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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導論/什麼是認識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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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論”一詞來自古希臘語:名詞episteme意思是“知識”,字尾-ology意思是“科學”或“研究”。因此,從字面上講,認識論是研究或調查知識本身。它也常被稱為知識論。認識論不是關於我們知道什麼,而是關於知道意味著什麼。

認識論試圖回答有關人類如何感知世界並獲得關於世界的知識的基本問題。其中比較突出的是

  1. 是否存在外部世界?我們如何確定?
  2. 記憶是如何運作的?我們如何知道我們的記憶是真實的?
  3. 感知的本質是什麼?當前的知識在多大程度上影響未來的感知?
  4. 人類天生具有的知識和出生後學習的知識是什麼?新的事實可以在沒有先天的概念的情況下被同化嗎?
  5. 基於感知的推論在多大程度上是有效的?進行此類推論的正確方法是什麼?

需要注意的是,人們普遍認為信念和知識之間存在基本的(蘇格拉底式的)區別:信念堅持意見,而知識堅持“真理”。知識涉及絕對的、不可錯的必然事實(而意見可能是,也經常是錯誤的)。據 卡爾·波普爾 認為,我們區分真假知識的唯一方法是透過實驗性地否定檢驗語句。 柏拉圖 認為並非如此;他認為真理不受否定影響。

那麼認識論的問題是:我們的知識從何而來?更進一步地說(許多哲學家也這樣認為):人類知識的極限在哪裡?這裡應該閱讀一下早期現代時期兩個主要的競爭哲學分支:理性主義經驗主義。像 笛卡爾 這樣的理性主義思想家認為,所有知識都來自理性,人類世界中的一切都是理性的。人類透過人類精神來認識。經驗主義者(當時的英國思想家:貝克萊休謨洛克)堅持認為,大多數(如果不是全部)*真實*的人類知識只能透過人類經驗獲得。人類透過人類感官來認識。

還有一種神學驅動的知識概念,即(神聖的)啟示(想想上帝透過他的精神將聖經賜予作者)。這裡信念和知識之間的界限變得有趣地模糊起來。 聖奧古斯丁 為我們提供了一段關於理性與信仰的精彩論述。

許多認識論者感興趣的一個問題是知識分析,即試圖找到“一個人需要滿足什麼條件才能說他了解某事?”這個問題的答案。長期以來,對於大多數哲學家來說,這些條件似乎是明確的:要了解某事,你必須相信它,它必須是真的,而且你必須有理由相信它。 蓋提爾問題 提出的問題重新打開了這個問題,並且出現了許多新的問題。這種問題被認為是認識論中最一般的問題,而關於諸如不同認知方式之類的問題則是認識論中更具體的問題。

參考資料和進一步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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