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轉到內容

哲學導論/結果論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開放的書籍,開放的世界

簡而言之,結果論認為行為的正確與錯誤取決於行為的後果或影響,可以分為四個子類別:倫理利己主義、倫理利他主義、功利主義和杜威的價值理論。

倫理利己主義認為,只要行為最大限度地、有利於或促進了行為人長期自利的行為,該行為就是正確的。“自利”可以被理解為快樂、權力、財富、知識等,或其任何組合。(對他人產生的影響無關緊要,除非這種影響對行為人的自利產生進一步的影響。

倫理利他主義指出,只要行為最大限度地、有利於或促進了除行為人之外所有人的長期自利,該行為就是正確的。除了行為人之外,所有人的自利都與道德相關;行為人自己的自利無關緊要,除非其影響改變了對所有人的後果。

功利主義認為,任何個人“S”是否做出了道德上正確或錯誤的行為,完全取決於S的行為對所有受影響者產生的後果是好是壞。此外,每個人的自利都是相關的,而且程度相同。

最後,根據約翰·杜威的價值理論,我們珍視(想要、渴望、享受等)事物和活動。因此,這些事物具有事實價值,僅僅因為我們想要它們。一個進一步的問題是確定具有事實價值的事物是否應該被如此珍視和渴望。如果是這樣,那麼它們就被認為具有法定價值 - 我們應該想要我們想要的事物。評估是確定我們想要的事物是否應該被想要的過程。此外,評估的過程最終是將科學方法應用於道德判斷。正在檢驗的假設是具有事實價值的事物是否也值得具有法定價值。因此,所有道德評估都服從於謬誤主義原則。所有道德目標都處於一個道德連續體上,這個連續體總是可以被修訂和修改。沒有道德絕對真理;因此,沒有一個目標可以證明任何手段都是正當的。然而,這種理論也面臨著批評。一些人認為上述論證犯了自然主義謬誤 - 從對事實的描述中推匯出道德上的“應該”。

參考資料和進一步閱讀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