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觀地說,關係根據某些規則和屬性將成對的物件關聯起來。也就是說,關係表明了兩個物件之間某種關係或聯絡。以婚姻為例。在婚姻登記處,有一個記錄,其中丈夫的姓名與其對應妻子的姓名相關聯,以跟蹤婚姻狀況。記錄中的條目可以解釋為 有序對
,其中
是丈夫,而
是妻子。
用數學表達,設
和
分別是所有男人和女人的集合。那麼,笛卡爾積
由所有 人員對組成(第一和第二個座標分別是男性和女性)。之後,我們知道婚姻登記處的記錄,
,是
的一個子集。如果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在
中形成一個有序對,比如
,那麼這意味著他們結婚了。那麼,自然可以說
與
相關。換句話說,如果我們發現
,那麼這意味著他們 透過此關係
相關。同樣,知道
究竟是什麼(我們有婚姻登記處的記錄)與知道所有丈夫和妻子的關係是相同的。
因此,自然地將集合
定義為 關係。讓我們正式定義下面的關係。
示例。 令
,
,並且
。由於集合
是
的子集,
定義了從集合
到集合
的關係。此外,在這個關係中,
與 1 相關,
與 1 和 2 相關,
與 3 相關。因此,我們有
和
。但是,我們有,比如
或
,因為
。
練習。 考慮在
上的關係,對應於“等於”的概念:
。
(a) 在笛卡爾座標系中繪製
的影像。
(b) 還考慮在
上的關係
,分別對應於“小於”和“大於”的概念。在 (a) 的圖中也繪製
和
的影像。
解答
(a) 和 (b)
y
| y=x
########|#####/%%%
########|####/%%%%
########|###/%%%%%
########|##/%%%%%%
########|#/%%%%%%%
########|/%%%%%%%%
--------*--------- x
#######/|%%%%%%%%%
######/%|%%%%%%%%%
#####/%%|%%%%%%%%%
####/%%%|%%%%%%%%%
###/%%%%|%%%%%%%%%
*----*
|####|
|####| : y>x (relation T)
*----*
*----*
|%%%%|
|%%%%| : y<x (relation S)
*----*
備註。
- 集合
給出了
的 劃分。正如我們將看到的,關係的概念和劃分的概念之間存在密切的聯絡。
示例。 令
。在
上定義一個關係
。用列舉法表示
。
解。首先,我們有
。因此,
練習。 令
和
。考慮
上的關係
,它由以下定義:
用列舉法表示
。
解答
首先,
。因此,
備註。
- 你可能已經瞭解了函式的 定義域 和 值域。對於關係和函式使用相同的術語並非巧合。這是因為函式實際上是一種關係。也就是說,函式實際上只是關係的一種特殊情況。
示例。 令
,
,以及
。那麼,
並且
.
備註。
- 同樣地,您可能已經學習過類似的概念(以及類似的符號)——函式的逆函式。實際上,逆函式可以定義為函式的逆關係,前提是逆關係也是一個函式。
- 我們可以看到,逆關係是透過“反轉”原關係中每個有序對的元素順序得到的。
- 當
為空時,逆關係
也是空的,因為空集中沒有有序對。
例子. 設
,
,且
。 那麼,逆關係
是
.
在介紹與關係相關的術語後,我們將研究定義在集合上的關係的三個性質。
示例. 令
,並令在
上定義的關係為
那麼,
是自反的,因為
。但
不是對稱的,因為
但
。
練習.
是傳遞的嗎?解釋原因。
練習. 以下每個關係具有哪種性質,自反性、對稱性和傳遞性?證明你的答案。
(a)
.
(b)
.
(c)
.
解答
(a)
是自反的,不對稱的,且是傳遞的。
(b)
非自反,非對稱,但具有傳遞性。
(c)
是自反的、對稱的,但不是傳遞的。
在研究集合上的關係可以具有的三個性質後,讓我們關注那些具有 所有三個 性質的關係。
備註。
- 要證明一個關係 不是 等價關係(即,反駁該關係是等價關係),只要證明以下任何一個即可:(i) 它不是自反的;(ii) 它不是對稱的;(iii) 它不是傳遞的,透過考慮上述定義的否定。
示例。 令
。另外,令在
上定義的關係為
證明或反駁
是一個等價關係。
證明。
自反性:由於
,
是自反的。
對稱性:由於
,
,
,並且
,
是對稱的。
傳遞性: 因為對於每一個
,
,
是傳遞的。
練習。 給出另一個定義在
上的等價關係。
解答
。可以證明它是自反的、對稱的和傳遞的。
示例。 由於整數的同餘關係定義了一個自反的、對稱的和傳遞的關係,因此它定義了
上的等價關係。
假設
是集合
上的等價關係。直觀上,對於由
關聯的元素,它們非常“密切相關”。因此,當我們考慮由與集合 A 中給定元素相關的元素組成的集合時,集合中的元素是“密切相關的”,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該集合形成了一個由“親屬”組成的“組”。然後,似乎我們可以根據等價關係將集合
的元素分類到不同的“組”中。正如我們將看到的,這大致上就是這種情況。因此,這樣的“組”非常重要。現在,讓我們正式定義“組”是什麼。
示例。 令
,並在
上定義一個關係
可以證明該關係
是一個等價關係。其等價類由
由於
,因此只有兩個 不同的 等價類。圖形化地,情況看起來像這樣
*----------**
| . . / |
| 2 3 / |
| . /. |
| 1 / 4 |
*-----*-----*
^ ^
| |
[1]=[2] [4]
=[3]
練習。 在
上構造一個等價關係
,使得等價類由 ![{\displaystyle [1]=\{1,2\},[2]=\{1,2\},[3]=\{3,4\},[4]=\{3,4\}.}](https://wikimedia.org/api/rest_v1/media/math/render/svg/0c2f0ff573b4d18c2636fddab4a8da43deb371d8)
解答
。圖形化地,情況看起來像這樣
*---*-------*
| .| . |
| 2 | 3 |
| .\ . |
| 1 \ 4 |
*-----*-----*
^ ^
| |
[1]=[2] [3]=[4]
示例。(模
的整數)回想一下,整數的同餘關係定義了在
上的一個等價關係
。使用該等價關係,我們可以定義每個
的等價類
,如下所示
![{\displaystyle [0]=\{x\in \mathbb {Z} :xR0\}=\{x\in \mathbb {Z} :x\equiv 0{\pmod {n}}\}=\{\dotsc ,-2n,-n,0,n,2n,\dotsc \}}](https://wikimedia.org/api/rest_v1/media/math/render/svg/4d9a93da3caa644ad6e5865477dc946550ddcc31)
![{\displaystyle [1]=\{x\in \mathbb {Z} :xR1\}=\{x\in \mathbb {Z} :x\equiv 1{\pmod {n}}\}=\{\dotsc ,-2n+1,-n+1,1,n+1,2n+1,\dotsc \}}](https://wikimedia.org/api/rest_v1/media/math/render/svg/c5a63f771da949f4bdea545c1ca7d339165c1c3e)
- ...
![{\displaystyle [n-1]=\{x\in \mathbb {Z} :xR(n-1)\}=\{x\in \mathbb {Z} :x\equiv n-1{\pmod {n}}\}=\{\dotsc ,-2n+(n-1),-n+(n-1),n-1,n+(n-1),2n+(n-1),\dotsc \}=\{\dotsc ,-2n-1,-n-1,-1,2n-1,\dotsc \}}](https://wikimedia.org/api/rest_v1/media/math/render/svg/d70c65bd4d1a98c9165e2c14dbfec9695e4a6c45)
![{\displaystyle [n]=\{x\in \mathbb {Z} :xRn\}=\{x\in \mathbb {Z} :x\equiv n{\pmod {n}}\}=\{x\in \mathbb {Z} :x\equiv 0{\pmod {n}}\}=[0]}](https://wikimedia.org/api/rest_v1/media/math/render/svg/9c9f02f086757ed00ab8bf1d95521e8bed6a4762)
![{\displaystyle [n+1]=\{x\in \mathbb {Z} :xR(n+1)\}=\{x\in \mathbb {Z} :x\equiv n+1{\pmod {n}}\}=\{x\in \mathbb {Z} :x\equiv 1{\pmod {n}}\}=[1]}](https://wikimedia.org/api/rest_v1/media/math/render/svg/0b6feea9f7bcad3980739ebdf5f70e732bcba682)
我們可以觀察到,從
開始,這些類與之前的類並不不同。實際上,如果我們“反向”考慮這些類
![{\displaystyle [-1]=\{x\in \mathbb {Z} :xR(-1)\}=\{x\in \mathbb {Z} :x\equiv -1{\pmod {n}}\}=\{x\in \mathbb {Z} :x\equiv n-1{\pmod {n}}\}=[n-1]}](https://wikimedia.org/api/rest_v1/media/math/render/svg/cf9e2764dc7690e4afc869494ead96f27dd6818d)
![{\displaystyle [-2]=\{x\in \mathbb {Z} :xR(-2)\}=\{x\in \mathbb {Z} :x\equiv -2{\pmod {n}}\}=\{x\in \mathbb {Z} :x\equiv n-2{\pmod {n}}\}=[n-2]}](https://wikimedia.org/api/rest_v1/media/math/render/svg/45b3952293bac9921fd62f22dfec1811283e931e)
- ...
它們也不會產生新的類。
因此,我們得出結論,只有
個不同的等價類,即
。通常,這些等價類的集合,
,用
表示,稱為 模
的整數。注意
本身是一個有限集,但它的每個元素都是一個無限集。
備註。
- 我們可以用以下方式說明等價類(每列都是一個等價類,整個表格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n |-n+1| |-2n-1|
| 0 | 1 | .... | n-1 |
| n |n+1 | |2n-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當我們考慮模
的整數和模
的整數(
)一起時,對於元素可能會出現一些歧義。例如,
和
。然而,例如,
中的 "
" 和
中的 "
" 是不同的。其中一個包含所有偶數,另一個包含所有 3 的倍數。
- 為了避免這種歧義,我們可以給類新增下標。例如,我們可以寫
和
。
練習. 在
上定義的關係
由
(a) 證明
是一個等價關係。
(b) 用
表示
的每個等價類
。(提示: 使用
的對稱性)。
在本節中,我們將討論等價類的一些性質。特別是,我們將解決這兩個問題
- 什麼時候兩個等價類相等?
- 兩個不同的等價類可以包含一個公共元素嗎?
問題 1 的答案由以下定理給出。
現在,讓我們考慮問題2。問題2 的答案確實是“否”。下面的推論證明了這個答案。
備註。
- 從這個結果中,我們知道兩個等價類要麼相等,要麼不相交(因為它們要麼相等,要麼不相等)。因此,兩個不同的等價類不可能包含一個共同的元素。
現在我們已經到達了研究等價關係的一個關鍵點(這可能是研究等價關係的主要原因):使用集合上的等價關係來構建該集合的劃分,反之亦然。在討論它之前,讓我們定義一個集合的劃分
示例。 令
。則,
的一個劃分是
。另一個劃分是
。但是,
不是
的劃分,因為
和
不是不相交的(或元素“2”屬於兩個集合)。此外,
不是
的劃分,因為
和
的並集不是整個集合
(或元素“2”不屬於劃分中的任何集合)。
示例. 令
,並令在
上定義的關係為
回想一下,兩個不同的等價類由
我們可以看到 每個
元素都屬於 唯一一個 這些等價類。因此,集合
給出了
的一個劃分。
此外,我們可以在
上定義另一個等價關係
,使得兩個不同的等價類由
我們也可以看到 每個
元素都屬於 唯一一個 這些等價類。因此,集合
。
示例. 回想一下,整數的同餘關係定義了一個等價關係
在
上。此外,有
個不同的等價類:
。根據歐幾里得除法引理,每個 整數都屬於 恰好一個 這些
個等價類。因此,模
的整數
給出了
上的一個劃分。
從前面的例子中我們可以觀察到,集合的等價關係可以用來給出該集合的劃分。下面的定理表明,一般情況下,集合
上的等價關係可以用來給出該集合的劃分。
以下定理表明上述定理的逆命題也成立。 更準確地說,我們可以利用集合的劃分在該集合上構造一個等價關係。 在介紹定理之前,讓我們對如何以這種方式構造等價關係進行一些直觀的猜測。 首先,從之前的定理中,粗略地說,利用集合上的等價關係,我們可以建立幾個不同類別中的元素“組”,其中元素是“親屬”。
現在,給定集合的劃分,意味著我們有幾個元素的“組”。 這種“分組”直觀地表明組內的元素在某種意義上是“親屬”。 因此,直觀地說,一個將“親屬”聯絡起來的關係似乎使關係相當“接近”,因此是一個等價關係。
以下定理形式化了這種直覺
證明。 只需證明
以這種方式定義的是自反的、對稱的和傳遞的。
自反性:根據劃分定義,對於每一個
,
屬於 恰好一個
,因此存在
使得
。因此,
。
對稱性:對於每一個
,
傳遞性:對於每一個
,假設
和
。那麼,存在
使得
和
。但根據劃分定義,
屬於 恰好一個 劃分
中的集合。所以,我們有
。因此,存在一個集合
(
)使得
,因此
。
示例: 令
是在
上定義的關係,其中 
(a) 證明
是一個等價關係。
(b) 確定所有由
產生的不同等價類,並以此給出在
上的劃分。
解答.
(a)
(b) 首先,一些等價類是
因此,所有不同的等價類是
(
,所以
與它們沒有區別,等等)。因此,
上的劃分是
(也就是說,每個整數都屬於
中的某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