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學校心理學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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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心理學是將心理學理論、方法和干預措施應用於兒童和學校社群系統的專業領域。學校心理學中有多個應用領域。
評估 評估包括智力、情緒功能和教育/學習需求。這種應用是學區聘用學校心理學家的一大原因。這是特殊教育法中強制規定的一個領域。
諮詢 學校心理學家在學校提供個人和團體諮詢,作為他們滿足兒童需求的一部分,包括被歸類並被強制接受諮詢作為其特殊教育需求的一部分的兒童,以及可能面臨發展問題的兒童,他們將從諮詢中受益作為預防性干預。
諮詢 學校心理學家通常充當父母、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顧問,幫助開發或修改教育專案和方法、行為管理方法以及其他干預措施,以滿足學生的社會、情感、行為和教育需求。這種方法是學校系統和社群中利用心理學家專業知識的最具成本效益和效率的方法之一。
學校心理學家還可以提供學校發展領域的專業知識,例如研究、專案開發、委員會專案、員工發展、課堂研討會和家長課程,以及其他可能的角色。
學校心理學家的一項關鍵作用是在特殊教育系統內工作,並在特殊教育法(《殘疾人教育改進法案》,通常稱為 IDEA)的法律框架內幫助進行評估和個性化教育。在 IDEA 中,有十三種殘疾類別,這些類別在法律中有具體標準。
IDEA 下的殘疾類別
1. 自閉症 2. 聾盲 3. 聾啞 4. 情緒障礙 5. 聽力障礙 6. 智力遲鈍 7. 多重殘疾 8. 矯形障礙 9. 其他健康障礙 10. 特定學習障礙 11. 言語或語言障礙 12. 腦損傷 13. 視覺障礙包括失明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