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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教育手冊/智慧財產權、權利和許可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

智慧財產權 (IPR) 是賦予個人對其創造物的合法權利。根據智慧財產權法,所有者被授予對其創造物(包括音樂、文學和藝術作品)的某些獨佔權利。版權是控制複製和傳播原創作品的權利。版權的明確說明對於開放教育資源的釋出、使用和重新混合以及開放教育實踐至關重要。

IPR 和版權在開放教育領域很重要,因為為了讓其他人充分利用資源,它需要在開放許可下發布。這意味著所有者/創作者同意允許其他人使用它,並透過開放許可表示了這一點。

動詞“許可”意味著給予許可,而名詞“許可”則指該許可以及記錄和表示它的檔案。許可可以被認為是允許某些行動的法律工具。它們使它們應用的材料更易於使用。

在某些法律傳統中,許可是單方面的許可行為,而在另一些法律傳統中,它們只是處理權利的雙邊合同。許可通常非常精確地說明了哪些權利由誰(許可方)授予誰(被許可方)以及多長時間。它們通常還包括有關這些權利是否被獨家授予被許可方的詳細資訊,並描述它們應涵蓋的領域,可以是特定國家或全球。

此外,許可可以基於條件,這意味著它們代表的權利授予只有在滿足某些條件的情況下才有效。一旦這些條件不再滿足,許可證也會自動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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