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 美洲史/第2章
- 殖民地背景
弗吉尼亞州詹姆斯敦(1607年)是北美第一個英國殖民地(到美國宣佈獨立時,該殖民地已經存在了100年)。
殖民/移民的主要動機
1. 英國政府賦予殖民者以國王/女王的名義進行殖民(獲取土地)的權利(例外:佐治亞州是一個流放債務人的殖民地)。
2. 宗教自由:許多人離開以在沒有迫害威脅的情況下實踐他們的宗教;然而,許多早期的殖民者對持有不同宗教觀點的人不容忍。
3. 經濟利益(殖民的主要原因)
-擁有土地的機會
-公司獲得鉅額利潤
4. 人口過剩
-無家可歸
-高失業率
5. 政治問題
-希望獲得更大的政治自由
公司被授予特許狀:關於如何治理殖民地的協議。管理這些殖民地的人有時由選舉產生,有時由皇家任命,或由公司負責人任命。
+殖民地立法機構
最初,殖民地立法機構不受監督。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殖民地與宗主國之間遙遠的距離(殖民地距離大約3000英里)。早期,殖民地享有很大的自由。他們擁有相對程度的自治——殖民者必須遵守的大多數法律都是他們自己制定的。
A. **重商主義經濟理論** -重商主義:一種經濟理論,認為一個國家的繁榮取決於其資本。根據這種理論,所有國家都應尋求有利的貿易平衡。重商主義還指出,資源是有限的,所有國家都在爭奪獲取這些資源的機會。因此,當一個國家獲得任何資源時,就意味著其他國家的損失。
-作為歐洲國家對殖民地實施經濟政策基礎的經濟理論。
-目標是使殖民地依賴宗主國提供製成品。
-殖民地是英國商品的市場。例如:紡織品、武器、家用物品
-殖民地還應該作為原材料生產地,這些原材料要麼供應歐洲人口,要麼作為工廠的投入。
- 隨著時間的推移,必須認識到,宗主國對殖民地的依賴程度與殖民地對宗主國的依賴程度一樣。正如托馬斯·潘恩所說:“只要歐洲人喜歡每天吃飯,他們就會來找我們。”
B. **啟蒙運動** -啟蒙運動是一場挑戰世界觀的思想運動。它強調理性、推理和邏輯。
-質疑一切的運動。
-有影響力的啟蒙思想家約翰·洛克宣稱,所有人生來就擁有自然(上帝賦予的)權利:生命權、自由權和財產權(後來演變為追求幸福的權利)。根據洛克的觀點,政府是由人建立的,目的是保護其公民的自然權利。如果政府侵犯或未能保護這些權利,公民有責任和義務以任何必要的方式推翻政府。合法政府需要被統治者的同意。
C. **航海法案** -17世紀後期至18世紀初期
-旨在將重商主義轉變為政策。關鍵條款
1. 殖民地生產的某些“列舉商品”只能出售給宗主國。例如:菸草、羊毛、稻米、靛藍。(這與直覺相悖,因為作為生產者,殖民地希望將其商品賣給出價最高者)。
2. 所有運往殖民地的外國商品必須經由英國進行檢查和徵稅。這使得在殖民地銷售幾乎不可能,因為價格非常高。
3. 所有貿易都必須由英國船隻和英國商人進行。
4. 殖民地被禁止生產任何與英國商品競爭的商品——這些主要是製成品。
D. **法國和印第安人戰爭(1754-1763年)** 法國和印第安人戰爭是七年戰爭的北美篇章,由英國和法國(以及與法國結盟的北美原住民勢力)之間進行。
起因:a. 渴望領土擴張
新法蘭西和新英格蘭都希望在毛皮貿易和其他與其經濟利益相符的追求方面擴大其領土。英國和法國都利用貿易站和堡壘,宣稱從阿巴拉契亞山脈到密西西比河之間,從五大湖到墨西哥灣的廣闊領土,被稱為俄亥俄地區。英國的宣稱源於沒有明確西部邊界的皇家撥款。法國的宣稱源於拉薩爾宣稱密西西比河屬於法國——其流域包括俄亥俄河谷。為了確保這些宣稱,這兩個歐洲強權都利用北美原住民派系來保護自己的領土,並防止彼此變得過於強大。
b. 宗教意識形態
英國殖民者還擔心教皇在北美地區的影響力,因為新法蘭西由法國總督和羅馬天主教等級制度管理。對於主要是新教徒的英國定居者來說,法國對北美的控制可能意味著對英國法律賦予的宗教和其他自由的威脅。同樣,法國也擔心英國殖民地普遍存在的反天主教情緒。
+ 法國和印第安人戰爭是如何導致美國革命的?
1. 由於英國在戰爭期間的軍事開支導致債務增加。為了彌補損失的資本,英國對美國殖民地徵收了高額稅收(英國認為,由於美國人在戰爭期間受益於英國提供的軍事保護,殖民者應該為此付費)。
2. 在戰爭結束後,法國被驅逐出北美(放棄了對有爭議的俄亥俄領土的宣稱)。在戰爭之前,英國殖民地認為他們需要英國的軍事保護以防範法國。但在戰爭結束後,法國的威脅消失了,這讓殖民者質疑他們為什麼需要英國的軍事保護。
3. 在戰爭期間,殖民者獲得了軍事經驗,這增強了他們對成功對大不列顛發動戰爭的能力的信心(喬治·華盛頓從這場戰爭中獲得了他的軍事經驗)。
4. 由於共同的戰時服役,美國殖民者對英國士兵的負面經歷和看法。殖民者不喜歡英國軍官的傲慢,英國未能遵守/承認安息日,嚴厲的懲罰,延長的兵役合同(英國未能履行其承諾)。此外,人們越來越意識到美國人與英國人有著不同的價值觀。因此,出現了美國人的心態。
5. 由於他們在戰爭頭兩年的糟糕表現,英國不可戰勝的神話破滅了。戰爭結束後,英國發布了一系列法令。
- 1763年公告
殖民者被禁止遷往阿巴拉契亞山脈的山脊以西。殖民者感到不安,因為他們認為“印第安人”(北美原住民)受到了不公平的獎勵。在殖民者的觀點中,他們發動了一場戰爭,並贏得了對“印第安人”的戰爭,而現在“印第安人”卻受到英國的保護。
然而,英國限制殖民者擴張的主要動機是將美國殖民者集中在東部沿海地區,以便更好地執行航海法案。釋出此公告的另一個目的是防止北美原住民和殖民者發動戰爭,這最終將導致英國的經濟損失。
- 印花稅法案(1765年)
一項對所有印刷檔案(即報紙、撲克牌等)徵稅的法案。這是英國議會首次對美國殖民者徵收的稅收(航海法案並非以稅收為導向)。殖民地認為英國在沒有殖民者同意的情況下不公平地徵稅(無代表權不納稅)。殖民者開始質疑英國是否有權對殖民地徵稅。
殖民者認為英國正在侵犯所有人與生俱來的基本權利:生命權、自由權和財產權(後來演變為追求幸福的權利)。
I. **自由**
殖民者認為英國政府侵犯了他們的幾項自由/權利。
1. 殖民者認為他們在議會中沒有得到充分的代表:實際/個人代表與虛擬代表
*虛擬代表(英國觀點)
當議會做出集體決定時,不僅基於居住在島上的人民,還基於整個大英帝國。根據英國的說法,無論身在何處,這都沒有關係,因為議會考慮了大英帝國的每個殖民地。議會(國王、上議院和下議院)在做出決定時考慮了所有英國臣民的利益,無論他們住在哪裡。然而,英國的論點存在一個缺陷——議會的所有成員都來自不列顛島,他們在倫敦舉行所有會議,並且很有可能大多數議會成員從未去過英國殖民地。
* real representation (American/colonial view)
殖民者認為,除非議會的一些成員居住在他們所代表的人民中間,否則議會無法代表特定人民的利益。在殖民者的觀點中,每個殖民地的選民應該能夠選舉一名來自殖民地的議員在眾議院代表他們(代表必須居住在特定地理區域,並對該區域的選民負責)。美國人堅信,如果英國人不住在殖民地或不依賴殖民地,他們就無法代表殖民地的利益。
以下議會法案被用作殖民者論證議會無法以互惠的方式治理殖民地的依據。
a. 印花稅法案:對所有印刷品徵稅
b. 湯申法案:對茶葉、紙張、玻璃徵稅
c. 茶葉法案
d. 糖法案
所有這些都是以獲取收入為目的的稅收,對殖民地徵收,以便為英國政府提供資金。在殖民者看來,英國人正在打破殖民地立法機構長期以來享有的自治傳統。此外,這是英國政府首次對殖民地徵收收入稅。此前,英國政府從未對直接來自英國的商品徵稅。所有法案都被廢除,殖民者鼓勵其他殖民者不要進口英國商品。結果,商人向議會施壓,強化了殖民者對真正代表的看法。作為對殖民者行動的回應,英國頒佈了《宣告法案》,該法案宣告英國有權對殖民地徵稅和立法。2. 免受不合理搜查和扣押的權利 例子
- 駐軍法案:允許士兵進入房屋並要求某些東西——食物、水等
- 搜查令:大多數英國軍官持有的通用搜查令
從英國的角度來看,他們只是在確保航海法得到遵守。3. 由同等人員組成的陪審團審判權 例子:被判犯有某些罪行的殖民者和/或英國人將在英國副海軍法院受審。4. 自治權 例子:《不容忍法案/強制法案》:英國解散了馬薩諸塞州的殖民地立法機構,並將其替換為一個指定機構。英國人試圖向其他殖民地發出一個資訊:如果不服從,他們將受到懲罰。英國人試圖恐嚇其他12個殖民地。然而,這並沒有奏效。5. 集會權 由於強制法案,馬薩諸塞州人民被剝奪了集會權(舉行鎮議的權利)。英國人將集會視為殖民者協調反對英國行動的地方。二)英國侵犯殖民者的生命權 殖民者引用列剋星敦和康科德戰役以及波士頓慘案作為英國侵犯殖民者生存權的明確例子。
- 列剋星敦和康科德(1775年4月)以及隨後的邦克山戰役(1775年5月)
在列剋星敦和康科德戰役中,大約有93名民兵喪生(相比之下,英國有200人喪生)。在邦克山戰役中,美國人傷亡超過1000人。在殖民者的眼中,戰爭已經開始。他們質疑“我們”如何與那些殺害“我們”平民的人和解?三)財產權/追求幸福權 殖民者認為,《魁北克法案》(1774年,透過將魁北克省的邊界向南延伸至俄亥俄河,向西延伸至密西西比河,從而使海岸殖民地的許多西部主張失效)和1763年的《公告》不允許殖民者獲得新的領土(財產),因為它們限制了西進擴張。航海法案和重商主義理論帶來的貿易限制阻礙了一些殖民者追求財富(這可以被視為透過獲得物質財富來追求幸福)。隨著殖民地動盪的加劇,一些更直接的原因導致殖民者最終對英國宣戰。1776年1月,托馬斯·潘恩出版了《常識》,這是一本小冊子,他在其中表達了為什麼13個殖民地應該尋求脫離英國獨立。他認為,母國(英國)比殖民地更需要殖民地。他聲稱,繼續作為大不列顛的一部分將使殖民地陷入未來的歐洲戰爭。他認為,英國政府由“強盜”和“殺人犯”組成並運作。此外,潘恩聲稱,英國政府是自我完善的障礙。大量副本被分發(大約500,000份)。《常識》極大地改變了公眾輿論——1776年1月,大多數殖民者支援/仍然忠於英國,但到1776年4月,公眾輿論支援革命事業。導致獨立宣言的最直接因素是國王未能對橄欖枝請願書做出積極回應。1775年7月5日起草的《橄欖枝請願書》是致喬治三世國王的一封信,來自第二次大陸會議的成員,他們——最後一次——呼籲他們的國王糾正殖民地的不滿,以避免更多流血事件。國王無視了請願書,並以釋出《禁止法案》作為回應,該法案宣佈所有13個殖民地都處於正式的叛亂狀態,因此沒有任何合法權利。第二次大陸會議以組建殖民地民兵作為回應。有助於解釋殖民者在獨立戰爭中戰勝英國的因素(外部勢力的作用)。1. 外國援助/幫助 由於伯戈因(英國指揮官)於1778年在薩拉託加戰役中戰敗,法國與美國簽訂了同盟條約。毫無疑問,這場聯盟為軍隊帶來了諸多好處。法國向美國軍隊提供了物資(火藥、步槍、重型火炮(大炮))。法國還利用其海軍支援愛國者。2. 地理 1500英里的海岸線使得英國無法實現其透過佔領主要港口/城市來經濟上孤立殖民地的目標(殖民者能夠成功地走私貨物)。此外,英國人對地形的不熟悉也減緩了他們的速度。3. 英國的錯誤 a. 關鍵領導人未能合作(共同努力) b. 英國人無法依靠當地資源生活(英國士兵從事強姦和搶劫)。4. 殖民者的堅持 殖民者能夠與英國發生6-8年的衝突;這令人驚訝,因為大多數主要戰役都是英國的勝利。大陸軍能夠獲勝很大程度上歸功於喬治·華盛頓的強有力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