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導論/道義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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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義論是一套道德理論,它們將自己置於後果主義的對立面。後果主義根據好的結果來確定正確的行為,而道義論則斷言,目的和達到目的的手段是內在聯絡的。好的結果將是好的或正確的手段的結果。
最著名的道義論者是伊曼努爾·康德 (1724 - 1804)。他的絕對命令(分為三個表述)確定了一套普遍原則,據此可以判斷正確的行為。術語“道義論”來自希臘語“deon”,意思是“義務”。康德在制定道義論時的目標是建立一個不依賴於任何人主觀經驗的倫理體系;相反,一個行為的好壞可以完全由不可辯駁的邏輯來確定。因此,倫理上正確的行為將是一種義務,其真實性無人能否認,就像沒有人能合理地否認二加二等於四一樣。
康德的絕對命令告訴我們邏輯如何確定一個行為是正確還是錯誤。它圍繞著一個無法普遍化而不會自相矛盾的格言的想法。一個經典的例子是“我選擇對我的汽車撒謊,這樣我因上班遲到而不會受到懲罰”。這可能對一個人有效,但如果每個人都採用這一原則(如果說謊普遍化),他們將取消承諾的概念。在一個說謊是正常行為的世界裡,沒有人會相信他們被告知的任何事情。這是絕對命令的第一個表述,即任何行為,其格言在普遍化時在邏輯上會自相矛盾,就不能是道德行為。
約翰·羅爾斯也是一位道義論者。他的著作《正義論》認為,應該建立一個財富再分配製度,使之遵守特定的一套道德規則。
另一種看待道義論的方式是,它與後果主義等目的論理論相對立。從這個意義上說,道義論關注的是找到一個人應該執行的正確行為以產生“善”,而目的論關注的是孤立“善”的意義,然後斷言正確的行為是會產生該善的行為。因此,除了制定他的絕對命令之外,康德還指出,當一個人履行其履行絕對命令的義務時,他就是在道德地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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