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科技與倫理/軟體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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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質量對使用者和企業都至關重要。企業將軟體作為業務資訊系統的一部分。業務資訊系統和安全關鍵系統。業務資訊系統是硬體、軟體資料庫、網路、人員和流程的組合。他們收集和處理資訊,並將其分配到適當的部門。由於此軟體對企業至關重要,如果它出現故障,公司可能會起訴軟體製造商。
在安全關鍵系統中,該系統的故障可能會導致人員傷亡。為了確保此類軟體的質量,IT 專業人員可能需要多次測試和重新程式設計系統才能解決系統中的問題。安全關鍵系統需要更多措施來識別和消除錯誤。為了確保軟體質量,管理人員可能會任命專案安全工程師。專案安全經理的任務可能包括系統分析、設計、編碼、故障分析、測試、實施和變更控制。需要經常重新檢查軟體;這意味著安全關鍵系統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完成。製作高質量軟體的成本可能導致許多專案經理為了收入而匆忙完成產品。這種思維方式可能會導致消費者提起產品責任訴訟。
產品責任不受聯邦法律的約束。相反,它受普通法約束,由州法官和 UCC(統一商法典)決定。關於軟體,UCC 第 2 條規定,如果任何缺陷造成購買者或產品使用者的受傷或損失,受害者可以提起訴訟。有幾種型別的軟體責任索賠
- 嚴格責任是指被告無論是否有意或疏忽,均對他人造成傷害負有嚴格責任。
- 疏忽是指沒有做任何合理的人會做的事情,或做了任何合理的人不會做的事情。
- 違反保修是指製造商未能履行保修條款。
- 故意虛假陳述是指賣方或出租方虛假陳述產品的質量和/或隱瞞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