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精通 FYLSE/侵權法大綱
因土地所有者的經濟利益而進入土地的人,或作為公眾的一部分被邀請進入場所的人,即邀請人。
法律上的過失是一種原則,允許法院用法規的措辭來代替注意義務的標準。
房主將手槍放在床頭櫃上以保護自己免受入侵者的侵害。一項法規規定,“所有槍支必須存放在完全封閉並鎖定的安全容器中”。竊賊隨後用手槍襲擊顧客……—J10Q1
要建立嚴格責任的 prima facie 案件,P 必須證明:1)D 方存在確保安全的絕對義務;2)違反該義務;3)因果關係,4)損害賠償。
當消費者因產品受傷時,消費者可以根據產品責任法提出五種理論進行起訴。
傳統上,受傷者必須是產品的購買者,或者至少是與購買者有契約關係的人。現代,適當的原告是任何可能因產品受傷的使用者、消費者或可預見的路人。
奧斯卡買了一輛 Roadstar。在他擁有的第一天,他決定帶他 10 歲的女兒喬爾去當地的一家冰淇淋店。在回家的路上,奧斯卡不小心將 Roadstar 撞到了橋墩上。安全氣囊按設計展開並撞擊了喬爾的頭部,造成了嚴重傷害。—F06Q1
當一些產品離開工廠時,其狀態與其他產品不同,就存在製造缺陷。
當所有產品離開工廠時,其狀態都相同,並且產品設計存在缺陷,則可能發生設計缺陷。
如果產品離開工廠時,其狀態比普通消費者合理預期的狀態更危險,則滿足該測試。
該測試將產品的設計與市場上其他合理的替代方案進行比較。
Autos, Inc. 製造了一款雙座敞篷車,Roadster。Roadster 每個座位都配備了一個安全氣囊。Autos, Inc. 知道安全氣囊對兒童可能很危險,因此它考慮安裝兩種現有技術中的任何一種:(1) 由鑰匙操作的安全開關,可以手動關閉乘客安全氣囊;(2) 乘客座椅下方的感測器,當檢測到兒童存在時會關閉安全氣囊。兩種技術都有缺點。感測器技術相對較新且未經測試,而安全開關技術存在人們可能忘記在成年人坐在座位上時開啟安全氣囊的風險。安全開關會使每輛車的價格上漲 5 美元,而感測器會使每輛車的價格上漲 900 美元。研究表明,大多數騎手是成年人,而且安全氣囊很少會傷害正確繫好安全帶的兒童。沒有聯邦或州法規要求安裝安全開關或感測器。Autos, Inc. 選擇了兩種都不安裝。—F06Q1
如果被告明知存在缺陷,卻未能充分警告消費者,則該產品存在缺陷。充分的警告是指告訴消費者風險、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如何防止這種風險以及避免進一步傷害的任何減輕因素。
- 私人妨害是指對他人實際佔有或有權立即佔有的財產的使用或享有造成實質性的不合理干擾。
在本案中,佈雷特的廣告牌遮擋了觀景臺旅館的視野和陽光。作為以鄉村美景無遮擋而聞名的熱門度假勝地,風景優美的景色是觀景臺旅館使用和享有的部分,而佈雷特的廣告牌對它造成了不合理的干擾。此外,一塊廣告牌遮擋了視野,切斷了旅館餐廳一側的陽光,也是不合理的。
普通法誹謗要求證明:(1) 誹謗性陳述;(2) 關於原告的;(3) 公開;(4) 損害。
誹謗性陳述是指損害原告名譽並傾向於使原告遭受仇恨、蔑視和嘲笑或經濟損失的陳述。
原告必須證明資訊的一般接受者會理解該陳述是指原告。
公開要求該陳述被傳達給理解誹謗含義及其對原告的適用性的第三方。
原告必須證明的損害型別取決於誹謗的型別。
誹謗是指書面的誹謗。當發生誹謗時,一般損害是可以推定的。但是,原告可以提供實際損害證據來增加其判決金額。
在少數司法管轄區,法院區分誹謗本身(表面上具有誹謗性質的誹謗)和誹謗之由(表面上不具有誹謗性質的誹謗)。
口頭誹謗是指口頭誹謗。在口頭誹謗案件中,原告必須證明損害,除非誹謗屬於口頭誹謗本身。
當誹謗性陳述:(1) 不利地反映一個人的商業或職業行為;(2) 指責某人患有令人厭惡的疾病;(3) 指責某人犯有涉及道德敗壞的罪行;或 (4) 暗示某位女性不檢點。口頭誹謗本身就存在。
當誹謗涉及公共利益事項時,原告必須證明另外兩個要素:(1) 錯誤;(2) 過失。
- 以尋求正義以外的目的對一方提起訴訟
- 該訴訟以被告有利的結果而被駁回
- 提起訴訟沒有充分的理由
- 損害
- 該訴訟是為了達到不正當目的而提起的
- 存在充分的行為或威脅用於達到該目的
- 損害
原告可以從兩個或多個被告的共同侵權行為造成的任何直接損害中全額獲得賠償,無論被告是獨立行動還是協同行動,導致單一不可分割的傷害。
寶拉是參與了與城市和市長之間激烈且高度公開的勞資糾紛的工會的會長,斯坦是秘書。一名身份不明的人暗中錄製了寶拉和斯坦之間的談話,談話發生在城市合同談判休息期間的咖啡店角落裡。在談話中,寶拉低聲對斯坦說:“市長是個騙子,他投票反對讓我們建造新的工會總部,因為我們不願意給他錢。”一位身份不明的人匿名將錄製的對話傳送給了城市中的 KXYZ 廣播電臺。由於知道這段對話是被秘密錄製的,KXYZ 在收到磁帶後立即播放了這段對話。
—J03Q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