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除性是數論中的一個關鍵概念。我們說一個整數
能被非零整數
整除,當且僅當存在一個整數
使得
.
例如,整數 123456 能被 643 整除,因為存在一個非零整數 192,使得
.
我們用豎線來表示整除性:
表示 "a 整除 b"。例如,我們可以寫
.
如果
不能被
整除,我們寫
。例如,
.
以下定理說明了整除性的若干重要性質。
假設
和
是整數,並且
和
。那麼
.
證明
設
和
為整數,並假設
和
。則存在整數
和
使得
和
。因此
我們知道
也是一個整數,因此
。
假設
和
為整數,且
和
。則
以及
。
證明:令
且
代入定理 1 可得
。類似地,令
且
可得
。最後,令 s=0 可得
。
如果
是整數,且
以及
,則
。
證明
令
和
是整數,並假設
以及
。則
且
,對於一些整數
和
。
然後
,因此
。
設
為整數。則
當且僅當 
證明
設
為整數。假設
.
則存在整數
使得
.
因此,可以得出
,因此
.
反過來,我們假設
.
則存在整數
使得
,因此 
我們知道 c 不為零,因此
即
。因此,
.
大於一的自然數 *p* 如果只有兩個不同的自然數因子,即自身和 1,則稱為**質數**。前十一個這樣的數字是 2、3、5、7、11、13、17、19、23、29 和 31。然而,正如下面將證明的那樣,質數是無限的。
大於一且不是質數的自然數稱為**合數**。因此,4、6、8、9、10、12、14、15 和 16 是前幾個合數。
請注意,數字 1 是唯一既不是質數也不是合數的自然數。
算術基本定理 (FTA)
每個合數正整數 *n* 都是質數的乘積。此外,這些乘積在因子順序上是唯一的。
證明
我們用反證法來證明這個定理。
假設存在一個正合數,它不是質數的乘積;設 *N* 是最小的這樣的整數。由於 *N* 是合數,它可以寫成 *N* = *a* *b*,其中 *a* 和 *b* 是整數,且 *a*,*b* > 1。
由於N不是素數的乘積,因此a和b中至少有一個不是素數的乘積;不失一般性,假設a不是素數的乘積。
然後,由於a>1,a是合數,因此a是一個不是素數乘積的正合數。
但是,由於a<N,這與我們假設N是最小的此類數相矛盾。
因此,不存在最小的此類數,因此不存在不是素數乘積的合數正整數。
唯一性的證明留給讀者。
另一種證明
這是一個歸納證明。
當
時,語句“k是合數意味著k是素數的乘積”為真。
設
為一個整數
.
假設該語句對所有
都成立。
要麼是合數,要麼是素數。如果
是素數,則該語句對
成立。
如果
是合數,則
可以被某個素數
整除,因此
可以寫成k=pa,其中p是素數,a是一個整數,且
。然後a要麼是素數,要麼是合數;如果它是合數,則根據我們的歸納假設,它是一個素數的乘積。
因此
可以寫成素數的乘積。
因此,該語句對所有
成立,因此根據歸納法,對所有
成立。
唯一性的證明留給讀者。
素數有無窮多個。
證明
假設只有
個素數。
設這些素數為:
.
令
那麼,要麼
是質數,要麼它是質數的乘積。如果它是質數的乘積,它必須能被某個質數
整除,其中
是某個整數。然而,
,顯然不是整數:
不能被
整除。因此,
不是質數的乘積。
這與定理 4 相矛盾,因為定理 4 指出所有數字都可以表示為質數的乘積。
因此,要麼
是質數,要麼它能被某個大於
的質數整除。
我們得出結論,假設只有
個質數是錯誤的。
因此,質數的數量 *不是* 有限的,也就是說,有無窮多個質數。
除法演算法(帶最小非負餘數的除法)
令 a 和 b 是整數,其中
。那麼,存在唯一確定的整數 q 和 r 使得
以及
。
證明
我們定義集合
它是非空的,並且有上界。因此,它有一個最大元素,我們將其表示為 q。
我們令
。它滿足
以及
,因為否則
.
這意味著
這與q在M中的最大性相矛盾。
現在我們證明q和r的唯一性
令
和
為兩個滿足
和
的整數。它是
因此
,這意味著
。這也表明
,我們完成了。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