社群尚未從教育帶來的增強的收入能力中獲得所有利益。
業務的增長主要是由於社群勞動力。SP 的合理回報率
獨立財產升值
根據加州法律,配偶可以透過遺囑處置共同財產的一半。
定期壽險保單購買一年的指定保障。因此,定期保單透過追溯到最近的支付來指定為CP或SP。終身壽險的收益在婚姻期間獲得的範圍內是CP。時間規則用於確定CP的權益。定期壽險保單的收益通常是最後支付的保費的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