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理論/爵士樂
爵士樂是一個標籤,它涵蓋了這種國際上深受喜愛的藝術形式的許多方面,以及圍繞它的文化。它的豐富歷史最初與古代非洲社會的歌曲和節奏相關聯,這些節奏與神聖傳統有關,而神聖傳統反過來又為現代計算的創新鋪平了道路,如果你仔細觀察的話。當歐洲殖民者將奴隸帶到美洲時,非洲的音樂也隨之而來,導致了福音、拉格泰姆,以及可能最重要的布魯斯的出現。爵士樂可以是“正統的”:正式的,遵循古典音樂的規範,比如格什溫兄弟和斯科特·喬普林;它也可以是“自由的”:混亂的,即興的,實驗性的,比如奧尼特·科爾曼和邁爾斯·戴維斯後期的作品。爵士樂也存在於舞蹈、藝術和詩歌中,如果沒有爵士樂,任何形式的搖滾樂或嘻哈音樂都不會出現。
爵士樂的起源可以追溯到非洲。在整個 18 世紀,數百萬非洲人被帶到北美殖民地,淪為奴隸。在那裡,在種植園裡,奴隸會以一種“呼應”的方式互相唱著勞動歌曲。這些歌曲至今仍以靈歌的形式存在。
隨著 1865 年南北戰爭的結束,這些大多數在美國出生的人獲得了他們以前從未有過的自由。大約在同一時期,一種新的音樂開始在路易斯安那州三角洲,新奧爾良及其周邊地區興起。人們組建了行進樂隊,樂器配置奇特,主要由銅管樂器組成,演奏幾乎完全依靠耳朵。
在 20 世紀初,一種名為拉格泰姆的新音樂風格開始流行起來。拉格泰姆的特點是鋼琴的左手採用“步進式”演奏(“boom chick”型別的低音線),右手部分則採用節奏性強烈的節奏。這個流派的著名人物包括斯科特·喬普林和“果凍卷”莫頓。
除了拉格泰姆,新奧爾良還出現了迪克西蘭爵士樂風格,其特點是獨特的對位風格和步進式低音線。
然後,僅僅過了幾十年的時間,一種名為搖擺樂的新風格出現了。路易斯·阿姆斯特朗是搖擺樂在主流文化中流行起來的最主要人物。阿姆斯特朗以演奏“搖擺音符”而聞名,其特點是將一個四分音符分成兩個八分音符時,這兩個八分音符的演奏方式不對稱。下面是一個例子,說明“直八分音符”(正常的八分音符)音樂可能會如何標記
然而,在搖擺樂風格中,八分音符通常被演奏成,彷彿將一個四分音符分成一個八分音符三連音,然後演奏一個四分音符和一個八分音符組合。這是一種相當技術性的描述方式,事實上,人們最初認為這是一種純粹由感覺產生的音樂,無法用符號記錄下來。第一個成功地用符號記錄爵士樂的人是“果凍卷”莫頓。搖擺節奏可能會被標記如下
有時,搖擺節奏被演奏成一個帶點的八分音符,然後是一個十六分音符。這有時被稱為“重搖擺”,在“迪克西蘭”風格中最為常見。這將被標記為
演奏帶有“搖擺”的音樂是幾乎所有爵士樂形式的特點,不要將其與搖擺樂這個子流派混淆。
在 20 世紀 40 年代,在大蕭條和兩次世界大戰之後,一種新的音樂風格開始在紐約市興起。比波普的出現源於藝術家對自我表達的渴望,他們不受為搖擺樂音樂演變而來的跳舞公眾的需求的限制。此外,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整體的戰爭動員和適齡男性(佔爵士樂音樂家的大多數)的短缺意味著傳統的“大樂隊”形式變得難以維持,因為缺少音樂家,這導致了規模更小的樂隊更加興起,這些樂隊更適合比波普那種不那麼受約束的風格。
比波普的特點是速度快,並以和聲結構而不是旋律為基礎進行即興演奏。
爵士樂在整個 20 世紀迅速發展。搖擺樂是一個子流派,以高能量和具有感染力的旋律為特色。貝尼·古德曼和格倫·米勒是該流派的傑出領導者。
在搖擺樂之後,酷爵士樂開始流行,它起源於美國西海岸。該流派最受歡迎的音樂家之一是大衛·布魯貝克,他在他的專輯《時間停頓》中首次挑戰了爵士樂只能以 4/4 或華爾茲風格的 3/4 節奏演奏的觀念。它引發了巨大的爭議,但由於單曲《Take Five》的流行而廣受好評。
酷爵士樂之後是實驗時代,邁爾斯·戴維斯引領了潮流。融合樂,即試圖將爵士樂與搖滾樂融合的音樂,也出現在這個時期。著名的融合樂藝術家包括傑科·帕斯托裡烏斯和樂隊天氣預報。拉丁爵士樂在這個時期也蓬勃發展,以奇克·科里亞等人物為代表。自由爵士樂也誕生於這個時代,以奧尼特·科爾曼為代表。自由爵士樂沒有確定的節奏結構,雖然演奏中有一定的隨機性,但演奏者之間仍然存在著一種緊密的聯絡。有些人質疑自由爵士樂是否屬於真正的爵士樂,甚至是否屬於真正的音樂。
近年來,爵士樂已經分裂成許多子流派,沒有一個真正引領潮流。流暢爵士樂由於肯尼·吉等藝術家的出現而獲得了一定的流行,但許多人鄙視它,認為它“不是真正的爵士樂”,因為沒有任何即興演奏,通常“流暢”的歌曲只是在同一個和絃上反覆演奏。其他藝術家則試圖將爵士樂與其他形式的音樂融合,例如樂隊貝拉·弗萊克和弗萊克樂團,他們將爵士樂與藍草、放克、拉丁、雷鬼和亞洲音樂融合在一起。弗萊克本人演奏的是班卓琴,這表明該樂隊具有反傳統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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