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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U 自由文件許可證
截至 2009 年 7 月 15 日,華夏公益教科書已改為雙重許可系統,取代了以前的僅 GFDL 許可。簡而言之,這意味著僅根據 GFDL 許可的文字不再可以匯入華夏公益教科書,追溯至 2008 年 11 月 1 日。此外,華夏公益教科書文字現在可能可以或可能無法根據 GFDL 匯出,具體取決於自 7 月 15 日以來是否添加了任何內容且未刪除任何內容。 |
版本 1.3,2008 年 11 月 3 日版權所有 (C) 2000、2001、2002、2007、2008 自由軟體基金會,Inc. <http://fsf.org/>
任何人都被允許複製和分發此許可證文件的逐字副本,但更改此許可證文件是不允許的。
0. 前言
本許可證的目的是使手冊、教科書或其他功能性和有用文件在自由的意義上“免費”:確保每個人都有效地享有複製和重新分發的自由,無論是否進行修改,無論是商業的還是非商業的。其次,本許可證為作者和出版者保留了一種方式,讓他們可以獲得對其作品的認可,同時不被視為對其作品所做的修改負責。
本許可證是一種“複製左”許可證,這意味著文件的衍生作品本身必須以相同的方式是免費的。它補充了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該許可證是一種為自由軟體設計的複製左許可證。
我們設計了本許可證,以便將其用於自由軟體的手冊,因為自由軟體需要自由文件:自由程式應該附帶提供與軟體相同自由的手冊。但是,本許可證不限於軟體手冊;它可以用於任何文字作品,無論主題是什麼,也不管它是作為印刷書籍出版的。我們主要建議將本許可證用於其目的是指導或參考的作品。
1. 適用範圍和定義
本許可證適用於任何包含版權持有者放置的通知(說明可以根據本許可證的條款分發該作品)的任何介質中的任何手冊或其他作品。此類通知授予世界範圍內的免版稅許可,無限期地根據本文中規定的條件使用該作品。下文的“文件”是指任何此類手冊或作品。任何公眾成員都是被許可人,並被稱作“您”。如果您以需要版權法許可的方式複製、修改或分發該作品,則您接受該許可。
文件的“修改版本”是指包含文件或其一部分的任何作品,無論是以逐字方式複製,還是進行修改和/或翻譯成另一種語言。
“二級部分”是指文件的命名附錄或前言部分,專門討論文件的出版者或作者與文件的總體主題(或與相關事項)的關係,並且不包含任何可能直接屬於該總體主題的內容。(因此,如果文件部分是數學教科書,則二級部分不能解釋任何數學。)這種關係可能是與主題或相關事項的歷史聯絡問題,也可能是關於它們的法律、商業、哲學、道德或政治立場問題。
“不變部分”是某些二級部分,其標題被指定為不變部分的標題,在說明該文件根據本許可證釋出的通知中。如果某個部分不符合上述二級部分的定義,則不允許將其指定為不變部分。文件可能包含零個不變部分。如果文件未識別任何不變部分,則沒有不變部分。
“封面文字”是指在說明該文件根據本許可證釋出的通知中列出的某些簡短文字段落,作為封面文字或封底文字。封面文字最多可以是 5 個詞,封底文字最多可以是 25 個詞。
文件的“透明”副本是指以機器可讀格式表示的副本,該格式的規範對公眾可用,適合使用通用文字編輯器(對於由畫素組成的影像,使用通用繪畫程式,對於圖形,使用一些廣泛可用的繪圖編輯器)直接修改文件,並且適合輸入文字格式化程式或自動翻譯成適合輸入文字格式化程式的各種格式。以其他方式透明的檔案格式製作的副本,其標記(或標記的缺失)已被安排以阻止或阻止讀者隨後的修改,不是透明的。如果影像格式用於任何大量文字,則它不是透明的。不是“透明”的副本稱為“不透明”。
適合透明副本的格式示例包括沒有標記的純 ASCII、Texinfo 輸入格式、LaTeX 輸入格式、使用公開可用的 DTD 的 SGML 或 XML,以及符合標準的簡單 HTML、PostScript 或 PDF,這些格式旨在供人工修改。透明影像格式的示例包括 PNG、XCF 和 JPG。不透明格式包括專有格式,這些格式只能由專有文字處理器讀取和編輯,以及 DTD 和/或處理工具一般不可用的 SGML 或 XML,以及某些文字處理器為輸出目的而生成的機器生成的 HTML、PostScript 或 PDF。
“標題頁”是指印刷書籍,是指標題頁本身,以及後面需要用來清晰地容納本許可證要求出現在標題頁上的材料的頁面。對於沒有標題頁的格式的作品,"標題頁"是指文字的正文開始之前,作品標題最突出地出現的位置附近的文字。
“出版者”是指向公眾分發文件副本的任何個人或實體。
“名為 XYZ 的部分”是指文件的命名子單元,其標題要麼是精確的 XYZ,要麼包含 XYZ 在括號中,緊跟在用另一種語言翻譯 XYZ 的文字之後。(這裡 XYZ 代表下面提到的特定部分名稱,例如“致謝”、“獻辭”、“背書”或“歷史”。)當您修改文件時,“保留此類部分的標題”意味著它根據此定義仍然是“名為 XYZ 的部分”。
文件可能包含在宣告本許可證適用於文件的通知旁邊顯示的免責宣告。這些免責宣告被認為是透過引用包含在本許可證中的,但僅就免除擔保而言:這些免責宣告可能具有的任何其他含義均無效,並且不影響本許可證的含義。
2. 逐字複製
您可以以任何方式複製和分發文件,無論是商業的還是非商業的,前提是本許可證、版權宣告和說明本許可證適用於文件的許可宣告在所有副本中都得到複製,並且您不會在本許可證的條款中新增任何其他條件。您不能使用技術措施來阻礙或控制您製作或分發的副本的閱讀或進一步複製。但是,您可以接受補償以換取副本。如果您分發了足夠多的副本,您還必須遵守第 3 節中的條件。
您也可以在上述相同條件下出借副本,並且您可以公開展示副本。
3. 批次複製
如果您釋出了文件的印刷副本(或通常具有印刷封面的介質中的副本),數量超過 100 個,並且文件的許可宣告要求封面文字,您必須將副本封在封面中,封面應清楚地顯示所有這些封面文字:正面封面上的封面文字,以及封底上的封底文字。兩個封面還必須清楚地識別您為這些副本的出版者。封面必須以所有標題詞語同樣突出和可見的方式呈現完整標題。您可以在封面中新增其他材料。只要對封面的更改僅限於封面,並且保留文件的標題並滿足這些條件,就可以將複製視為其他方面的逐字複製。
如果任何一個封面的必需文字太多,無法清晰地容納,您應該將列出的第一個文字(儘可能多地適合)放在實際的封面中,並將其餘文字放在相鄰的頁面上。
如果您釋出或分發了超過 100 個的文件的“不透明”副本,您必須在每個“不透明”副本中包含一個機器可讀的“透明”副本,或者在每個“不透明”副本中或與每個“不透明”副本一起宣告一個計算機網路位置,供一般網路使用公眾可以使用公共標準網路協議從該位置下載文件的完整“透明”副本,不包含任何新增的材料。如果您使用後一種方法,您必須在開始大量分發“不透明”副本時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以確保此“透明”副本在您最後一次將該版本的“不透明”副本(直接或透過您的代理商或零售商)分發給公眾後至少一年內保持可訪問狀態。
請求,但不要求您在重新分發大量副本之前很久就與文件的作者聯絡,以便他們有機會為您提供文件的更新版本。
4. 修改
您可以在上述第 2 和 3 節的條件下複製和分發文件的修改版本,前提是您以完全相同的許可證釋出修改版本,修改版本填充文件的角色,從而允許擁有修改版本副本的任何人分發和修改修改版本。此外,您必須在修改版本中做以下事情
- 在標題頁(以及封面,如果有的話)中使用與文件不同的標題,與以前版本的標題不同(如果有的話,應列在文件的歷史部分中)。如果您以前版本的原始出版者允許,您可以使用與以前版本相同的標題。
- 在標題頁中列出修改版本中修改的作者,以及文件的主要作者中的至少五位(如果文件的主要作者少於五位,則列出所有主要作者),除非他們免除您履行此要求的義務。
- 在標題頁上說明修改版本的出版者的名稱,作為出版者。
- 保留文件中的所有版權宣告。
- 在其他版權宣告旁邊,為您的修改新增相應的版權宣告。
- 在版權宣告之後立即包含一個許可宣告,以附加方式向公眾授予根據本許可證的條款使用修改版本的許可,其形式如以下附錄中所示。
- 在該許可宣告中保留文件許可宣告中提供的不變部分和所需封面文字的完整列表。
- 包含本許可證的未經修改的副本。
- 保留名為“歷史”的部分,保留其標題,並在其中新增一個專案,至少說明修改版本的標題、年份、新作者和出版者,如標題頁中所述。如果文件中沒有名為“歷史”的部分,請建立一個部分,說明文件的標題、年份、作者和出版者,如其標題頁中所述,然後新增一個專案,描述修改版本,如前一句中所述。
- 保留文件中提供的網路位置(如果有),以便公眾訪問文件的透明副本,並同樣保留文件中提供的網路位置,用於它所基於的先前版本。這些可以放置在“歷史”部分。對於在文件本身釋出之前至少四年釋出的作品,或者如果版本原始出版商提供許可,您可以省略網路位置。
- 對於任何標題為“致謝”或“獻詞”的部分,保留部分的標題,並保留部分中所有貢獻者致謝和/或獻詞的實質內容和語氣。
- 保留文件的所有不變部分,其文字和標題保持不變。節號或等效項不被視為節標題的一部分。
- 刪除任何標題為“認可”的部分。修改後的版本中不能包含這樣的部分。
- 不要將任何現有部分重新命名為“認可”,也不要與任何不變部分的標題衝突。
- 保留任何免責宣告。
如果修改後的版本包含新的前言部分或附錄,這些部分符合次要部分的資格並且不包含從文件中複製的任何內容,您可以選擇將這些部分中的一些或全部指定為不變的。為此,將它們的標題新增到修改後的版本的許可證通知中的不變部分列表中。這些標題必須與任何其他部分標題不同。
您可以新增一個標題為“認可”的部分,前提是它僅包含對您修改後的版本的認可,這些認可來自不同的方面——例如,同行評審的宣告或文字已被某組織批准為標準的權威定義。
您可以在修改後的版本中,在封底文字列表的末尾新增最多五個詞的封面文字和最多 25 個詞的封底文字。任何一個實體只能新增一段封面文字和一段封底文字。如果文件已經包含與同一封面相關的封面文字,之前由您新增或由您代表的同一實體安排新增,則您不能新增另一個;但您可以在獲得新增舊封面文字的先前出版商的明確許可的情況下替換舊封面文字。
文件的作者和出版商不會透過此許可證授予使用其姓名進行宣傳的許可,也不會聲稱或暗示認可任何修改後的版本。
5. 合併文件
您可以將文件與其他以本許可證釋出的文件合併,按照上面第 4 節針對修改版本的定義的條款,前提是您在組合中包含所有原始文件的所有不變部分,不作修改,並將它們全部列為組合作品的許可證通知中的不變部分,並且您保留所有免責宣告。
組合作品只需要包含一份本許可證,並且多個相同的不變部分可以用一份副本替換。如果有多個不變部分具有相同的名稱但內容不同,請在每個部分的末尾加上括號,並加上該部分的原始作者或出版商的姓名(如果已知),或者加上一個唯一的編號,使每個部分的標題都獨一無二。在組合作品的許可證通知中,對不變部分列表中的部分標題進行相同的調整。
在組合中,您必須合併各種原始文件中標題為“歷史”的所有部分,形成一個標題為“歷史”的部分;同樣,合併所有標題為“致謝”的部分,以及所有標題為“獻詞”的部分。您必須刪除所有標題為“認可”的部分。
6. 文件集
您可以建立一個由文件和其他以本許可證釋出的文件組成的集合,並將各種文件中的本許可證的各個副本替換為包含在集合中的單個副本,前提是您在其他所有方面遵循本許可證關於逐字複製每個文件的規則。
您可以從這樣的集合中提取一個單獨的文件,並以本許可證單獨分發,前提是您將本許可證的副本插入到提取的文件中,並在所有其他方面遵循本許可證關於逐字複製該文件的規則。
7. 與獨立作品的聚合
將文件或其衍生作品與其他單獨的獨立文件或作品彙編在一起,放在儲存或分發介質的卷中,稱為“聚合”,如果彙編產生的版權未被用來限制聚合使用者在超出單個作品允許的範圍內的合法權利。當文件包含在聚合中時,本許可證不適用於聚合中的其他作品,這些作品本身不是文件的衍生作品。
如果第 3 節的封面文字要求適用於文件的這些副本,那麼如果文件少於整個聚合的一半,則文件的封面文字可以放置在包含文件的聚合內的封面文字上,或者如果文件是電子形式,則放置在封面的電子等價物上。否則,它們必須出現在包含整個聚合的印刷封面文字上。
8. 翻譯
翻譯被認為是一種修改,因此您可以根據第 4 節的條款分發文件的翻譯。用翻譯替換不變部分需要其版權持有者的特別許可,但您可以除了這些不變部分的原始版本之外,還包括一些或所有不變部分的翻譯。您可以包含本許可證的翻譯,以及文件中的所有許可證通知和任何免責宣告,前提是您還包含本許可證的原始英文版本,以及這些通知和免責宣告的原始版本。如果翻譯與本許可證或通知或免責宣告的原始版本之間存在差異,則以原始版本為準。
如果文件中的一個部分標題為“致謝”、“獻詞”或“歷史”,則保留其標題(第 1 節)的要求(第 4 節)通常需要更改實際標題。
9. 終止
您不得複製、修改、再許可或分發文件,除非本許可證明確規定。任何以其他方式複製、修改、再許可或分發文件的嘗試均無效,並將自動終止您在本許可證下的權利。
但是,如果您停止違反本許可證,那麼您從特定版權持有者那裡獲得的許可將被恢復 (a) 有條件地恢復,除非並且直到該版權持有人明確且最終終止您的許可,以及 (b) 永久地恢復,如果該版權持有人在您停止違反行為後 60 天內未透過某種合理的方式通知您違反行為。
此外,如果您從特定版權持有人那裡獲得的許可將被永久地恢復,如果該版權持有人透過某種合理的方式通知您違反行為,這是您第一次從該版權持有人那裡收到有關違反本許可證的行為的通知(針對任何作品),並且您在收到通知後 30 天內糾正了違反行為。
根據本節終止您在本許可證下的權利不會終止已根據本許可證從您那裡收到副本或權利的各方的許可。如果您的權利已被終止並且未被永久地恢復,收到部分或全部相同材料的副本不會賦予您使用它的任何權利。
10. 本許可證的未來修訂
自由軟體基金會可能會不時釋出 GNU 自由文件許可證的新的修訂版本。這些新版本在精神上將與當前版本相似,但在細節上可能有所不同,以解決新的問題或顧慮。參見 http://www.gnu.org/copyleft/.
每個版本的許可證都將分配一個不同的版本號。如果文件指定本許可證的特定編號版本“或任何更高版本”適用於它,則您可以選擇遵循該指定版本的條款和條件,或遵循自由軟體基金會發布的任何更高版本(不是草稿)。如果文件未指定本許可證的版本號,則可以選擇自由軟體基金會發布的任何版本(不是草稿)。如果文件指定代理可以決定可以使用本許可證的哪些未來版本,則該代理對某個版本公開宣告接受將永久授權您為該文件選擇該版本。
11. 重新許可
“大型多作者協作網站”(或“MMC 網站”)是指任何釋出可版權作品並提供突出設施供任何人編輯這些作品的全球資訊網伺服器。任何人都可以編輯的公共維基是此類伺服器的一個例子。“大型多作者協作”(或“MMC”)包含在網站中,是指在 MMC 網站上釋出的任何一組可版權作品。
“CC-BY-SA”是指由 Creative Commons Corporation 釋出的 Creative Commons 署名 - 相同方式共享 3.0 許可證,Creative Commons Corporation 是一家非營利性公司,其主要營業地點位於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以及該組織釋出的該許可證的未來版權許可證版本。
“合併”是指將文件全部或部分作為另一個文件的一部分發布或重新發布。
如果 MMC 獲准重新許可,則它是在本許可證下獲得許可的,並且所有在該 MMC 以外的其他地方首次根據本許可證釋出並隨後全部或部分合併到 MMC 的作品 (1) 沒有封面文字或不變部分,並且 (2) 在 2008 年 11 月 1 日之前合併。
MMC 網站的運營商可以在 2009 年 8 月 1 日之前的任何時間在同一網站上根據 CC-BY-SA 重新發布包含在網站中的 MMC,前提是 MMC 符合重新許可的條件。
如何在您的文件中使用本許可證
要在您撰寫的文件中使用本許可證,請在文件中包含一份許可證副本,並將以下版權和許可證通知放在標題頁之後
- 版權所有 (c) 年份 您的姓名。
- 根據 GNU 自由文件許可證的條款,允許複製、分發和/或修改本檔案
- 版本 1.3
- 或自由軟體基金會發布的任何更高版本;
- 沒有不變部分、沒有封面文字,也沒有封底文字。
- 許可證副本包含在標題為“GNU
- 自由文件許可證”的部分。
如果您有不變部分、前封面文字和後封面文字,請將“with...Texts.”行替換為以下內容
- 不變部分為 LIST THEIR TITLES,
- 前封面文字為 LIST,後封面文字為 LIST。
如果您有不變部分,但沒有封面文字,或者三種文字的組合,請將這兩種選擇合併,以適應具體情況。
如果您的文件包含非平凡的程式程式碼示例,我們建議您在您選擇的自由軟體許可證(如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下並行釋出這些示例,以允許將其用於自由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