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歷史/殖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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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被英國吞併後,最初被設定為新南威爾士的屬地。然而,到1841年,紐西蘭成為了一個獨立的殖民地。作為一個殖民地,它從英國繼承了政治實踐和政府機構。
英國政府透過任命總督來建立第一個紐西蘭政府,並由任命的行政和立法委員會提供建議。
1852年,英國議會通過了紐西蘭憲法法案,該法案規定了民選的眾議院和立法委員會。國會(議會和委員會的結合)於1854年首次舉行會議。
到1856年,紐西蘭在所有內政事務中實際上都是自治的,除了“土著政策”。對土著政策的控制權在1860年代中期移交給了殖民政府。
該國第一個首都位於北島的島嶼灣,由霍布森總督在紐西蘭正式被吞併後宣佈。1840年9月,霍布森將首都遷至懷特馬塔港的海岸,在那裡建立了奧克蘭。到1865年,政府所在地集中在惠靈頓。
紐西蘭的省級政府

從1841年到1876年,各省都有自己的省級政府。最初,只有三個省份,由皇家憲章設立
- 新阿爾斯特(北島帕蒂亞河以北)
- 新芒斯特(北島帕蒂亞河以南,以及南島)
- 新萊因斯特(斯圖爾特島)
1846年,省份進行了改革。新萊因斯特省被取消,剩下的兩個省份被擴大,並與殖民政府分離。改革後的省份是
- 新阿爾斯特(整個北島)
- 新芒斯特(南島和斯圖爾特島)
1852年紐西蘭憲法法案再次改革了各省。在這部憲法中,舊的阿爾斯特和芒斯特省被廢除,並設立了六個新的省份
- 奧克蘭
- 新普利茅斯
- 惠靈頓
- 尼爾森
- 坎特伯雷
- 奧塔哥
每個省份都有自己的立法機構,選舉自己的議長和省長。任何年滿21歲且擁有價值50英鎊的自由產權的男性都可以投票。選舉每四年舉行一次。
1858年11月至1873年12月,又增加了四個新的省份。霍克斯灣從惠靈頓分離,馬爾堡從尼爾森分離,西海岸從坎特伯雷分離,南地從奧塔哥分離。
省級政府剛開始不久,便成為國會政治辯論的主題。最終,在哈里·阿特金森的總理任期內,殖民政府通過了1876年廢除省份法案,該法案取消了省級政府,代之以地區。各省終於在1877年1月1日不復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