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間諜和策略/機構
為了將一個組織宣佈為間諜機構(參與間諜活動),它只需要存在一個結構,允許代表其工作的特工參與經授權的秘密行動。它可以是國家或主要受控的混合體或兩者,甚至是一個超國家企業。
大多數如果不是全部間諜機構也被稱為情報機構或情報部門。警察部隊、犯罪組織甚至私人調查員使用間諜技術和程式進行間諜活動並不罕見,間諜活動也被稱為"間諜術"/"專業技術"或簡單地稱為"技術",有時也被稱為"黑暗藝術"。針對收集和處理資訊、滲透其他組織及其競爭對手顛覆的行動。一個簡單的例子是警察部隊試圖"招募"來自對方陣營的資產,實際上創造雙重間諜。
大部分間諜機構直接受國家政府控制,或者由於"業務性質"而受到政府監管。通常,此類企業的管理是透過專門的、與政府其他部門不同的分層結構間接進行的。情報部門的權力和活動極易被濫用,歷史證明確實如此。骯髒的勾當更喜歡在黑暗中進行。這就需要一個經常人為的監控系統,以便在保持活動秘密、將責任從指責中轉移出去以及保持否認可能性之間取得平衡。這造成了一個持續的悖論,經常導致"誰來監督監視者?"(來自拉丁語,Quis custodiet ipsos custodes?),這不僅涉及資訊訪問,還涉及機構活動的責任和監管。
"保密並不是為了阻止反對派......知道發生了什麼,因為敵人通常是知道的。保密是為了阻止你,美國公眾,知道發生了什麼,因為在很多方面,你是真正的敵人。"
– 維克多·馬凱蒂,中央情報局副局長前特別助理
不僅存在濫用問題,而且在一個開放的社會中,尤其是在民主社會中,人民不會認可這些機構的某些活動,因此會拒絕他們自己的政府。當然,這不是人民的問題,而是治理的質量以及社會教育/資訊水平的問題。
如果公民對真實危險和必要性有充分的瞭解,而不是那些與普遍和常見的模糊程式合作的人工危險,那麼這些資源/服務將得到更好的利用。如果其他政府也能夠提高透明度,那麼一個更好的世界很快就會到來。
我們今天所擁有的是一箇中間地帶,政府/國家之間關係密切,他們共享這些服務和資訊,使這些政府(而不是他們的公民)共同受益。近年來,全球化加劇了這種現象,政治權力或影響力不再僅僅基於國家利益,而是自冷戰開始以來圍繞國防部門,特別是在國防公司,這些公司不僅自身已成為跨國公司(或擁有跨國投資的企業),而且經濟利益普遍取代了道德優勢和普遍利益。今天大多數大型公司都設有部門,不僅致力於收集和處理大量資訊,甚至監視競爭對手,而且還充當眾多機構,這些機構即使不進行積極的間諜活動,也會根據敏感的秘密資訊生成報告和情報計劃/分析,或者僅僅致力於塑造公眾輿論。
當然,這在任何其他秘密組織中都會發生,從有組織的宗教或邪教到不同程度的組織,任何不受公眾審查的機構或組織都將擁有其積極保護的私人資訊,以及獲取情報的興趣,這可以進一步幫助其成員或實現其自身目標。
另一個需要考慮的是,大多數中小型企業都對監視和收集資訊感興趣,不僅是公眾,通常簡化為消費者的簡單身份,還有其積極的員工和未來員工的背景,事實上,這是州一級存在的一些擔憂的縮影,但在這種情況下,資訊機構將是人力資源部門。
間諜通常不會在安全參與之外談論該機構的名稱,他們會使用不太明顯的命名法,如"家人"、"商店"、"馬戲團"、"裝備"、"工具棚"、"公司"和其他術語,這些術語將為知情者相互理解,但對竊聽談話的第三方來說無害。這對於大多數秘密行動、犯罪和秘密組織來說也是標準操作程式 (SOP)。開發"內部"特定語言不僅會模糊,而且可以輕鬆檢測洩密和滲透。
有趣的是,使用特定且獨特的命名法不僅有助於為知情人士建立一種私人語言,而且有時還起著次要作用。作為一種屏障或心理保護的形式,它不僅清理了“業務”,而且往往有助於與事件和行動保持距離,甚至將非自然的人際互動非人格化。
在不同的間諜機構中,已知的一點點必須被理解為對真實存在的事物以及它們如何運作的一瞥。

等級制和順序結構,尤其是在古騰堡之後流行起來,通常是強加的和人為的。 互聯性通常不被承認——人們仍然假裝他們可以使事物變得高度層次化、可分類和順序化,而實際上他們做不到。一切都深度交織在一起。
– 特德·尼爾森,1998 年 11 月 10 日?.
國家機構擁有法律授權的職責,應遵守國際法和條約。正如我們將在後面更詳細地看到的那樣,國家機構應主要服務於至少維護國家安全(包括國內和國外)的首要目標。包括國家的社會和政治穩定。國家安全通常被定義為“國家安全”,通常被分為外部和內部服務,甚至被細分。值得注意的是,國家機構可以控制和使用私人組織,這取決於當地立法(或顛覆立法的能力)。這通常取決於政府如何立法監管個人資訊、人員和資本流動以及貨物和服務的進出口,包括軍備和情報或受限的知識和技術。例如,根據美國愛國者法案,聯邦調查局、司法部和其他機構可以釋出國家安全信函,允許政府在沒有法官監督的情況下訪問財務和通訊資訊,包括美國公民和收到請求的人的財務和通訊資訊,而且這些人有法律義務不向任何人透露他們甚至收到了請求。這種廣泛訪問個人資訊的方式在民主社會中非常罕見。
- 美利堅合眾國
- 英國
- 軍事情報局,第 5 部門 (MI5)
- 秘密情報局 (SIS),也稱為 MI6。
- 特別偵察部隊,也被稱為第 14 野戰安全和情報連(內部稱為“The Det”),目前(2018 年)在北愛爾蘭開展行動,以“北愛爾蘭訓練和諮詢團隊 (北愛爾蘭)”——NITAT(NI) 的名義掩蓋。
- 特種舟艇部隊 (SBS)
- 以色列
- 加拿大
- 紐西蘭
- 德國
- 聯邦情報局 (BND)(聯邦情報局)
- 瑞士
- 法國
- 對外安全總局(Direction Générale de la Sécurité Extérieure,或 DGSE)
- 中央內政情報局(Direction centrale du renseignement intérieur,DCRI)是舊的 領土監視局 (DST)(領土監視局)和 中央總情報局 的合併。
- 國家資訊系統安全域性 (ANSSI)(英文:國家計算機安全域性)
- 蘇聯(出於歷史原因參考,請參閱俄羅斯以瞭解活躍的機構)
- 東德(出於歷史原因參考,請參閱德國以瞭解活躍的機構)
- 捷克斯洛伐克(出於歷史原因參考,請參閱捷克共和國和斯洛伐克以瞭解活躍的機構)
- 摩洛哥
- 領土監視總局(General Directorate for Territorial Surveillance,通常稱為 DGST 或 DST)。2005 年之前,它被稱為領土監視局 (DST)。
- 國際刑警組織
- 北約
- 歐洲軍團
- 美國情報界 (IC)
- 五眼聯盟 (FVEY)
- 巴勒斯坦解放組織 (PLO)(參閱 w:巴勒斯坦人 和 w: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 (PNA),瞭解它為何是多國實體)
雖然“私人”可能意味著對機構範圍的更多個人或獨立控制,但通常情況下,它們符合其所在國的國家戰略利益(因此它們可以被容忍進行運營),但它們超越了直接的國家利益,進入經濟(商業和技術)領域。這種型別的操作與遊說團體之間的區別非常小,因為它們影響國家政策,而國家政策又影響國家安全,這只是一個意圖宣告和行動限制的問題。有趣的是,一些遊說團體以外部政府機構的身份運作,或者積極反對目標國家的利益。國家機構也經常建立這種型別的企業,甚至建立非政府組織來掩蓋其行動,並收集或加劇對當地政治的剝奪權利。
- 蘭德公司
- 斯坦福國際研究院 (SRI)(最初成立為斯坦福研究院)
- 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
- 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 (印度尼西亞)
- 海灣研究中心
- 通用動力公司
- 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
- 戰略預測公司 (Stratfor)
- 哈克魯特公司
- Vupen,一家法國安全公司,向間諜和政府機構出售秘密軟體漏洞。2012 年,該公司執行長查烏基·貝克拉爾表示,該公司只向北約政府和“北約夥伴”出售。
- 國際恐怖主義實體搜尋 (SITE),以前是一個研究所,現在被重新定義為情報機構。
- 歐洲戰略情報與安全中心 (ESISC)
- 共濟會
- 谷歌
- 臉書
- 雅虎!
包含谷歌和臉書等公司主要是因為它們可以訪問大量資料,這一點對任何跨國公司都是如此,尤其是那些在國家安全、通訊或基礎設施領域開展業務的公司。即使它們可能並非積極從事間諜活動,超越其內部利益,它們可能會被利用來進行間諜活動。這些企業是監控、塑造和調查群體中的人口甚至個人興趣的最佳工具。
例如,2007 年雅虎承認向中國政府提供了其網際網路使用者資訊,導致其被任意逮捕、長期拘留、虐待和酷刑,同時辯稱這是按照中國法律進行的。這家國際公司認為,其當地業務的利益關係凌駕於美國法律和國際人權標準之上。
今天,這種情況可以在前所未有的規模上發生。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企業與情報機構之間的密切關係。它們並不提供獨特的服務,而且還有許多其他類似的企業,但它們是其行動領域中的旗艦。任何其他管理大量個人資訊的公司都可能被用作政府工具,但這兩家公司還圍繞收集的資訊建立了商業計劃。
但並非所有組織都有註冊的前線或存在,甚至沒有公開表示對隱蔽活動的興趣,從犯罪組織到一些去中心化的公民運動,存在著一群利益集團,它們只能透過標籤來區分。
- 有組織犯罪(黑手黨、三合會、山口組,等等)
- 叛亂運動,從游擊隊、激進分子、革命者、無政府主義者、恐怖分子和其他非正規組織不等,也將開展情報行動。這些行動對於識別目標、滲透機會以及積極參與與其他地下行動的關係是必需的,例如,作為獲得資金的一種方式(愛爾蘭共和軍以向南美毒品販子提供訓練而聞名)。大多數情況下,在不同組織之間還會交換行動人員和資源,透過故意(作為滲透或支援行動)或僅僅是行動人員的徹底轉變。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阿里·穆罕默德,據報道他是中情局的雙重間諜,也是埃及伊斯蘭聖戰組織成員,很難界定他在哪個層級活動,因為他可能只是一箇中情局的間諜。這是最合理的觀點,因為它排除了美國在偵查其活動方面存在重大失誤的可能性,併為基地組織這一人工創造的傘形組織名稱提供了更多證據,該名稱甚至作為一個概念結構也失敗了。這導致了一個公開的歸屬宣告,不應被認真對待(類似於在其他臨時分散式組織中建立歸屬關係的問題,例如匿名者運動)。然後我們看到諸如阿拉伯半島基地組織(AQAP)這樣的組織,根據SITE 研究所,甚至用英文出版了自己的線上雜誌Inspire。 - 網路犯罪分子
- APT40,也被稱為 BRONZE MOHAWK(由 Secureworks 命名)[1]、FEVERDREAM、G0065、GADOLINIUM(以前由 Microsoft 命名)[2]、Gingham Typhoon[3](由 Microsoft 命名)、GreenCrash、Hellsing(由 Kaspersky 命名)[4]、Kryptonite Panda(由 Crowdstrike 命名)、Leviathan(由 Proofpoint 命名)[5]、MUDCARP、Periscope、Temp.Periscope 和 Temp.Jumper,是一個由海南省國家安全廳運營的高階持續性威脅,海南省國家安全廳是中國國家安全部的一個分支機構,位於海南省海口市,至少從 2009 年開始活躍。
- 駭客活動人士,一群在網際網路和有限社交圈內共同合作,追求共同政治目標的人。在一份關於 2011 年Verizon的報告中,該公司表示已確定 58% 的被盜資料是駭客活動造成的。
任何為曝光秘密檔案、計劃或活動而奮鬥的組織都從事情報收集和傳播活動。
其他
[edit | edit source]正如我們所見,秘密不僅限於政治意識形態或軍事和經濟利益。它們,像一般的資訊一樣,與權力、控制和強加特定秩序或僅僅是一種思維方式有關,因此,那些企圖追求任何型別權力控制的人最終會發現自己與其他群體的利益發生衝突。事情往往演變成喬治·W·布什的“邪惡軸心”所描述的情況,該情況有意地將事情簡化為為了加劇兩極分化。這種"不是站在我們這邊,就是反對我們",然後經常伴隨著“就這麼簡單!”(實際上並非如此)的言論,這始終是一種欺騙行為。
有組織的宗教(或邪教)沒有什麼不同,如果不是為了自我保護,也是為了保護,作為一種控制其信徒並管理外部輿論的方式。有時甚至參與對一般人類社會有害的積極行動,它們不僅是情報機構,而且是活動監控和分析的主要目標。宗教由於其超越一般社會的群體吸引力,是狂熱分子和狂熱分子滋生的沃土,甚至促進了狂熱分子和狂熱分子的滋生。它所創造的半開放性質和廣泛的、通常是高度發達的資訊和關係網路,已被多次用作恐怖主義的根源和通往政治權力的墊腳石,事實上,宗教是所有政治制度的核心,直到共和國制度的建立和向世俗主義的轉變。
公眾通常認為宗教組織是古老的機構或簡單的組織,但事實並非如此。大多數宗教組織都依賴於非常複雜的等級結構,並且內部通常有分層化的訪問許可權。它們積極地收集、塑造和傳播資訊,並尋求對整個社會的影響。
結構
[edit | edit source]大多數機構都有一個比較公開和公眾的形象,這不僅需要提供一個作為正面人物的人,這個人對該機構的行為承擔社會政治責任,也許是主任和副主任,而且通常這些頂級正面人物自己並不直接控制運營,可能只收到經過過濾的報告。這不僅因為安全方面的風險,而且因為他們可能擁有的權力,特別是如果他們自己對該機構將執行的行動的性質和目標有任何決定權,他們將能夠發揮的影響力。
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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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
[edit | edit source]大多數情報機構都有非常嚴格的行動領域。他們的職責多種多樣,可能包括執行幾種型別的任務,甚至專門執行(作為更大情報網路的一部分),例如計劃、行動、監控和報告、分析和建議,這些任務本身可以進一步細分為其他各種專業領域。
一個國家機構,應該主要為國家的利益服務,然而,這取決於國家的政治結構,這可能被縮減到特定政府的利益(例如在獨裁政權中),這完全取決於如何解釋國家利益。一些國家機構的行動範圍縮小了,例如公共警察。在這種情況下,它的行動變得有針對性,即使通常存在很大程度的互動,資訊的共享也通常是自下而上的,並且根據法律要求將特定功能委託給專門機構,例如假冒、恐怖主義等。
然而,應該注意到,國家安全機構通常被排除在一般的刑事調查之外,因為這樣做可能會暴露他們的能力、結構和特工。這就是為什麼刑事警察(通常有自己的情報部門)和國家安全機構之間存在分離的原因。在 2012 年紐西蘭針對網際網路大亨金·多特科姆的著名刑事調查案中,旨在將其引渡到美國,這種問題成為了紐西蘭國家安全域性(GCSB)的痛苦認識。甚至可能存在操作需求不相容的情況,例如,在刑事案件中監聽公民的通訊與在國家安全行動中監聽已知恐怖分子的通訊,法律要求將有所不同。
一個核心目標是維護國家的安全,包括內部和外部安全。這是透過多種方式實現的,從資訊收集和安全到計劃推進國內外國家利益。
另一個需要考慮的是,任何間諜機構都經常與其他企業合作或外包,以此來增加混淆或否認,或者僅僅是因為他們沒有適當的知識或資源。
對於私人機構而言,需要保護的利益通常被縮減為維持和擴大盈利能力,由於有一些特定公司向第三方提供情報服務,因此目標可能是非常靈活的,具體取決於合同的內容,從內部安全流程審查到背景調查,再到商業間諜活動(智慧財產權和戰略)。
正如我們之前所見,機構(不僅僅是國家機構)傾向於聯合起來。這種合謀或至少圍繞共同目標的趨同,造就了一個虛擬的“生態系統”。資金更充裕的國家成為有限可能性世界中的頂級掠食者,試圖建立一種從屬和依賴關係,使其他與其勢力範圍重疊的國家機構屈服。這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共同努力,因為信任變得分層,而是一種權力結構,不僅能夠施加控制,而且有助於預測互動。為了保持相關性,較小的機構開始不再優先考慮本國利益,而是努力與更強大的合作伙伴保持良好關係。世界資訊舞臺上,緊密結盟的集團開始佔據主導地位,只有最富有的國家才擁有真正的發言權,這與世界經濟和政治舞臺上的情況大致相似。
私營部門的間諜活動在美國更為普遍。美國有如此多私營部門人士參與情報(或間諜)活動,主要有三個原因。
歷史原因,因為美國在過去幾十年裡一直處於某種武裝衝突狀態,因此不難理解,美國在政治和經濟上從未完全退出二戰衝突(從情報角度來看),尤其是針對前蘇聯,導致了針對“共產主義”意識形態的冷戰。此外,朝鮮戰爭也處於永久對峙狀態,但並未結束。
第二個原因是經濟原因。由於美國在二戰後成功地確立了自己的地位,得以幾乎單方面控制全球經濟,美元成為儲備貨幣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當然,這使得美國的經濟利益和技術成為競爭對手的目標。
最後一個原因是社會原因。早在二戰之前,美國社會結構就已經發展到將個人利益置於國家利益之上。從外部來看,美國可能是一個單一國家,但在內部,美國一直是一個聯邦制國家,內部競爭幾乎與外部國際壓力一樣激烈(人們只需看看州界如何演變就知道了)。再加上盛行的個人主義思想,這種思想甚至在國家憲法中得到體現,即使是最簡單的安全問題也成為聯邦政府生存的擔憂。最後一個基石是,美國社會也受到基於消費和信貸(而非生產)的經濟的塑造,以及公眾宣傳、營銷和媒體在美國的演變,成為社會規劃和塑造工具,這一點比任何其他國家都更加明顯。
- 沒有敵人
對於機構而言,不存在靜止的敵人。在不斷變化的行動領域中,有盟友也有反對者。今天的“敵人”可能是明天的盟友,甚至可能是可以利用的資產,可以是交易者,也可以是在追求機構目標的過程中失去的資產。
行動
[edit | edit source]機構的目標及其法律框架決定了其行動責任或關注領域和責任。這是任何機構的核心定義方面,也是它認為相關的資訊型別以及它需要用來運作的資產。
行動可以分為防禦性和進攻性,以及被動或主動,但它們都依賴於監視或監控,以收集進行滲透、提取、腐敗或鎮壓所需的資訊。
恐怖主義與反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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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靈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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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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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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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質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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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和資產管理
[edit | edit source]這包括壓制、建立和傳播資訊,以保護機構的特定利益或幫助其實現目標。
資訊和資產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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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和資產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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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的"
"秘密的"
資訊分隔
[edit | edit source]案件通常由案件官員(中央情報局)處理,他們是一名官僚間諜,負責管理與特定行動相關的資產、分析和計劃。在某種程度上,它充當間諜頭目控制者,作為機構的聯絡人。
- 多層
- 安全等級
燒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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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控制
[edit | edit source]宣傳
[edit | edit source]虛假資訊
[edit | edit source]其他安全和規劃方面
[edit | edit source]損失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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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噬不僅僅是公關危機,還會引發來自公眾或競爭對手的報復性後果。如果嚴重到一定程度,甚至可能導致宣戰。
雖然公關危機可能會威脅到一個組織的長期生存,但出於這個原因,許多組織的業務連續性計劃包括公關危機應對措施,以控制負面訊息的傳播,控制對媒體的首次宣告,從而控制第一印象。成功管理的公關危機實際上可能會改善公眾對組織的看法。而管理不善的公關危機最終可能會使一個組織破產。
情報機構的運營安全主要取決於其人員的承諾。與任何其他型別的機構相比,間諜機構必須始終將所有人員視為安全風險。大多數資訊洩露事件往往發生在機構的人為因素方面,無論是故意、疏忽還是操作標準低下。
2012 年 12 月,NDB(瑞士情報機構)被迫通知其他共享反恐資訊的機構,其資訊遭到了一名心懷不滿的高階 IT 技術人員的洩露,該技術人員可能從瑞士情報機構的伺服器上竊取了大量資料(數 TB),並將其儲存到行動式硬碟驅動器上。據信他打算將其出售給外國官員或商業買家。(參見路透社文章)
撤退程式是預先建立的安全協議,以例行步驟的形式,要求安全地中止或退出特定行動。
- 間諜圈
掩護通常是看似私人企業,與間諜機構沒有直接關係,但由間諜機構建立和/或控制,以便利或為其活動或特定行動提供掩護。
有用的掩護型別包括律師事務所、新聞機構、銀行、航空運輸機構、航運機構和住房機構,這些機構都有助於隱藏活動併為行動提供支援。
在私營部門,由於法律要求,更難建立掩護(以隱藏事實)或證明這些型別的支出,但通常會收購(或透過分包)其他專業公司,並將關係隱藏在母公司的公司和財務報告中。
一個黑站點可能指的是任何型別的秘密設施,在該機構的控制下(或友誼勢力的控制下)。這與後面將要介紹的安全屋不同,它指的是一個秘密的綜合體,是該機構的一箇中期或長期基礎設施資產,具有特定用途,例如製造炸彈、偽造貨幣,或者像 CIA 開始使用這個術語來表示該機構運營的監獄。
技術建立在科學之上,建立在國家對教育和智慧財產權產生的努力之上,這當然是有成本的,因此有兩種途徑可以實現技術目標:努力完成工作或竊取成果。
雖然並非所有技術都會對安全產生影響,但成本和紅利對國家的影響很大,因為我們生活在一個經濟凌駕於政策之上的世界。這也為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間的更深層次關係提供了空間,國際公司通常會與他們選擇的政府資助者(透過稅收、法律和經濟保護)攜手合作,他們甚至可能成為全部或部分所有者。很難界定什麼是私人利益和國家利益,因為所有政府從一開始就上臺是為了主要代表和推進國家人口中一個子集的私人利益。因此,在國際活動中,這種區別幾乎一直都是毫無意義的,即使我們明確地說的是非政府組織(非政府組織),他們往往也並非如此。
技術在不斷地控制著所有的人類互動,並逐漸塑造著我們的行為,這促使情報機構尋求控制,甚至透過顛覆來控制任何協議、自動化或電子裝置(例如電話、汽車等)和軟體(例如作業系統、工業控制器等),以此來實現他們的目標。他們超越了自身在資訊收集、觀察、訊號處理等各種功能領域開發新技術的正常興趣,甚至積極地推廣和產生普遍採用的選項,這些選項將為該機構提供優勢,不僅體現在專業知識方面,還體現在故意嵌入的弱點方面。
科學技術領域不斷發展,它本身不僅僅是一個特定的戰場,更是保持在所有其他行動領域中保持優勢的不可或缺的資源來源。如今一個常見的術語是“網路戰爭”或“網路戰”,各國政府花費數百萬資金用於建立防禦和保護其數字邊界,其中大部分是空洞的說辭,即使是為了擴充套件控制或壓制某些公民自由,但潛藏在背後的卻是我們今天生活在一個數字世界的現實。以前需要特工實體存在的行動現在可以遠端完成,資訊收集和分析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強大。
為了滿足機構控制和安全方面的需求而選擇的技術選項不一定適用於公眾(非對抗性機構)。
方法、程式、操作和技術的標準化是安全方面的一把雙刃劍。建立模式或慣用手法不僅可以促進在混亂的背景中識別行動和特工,還可以識別與預期規範的偏差。這不僅有助於維護安全,還可以識別洩密或注意對手。在安全方面,關於異質和同質選項的核心問題也是同樣的概念,無論是在一般外觀(例如制服)上還是在可以輕鬆獲取以允許或阻止輕鬆定位的內在特徵上。
在技術方面,將敵人限制在特定範圍內,可以簡化攻擊和所需的專業知識,甚至有可能利用這些技術的供應和生產路徑來實現機構的目的。這是機構採用任何技術(從武器到計算機再到疫苗)以及針對對手的任何技術系統的核心問題。
大多數間諜技術不僅早於數字革命,甚至早於工業革命,因此它們中的許多是針對新現實的適應性改變,很少有本身是創新的,而是探索了新現實提供的可能性,例如竊取機器和工廠藍圖,甚至生產線的生產時間表以及依賴大規模生產的商品而不是熟練的工藝,這是應對工業革命的演變步驟,今天對數字系統的顛覆,對數字儲存、索引和分析的利用,代表了古代方法的簡單延續,以滿足關於安全和控制的相同需求。
- 網路戰
網路戰這個概念,是一個公關概念,甚至可以歸類為營銷策略,因為唯一真正的創新落在了純粹的商業利益領域,並且缺乏任何創新安全問題所需的成熟度和清晰度。為了將這一點放在上下文中,“網路空間”的概念並非新鮮事物,這個概念甚至早於網際網路的興起,它最早是在科幻小說中提出的,包括對所有其含義的總體看法,其中一些我們甚至還沒有實現……
網際網路,或者更確切地說,互聯世界,它實際上與網際網路沒有特殊關係,因為它既不始於也不止於那個特定的網路,只不過是我們關於資訊的生存領域中最近的補充。因此,數字世界當然會反映和擴充套件所有人類經驗。僅僅是一個新的工具,充其量擴充套件和修改了舊的安全模式,而不是創造新的模式。
如今的網路化世界只是擴充套件了以前的戰場。從資訊革命中誕生了資訊戰,將標準軍隊的浪費衝突降級為過去的事情,一些最終應該避免的事情。新的戰爭將主要圍繞資訊和征服思想進行。從拿破崙戰爭和美國內戰之前一直是常態的精心策劃的戰鬥開始,戰爭已經發展成大規模生產死亡和苦難,需要考慮戰鬥人員和資源的統計和數學侵蝕,如第一次世界大戰的軍事行動所示,從那時起,它一直在從對稱對抗轉向不對稱對抗,這是從歐洲非殖民化過程和越南戰爭的戰場中學到的教訓。在情報領域,同樣的事情發生得更早,特別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隨著積極抵抗和破壞者的概念,不對稱和顛覆的重要性不斷提升,這在核武器興起後成為教條,並且從冷戰結束以來一直持續存在。
如今,標準軍隊的利用不會發生,除非結果是完全預期的,甚至找到進行傳統戰爭的敵人也變得越來越困難,因為我們現在生活在一個全球經濟中,由於消費者與生產者關係的巨大轉變,以及技術進步在地域和社會中普遍發生,全球經濟正迅速變得相互依賴。
在新的互聯現實之前,網路戰被簡化為小規模滲透、干擾(監控和破壞)通訊。所有都涉及在某個時間點直接的人為干預,現在不再需要。今天,這些活動,如果時間不是緊迫因素,可以遠端完成,甚至自動化,而且由於非集中化,它們變得非常難以檢測。
網路戰提高了資訊基礎設施的成本,因為其需要監控、記錄、強化和冗餘,並由此帶來相應的成本。歸根結底,它仍然是一個資訊遊戲,那些控制技術(硬體和軟體)生產的人將控制戰場。
- 網際網路
網際網路讓我們更加緊密地聯絡在一起,甚至包括我們的秘密。它並不反映當今的現實,但卻使我們永遠不會忘記自己的錯誤。
- 谷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