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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希臘語/4. 名詞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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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臘語中的名詞根據(單數或複數)和(陽性、陰性、中性)進行變化(詞尾變化)。

名詞的表示名詞在句子中的作用。共有五種不同的格。

  1. 主格表示句子的主語以及主格補語(即系動詞(或連繫動詞)的賓語,例如“是”)。例如:在句子“狗咬了人”中,狗處於主格。同樣,在句子“這個人是士兵”中,“人”和“士兵”都處於主格。
  2. 屬格表示來源或起源(此功能也稱為奪格),或種類或所屬。它也經常用於介詞的賓語。它通常被翻譯為“的”。例如:在短語“男人的妻子”中,或等效地,“男人的妻子”中,男人處於屬格。
  3. 與格表示間接賓語(翻譯為“給...”或“為...”);手段或媒介,尤其是無生命的媒介(翻譯為“由...”);或地點。它也經常用作介詞的賓語,而且通常,介詞可以用與格或屬格來修飾名詞,但意義不同。例如:在句子“我對約翰說話”中,約翰處於與格。同樣,在句子“憑藉恩典,你已得救”中,恩典處於與格。
  4. 賓格表示直接賓語。例如:在句子“我看到了貓”中,貓處於賓格。

在希臘語中,名詞在格結尾方面遵循三種不同的模式,稱為詞類。第一類包括詞幹以α或η結尾的名詞。它們大多是陰性名詞。第二類包括詞幹以ο結尾的名詞。它們大多是陽性或中性名詞。第三類包含所有其他名詞(主要是詞幹以子音結尾的名詞)。第三類詞尾存在廣泛的模式,但特殊情況比第一類和第二類名詞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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