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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理論/音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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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階是指使用不屬於調式音階的音符、和絃和調性。音階這個詞的詞源,指的是顏色,這給了我們一個線索,瞭解它在19世紀音樂中的功能:它為調式和聲提供了變化。

音高

音階音高是指任何不屬於給定調式音階的音符。例如,在C大調中,C升、D降、D升、E降、F升、G降、G升、A降、A升和B降都代表音階音高。然而,為了使音階音高能“音階地”發揮作用,它必須以邏輯的方式解決到一個調式音高,否則“顏色”的過載會破壞調性的完整性,並開始暗示轉向另一個調性或非調式調式。一般來說,音階升高的音符向上解決,而音階降低的音符向下解決。因此,音階引入的A#通常會轉到B,而Eb則必須轉到D。

和絃

在19世紀的音樂中,沒有音符沒有和絃,和絃更充分地暗示了和聲。在C大調中,音階和絃包括所有不在調式框架內的和絃,包括C小調、C升大調和小調、D大調、E降大調和小調、E大調、F小調、F升大調和小調、G小調、A降大調和小調、A大調、B降大調和小調和B大調和小調。這些和絃在19世紀音樂中的使用方式並非任意的,每個和絃都有其獨特的品質和作曲含義。最明顯的是,音階和絃的音階水平或它在五度圈周圍的位移,使其聽起來更接近或更遠離主音(即在音階內,儘管存在其他理論,特別是某些新裡曼理論)。

調性

最後,調性可以在19世紀的音樂中提供大規模的和聲結構,也可以是音階的。鑑於18世紀大多數音樂的調性範圍是調式的 - 最常在主音和屬音之間產生張力(查爾斯·羅森,*古典風格*,1978) - 音階調性的使用開闢了新的音調可能性。貝多芬等作曲家,以及舒伯特等作曲家在更大程度上,都是最早探索這一領域的作曲家。

音階之後

從歷史上看,音階音高、和絃和調性的延長,越來越破壞了清晰的調式和聲基礎,使其走向許多不同的方向。瓦格納和施特勞斯極度地延長了音階音高的張力,而其他作曲家,如德彪西,則越過了界限,轉向調式。第二維也納樂派作曲家 - 肖恩伯格、貝格和韋伯恩 - 完全消除了任何調式基礎,使用無調音樂和十二音序列和聲,因此可以說他們已經透過和超越了音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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