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內容

數論/初等整除性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自由的教科書

初等整除性性質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整除性是數論中的一個關鍵概念。我們說一個整數 能被非零整數 整除,當且僅當存在一個整數 使得 .

例如,整數 123456 能被 643 整除,因為存在一個非零整數 192,使得 .

我們用豎線來表示整除性: 表示 "a 整除 b"。例如,我們可以寫 .

如果 不能被 整除,我們寫 。例如,.

以下定理說明了整除性的若干重要性質。

假設 是整數,並且 。那麼 .

證明

為整數,並假設 。則存在整數 使得 。因此

我們知道 也是一個整數,因此

假設 為整數,且 。則 以及

證明: 代入定理 1 可得 。類似地,令 可得 。最後,令 s=0 可得

如果 是整數,且 以及 ,則

證明

是整數,並假設 以及 。則 ,對於一些整數

然後 ,因此

為整數。則 當且僅當

證明

為整數。假設 .

則存在整數 使得

.

因此,可以得出

,因此 .

反過來,我們假設 .

則存在整數 使得

,因此

我們知道 c 不為零,因此

。因此,.

質數和合數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大於一的自然數 *p* 如果只有兩個不同的自然數因子,即自身和 1,則稱為**質數**。前十一個這樣的數字是 2、3、5、7、11、13、17、19、23、29 和 31。然而,正如下面將證明的那樣,質數是無限的。

大於一且不是質數的自然數稱為**合數**。因此,4、6、8、9、10、12、14、15 和 16 是前幾個合數。

請注意,數字 1 是唯一既不是質數也不是合數的自然數。

算術基本定理 (FTA)

每個合數正整數 *n* 都是質數的乘積。此外,這些乘積在因子順序上是唯一的。

證明

我們用反證法來證明這個定理。

假設存在一個正合數,它不是質數的乘積;設 *N* 是最小的這樣的整數。由於 *N* 是合數,它可以寫成 *N* = *a* *b*,其中 *a* 和 *b* 是整數,且 *a*,*b* > 1。

由於N不是素數的乘積,因此ab中至少有一個不是素數的乘積;不失一般性,假設a不是素數的乘積。

然後,由於a>1,a是合數,因此a是一個不是素數乘積的正合數。

但是,由於a<N,這與我們假設N是最小的此類數相矛盾。

因此,不存在最小的此類數,因此不存在不是素數乘積的合數正整數。

唯一性的證明留給讀者。

另一種證明

這是一個歸納證明。

時,語句“k是合數意味著k是素數的乘積”為真。

為一個整數.

假設該語句對所有都成立。

要麼是合數,要麼是素數。如果是素數,則該語句對成立。

如果是合數,則可以被某個素數整除,因此可以寫成k=pa,其中p是素數,a是一個整數,且。然後a要麼是素數,要麼是合數;如果它是合數,則根據我們的歸納假設,它是一個素數的乘積。

因此可以寫成素數的乘積。

因此,該語句對所有成立,因此根據歸納法,對所有成立。

唯一性的證明留給讀者。

素數有無窮多個。

證明

假設只有個素數。

設這些素數為:.

那麼,要麼 是質數,要麼它是質數的乘積。如果它是質數的乘積,它必須能被某個質數 整除,其中 是某個整數。然而,,顯然不是整數: 不能被 整除。因此, 不是質數的乘積。

這與定理 4 相矛盾,因為定理 4 指出所有數字都可以表示為質數的乘積。

因此,要麼 是質數,要麼它能被某個大於 的質數整除。

我們得出結論,假設只有 個質數是錯誤的。

因此,質數的數量 *不是* 有限的,也就是說,有無窮多個質數。

定理 6

[edit | edit source]

除法演算法(帶最小非負餘數的除法)

ab 是整數,其中 。那麼,存在唯一確定的整數 qr 使得

以及

證明

我們定義集合

它是非空的,並且有上界。因此,它有一個最大元素,我們將其表示為 q

我們令 。它滿足 以及 ,因為否則

.

這意味著

這與qM中的最大性相矛盾。

現在我們證明qr的唯一性

為兩個滿足的整數。它是

因此,這意味著。這也表明,我們完成了。

索引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