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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教育手冊/關於OER和版權的誤解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開放書籍,開放世界

當您公開授權教育資源時,您保留您的版權,同時允許透過開放許可證使用您的作品,為世界提供法律權利和許可,以重用、修改、混音和重新分發您的作品。大多數 OER 建立者使用 Creative Commons 許可證 來公開授權他們的 OER,這些許可證被認為是公開授權像教育資源這樣的內容的全球標準。

教育工作者對版權有一些常見的誤解。版權只是幾種智慧財產權 (IPR) 中的一種。您不需要研究法律的複雜性,但您應該瞭解教育中智慧財產權的基本概述。對智慧財產權的無知或紳士般的做法可能會適得其反,尤其是在受保護的材料被重新發布到公共領域作為 OER 時。

“當然我可以使用版權材料,因為它是為了教育目的”

沒有針對教育目的的通用許可證。這是一個誤解,它將美國法律與英國法律混淆在一起(合理使用/合理使用)。通常,您的機構將與版權機構簽訂許可協議,規定您可以做什麼(在英國:通常是製作您機構擁有的任何書籍中 5% 或一章(以較大者為準)的任意數量的影印件。這並不自動包括掃描/數字化以用於您的 VLE。

“當然我可以使用版權材料,因為它是在封閉的環境中(我們的 VLE 只能透過密碼供我的機構的教職工或學生訪問)”

您可能不太可能被發現,但您仍然違反了智慧財產權。許多機構會存檔 VLE 內容,事情可能會在將來反噬。甚至有報道稱學生試圖勒索老師關於他們侵犯版權的行為。您真的想暴露自己嗎?

“它沒有版權,因為它沒有 © 符號”

© 符號只是一個符號,建立者可以選擇使用它來表示版權保護。僅僅因為沒有 © 符號並不意味著該作品不受保護。例如,在美國,建立者在其作品創作時就被授予獨佔版權;她不需要註冊它或在上面新增 © 來獲得這種保護。任何帶有或不帶有 © 標記的文物在英國和其他地方都受智慧財產權保護。

“它可以在網路上免費獲得,所以我可以使用它。”

不行。當地和國際版權法適用於網際網路。

“我的機構與版權機構簽訂了許可協議,所以我們可以使用所有內容”

影印許可證與線上/數字化許可證之間存在差異。最好諮詢您的機構。典型的許可證將是:教職工被允許從機構擁有的任何書籍中製作任意數量的用於教學的影印件,最多可以達到一章或 5%(以較大者為準)。這並不自動意味著這些影印件可以掃描並放在機構 VLE 上。您的機構將(或不)擁有一個單獨的數字化內容許可證,例如限制數字化僅限於在特定司法管轄區(例如,僅限英國和/或美國)出版的書籍。儘管這很煩人,但這意味著您只能合法地離線使用一些教學材料,而不能線上使用。

最後但同樣重要的是,這也是學術信譽問題,個人和機構的聲譽面臨風險。避免剽竊是一個基本的學術價值觀,應該始終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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