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與網際網路/電子前沿基金會
電子前沿基金會(EFF)是一個總部位於美國的國際非營利性數字權利倡導和法律組織。其宗旨是:[1]
- 參與並支援教育活動,以提高人們對計算和電信發展帶來的機遇和挑戰的理解。
- 在政策制定者中培養對自由和開放電信的根本問題的理解,並支援制定有利於社會更容易地融入這些新技術的法律和結構性方法。
- 提高公眾對新計算機傳播媒介快速發展帶來的公民自由問題的認識。
- 支援為維護、保護和擴充套件第一修正案權利在計算和電信技術領域內的權利而進行的公益訴訟。
- 鼓勵和支援開發新的工具,使非技術使用者能夠全面、便捷地使用基於計算機的電信。
EFF 由捐贈支援,總部位於舊金山,加利福尼亞州,在華盛頓特區設有工作人員。他們是被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認可的觀察員[2],也是全球網路倡議的參與者之一。 [3]
EFF 以多種方式採取行動。它為法庭上的法律辯護提供資金,提出法庭之友意見書,保護個人和新技術免受其認為毫無根據或方向錯誤的法律威脅,努力揭露政府的不當行為,為政府和法院提供指導,組織政治行動和大眾郵件,支援其認為保護個人自由的一些新技術,維護相關新聞和資訊的資料庫和網站,監測和挑戰其認為會侵犯個人自由和合理使用的潛在立法,並徵求其認為的專利濫用清單,並有意打擊其認為沒有價值的濫用行為。
電子前沿基金會成立於 1990 年 7 月,由約翰·佩裡·巴洛和米奇·卡波爾共同創立,是對執法機構的一系列行動的回應,這些行動使他們得出結論:當局對新興的線上通訊形式一無所知,[4] 並且需要加強對網際網路公民自由的保護。
1990 年 4 月,巴洛因一系列 Macintosh ROM 原始碼的盜竊和傳播,被美國聯邦調查局特工拜訪。巴洛將這次拜訪描述為“由於[特工]對計算機技術的完全不瞭解而變得複雜。我立刻意識到,在我證明自己的清白之前,我必須先向他解釋什麼是罪責。”巴洛認為,他的經歷是“政府混亂的嚴重爆發”的典型例子,“在此期間,每個人的自由都將面臨風險”。
巴洛將這段經歷釋出到了WELL線上社群,並收到了米奇·卡波爾的聯絡,卡波爾也有過類似的經歷。兩人都認為有必要在網際網路上維護公民自由。卡波爾同意為任何與這種辯護相關的法律費用提供資金,兩人聯絡了紐約律師事務所 Rabinowitz, Boudin, Standard, Krinsky and Lieberman,代表來自《哈珀》雜誌關於計算機和自由的論壇上的一些計算機駭客進行辯護,這些駭客曾是特勤局突襲的目標。[4] 這引起了廣泛的宣傳,導致約翰·吉爾摩和史蒂夫·沃茲尼亞克提供了資金支援。巴洛和卡波爾繼續研究政府與技術之間的衝突,1990 年 6 月,巴洛在網上釋出了有影響力的文章“犯罪與懲罰”,宣佈他和卡波爾的計劃,建立一個組織,“為與數字言論相關的領域以及將憲法擴充套件到網路空間的教育、遊說和訴訟籌集和支出資金”。[需要引用]
Barlow 和 Kapor 的理念引起了進一步的反應和支援。6 月下旬,Barlow 在舊金山與計算機行業的重要人物舉行了一系列晚宴[需要引用],以制定對這些感知威脅的連貫回應。Barlow 認為:“聯邦調查局和特勤局的行為是日益嚴重的社會危機——未來衝擊的症狀。美國正步入資訊時代,卻沒有為資訊本身的適當保護和傳遞制定法律或比喻。”[5] Barlow 認為,為了應對這一挑戰,需要一個正式的組織,並聘請了Cathy Cook 擔任新聞協調員,並開始籌備後來成為電子前沿基金會的組織。
電子前沿基金會於 1990 年 7 月 10 日由 Kapor、Gilmore 和 Barlow 正式成立。最初的資金由 Kapor、Wozniak 和一位匿名捐助者提供。[6][7]
1990 年,Mike Godwin 加入該組織,擔任第一任律師。然後,在 1991 年,Esther Dyson 和 Jerry Berman 加入 EFF 董事會。到 1992 年,Cliff Figallo 成為 EFF-Cambridge 的新主任,1992 年 12 月,Jerry Berman 成為代理執行董事。
該組織的建立源於 1990 年初Steve Jackson Games 發生的針對搜查和扣押,該行動由美國特勤局 執行。大約在同一時間,美國各地正在進行類似但官方上不相關的執法突襲,作為州政府和聯邦政府聯合執法小組——Sundevil 行動 的一部分。然而,Steve Jackson Games 案 成為 EFF 的首個備受矚目的案件,成為 EFF 開始宣傳計算機和網際網路相關公民自由的主要集結點。1993 年,他們的辦公室遷至華盛頓特區 的 G 街 1001 號。同年,電子前沿基金會出版的《大笨蛋的網際網路指南》免費提供下載。
EFF 的第二個重大案件是Bernstein v. 美國,由Cindy Cohn 主導,程式設計師和教授Daniel J. Bernstein 起訴政府,要求允許他出版自己的加密 軟體Snuffle 和一篇描述該軟體的論文。最近,該組織一直參與為Edward Felten、Jon Lech Johansen 和Dmitry Sklyarov 進行辯護。

該組織最初位於Mitch Kapor 的 Kapor Enterprises, Inc. 辦公室,位於劍橋,馬薩諸塞州。到 1993 年秋季,EFF 的主要辦公室已遷至華盛頓特區,由 Jerry Berman 領導。在此期間,EFF 部分精力集中於影響國家政策的業務,這項業務並非完全為組織的某些部分所接受。1994 年,Berman 先生離開了 EFF,成立了民主與技術中心。EFF 將辦公室搬到了城裡的另一邊,Drew Taubman 簡要擔任主任。1995 年,在主任Lori Fena 的領導下,該組織在縮減規模後,為了重新集結並重新關注其基礎支援,將辦公室搬到了加利福尼亞州的舊金山。在那裡,他們暫時住在John Gilmore 的蟾蜍大廳,不久後又搬到了布萊恩特街 1550 號的 Hamm's 大樓。在 Fena 進入 EFF 董事會一段時間後,該組織由Tara Lemmey 領導。就在 EFF 搬入其位於舊金山 Mission 區 Shotwell 街 454 號的新辦公場所之前,EFF 長期法律總監Shari Steele 成為,截至 2010 年底,該組織的執行董事。2006 年春季,EFF 宣佈在華盛頓特區 開設辦公室,並配備了兩名新的律師。[8]
到 90 年代中期,EFF 開始嚴重擔憂美國政府拒絕授權任何安全加密產品出口,除非該產品使用金鑰恢復,並聲稱政府無法解密使用DES 保護的資訊,即使在首次DES 挑戰 公開破解密碼後,情況依然如此。他們協調並支援構建EFF DES 破解器,使用專用硬體和軟體,僅花費 210,000 美元。[9] [10] 這將破解訊息的記錄縮短至 1998 年 7 月 17 日的 56 小時,並於 1999 年 1 月 19 日縮短至 24 小時(與分散式.net 合作)。
EFF 釋出了破解器的計劃和原始碼。[11] 在四年內,高階加密標準 被標準化為 DES 的替代方案。

EFF 定期在美利堅合眾國法律體系的所有級別提起和辯護訴訟,以實現其目標和宗旨。許多最重大的技術法律案件都涉及 EFF,包括米高梅影業公司 v. Grokster 有限公司、蘋果公司 v. 匿名人士 等。
EFF 組織了兩種獎項,以表彰那些符合其目標和宗旨的工作。
EFF 先鋒獎 每年頒發一次,以表彰那些被認為是“在電子前沿擴充套件自由和創新的領導者”的個人。[12] 2009 年的獲獎者是Limor Fried、Harri Hursti 和Carl Malamud。
EFF 協作計算獎是一系列四個獎項,旨在“鼓勵普通網際網路使用者為解決重大科學問題做出貢獻”,將頒發給第一個發現具有顯著記錄的小數位數的質數的個人或團體。該獎項由匿名捐贈者資助。[13] 該獎項為
- 第一個發現至少有 1,000,000 個小數位數的 質數 的個人或團體頒發 50,000 美元 – 2000 年 4 月 6 日頒發[14]
- 第一個發現至少有 10,000,000 個小數位數的質數的個人或團體頒發 100,000 美元 – 2009 年 10 月 14 日頒發[15]
- 第一個發現至少有 100,000,000 個小數位數的質數的個人或團體頒發 150,000 美元
- 第一個發現至少有 1,000,000,000 個小數位數的質數的個人或團體頒發 250,000 美元。
支援
[edit | edit source]該基金會得到其董事會成員的支援[16] John Buckman(主席)、Pamela Samuelson(副主席)、John Perry Barlow、Lorrie Cranor、David J. Farber、Edward Felten、John Gilmore、Brewster Kahle、Joe Kraus 和 Brad Templeton。該組織經常從 Prof. Eben Moglen 獲得額外的 公益 法律援助。
2004 年 2 月 18 日,EFF 宣佈已從 Leonard Zubkoff 的遺產中獲得 120 萬美元。[17] 它將使用這筆錢中的 100 萬美元建立 EFF 數字公民自由捐贈基金。
2011 年 4 月,George Hotz 捐贈了 10,000 美元,這是他在與索尼的案件中剩餘的法律辯護費用。
宣傳藝術團體 Psychological Industries 獨立地發行了帶有 流行文化 比喻 的徽章,例如來自 動畫 系列 攻殼機動隊:獨立復仇 的 笑臉男 標誌(原始的 麥田裡的守望者 引文被 匿名者 的口號所取代),流血的 滾軸溜冰阻擋者,以及一系列代表 EFF 的徽章上的 羅西·鉚釘女郎 [18]
慈善導航 給 EFF 的總體評級為四顆星中的三顆星,其財務效率和能力方面為四顆星。[19]
在文學作品中
[edit | edit source]EFF 出現在 丹·布朗 的 科技驚悚 小說 數字堡壘 中。這本書於 1998 年發行,與 EFF DES 破解器 建造的同一年。
另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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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edit | edit source]- ↑ "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Mission Statement". Retrieved December 24, 2009.
- ↑ "WIPO 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Archived from the original on June 3, 2006. Retrieved March 6, 2009.
- ↑ "Participants". Global Network Initiative. Retrieved January 22, 2010.
- ↑ a b Jones 2003, p. 172
- ↑ Barlow, John. "A Not Terribly Brief History of the 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Retrieved Jan 12, 2010.
- ↑ "EFF 的成立檔案和使命宣言". eff.org. 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檢索於 2009 年 3 月 6 日.
- ↑ Lebkowsky, Jon (1/11/97). "科技政治". 存檔於 原始頁面 on November 10, 2006. 檢索於 2009 年 3 月 6 日.
{{cite web}}: 請檢查|date=中的日期值 (幫助) - ↑ McCullagh, Declan (April 27, 2006). "EFF 在華盛頓特區設立新辦事處". CNET News.com. 存檔於 原始頁面 on February 26, 2007. http://web.archive.org/web/20070226221245/http://news.zdnet.com/2100-9595_22-6065860.html. 檢索於 2009 年 3 月 6 日.
- ↑ ""EFF DES 破解器" 機器為密碼爭論帶來誠實". 檢索於 2010-11-08.
- ↑ "關於電子前沿基金會 'DES 破解器' 機器 的常見問題解答 (FAQ)". 檢索於 2010-11-08.
- ↑ 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1998). 破解 DES - 密碼研究、竊聽政治和晶片設計的秘密. Oreilly & Associates Inc. ISBN 1-56592-520-3. 存檔於 原始頁面 on 2006-09-24.
- ↑ "EFF 先鋒獎". 檢索於 2009 年 12 月 24 日.
- ↑ "EFF 協作計算獎". 檢索於 2009 年 12 月 24 日.
- ↑ Bishop, Katina (April 6, 2000). "EFF 向已知最大素數的發現者頒發 50,000 美元". eff.org. https://w2.eff.org/awards/20000406_coopaward_pr.html. 檢索於 2009 年 12 月 24 日.
- ↑ Knoll, Landon (April 6, 2000). "創紀錄的 1200 萬位素數贏得 100,000 美元獎金". eff.org. https://www.eff.org/press/archives/2009/10/14-0l. 檢索於 2009 年 12 月 24 日.
- ↑ "董事會".
- ↑ "EFF:網際網路先驅向 EFF 捐贈超過 120 萬美元,以維護網路自由". 存檔於 原始頁面 on March 1, 2004. 檢索於 2009 年 3 月 6 日.
- ↑ "首頁". Onemillionbuttonsfordigitalfreedom.com. 檢索於 2011-09-19.
- ↑ "電子前沿基金會在慈善導航上的評級". 慈善導航.
- Gelman, Robert B. (1998). 保護自己免受網路攻擊:網路安全、自由和隱私的權威指南. 紐約:HarperEdge. ISBN 0062515128.
{{cite book}}: 未知引數|coauthors=被忽略 (|author=建議) (幫助) - Godwin, Mike (2003). 網路權利:捍衛數字時代言論自由. 肯布里奇:麻省理工學院出版社. ISBN 0262571684.
- 戈德史密斯,傑克 (2006). 誰控制著網際網路?. 牛津郡牛津:牛津大學出版社。 ISBN 0195152662.
- 瓊斯,史蒂夫 (2003). 新媒體百科全書. 千橡市:聖智學習出版社。 ISBN 0761923829.
- 斯特林,布魯斯 (1993). 駭客鎮壓:電子前沿的法律與秩序. 倫敦:班塔姆書公司。 ISBN 055356370X. (涵蓋了 陽光惡魔行動 和 EFF 的成立過程,包括對 米奇·卡波爾 和 約翰·佩裡·巴洛 的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