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經濟學/稅收
稅收是政府獲得收入的方法,用於支出諸如公共服務和福利等專案。 政府可以透過多種方式獲得**稅收收入**,並且對稅收有不同的定義和結構,這些結構在下面概述。 此外,在選擇稅收方法和形式時會發生衝突,將減少收入不平等的優先事項與最大限度地激勵經濟增長的優先事項對立起來。
以下原則最早是由偉大的經濟學家亞當·斯密提出的,至今仍然適用,儘管許多其他經濟學家對其理論進行了補充和改進。
- **效率** - 稅收制度應籌集足夠的收入,以便政府專案能夠得到充分資助,而不會給納稅人造成過重負擔,或阻礙投資或工作。
- **易於理解** - 該制度不應令普通人難以理解,也不應顯得不公正或不必要的複雜。 這樣做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不滿和成本。
- **公平** - 稅收應由人們的**支付能力**決定,也就是說,收入較高的個人或公司應繳納更多的稅,而收入較低的個人或公司應繳納相對較少的稅。
- **受益原則** - 那些使用公共提供服務(主要透過稅收供資)的人應該為其付費! 但是,該原則與原則 3 之間可能而且經常會發生原則上的衝突。
- **直接稅**是對工資收入者的收入徵收的,通常在工人領取工資之前就收取。
- **間接稅**通常是可以避免的,並且不會從工資中扣除。 間接稅的例子包括增值稅(增值稅)或對商品和服務徵收的銷售稅。
兩種形式的稅收都有很多好處和成本。 稅收在一個文明社會中是必要的,以提供私營部門無法盈利地提供的商品和服務。 這些需求的管理也由稅收提供資金。
直接稅會降低工作的積極性。 隨著邊際稅率的上升,工作的積極性會下降。
另一方面,間接稅可能會導致收入和財富相似的人支付不同的金額,僅僅是因為情況略有不同。 例如,每天要走 50 公里上班的人,一年會比步行上班的人繳納更多的稅,即使他們的收入可能相同。 在這個特定的例子中,需要注意兩點:1)選擇住在 50 公里以外是一個可以避免的選擇,2)走得更遠的人使用的公共服務(道路、安全成本、汙染控制措施)比離得更近的人更多。 增值稅可以避免透過增加儲蓄,儘管通常被認為是“累退性”稅,對低收入人群的影響比例高於高收入人群,但增值稅允許在購物時對未申報的收入徵稅。
瞭解一些術語有助於理解。 邊際稅率(**MRT**)是對**下一(此處插入貨幣單位)收入**徵收的稅款百分比。 因此,如果您的 MRT 為 10%,那麼您獲得的每一部分收入都會被徵收 10% 的稅。 但是,這不會使您的平均稅率(**ART**)為 10%。 請考慮以下情況
- 假設您的收入為 10,000 美元。 如果您收入的前一半被徵收 5% 的稅,後一半被徵收 15% 的稅,那麼您的 MRT 為 15%。 但是,您的 ART 是
比例稅意味著**MRT = ART**,因此,如果低收入者被徵收 20% 的稅,那麼高收入者也是如此。 繳納的稅款**比例**始終相同,儘管在絕對值方面,它隨著收入的增加而增加。
累進稅意味著**MRT > ART**(如果您很挑剔,如果 MRT 和 ART 不等於零!)。 例如,在英國,有三種所得稅稅率:10% 的“起徵稅”、22% 的“標準稅”和 40% 的高稅率。 對於低收入者,ART 將在 10-22% 左右,而對於高收入者,ART 將更接近 30-40%。 因此,高收入者繳納的稅收佔其收入的比例高於低收入者。
本質上,**ART > MRT**。 這種情況很少被政府有意為之,因為它會非常不受歡迎,並將被視為支援富裕的高收入者而非更貧困的家庭。 但是,可以說間接稅在一定程度上支援這一點。 收入非常高的人可能在商品和服務上的支出佔其收入的比例較低,因此按其收入計算,繳納的稅款**比例**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