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建設手冊/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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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建設的溝通
和平建設的溝通採取多種形式——口頭或言語、非言語或肢體訊號、傾聽和解讀資訊。當我們在不同文化群體之間進行溝通時,往往存在不同的規範和假設,這使得溝通更加困難。
- 重新構建。重新構建涉及對問題或行為給出另一種解釋。在衝突中,各方經常參與升級衝突的溝通模式,比如互相指責,或者不聽取對方的意見。透過重新構建,調解人認可說話者的經歷,但為內容的另一種解釋打開了大門。改變框架為對問題和行為的不同感知和解釋留下了空間。例如,調解人可能會將“與我結盟”這樣的行為重新構建為“她一定是感到無能為力,如果她認為有必要獲得其他人的支援”。重新構建可能包括將說話者從更籠統的評論轉向更具體的評論,可能識別潛在的情緒,可能中和攻擊或識別共同利益的領域。
- 重述。 這類似於重新構建,但它涉及用不太具有指責性的語言重述一方所說的話。重述者不會在陳述中新增任何內容,只是簡單地複述說話者的意思。例如,一方可能會聲稱“她很懶。她從不幫我處理組織運營的困難任務。”調解人可能會在調解中將此陳述重新表述為:“管理一個組織很困難,需要付出很多努力。”一個重新構建內容的後續問題可能是詢問說話者是否因管理組織所涉及的工作量而感到不堪重負。在重述時,第三方應核實說話者以確保複述準確無誤。
- 積極傾聽。 使用積極傾聽向說話者表明你作為傾聽者真正聽到了說話者在說什麼。你可以透過反映傾聽者的感受(對“我受夠了——我要他離開組織”這樣的評論做出“你對這件事感覺很強烈”的回應)、重述說話者評論的內容、提出開放式問題以及通常與說話者進行移情來傳達這一點。移情傳達了傾聽者真正理解說話者觀點的資訊。如果過度使用,積極傾聽可能會令人厭煩,並且很難在跨文化情況下進行,因為對話中內容和潛在情緒的感知和解釋會受到文化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