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 物理/場和力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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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個點質量都以與其質量乘積成正比、與其距離平方成反比的力吸引其他每個點質量
- G = 萬有引力常數 (6.67 x 10-11)Nm2kg-2,由亨利·卡文迪什測定
- M = 源質量(場源自哪裡)
- m = 測試質量(受力影響的質量,儘管它本身也具有引力)
- r = 每個質量中心的距離
一個空間,一個小的測試質量由於其質量而在這個空間中受到力。
- 引力場可以用引力線來表示
- 引力線必須均勻分佈在點質量周圍
- 線越多表示場強越大
換句話說,必須找到一個表示式,用距離源的距離來表示引力場強度;一個函式 g(r),當知道距離時,可以計算引力場強度。這是因為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想找到當知道表面離源多遠時,引力場強度。
- m 被抵消,所以
- 正 (+) = 電子缺乏
- 負 (-) = 電子過剩
- 孤立系統的淨電荷守恆。電荷保持不變。
- 電荷既不能產生也不能消滅。
- 利用這個定律,我們總能預測有多少正電荷和負電荷存在
- 導體
- 允許電子輕鬆透過的物質
- 例如:金屬石墨
- 超導體:完美的導體,所有物質在 0 絕對零度時都變成超導體
- 絕緣體
- 不允許電子輕鬆透過的物質
- 例如:塑膠、橡膠
- 沒有完美的絕緣體
- 兩個電荷之間的電力與其電荷乘積成正比、與其距離平方成反比
- 它沿連線兩個電荷的直線作用
- F = 電荷吸引/排斥力
- q1 = 源電荷
- q2 = 檢驗電荷
- r = 電荷中心之間的距離
- k = 庫侖常數 (8.99 x 109)Nm2C-2 (真空)
- 在其他介質中使用 ,其中E0 是自由空間的介電常數
6.2.5 定義電場強度
[edit | edit source]- 在電子場中,該點處一個小的正檢驗電荷所感受到的單位電荷力。
- 電場存在於電荷和電荷組合周圍
6.2.6 確定一個或多個點電荷產生的電場強度
[edit | edit source]6.2.7 繪製不同電荷構型的電場模式
[edit | edit source]- 需要圖片
- 電場總是從正極流向負極
6.3 磁力與磁場
[edit | edit source]6.3.1 說明運動電荷產生磁場
[edit | edit source]- 奧斯特的電磁學基本原理:運動電荷產生磁場
6.3.2 繪製電流產生的磁場模式
[edit | edit source]- 透過導線的電荷
- 螺線管
- 磁場中自由移動的電荷
6.3.3 確定運動電荷在磁場中受到的力的方向
[edit | edit source]- 右手定則 #3
- 手指代表磁場
- 拇指代表速度方向
- 手掌代表力
- 或左手定則 (FBI 規則)
- 用左手手指從拇指開始按順序標記 FBI,保持三指相互垂直。
- F (拇指) 代表力
- B (食指) 代表磁場方向
- I (中指) 代表電流方向 (與正電荷的速度方向相同,與負電荷的速度方向相反)
6.3.4. 定義磁場的強度和方向
[edit | edit source]- 磁場從北極指向南極,並在磁鐵內部反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