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 經濟學/國際經濟學/世界貿易組織 (WTO)
外觀
目標
- 自 1945 年以來,貿易政策一直傾向於在一個國際制度框架內製定。在 1995 年之前,這是關稅與貿易總協定 (GATT),從那時起,它就變成了 WTO。
- WTO 依賴於基於規則的多邊貿易合作,這種合作不側重於市場份額或增長等結果,而是簡單地試圖建立出口商面臨的競爭的一般條件。
- 一個國家的規模越大,其區域內貿易就越大,其國際貿易就越小。
- 在許多較小的國家(加拿大和荷蘭),國際貿易可以佔 GDP 的很大一部分。
- 對於最不發達國家來說,經濟發展通常涉及生產和出口基本商品,通常涉及自然資源,從具有最大比較優勢的資源開始。
- 最不發達國家對製成品徵收關稅,以鼓勵製造業的建立。
- 隨著這些國家更多地融入世界貿易體系,由於貿易帶來的收益,增長增加,就業機會增加。
- 工業化國家和新興工業化國家都從 GATT 規定的貿易中獲益匪淺。最不發達國家並非如此,它們非常貧窮,或者專門從事初級產品生產的國家。
- WTO 預測,到 2005 年,可能會有多達 250 個區域貿易協定,涵蓋超過 50% 的貿易。這種區域性安排可能會損害 WTO 推行的基於規則的多邊貿易安排。
服務貿易
- 未來貿易增長將主要由服務業驅動。
- 最多,商品貿易將在未來一個世紀內翻一番。
- 服務貿易已經超過商品貿易,而且增長速度要快得多。
- 為了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每個國家都必須將設立權利和國民待遇原則擴充套件到在另一個國家銷售服務的公司。
- 在一個國家銷售服務的公司有權在另一個國家設立,並享受與當地服務公司的同等待遇。
- WTO 繼續進行談判,以完成一項關於金融服務的國際協議,這將使其像商品貿易一樣,成為基於規則的多邊體系。1995 年達成了一項臨時安排,涵蓋了銀行、證券和保險。
多邊貿易與自由貿易協定
- 在 WTO(GATT)下,多邊貿易大幅增長,但自由貿易協定減少了多邊貿易的影響。
- 自由貿易協定消除了國家之間關稅,但保留了每個國家對外國的關稅。
- 為了防止透過關稅較低的國家轉運進口貨物,通常會實施一項增值協議。
- 例如,北美自由貿易區不允許任何貨物從該集團外部進口並重新出口到該集團成員國,除非原始進口國增加了 35% 的價值。
- 在 WTO 下,成員國之間的平均關稅低於 4%。因此,自由貿易協定在消除關稅壁壘方面作用很小。相反,它們的作用是讓國家能夠專門生產那些能夠實現最小有效規模(實現全部規模經濟)的產品。
- 協議中的大多數國家繼續生產大多數產品,但產品線更少。
- 某些產品線的出口增加,而其他產品線的進口增加。
- 透過這種型別的合理化,行業內貿易增加。
- 來自日本和歐洲的競爭讓美國相信需要保護競爭力免受損失,因此它們渴望成立北美自由貿易區。
- 在多邊貿易下,貿易不需要互惠,你出口到哪裡或進口從哪裡並不重要。但在自由貿易協定下,貿易範圍大大縮小。
成功與失敗
- 140 多個國家是成員國,並已同意進行多輪關稅削減。它還制定了有關不公平貿易行為的行為準則。
- 肯尼迪回合於 1967 年結束,東京回合於 1986 年結束,烏拉圭回合於 1995 年結束。
- 烏拉圭回合:談判於 1986 年開始,協議於 1996 年達成
- 該協議減少了非關稅壁壘,放寬了服務貿易,減少了對農業的國內補貼,建立了更好的爭端解決機制,以及對智慧財產權的更好版權保護。
- 當前圍繞擬議的多邊投資協定 (MAI) 存在爭議,該協定將從政府手中奪走大量權力,並將其交給在某國投資的公司。
- 國際抗議組織反對 WTO、世界銀行和 IMF 的工作,因為他們認為這些組織受領先工業化國家,尤其是美國的主導。
- WTO 未來面臨的最困難領域是
- 所有工業化國家減少農業補貼,這將為最不發達國家開啟這些市場
- 建立服務貿易協定
- 中國融入將給貿易體系帶來壓力,並對中國施加新的義務,使其遵守 WTO 規則。
- 建立一個更加公平的世界貿易體系,發達國家不會透過各種條件和貿易開放要求將權力強加於最不發達國家。
- 發達國家必須對較貧窮國家進入其自身市場的體系進行更公平的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