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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建設手冊/衝突管理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

和平建設手冊

衝突管理

一些管理衝突的關鍵方法包括

建立信任 在經歷了一段緊張的衝突時期之後,在此期間可能發生過大量的暴力和苦難,對立群體成員很難彼此信任。談判可能已經結束敵對行動並達成某種協議,但對立雙方可能已經學會彼此恐懼和不信任。只有當行為發生持續改變時,態度的改變才能得到信任。在採取任何和平建設步驟之前,需要在衝突的個人/社群之間建立信任。

進入對話 在處理衝突的過程中,重要的是要尋找擴大各方對話可能性的方法。當情緒高漲,強硬策略開始實施時,對話往往過早地被放棄。但最終,各方將回到對話中,因為他們試圖制定結束衝突的協議。促進對話使人們能夠分享自己的觀點並傾聽關於政治或社會問題不同意見,從而逐漸更深入地瞭解他們的處境。協議不是對話的主要目標,而是理解。

談判 談判是指衝突各方就意見分歧的問題進行的結構化對話過程。在大多數情況下,談判在沒有第三方參與的情況下進行。目的是澄清問題或問題,並試圖就如何解決分歧達成一致。原則上,談判發生在衝突的早期階段,當溝通渠道尚未斷絕或衝突各方試圖就解決問題的條款和細節達成一致時。在對抗和暴力程度使各方難以同意會面進行直接談判的情況下,第三方可能會介入,作為促進者協助間接溝通,為以後的直接談判做好準備。談判過程受文化影響,因地而異。作為一個過程,談判包括準備、互動和結束/就最佳選擇達成一致。有效談判的指南包括傾聽和溝通、建立關係、解決問題、成功的結果,例如在時間範圍內達成協議。

調解 當兩個人發生爭執,而第三者(例如家庭成員或朋友)介入幫助他們澄清問題並進行討論,而不是爭吵時,這就是調解。第三方可能是自願參與該過程的,也可能是雙方都要求其擔任該角色的人。在某些情況下,法律或制度可能會強加調解員。然而,主要原則是,調解員必須得到所有方面的認可和接受。

仲裁 仲裁員傾聽爭論的所有方面,然後決定解決方案應該是什麼。有時仲裁員憑藉他們在社群中的權威地位來履行這一角色。例如:在許多文化中,傳統領導人或長者有權干預衝突,傾聽雙方證人的證詞,然後決定誰對誰錯以及他們應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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