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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文化視角/網路作為公共和私人空間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

網路作為公共和私人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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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作為公共和私人空間是一個典型的假設,它指的是全球資訊網的功能和特性。“網路”一詞指的是一系列相互連線的文件(網頁),使一臺計算機的使用者可以透過網際網路訪問儲存在另一臺計算機上的資訊。[1]簡單來說,公共網路空間是指任何可以在網際網路上訪問的網站或網頁,任何擁有網路瀏覽器或網際網路訪問許可權的人都可以訪問。私人網路空間是指任何需要註冊使用者密碼才能訪問的網站或網頁,因此訪問受到限制;例如電子郵件和社交媒體帳戶。然而,線上公共和私人空間很難定義,兩者之間存在差異,即一個明確的界限之間存在灰色地帶。例如,社交媒體帳戶可以是私人的,也可以是公共的,每個社交媒體帳戶都需要使用者密碼才能訪問或釋出內容,因此它可以被視為私人空間。根據帳戶的隱私設定,他們的個人資訊可以透過點選按鈕向任意數量的人公開,這意味著該帳戶也可以被視為公共空間。

根據Zizi Papacharissi的說法,線上公共和私人空間也可以基於“相互排斥”[2]來定義,人們通常認為某些東西是私人的,並且它不能或不會公開,反之亦然。話雖如此,在社交媒體、網際網路監控和數字技術快速傳播的時代,線上公共和私人空間之間預先設定的區別變得模糊不清。

網際網路通常被認為是現代社會資訊中的agora[3],它由來自世界各地的數十億個網站組成,這些網站執行在公共或私人空間。然而,隨著社交媒體網站成為一種“普遍”現象,線上公共和私人空間之間已經存在的衝突進一步加劇。關於我們自己的線上個人資訊究竟有多安全,以及線上公共和私人空間之間的界限是否正在變得模糊[4],出現了許多不確定的問題。公共空間一詞由尤爾根·哈貝馬斯定義為“我們社會生活中接近於形成公眾輿論的東西的領域”。[5]。根據Dearnley和Feather的說法,“網路代表著人類歷史上最大的公共空間”。[6]

永不停息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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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ah bo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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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ah boyd

danah boyd是“永不停息”文化的社會學者和主要理論家。她的著作社交媒體閱讀器[7]已經將始終線上所產生的問題提到了最前面。她特別強調了線上和離線之間的界限變得模糊。她在書中寫道:“實際上,它不再是關於線上或離線,而是關於生活在一個以任何時間和地點需要網路連線來獲取資訊和人際關係為理所當然的世界。我可能不像我們平常所說的那樣始終線上,但我始終與網路連線。這就是始終線上的意義。”[8]

永不停息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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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終保持“線上”的現代現象圍繞著一個理念,即我們大多數人“從未真正離線”[9]。這個理念圍繞著對智慧手機、電腦、平板電腦和許多其他連線到網路的裝置的廣泛使用,這些裝置是個人始終線上的線上世界的入口。David Gauntlett強調,英國和美國至少有四分之三的人口是網際網路的常使用者。雖然網際網路提供了無限的可能性,但美國人線上時間的一半以上都花在了社交網站、遊戲、電子郵件和即時通訊上。[10]此外,Gauntlett還強調了凱澤基金會進行的一項大型研究的結果,該研究表明,74%的 12-18 歲青少年在社交網站上建立了個人資料。[11]正如danah boyd所述,“始終線上”不僅僅是指一個人在螢幕前花費的時間,比如更新 Facebook 頁面等。這個詞還與我們與線上世界的持續連線有關。只要我們以某種方式透過一臺或多臺裝置連線,一個人就不必親自使用技術就能聯絡或找到有關我們的資訊,因為通訊渠道是開放的,允許虛擬世界在任何時候滲透到現實世界。

雖然博伊德認為“網路無處不在”[12],但她提出了一個可以說是文化決定論的概念,即“主動情境化”,意思是儘管人們生活在始終線上的生活方式中,但他們可以選擇並協商何時何地線上。她以自己在餐桌上的例子為例,手機可能在旁邊,但他們選擇不使用它,而是專注於餐桌上的談話。

關於“始終線上”的後果,有很多討論。最近的研究發現,始終保持連線會導致情緒、生理和心理上的影響。在65個國家中,73.4% 的人擁有智慧手機。擁有智慧手機的人平均每天檢查手機 110 次。[13]。這些數字導致大量的人能夠持續訪問電子郵件、社交媒體和簡訊。

“始終線上文化”的未來尚不清楚,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它沒有顯示出下降的跡象。如今,將近五分之四的人堅信網際網路接入是基本人權和公共事業。[14]。芬蘭和愛沙尼亞等國家已經裁定,網際網路接入是其公民的基本人權,聯合國等國際機構也在推動實現普遍的網路接入。[15]。有些人會堅持認為言論自由與之密切相關。事實上,網際網路巨頭谷歌有迫在眉睫的計劃,透過向平流層發射網路支援的氣球來將網際網路帶到全世界。[16]。該專案還處於早期階段,但如果成功,它將使“始終線上”成為全球現象。

始終線上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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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終連線到技術帶來了許多好處。首先,資訊可以立即獲取。在過去,人們必須購買報紙、觀看電視、收聽廣播或透過口頭傳播獲取資訊。隨著當今的技術,我們擁有前所未有的資訊量,就在我們的手中,只需輕輕一點即可。個人可以比以往更快、更高效地進行交流,並且可以與全球各地的人交流。

因此,現在的孩子們擁有父母從未積累的技能。年輕一代現在能夠向長輩傳授智慧。在現代科技興起之前,這種觀念被認為是不可能的。由於技術進步的巨大轉變,孩子們的大腦將以不同的方式發展。相反,重要的是要了解,由於技術進步的速度如此之快,孩子們有沉迷於裝置的風險。同樣,更小的孩子也開始接觸這種始終線上的文化,這讓他們有機會在他們想要的時候檢視他們想要的東西。截至目前,父母必須更加了解始終線上文化的危害,並且要非常小心他們的孩子以及他們擁有的技術。

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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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世紀見證了人們保持始終連線的新方式的出現。在 1990 年代,網際網路遠比 2015 年原始。寬頻能力和無線網路技術的引入使網際網路使用者能夠在全球範圍內連線——網際網路使用者現在始終保持全球連線。由於它們現在已深深融入人們的日常生活,人們可能會在沒有裝置的情況下感到沮喪。某些人患有“害怕錯過”(FOMO),並且如果他們無法在特定時間獲取所需的資訊或建立所需的連線,他們往往會感到壓力和煩躁。

移動技術的引入徹底改變了人們彼此互動的方式,以至於人們現在很難想象沒有移動技術的生活。“始終線上文化”圍繞著人們始終連線到網路的概念,而移動技術使這一切成為可能。移動裝置現在已經超越了基本電話的功能。例如,它們還用作相機、計算器和影片遊戲。然而,最重要的是,現代移動裝置配備了無線網際網路,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無線網際網路是“始終線上”文化的催化劑。現在,如果一個人擁有手持裝置或筆記型電腦/個人電腦,他們就永遠不會真正離線。平板電腦的受歡迎程度也大幅上升(與智慧手機類似,但尺寸更大)。索尼婭·利文斯頓認為,“我們再也無法想象在沒有媒體和通訊技術的情況下度過我們的日常生活——無論是休閒還是工作、與家人還是朋友在一起。我們也不想這樣做”。[17]

謝麗爾·特克爾和保持連線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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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麗爾·特克爾解釋了我們“始終線上”文化對當今社會的影響,以及它如何形成一個依賴技術來社交的人的世界。她在她的著作《孤獨的在一起》[18]中談到了始終線上文化及其對我們社會的負面影響。“我們現在都是賽博格,”[19]她指出,因為我們始終保持電子連線,當我們不連線時就會感到不舒服。在我們玩影片遊戲和在社交媒體上展示自己的方式中,我們過著第二人生。“簡單的快樂帶來強迫症,這可能讓我們感到驚訝,”[20]我們對線上生活的吸引力可能令人驚訝,但這是可以理解的。我們線上身份的印象派價值觀——我們的線上表現、敘述和現實主義——都可以根據我們的喜好有選擇地呈現。我們的身份可以被編輯和刪除。然而,我們對這種身份的沉迷影響了我們真實的身份。人們如此依賴手機和電腦,以至於他們被標記為缺席——遠離面對面的、人類的社交生活——沒有它們,我們會感到焦慮和孤獨。

謝麗爾·特克爾

特克爾在她隨後的 TED 演講“連線,但孤獨?”[21]中談到了當今的青少年。孩子們在父母發簡訊的陪伴下長大,然後離開餐桌去社交,即坐在他們的朋友旁邊玩手機,而不是交談。她說,“青少年需要面對面的體驗”,很難不同意。這就是世界的發展方向,它已經成為一種社會文化——始終保持連線並透過螢幕進行交流,但這並不健康。特克爾指出,當今的青少年更喜歡發簡訊而不是交談,因為,“[交談]是在即時進行的,你無法控制你要說什麼”。那些“寧願發簡訊也不願交談”的孩子們錯過了寶貴的生命教訓。擁有如此乾淨、可編輯和可刪除的社交生活就是向我們真實的個性告別。我們變得虛假,“我分享,因此我存在”。當我們的線上生活成為我們的個性時,我們就失去了對真實自我的控制,也永遠無法學會獨處。

線上隱私、盜版和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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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監控和安全是圍繞網際網路的一些擔憂。人們希望保護他們的隱私,安全使用網路,並知道沒有人監視他們。然而,他們被監視的方式有很多:他們的谷歌搜尋會被記錄;他們在特定時刻提供的資訊可能會在網上被找到;以及他們幾乎在使用的每個平臺上都會被廣告轟炸。

Coo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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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kie 是在全球資訊網上瀏覽不同的網站時收集並存儲到使用者硬碟上的資料資訊。當個人返回特定網站時,瀏覽器會將 Cookie 傳送回伺服器,以檢索個人過去的行為。從網站收集的資訊通常包括他們的註冊詳細資訊、線上購物籃或簡單的偏好。這些資訊隨後被髮送回 Web 伺服器,並可能用於為特定使用者定製網站。

大多數網站使用 Cookie,例如“家庭地址”等個人資訊,為回頭客提供特別優惠或用於廣告。這些被稱為第一方 Cookie。但是,一些網站使用第三方 Cookie。第三方 Cookie 收集使用者提供的資料並將其分發給廣告交換中心,然後廣告交換中心將其與其他網站共享。這些型別的 Cookie 可能包括“跟蹤 Cookie”,它們使用您的線上搜尋歷史記錄來呈現其他形式的廣告。

網站上 Cookie 的引入最初引起了爭議,許多使用者擔心這可能會侵犯他們的線上隱私。雖然瀏覽器廣告 Cookie 很容易檢測和刪除,但許多使用者對“基於 Flash 的 Cookie”並不熟悉。基於 Flash 的 Cookie 不會像基於瀏覽器的 Cookie 一樣儲存在您的計算機上,因此,它們更難檢測和刪除,有些甚至可以保留幾年。然而,根據 Ramesh Subramanian (2008) 的說法,“大多數瀏覽器都有一個引數可以設定為在網站嘗試安裝 Cookie 時通知使用者,允許使用者選擇接受、拒絕或阻止安裝任何 Cookie”。[22]

為了更好地瞭解監控的程度以及對隱私的影響,《華爾街日報》最近進行了一項調查,發現“全國排名前 50 的網站平均在訪問者的計算機上安裝了 64 個跟蹤技術,通常沒有警告”。調查還發現,收集到的使用者的資訊不斷更新,並被編譯成特定使用者配置檔案,然後在類似股票市場的交易所“買賣”。[23]

歐盟 Cookie 法於 2011 年 5 月 26 日生效,該法規定網站必須首先徵得使用者同意才能設定 Cookie。這反過來也引起了爭議。英國《每日電訊報》的科技專欄作家米洛·伊安諾普洛斯抗議這項法律,聲稱 Cookie 有很多用途,不僅僅用於廣告和跟蹤,而且是“當今網際網路運作的核心組成部分”。[24]

搜尋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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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人不會認為簡單的網際網路搜尋值得記錄。但是,當使用 Google、Bing 和 Yahoo 等搜尋引擎時,使用者的搜尋歷史記錄將被記錄下來,以便在隨後的搜尋中提供定製結果。這些被稱為過濾器氣泡。結果基於位置和瀏覽歷史。然後,搜尋引擎使用演算法來確定哪些搜尋結果最符合您的過去瀏覽歷史。這使得使用者陷入自己的過濾器氣泡中,其中反對或與過去搜索無關的資訊不太可能到達他們。

關於 Google 儲存的大量指向個人資料的連結,歐洲法院(ECJ)在 2014 年裁定,歐洲使用者擁有“被遺忘權”。因此,使用者可以要求 Google 刪除其任何由 Google 使其可見的、過時的、不再相關的個人資料。然而,有爭議的是,Google 仍然擁有評估這些請求並決定它們是否有效的權力,聲稱他們將平衡“個人隱私權與公眾知情權和傳播資訊的權利”。此外,即使請求成功,Google 也已決定只從其歐洲域中刪除個人資料,這對於使用者的線上隱私來說幾乎沒有作用。[25] [26] 由於 Google 能夠記錄所有輸入其引擎的搜尋日誌,因此人們擔心將來這些資訊可能會在他們要求的情況下被移交給某些政府部門。例如,健康保險公司可能會要求提供與個人醫療狀況相關的搜尋資訊,這在公眾成員生病時很常見。

除了 Google、Yahoo 和 Bing,還有更安全的替代方案。DuckDuckGo 等搜尋引擎避免儲存使用者的個人資料,不使用 Cookie,甚至從其伺服器日誌中刪除 IP 地址。Startpage 和 Ixquick 也一樣,但它還有一個額外的功能:能夠產生與 Google 上找到的結果相同的搜尋結果。[27] 到 2013 年春季,Ixquick 的訪問量已增加到每天超過 250 萬次,在愛德華·斯諾登維基解密醜聞之後,截至 2014 年 2 月,網路流量已上升到每天 500 萬次。[28]

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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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際網路出現之前,所有權和版權法相對簡單。在複製和共享所有形式的媒體(包括音樂、照片、電影或書籍)的內容時,創作者、分發者和消費者都擁有某些權利和義務。製片人將根據他們認為內容價值的價值確定一個要價,消費者然後支付這個價格才能獲得一份副本,然後他們對這份副本的處理通常由他們自己決定。消費者可以隨意使用副本,他們可以將副本借給或送給其他人,因為一旦他們購買了副本,決定副本命運的權利就從創作者和分發者轉移到消費者身上。他們通常不允許做的唯一一件事是製作另一份副本,因為創作者和/或分發者仍然擁有這項權利。隨著網際網路的引入,版權法變得複雜得多,主要是因為這些法律的創作者從未預料到網際網路的發明。在接下來的部分中,在勞倫斯·萊西格的幫助下,我們將探討為什麼這很複雜。

勞倫斯·萊西格,2008 年 2 月

[29]

照片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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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創作者製作內容時,一種稱為版權的法律保護形式會在創作時賦予它。這適用於攝影師拍攝的任何照片,影像的權利屬於他們。照片的權利屬於他們保留或出售。這也適用於線上釋出的照片。如果從網際網路上獲取照片,包括那些釋出在社交媒體上的照片,並用於報紙或海報,則構成侵犯版權行為。一個著名的例子是 2011 年的托特納姆暴亂。英國廣播公司(BBC)在未告知原始所有者或給予他們署名的情況下,釋出了來自社交網路 Twitter 的照片。[30] 即使在社交媒體上,除非在條款和協議中說明,否則必須獲得權利持有者的許可才能使用照片。

音樂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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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版權本身可能很複雜,因為誰(作曲家、表演者或製作人)應該獲得作品的署名並不總是很清楚。網際網路使這個問題更加複雜。人們普遍認為,如果消費者購買一張 CD,那麼該特定副本就屬於他們,並且,除了出於營利目的複製之外,他們通常可以自由使用它。例如,消費者可以將其刻錄到空白 CD 上,只要他們不銷售該副本。但是,像Napster這樣的網站說明了網際網路如何成為音樂產業的一個問題。從技術上講,消費者上傳到網際網路上的任何內容都不是另一個副本,而是與最初購買的副本相同的檔案或副本。根據版權法,消費者有權將此副本借給或甚至送給其他人,而這正是問題的複雜之處。在網際網路出現之前,CD 只會被有限的人收聽。但是,透過允許人們線上免費下載音樂,該副本就變得對任何有網際網路接入的人可用。因此,音樂行業聲稱因大量潛在客戶因不購買自己的副本而免費訪問上傳的版本而損失了大量資金。雖然下載受版權保護的內容是非法的,但這並沒有阻止人們以這種方式訪問音樂;事實上,每年有更多人非法下載音樂。

電影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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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音樂所說的大多數內容都適用於電影。在網際網路出現之前,消費者擁有的任何電影副本都屬於他們,他們可以隨意使用。電影的唯一其他限制是,普通消費者並不總是被允許自由地將其出租給其他人。但是,與音樂一樣,隨著網際網路的出現,阻止非法電影副本的傳播變得越來越困難,因為網際網路很容易被世界各地的人訪問。2005 年,美國電影協會委託 LEK 進行了一項報告,以確定電影製片廠因盜版而造成的收入損失。結果表明,僅在 2005 年,“美國電影製片廠因全球範圍內的盜版而損失了 61 億美元。[31]

書籍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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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音樂和電影一樣,當消費者購買了一本實體書的副本時,他們幾乎可以對它做任何想做的事情,只要不涉及製作另一份副本。然而,隨著網際網路的出現,圖書行業的變革速度比其他行業要慢得多。這可能是因為將書籍上傳到網際網路比將 CD、電影甚至照片上傳到網際網路要困難得多,也需要更多時間。最近,電子書的出現徹底改變了圖書行業。該行業還聲稱,由於電子書的非法傳播,他們損失了大量資金。電子書的另一個問題是,當消費者購買電子書時,他們實際上並沒有購買副本,而是購買了訪問此特定副本的許可證,這意味著他們閱讀完後,不得出售或贈送給其他人。有時,獲取此許可證甚至意味著他們只能在一定的天數或小時內訪問該副本。這引起了小範圍的抗議,因為現在監管變得如此嚴格,以至於消費者在網際網路出現之前通常被允許對實體副本做的事情,現在他們不允許對產品的電子副本做。如果一本由獨立作者出版的書引用了受版權保護的材料,例如電影和音樂,那麼作者將需要在律師的幫助下獲得這些材料所有者的許可,以便在書中討論這些材料。

雖然一些私人網路空間使用承諾不使用廣告作為吸引使用者加入的激勵措施(例如,登入註冊使用者後廣告消失),Blu-ray.com 就是這樣的一個例子,但加入其他私人網路空間卻相反,會使使用者更多地接觸到廣告。Facebook 尤其以其定向廣告而臭名昭著。2014 年,這家社交媒體巨頭被指控根據從使用者私人資訊中收集到的資料針對使用者進行廣告投放,因此被起訴。[32] 然而,網際網路使用者可以透過多種非常容易的方式在公共和私人網路空間中刪除廣告,例如 Firefox 的瀏覽器外掛Adblock Plus,它不需要任何個人資訊就能執行,也不監控您的瀏覽歷史記錄。

YouTube 圖示塊

作為全球最大的影片分享網站 YouTube,其每月擁有 10 億使用者,被大型企業用作廣泛的營銷平臺。該網站由 查德·赫利史蒂夫·陳賈維德·卡里姆 於 2005 年 2 月共同創立,最初是一個簡單的影片分享平臺,其主要吸引力在於它提供了各種各樣的影片,並允許使用者評論和互動,在社交媒體還沒有成為我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的時候,因此沒有其他任何東西能與之相比。大型企業看到了 YouTube 的盈利潛力,比如谷歌在 2006 年以 170 萬美元的價格收購了該網站。正如 帕特里夏·朗格 指出的那樣,該網站在過去幾年裡不斷發展(並且至今仍在發展),它從一個“更社交的平臺,擁有與朋友的連結和評論,到強調商業內容和個性化消費”[33]。近年來,該網站越來越明顯地利用搜索歷史等資訊為使用者推薦內容,而不是一個社交網站(就像早些年使用者擁有可以個性化設定和新增朋友的個人資料一樣),它已成為使用者消費的產物。YouTube 還使用使用者的訂閱列表等資訊來推薦其他他們可能想觀看的影片。

事實上,YouTube 憑藉其受歡迎程度和影響力吸引了眾多企業。不僅在影片播放前或影片中播放的廣告中存在廣告,而且透過使用者本身也存在廣告。公司認識到,受歡迎的“youtuber”或“vlogger”,一些擁有高達 3000 萬名訂閱者,可以對他們的觀眾產生重大影響,並且業務安排是透過品牌合作或 聯合品牌。

由於 vlogger 影片的日益流行,各種 YouTube vlogger 收到了谷歌的付款,並在他們的帳戶上釋出影片。主題範圍從化妝技巧、電子遊戲攻略、電影評論到翻唱著名歌曲。許多 YouTuber 也與其他公司簽署協議來推廣產品——從食物到家庭娛樂場所,都是透過這種方式推廣的。擁有獨立的,在許多情況下是業餘的,是公司推廣產品的一種新方式。然而,隨著新的方法和風格,以及 YouTuber 覆蓋如此廣泛的受眾,它被證明是有效的。

正是這種更新的消費方面使 YouTube 成為一個商業平臺。基於一些成功 vlogger 在建立受眾方面的做法[34],YouTube 提出了“英雄、中心、衛生”策略,並鼓勵品牌採用該策略。根據 布蘭登·加漢 的說法,英雄、中心、衛生方法是一種“整體影片策略,強調一致性的必要性”[35]。這基於“持續營銷”的概念,建立穩定的內容流,並拒絕“病毒式影片”的概念。

病毒式影片:品牌內容策略的關鍵之一是製作病毒式影片。一部影響力很大的影片,可能會獲得令人驚訝的點選量,並且可能在“虛擬世界”之外被人談論。然而,加漢認為這種看法正在慢慢消失。

英雄、中心、衛生:加漢認為,在採用這種策略時,品牌擁有“建立自己的活動和病毒式內容的自由”[36],但這種方法強調定期建立內容的重要性,以此作為吸引消費者不斷回來的理由。

Observer.com 釋出了一篇關於 耐克在 YouTube 上取得的成功,該文章與英雄、中心、衛生方法有關,以及該方法如何使耐克成為“該平臺上訂閱量排名第六、觀看量排名第九的品牌”。觀察到,丹娜·博伊德在媒體使用者和消費者方面討論的“持續”文化理念是如何被希望與目標使用者保持一致的品牌和公司所遵循的,透過為他們提供持續的內容流。

根據福克斯的說法,監控旨在約束或控制個人和群體的行為和行動。這種情況在國家和企業中大規模發生,並且線上和離線進行。監控之所以有效,是因為個人和群體被迫以某種方式行事或行動,因為他們意識到他們所有的行動和行為,例如外貌、行動、位置,甚至想法都可能被監控系統記錄下來。監控主題可以分為政治電子監控和經濟電子監控。

經濟電子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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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監控透過使用市場暴力來威脅個人,試圖強迫他們購買或生產商品。透過經濟監控,企業幫助強化了資本主義制度。企業系統地收集有關申請人、僱員、勞動過程、私有財產、消費者和競爭對手的線上資料,並分析這些資料以發現他們的經濟行為,從而最大程度地降低經濟風險,約束員工,提高生產力,規避盜竊、破壞和抗議活動,但也透過廣告控制消費者,並適應不斷變化的競爭情況。其中最大的一部分是消費者監控,因為消費者最適合強化資本制度,他們瞭解得越多,他們的廣告就越具針對性。因此,他們監控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透過社交媒體網路進行的,因為消費者自願向這些網路提供大量私人資訊。社交媒體網路收集所有這些資訊,對其進行評估,然後將其出售給第三方,例如廣告客戶,通常為這些大型企業工作。福克斯舉了一些來自谷歌自己的社交網站 Buzz(現已不存在)和 Facebook 的例子。

政治電子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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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監控基於這樣的前提,即公民受到可能發生的組織性暴力後果(更廣為人知的法律)的威脅,如果他們以可以歸類為“不受歡迎”的方式行事。福克斯稱之為“政治行動者”的人對這些人進行監控,可以識別為警察和秘密服務部門。在企業層面上,這意味著監控是控制商品的生產和流透過程的一種方法,也是控制和約束勞動力的方法。

數字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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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現代性和資本主義的發展,人際關係擴充套件到更遠的距離,但仍然需要在時間上進行協調。遠端電信的普及以及後現代社會中個人普遍的物理流動性進一步放大了這一過程,以至於遠端呈現開始取代人際互動中的共同呈現。這種轉變意味著監控不再依賴於基於物理接近性的對物理身體的觀看、見證或監管,而是轉向對個人痕跡的監控,即人們在活動過程中留下的隱喻性的足跡。在當代執法中,這體現在對閉路電視攝像頭以及法醫證據(特別是 DNA 證據)的越來越多地使用。在網路環境中,這指的是個人留下的網路活動痕跡。這種網路監控更關注人們去過哪裡以及做過什麼,而不太關注對當前活動的觀察以及像身體監控那樣抓住某人“當場作案”的概念。

國家監控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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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直接國家監控方面,最強大但也最模糊的資源之一是名為“梯隊”的系統。“梯隊”是一個由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紐西蘭政府共同運營的秘密資料收集系統。由於是一個機密的安全系統,其執行細節不明,但據說“梯隊”透過篩選通訊文字中被認為與安全相關的短語、關鍵詞和電話號碼,對所有國際通訊進行情報篩選。除了“梯隊”外,美國還使用“食肉動物”,這是一種由聯邦調查局用來監控進入特定 IP 地址的所有傳入資料的網路“竊聽”系統。為了對美國公民實施“食肉動物”,聯邦調查局必須向法庭提交理由以獲得法庭命令。

一些國家現在正在利用網際網路的國際聯網架構,主張對其邊界內產生的或終止於其邊界內的通訊資料,以及在傳輸到另一個國家途中透過其基礎設施的資訊,進行監控。2008 年,美國政府通過了《外國情報監視法》,該法規定,透過美國的所有網際網路通訊現在都可透過各種“無線竊聽”方式受到政府監控。同樣,作為北歐網際網路流量重要樞紐的瑞典,於 2008 年通過了《新訊號監控法》,該法允許瑞典國防部訪問進出(以及透過)瑞典的所有網際網路和電話通訊。這涉及大量源自挪威、芬蘭、丹麥和俄羅斯的通訊。

與此同時,許多政府也代替直接國家監控,頒佈了資料保護立法,迫使私營電信和網際網路公司長期保留其系統上所有通訊的記錄,以便政府在刑事和安全調查中可以訪問和使用這些資料。例如,2006 年,歐盟通過了《資料保留指令》。這項法律旨在協助歐盟內部的刑事調查協調。它要求所有電子通訊服務提供商必須保留可識別的電話呼叫和電子郵件資料至少六個月,最長可保留兩年。這些資料至少包括通訊的始發者和接收者,以及通訊的日期、地點和時長。

商業和私人數字監控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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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或 HTTP “cookie”是商業企業最流行的監控形式之一,如今已成為網路衝浪的基本組成部分。cookie 是一小段文字,當瀏覽器的訪問網頁時,會自動下載到計算機上。然後它會記錄使用者的網際網路活動,並將這些資訊傳送回其主頁。cookie 的作用是提供使用者的身份驗證以及瀏覽或衝浪會話中的連貫性。cookie 是網路互動式和個性化體驗的基礎,因為它會記錄使用者偏好以及網路衝浪活動。網路瀏覽器通常具有停用 cookie 以保護隱私的功能,但停用 cookie 會導致許多網站無法使用。

此外,搜尋引擎和電子郵件等免費網際網路服務被用來收集資料。谷歌、必應和雅虎等網際網路搜尋引擎會儲存在他們的網站上執行的每次搜尋的 IP 地址和搜尋詞。這些資訊用於根據使用者的整體搜尋興趣概況,幫助將有針對性的廣告投放到網路衝浪者身上。目前,谷歌會將您執行的每次搜尋與您的 IP 地址相關聯,並保留 13 個月,微軟保留 18 個月,雅虎保留 9 個月,然後資料將被匿名化。同樣,谷歌郵箱等免費線上電子郵件提供商也會使用自動資料探勘來掃描訊息和郵箱中的字詞和術語,以獲取使用者的興趣資訊,用於廣告目的。此外,在許多工作場所,僱主會例行監控員工的電子郵件。

鍵盤記錄是一種不太流行,但可能更加隱蔽的數字監控形式。鍵盤記錄是一個軟體程式,它監控計算機鍵盤上的按鍵。在企業使用中,鍵盤記錄可以有目的地安裝在員工計算機上,以監控員工活動或任何使用公司計算機的人員。鍵盤記錄也可以透過網路衝浪期間下載的木馬程式偷偷地安裝在個人或企業的計算機上。這種惡意程式碼隨後可以將與登入和密碼資料相關的按鍵傳送到第三方,從而為欺詐、盜竊和隱私入侵創造機會。

手機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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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不僅可以捕捉數字通訊,還可以捕捉現實世界的位置和移動。只要手機開機,任何手機都可以透過其與周圍手機基站的距離,在幾米範圍內進行三角定位。這種位置資料由手機公司保留數月到數年,並且已經在刑事調查中被頻繁使用。

正在使用的一種新的監控技術是流動竊聽器。流動竊聽器是指在手機使用者不知情的情況下,透過安裝的軟體程式遠端開啟手機麥克風。然後麥克風可以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開啟,並且可以監控和記錄附近的語音對話。即使手機“關閉”,麥克風也可以開啟。完全停用竊聽器的方法是取出手機電池。

最後,對於個人和企業使用,有許多手機跟蹤軟體應用程式可用,例如 Phonesitter 或 Mobilespy。這些應用程式允許第三方在網際網路上使用 GPS 跟蹤和監控手機的位置。

愛德華·斯諾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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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德華·斯諾登

愛德華·斯諾登 是一位美國計算機專業人士,他於 2013 年將機密資訊洩露給了主流媒體。因此,他以揭露國家安全域性 (NSA) 和美國政府的告密者而聞名。斯諾登釋出的資訊涉及各國政府對其公民進行大規模監控,包括本國和外國政權。他的披露引發了有關政府監控以及國家安全與資訊隱私之間平衡的辯論。斯諾登已向媒體洩露了數千份機密檔案,包括《華盛頓郵報》和《衛報》。這些資訊包括關於國家安全域性和政府通訊總部等政府機構如何從其公民那裡收集大量資訊的披露,以及揭示這些機構運作方式的具體細節。

愛德華·斯諾登在洩露這些資訊之前逃離了美國,並在檔案釋出後前往香港避難,然後尋求俄羅斯的庇護,目前他居住在那裡。斯諾登被指控根據 1977 年《間諜法》犯有三項重罪。他聲稱美國政府已經吊銷了他的護照,因此,即使他願意,他也無法返回美國受審。[37]

國家安全域性

愛德華·斯諾登的披露引發了圍繞政府監控以及政府幹預公民私人生活(即其網路隱私)範圍的激烈辯論。[38]

2010 年 2 月,Google 推出了一項名為“Buzz”的全新社交媒體網路服務,該網站與 Gmail(Google 的網路郵件平臺)直接連線。根據 Fuchs 的說法,Google 推出 Buzz 的目的是“在長期由 Facebook 和 Twitter 主導的社交媒體市場中佔據重要地位”。[39] Fuchs 將 Google 的經濟策略描述為“收集使用者資料並將其出售給廣告客戶”,[40] 作為提高收入的一種手段。

根據 Alexa 的排名,[41] Google 已經是世界上訪問量最大的網站,它已經收集了大量使用者資料。然而,Fuchs 認為,Buzz 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擴大對使用者經濟監控的工具。Buzz 自動將使用者的多個 Google 應用連線到一個平臺上,並允許使用者連結到其他社交媒體平臺,例如 Facebook 和 Twitter,而 Google 對這些平臺沒有直接控制權。也就是說,Google 仍然能夠跟蹤使用者在這些平臺上的行為。所有這些都透過 Google 的隱私政策“合法”地得到保障,其中寫道:“當您使用 Google Buzz 時,我們可能會記錄您使用產品的資訊,例如您點贊或評論的帖子以及您與之交流的其他使用者。這樣做是為了為您提供更好的 Buzz 和其他 Google 服務體驗,並提高 Google 服務的質量。[...] 如果使用者在移動裝置上使用 Google Buzz 並選擇檢視“附近”的帖子,Google 將會收集他們的位置資訊”(Google Buzz 隱私政策,2010 年 2 月 14 日)。Google 所謂的“改進服務”實際上是將使用者的個人資訊出售給廣告客戶,而廣告客戶則反過來向 Google 使用者提供更具針對性和特色的廣告。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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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 也收集資料用於營銷目的。Fuchs 指出,Facebook 的隱私政策體現了一種自我監管的隱私政策制度,該制度將資本利益置於首位。Facebook 的隱私政策冗長且用詞複雜,旨在掩蓋其參與經濟監控的行為。例如,Facebook 聲稱與第三方“分享”使用者資料,以掩蓋其為自身資本利益出售資料的行為。問題在於,雖然使用者在接受隱私政策時授予了 Facebook 許可權,但 Facebook 並沒有要求使用者參與制定隱私政策,也沒有為使用者提供選擇退出選項。這是有問題的,因為使用者必須同意 Facebook 的條款,否則無法使用該社交媒體平臺。

Nicole Cohen 將 Facebook 的經濟策略描述為“監控增值”。[42] 這意味著 Facebook 試圖為監控行為定價。例如,大多數 Facebook 使用者在賬戶中留下了大量個人資訊,例如電話號碼、工作地點和居住地址。此外,他們還會在 Facebook 上點贊或點選一些內容,例如服裝店、博彩店等。Facebook 將所有這些資訊儲存在伺服器上,方便其訪問。Facebook 賦予了自己(以及使用者,因為他們都同意了隱私政策)將使用者個人資料“分享”給第三方,例如廣告商和公司的權利。然而,“分享”一詞是“出售”的委婉說法,因此 Facebook 向第三方索取的價碼就是監控的價值。 [43]

2009 年,《青年研究雜誌》進行了一項研究,探討了大學生使用 Facebook 作為建立和維護“友誼”以及與家人交流的平臺。該研究最重要的是探討了大學生對網路作為公共和私人空間的定義。研究發現了一些有趣的現象:拒絕父母的交友請求是一個普遍的主題,但根本問題是,學生在談論網路隱私與公開性時,觀念存在混淆和差異。學生似乎並沒有將 Facebook 上的“公共”和“私密”視為兩個截然不同的領域:“公共”似乎是個人私密的社交世界。研究發現,網際網路的廣泛使用,尤其是社交媒體,已經取代了傳統的公共/私人定義和意識,模糊了這兩個世界之間的界限。研究發現,基於網際網路的交流和友誼似乎導致了這種混淆,因為使用者無法區分他們在社交媒體上的私人世界和公共世界,這表明社交媒體對我們的影響深遠。 [44]

技術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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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邏輯實際上是對監控作為合理化官僚主義結果的觀念的擴充套件。然而,它並非源於控制和效率的必要性,在技術邏輯的主題中,加強監控是日益依賴計算機和機器的結果。這種方法圍繞著一個理念展開:隨著計算機越來越融入社會,社會在其運作過程中必須越來越反映計算機化做事方式的要求。其核心前提是,技術的應用,在這種情況下是監控技術的應用,會產生自身的慣性。

雖然這種觀點可能被視為某種程度上的技術決定論,但“功能蔓延”的概念支援同樣的前提。“功能蔓延”指的是,特定監控技術或方法的使用開始超出其最初的功能,擴充套件到其他領域,或者以不合理的方式使用。例如,最初在某一特定位置安裝閉路電視攝像頭是為了防止破壞行為,但最終可能擴充套件到員工休息室和洗手間。也許在學校所有地方安裝攝像頭為安裝麥克風錄製學校內部對話鋪平了道路。因此,“功能蔓延”從監控技術的合理使用發展到對個人自由的侵犯。

監控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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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法案”——正式名稱為“通訊資料草案法案”——是英國內政大臣特蕾莎·梅提出的立法草案,該法案要求所有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 (ISP) 和移動資料公司儲存從線上和電信互動中收集的所有通訊資料使用記錄。現有的資料保留和調查權力法案要求儲存電子郵件和電話通訊資料,而正在議會審議中的反恐和安全法案將把透過 IP 地址識別某人的能力付諸實踐,但通訊資料草案法案將涵蓋其他形式的通訊,包括社交媒體互動、網際網路瀏覽器歷史記錄以及線上遊戲中的通訊資料。根據法律規定,ISP 和行動網路必須儲存這些資訊 12 個月,在此期間,英國稅務海關總署、嚴重和有組織犯罪局、情報機構和警察部隊都將被授予立即訪問這些資料的許可權。像蘋果的“iMessage”和“Snapchat”等加密服務可能會在英國被禁止,因為它們提供不可追蹤的加密服務。 [45]
副首相尼克·克萊格反對這項立法,自由民主黨在 2010 年至 2015 年的聯合政府中阻止了該立法的透過。但在 2015 年 1 月巴黎發生的《查理週刊》槍擊事件後,首相戴維·卡梅倫恢復了這項立法提案,並確認如果他的政黨在 2015 年 5 月的下次大選中獲勝,他將擴大政府訪問該資料的權力。有些人認為“監控法案”將有助於透過發現線上互動來預防恐怖主義行為,首相表示,該立法將“關閉恐怖嫌疑分子用來線上交流的“安全空間””。[46]
“窺探者憲章” 受到隱私倡導組織、企業和公眾的廣泛批評。開放權利組織委員會認為,該法案對我們的線上隱私侵入程度過深,他們在今年釋出了一份宣告,稱“該法案草案對尊重隱私權的義務關注不夠,在提供必要和合理的官方訪問通訊資料方面遠超其所需或應有的範圍”。[47] 蘋果公司執行長蒂姆·庫克抨擊了該法案及其釋出方式,稱政府的做法為“危言聳聽”,並表示隱私“是一項基本人權”。蒂姆·庫克認為,該法案不會打擊恐怖主義通訊,恐怖分子會找到繞過法律的方法。他總結道,那些將受到“打擊隱私”影響的是“好人”。[48]
隱私和公民自由運動組織“老大哥觀察”進行了一項調查,該調查涉及 1800 多名成年人。在這次民意調查中,71% 的受訪者表示,他們不相信儲存的資料將得到安全保管,只有 6% 的英國公眾認為政府做出了“清晰而令人信服”的論據。[49]
維基百科創始人吉米·威爾士表達了他對“窺探者憲章”法案的看法,並強調了對保留資料的安全性的擔憂,稱該法案將“迫使許多規模較小的公司保留他們原本不會保留的資料,這會讓資料面臨風險”。[50]
通訊資料法案草案的未來將掌握在 2015 年 5 月選舉後新一屆議會的政黨手中。

資訊洩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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駭客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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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個人將任何資訊儲存為數字格式的那一刻起,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這些資訊都會立即容易受到駭客攻擊。正如“Unix 恐怖分子”所定義的那樣,駭客是指“未經授權訪問/獲取計算機系統許可權的人”。[51],“駭客”是那些精通程式設計並利用其獲取原本無法獲得的資訊的人,通常目的是將這些資訊分享給公眾。大多數駭客都在自我強加的道德準則下工作,他們會決定哪些資訊應該和不應該公開。通常他們的目標是政府和行政系統,目的是揭露矛盾和腐敗。然而,也有一些人會對個人進行人身攻擊,竊取可能對個人造成傷害的敏感資訊。2014 年的明星照片洩露事件就是一個例子。

2014 年 iCloud 洩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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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8 月 31 日,大約 500 張名人的私人照片在 4chan 網站上被洩露到網上。這些照片大部分是女性,其中許多包含裸體內容。由於洩露事件,這些照片大部分被分享到多個社交網路上。這些照片據信是從蘋果的 iCloud 儲存平臺獲取的,駭客設法獲得了他們的目標使用者的使用者名稱、密碼和安全問題答案。[52]

詹妮弗·勞倫斯——2014 年 iCloud 洩露事件中廣為人知的受害者

這些新洩露的照片被分發到多個網站,包括 Tumblr、Perez Hilton 的部落格和 Reddit。作為受害者之一的麥凱拉·馬羅尼在拍攝這些照片時未滿 18 歲,Reddit 刪除了她的照片,任何釋出這些照片的使用者將被封禁,並可能因傳播兒童色情內容而被起訴。[53]。隱私洩露的受害者包括詹妮弗·勞倫斯、凱特·阿普頓、傑西卡·布朗·芬德利、艾梅柏·希爾德等等。[54]。這清楚地表明,無論一個人在社會中擁有多高的社會地位,他們的私人照片在網路上都不安全。

這起醜聞引發了人們對是否應該拍攝僅供私人觀看的露骨照片的討論。人們普遍認為,洩露事件被視為性犯罪,那些入侵 iCloud 平臺的駭客應該受到法律的嚴厲懲罰。

著名的駭客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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駭客攻擊不僅僅是針對個人層面的行為。在許多案例中,大型企業和公司都成為了駭客的目標。在這種層面上,連鎖反應會影響到數百萬的人,而他們往往對此毫不知情。這類案例包括:

TJX 駭客攻擊醜聞被認為是歷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這起事件涉及駭客入侵 TJX 計算機系統,在 2007 年的 18 個月內竊取了包含 4000 多萬客戶信用卡資料的檔案。據估計,這給公司造成了 2.56 億美元的損失,並將全年利潤減少了每股 0.25 美元。[55]

電子商務網站 eBay 在 2014 年 2 月底至 3 月初期間成為了駭客攻擊的高調受害者。駭客能夠訪問據稱“洩露了數百萬密碼和其他資料”的加密資訊。[56]

索尼影業 在 2014 年 11 月成為了駭客攻擊的受害者,據報道,駭客能夠獲取“索尼認為機密的資料”。索尼影視娛樂駭客攻擊事件導致索尼員工的個人資訊被洩露。駭客自稱“和平衛士”,要求索尼取消電影 The Interview 的上映,這部電影講述了一個暗殺朝鮮領導人金正恩的陰謀。這起駭客攻擊導致索尼暫時取消了《The Interview》的上映,原因是外界傳言朝鮮可能是這起網路駭客攻擊的幕後黑手。後來,《The Interview》在 YouTube 和 Netflix 等影片點播網站上釋出。[57] 在駭客攻擊中洩露的資訊包括工作室高管和演員之間交換的電子郵件,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好萊塢高管艾米·帕斯卡爾,她在 2015 年 2 月醜聞爆發後從索尼辭職。[58] 在洩露的電子郵件中,包括帕斯卡爾對安吉麗娜·朱莉的感受[59],以及關於製作《黑衣人》和《21 Jump Street》交叉電影[60],以及漫威影業和索尼之間關於共同擁有蜘蛛俠系列版權的潛在交易(這筆交易在 2015 年 2 月達成)。[61][62] 然而,更重要的是,索尼員工的薪資和個人資訊被洩露到網際網路上,許多人認為這是帕斯卡爾離職的原因。

社交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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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特別是社交媒體,允許使用者成為生產者——觀眾變得活躍起來。斷言觀眾參與意味著網際網路是一個雙向平臺,在這個平臺上進行著對話。因此,參與式文化是由使用者創造的。亨利·詹金斯對參與式文化進行了定義:

“一種文化,其對藝術表達和公民參與的壁壘相對較低,對創作和分享作品有強烈的支援,並存在某種非正式的指導,透過這種指導,最有經驗的人將他們所知傳遞給新手。參與式文化也是一種成員相信自己的貢獻很重要,並感受到彼此之間某種程度的社會聯絡的文化。”[63]

在這種參與式文化中,主要透過社交媒體,出現了使用者作為業餘生產者。

-使用者生成內容 (UGC):他們分享由其他人生成的內容。[64]

-使用者創作內容 (UCC):他們製作自己的內容。這些使用者需要時間、創造力、社交甚至經濟資本。他們將自己的活動視為專業,儘管他們並沒有從中獲得報酬。[65]

然而,內容的創作可能是為了將其展示給其他人,這是他們社交媒體活動的產物。前者是將社交媒體轉變為公共空間的內容型別。後者指的是將社交媒體用作私人空間,使用者在其中建立線上身份。

“好奇和社交的生物”

這種參與式文化源於快速的技術發展,它讓我們能夠立即彼此交流。最重要的是,它允許“那些曾經被稱為觀眾的人”[66]放棄他們所謂的被動角色,並透過越來越容易獲得的技術進行互動。 丹·吉爾莫 將“以前的觀眾”稱為曾經被“大型媒體”[67]獨家使用的工具的所有者和運營商。

博伊德指出,在社交媒體上,人們通常認為人們沉迷於技術本身。考慮到對智慧手機、平板電腦等科技裝置的需求不斷增長,這一點很容易讓人相信。然而,她認為,與其說人們沉迷於技術,不如說“人類是好奇和社交的生物”,[68]我們之所以關心技術,是因為它為社交活動和互動提供了新的途徑。在社交平臺上表達意見和回應大公司的自由,為曾經是讀者和“那些處於單向媒體系統接受端的人”的使用者帶來了一種解放感。[69]

社交媒體作為公共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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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將公共空間與私人空間隔開的界限確實已經變得模糊,尤其是在關注社交媒體時。社交媒體的作用通常被認為是為許多使用者創造了一個全新的身份,他們在虛擬世界中與朋友和家人分享這個身份,因此可以說社交媒體技術幫助“動員”和定義了我們的身份、我們彼此交流的方式以及我們向世界展現自己的方式。考慮到這一點,社交媒體可以被認為是一個“公共空間”。然而,對它們公開的程度存在限制。大多數,如果不是所有,社交媒體個人資料都可以設定為私密,允許使用者將訪問限制為僅朋友和家人。話雖如此,人們在分享網路資訊方面越來越放鬆,這可能是由於人們對網際網路的信任程度越來越高,尤其是年輕一代。在皮尤研究中心 2013 年進行的一項研究中,青少年被證明最有可能在網上分享個人資訊,包括:他們的個人照片、學校名稱、城鎮/城市名稱、電子郵件地址,甚至他們的電話號碼。在 2006 年至 2012 年的六年時間裡,願意分享這些個人資訊的青少年比例在每個案例中都大幅上升。[70]

由於越來越多的青少年在 Facebook 和 Twitter 等社交媒體網站上暴露他們的個人資訊,許多學者提出了社交網站屬於公共空間的論點。Warfel(2008)認為,“社交媒體網站等公共通訊對隱私的預期較低,因此屬於公共領域”。[71]。以上陳述確實值得商榷,但它在一定程度上支援了 2013 年的研究,即越來越多的年輕人越來越適應網路,因此會發布大量個人資訊,結果,這確實降低了人們對社交媒體隱私的期望。

自網際網路早期以來,分享個人資訊變得更加普遍。這反過來又導致了匿名社交媒體網站的興起。Whisper、Yik Yak 和 Confide 等網站近年來越來越受歡迎,因為人們在網上分享了太多個人資訊,以至於他們不再能夠說出想說的話。這也與蘇勒的線上去抑制概念有關,因為人們不願意說出自己的想法,因為害怕被評判,他們會在 Facebook 等網站上釋出流行的意見,但在 Whisper 等社交媒體網站上說出他們的真實想法。[72]

社交媒體網站上也有一些區域旨在公開。Twitter 的話題標籤功能就是一個例子,它允許使用者公開發布他們的推文,讓數百萬使用者都能看到。Twitter 的話題標籤對社會產生了重大影響。它們成功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新聞,使人們能夠直接從訊息源立即分享突發新聞,比傳統新聞媒體更快地傳達給人們。[73] 它還證明了對埃及起義的重大影響,當時數千人走上街頭抗議。Twitter 不僅推動了這場起義,還讓全世界透過第一手資料和照片觀察到正在發生的事情。[74]

YouTube 也可以被認為是一個公共空間。它不僅是一個人們可以公開上傳影片的網站,影片內容可以是使用者想要的任何內容(不包括色情內容),而且它也被美國政客用作與受眾建立聯絡的工具。現任美國總統巴拉克·奧巴馬就是一位建立了 YouTube 賬號的政客,他在 2006 年 10 月至 2007 年 4 月期間釋出了 41 段影片,當時他還是一名初級參議員。該賬號擁有超過 4000 名訂閱者,在 2006 年,這是一個相當可觀的數字,並將包含奧巴馬的伊拉克政策等內容。[75] 希拉里·克林頓也擁有自己的 YouTube 賬號。這表明了 YouTube 如何在政治環境中使用,以及該網站如何被認為是一個公共空間,因為它是一個可以形成公眾意見的地方。

Tumblr 也是一種流行的社交媒體形式,通常被各種興趣的青少年使用。包括碧昂斯、布蘭妮·斯皮爾斯和佐伊·丹奇等名人對該網站的興趣越來越大。Tumblr 主要用於傳播有關流行文化日常生活(例如電視節目、電影、粉絲圈等)的照片和表情包,最近引發了關於“裙子”顏色的大辯論。由於 Facebook 和 Twitter 等其他社交媒體形式,Tumblr 的圖片可以快速傳播,有時效果顯著。不幸的是,近年來發生的諸如名人洩密醜聞和“Gamergate”等爭議給 Tumblr 及其使用者帶來了負面關注。[76] 該網站也因其匿名功能而受到批評。使用者可以互相傳送訊息,並在傳送訊息時保持匿名。雖然大多數社交媒體網站都可以匿名,但 Tumblr 的匿名設定使那些想要傳送仇恨資訊的人更容易。這種匿名設定導致了針對特定 Tumblr 部落格的大量仇恨資訊。在 2014 年年中,Reddit 上的一些使用者組織起來,不斷向特定的 Tumblr 部落格傳送仇恨評論,針對有精神疾病的人,以獲得最大的反應。

智慧手機的推出以及隨之而來的應用程式改變了人們在網上分享資訊的方式。Snapchat 等應用程式為使用者提供了快速輕鬆地與大量人(朋友、家人或陌生人)分享個人照片的機會。Snapchat 的理念是,照片只能在短時間內檢視,並且不能儲存。然而,其他應用程式已經找到了繞過或“破解”此功能的方法,允許使用者反覆檢視照片或擷取螢幕截圖。所有這些操作都可以在使用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完成,導致他們的資料在不知情或未經同意的情況下被儲存。同樣,Tinder 等應用程式允許人們與陌生人建立聯絡,目的是與住在他們附近的人建立聯絡。Tinder 因陌生人之間見面過於容易而受到批評,並引起了人們對人們在網上暴露和脆弱的關注。所有年齡和文化背景的人在 Tindr 上釋出他們的確切位置,讓數百萬陌生人看到,這表明人們在網上公開自己的舒適程度。與其他約會網站不同,許多人使用 Tinder 安排一夜情。這導致了若干法律問題,例如 2014 年 6 月,Tinder 被起訴性別歧視和性騷擾。2014 年 2 月,安全研究人員發現,Tinder 使用者能夠訪問人們的精確位置,持續時間從 40 天到 165 天不等。Tinder 的一位發言人表示,這個問題在 48 小時內得到解決。人們透過手機可以如此輕鬆地找到有關陌生人的私人資訊,這越來越令人擔憂,尤其是在越來越多的兒童和青少年活躍在網路和手機上的情況下。

社交媒體作為私人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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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 和 Twitter 等社交網站被許多使用者認為是一個可以自由漫遊和消磨時間的地方,而不是到達、釋出然後離開。[77]。從這個意義上說,社交媒體可以被認為是在心理層面上對個人而言是“私密的”。他們利用這些網站線上構建個性,這些個性可能反映、擴充套件或有時反對他們在現實生活中扮演的角色。[78]

儘管如此,人們仍然意識到,釋出在 Facebook 上的內容本質上可以被任何人追蹤到,無論資訊被保密到什麼程度。使用者繼續分享個人資訊和想法,就好像將社交媒體視為“公開”是一個事後的想法一樣。相反,社交媒體現在越來越多地被用作私人自我表達的工具。

Facebook 和 Twitter 確實提供了允許使用者在一定程度上將他們的帳戶設定為私密的選項。使用者可能希望將他們的帳戶設定為只有在社交媒體上新增過他們的人才能看到他們的個人資料。在 Twitter 的情況下,使用者可以透過不允許轉發他們的狀態更新來使他們的帳戶“私密”。這種私密化僅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因為 Facebook 和 Twitter 仍然可以保留使用者帳戶的記錄。事實上,Facebook 有一套系統,可以跟蹤輸入狀態更新的每個單詞,即使它在釋出之前被刪除。這引發了一個問題,即是否真的可以信任那些經營社交媒體網站的人。

如前所述,在社交媒體問題上,公共與私密相互融合。一個例子是友誼和人際關係的構建。雖然在訊息服務上可以進行私人對話,但青少年仍然不太可能在 Facebook 上接受他們的父母為朋友,因為害怕在公共領域中感到尷尬。[79]

網路作為商業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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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增長率

作為公共空間,網際網路的最大優勢之一是它允許各種規模的企業在本地到全球的平臺上展示其產品和服務。從當地服裝店到希望在海外開展業務的部件製造商,每個企業都受益於全球網路(即全球資訊網)建立的聯絡。西方世界幾乎沒有哪個企業不利用網路以某種方式來宣傳自己的業務。據 Dearnley 和 Feather 稱,“很少有組織或活動沒有網路存在”。[80]。此外,David Gauntlet 指出,“網路無疑讓普通人更容易與他人分享他們的創造力的成果,並協作打造有趣、資訊豐富和文化化的空間”。[81]

電子商務

網際網路已成為一個虛擬的高街,消費者可以從意識、興趣、渴望到行動,所有這些都在同一個媒介中,在同一個會話中完成。[82]。因此,電子商務已成為一種日常現象,並被普遍接受為發達國家進行和完成商業交易的一種方式。在較大的電子商務網站中,eBay、亞馬遜和 Netflix 僅線上開展業務,是享受消費群體優勢的組織的完美例子。“電子商務的兩大優勢是客戶的便利性(最明顯的是 24 小時全天候訪問)和成本節約,這可以降低價格並提高利潤。”越來越多的人改變了他們的購物習慣,在網上進行大部分業務,許多企業正在想出新的和創新的方式來推出和營銷他們的商品或服務,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知名度和利潤,並充分利用網際網路。最近,英國樂隊“The Kaiser Chiefs”以一種非傳統且新穎的方式推出了他們的最新 CD,以 8.50 歐元的成本將他們的 20 首歌曲釋出到網上,粉絲可以下載 10 首歌曲的選擇。雖然該團隊必須開發新的網站技術來適應新的商業模式,但“樂隊聲稱他們想做一些新的事情,並承認網際網路是音樂發行行業的未來”。[83]

據“零售研究中心”稱,電子商務是歐洲增長最快的零售市場。該中心援引了七個歐洲國家(法國、西班牙、義大利、波蘭、德國、荷蘭和英國)在 2014 年線上零售額為 1320.5 億英鎊,預計 2015 年將增長至 1563.9 億英鎊的數字。同樣在歐洲,2015 年線上零售商的擴張速度是傳統商店的 14.2 倍。[84]。雖然電子商務是過去十年中最成功的商業故事之一,但它顯然對傳統商店產生了負面影響,降低了它們的市場份額。總體趨勢表明,我們現實中的高街現在正處於虛擬線上商店的陰影下。但是,也有一些跡象表明,許多小型零售店和當地企業正在加入線上革命,並充分利用網路提供的可見度和零售機會。

印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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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管理是專業溝通和公共關係中的一種實踐。該術語描述了組織或公司公眾形象的形成過程。通常透過在社會互動中規範和控制資訊來完成,在此過程中影響公眾對個人或公司的看法。公司會使用各種印象管理策略來傳達他們想要的公眾形象或資訊。第一個策略是行為匹配。行為匹配是指感知目標模仿感知者的行為。例如,一個正在接受工作面試的人會模仿面試官的行為。印象管理的第二個策略是自我推銷。自我推銷正如其字面意思,是指某人推銷自己。例如,員工提醒僱主他/她所有值得注意的成就。印象管理的第三個策略是符合情境規範。例如,員工每天都早點上班,因為這是他們所在公司的規範。印象管理的第四個例子是讚賞或奉承他人。這可以透過一種謹慎且專業的的方式來完成,這樣就不會顯得強迫。印象管理的最後一個策略是一致性。這意味著非語言行為和語言行為保持一致。所有這些印象管理策略都被公司、員工和組織用來保護和維護他們的公眾形象。[85]

網路去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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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去抑制首次由 John Suler 在 2004 年提出。它指的是那些在網上扮演不同角色並表現出與現實世界中不同的行為的個人。這可能以積極和消極的方式發生。在某些方面,這些行為並不與個人的性格相反,而實際上是他們在網路世界中的自我延伸和替代投射。[86]。網路去抑制有兩種相反的型別,良性去抑制是指一個人在網上分享過多的私人和個人資訊。它通常包括對他人誇大的善意和無私行為。與之相反的是有毒去抑制,那些在網上扮演這種角色的人會嘗試使用不好的語言、憤怒和威脅行為,這些行為如今可以被描述為一種“網路釣魚”形式,在更廣義上來說是網路欺凌。對有些人來說,這種有毒的網路角色的一部分是參與 Suler 在 2004 年描述的網路“黑暗地下世界”。這個地下世界包括色情、犯罪和暴力,這些都是大多數人不會在現實世界中追求的東西。研究表明,人們對自己的網路活動和現實生活建立了一定的分離,例如,Niederhoffer 和 Pennebaker 在 2002 年進行的一項研究,隨後進行了實驗後訪談,發現參與者在透過邀請、使用性語言和性圖形影像形式線上進行顯性性行為互動後,在現實生活中變得膽怯。[87] Suler 認為,我們線上的行為雖然可能不符合我們的性格,但與我們的個性並沒有不同,只是在現實互動中不常出現的那些部分。Suler 認為這是文化相對性和個人可接受性以及他們的心理動力學之間的交叉。[88]。Suler 關於去抑制效應的研究提供了“六個原因說明人們為什麼在網上擴充套件了對自我的情感表達”。[89]。原因如下

分離匿名性[90]

網際網路允許個人透露很少關於自己的資訊,因此他們的行為可能對他們生活的其他部分沒有或幾乎沒有影響。Suler 將此描述為“網路自我”成為一個“分隔的自我”。這會導致有人在網上騷擾另一個人,因為他們認為他們的網路身份不需要反映他們自己的身份,從而導致缺乏禮貌。一個例子是“Gamergate”。Drew Harwell 指出,“Gamergate 醜聞令人困惑、令人討厭的汙點,在這個醜聞中,匿名(線上)攻擊者騷擾並向與電子遊戲行業相關的女性發送死亡威脅,已經演變成一場關於全球 1000 億美元遊戲帝國的激烈文化戰爭。”Gamergate 線上騷擾始於針對“一位被指控與遊戲記者發生關係的女遊戲開發者”的個人攻擊。然後,“它擴充套件為一場要求遊戲報道獨立性的運動,並演變成一場針對網路最惡劣角落的一些女性的針對性厭女症運動”。[91] 這次攻擊是網路去抑制的一個恰當例子,因為至關重要的是,這些攻擊是“匿名的”,而且更重要的是,參與者很可能是在“不符合性格”的情況下進行攻擊,因為他們造成了他們在現實社會互動中通常會避免的騷擾。[92]

多年來,網路欺凌與線上傳送匿名訊息的能力越來越密切相關,其中許多案例都源自現已不再運營的網站 Formspring.me。Formspring 允許人們建立個人資料,使用者和非使用者都可以匿名釋出訊息到個人資料。網路欺凌受害者 Paige Chandler 在 2009 年 11 月註冊了該服務,當時她 15 歲。不久之後,她開始收到來自選擇透過 Formspring 提供的匿名功能隱藏其身份的使用者傳送的仇恨資訊。在她刪除帳戶兩年後,她告訴媒體“因為他們是匿名的,所以我想他們認為他們可以逍遙法外”。[93]

匿名訊息服務的新寵是名為“After School”的應用程式。App Store 上的描述宣稱“After School 是一款供學校使用的匿名和私密留言板,可在上面釋出表白、有趣經歷、讚美等內容”,但該應用程式的無害性受到質疑,人們擔心它會助長網路欺凌,因為擔心該應用程式的匿名功能會導致人們在網上做出不負責任的行為,從而導致網路欺凌。由於需求不斷增加,該應用程式從 Apple Store 下架,隨後重新推出,並增加了額外的功能來保護使用者免受有害評論,例如,使用者可以標記評論,以便版主進行審查並從資料庫中刪除。[94]

圍繞匿名訊息服務的爭議就是一個例子,說明了匿名在網路上的影響如何會影響使用者考慮他們所說的話以及所涉及的後果的能力。

隱形[95]

與隱形相關的理由再次與匿名概念有些關聯。Suler 將這種隱形稱為賦予人們“勇氣去到他們否則不會去的地方,做他們否則不會做的事情”。這一理由也涉及到非語言交流的缺乏。

非同步性 [96]

這一概念圍繞著消除即時聯絡,即訊息可以釋出,但可能永遠不會再被檢視。Suler 將此比作人們頭腦中進行的日常幻想,即爭吵、辯論和搭訕,他們的想象力不會影響現實。

自戀式內攝 [97]

Suler 將其描述為“線上夥伴”的思想融合。這種不依賴面對面互動就能夠獲得陪伴的誘惑,消除了與語氣、表情等相關的暗示和洩露。線上陪伴允許人們的性格模糊,並由個人自行填補。

分離想象 [98]

創造的角色(例如遊戲中)屬於一個與現實不同的空間。能夠隨時離開那個空間的想法創造了現實無法提供的逃避現實。這通常會導致與脫抑制相關的行為,因為個人基本上可以將他們成為那個角色的空間拋在身後。

地位和權威的最小化 [99]

在線上,誰的地位更高變得模糊不清。例如,老闆和員工之間的電子郵件對話,與面對面的場景相比,無法感受到相同程度的權威和地位差距。 [100]

網路脫抑制的其他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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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影響”

這一概念認為,網路脫抑制,特別是針對線上文章釋出的辱罵性和破壞性言論,會對讀者造成負面情緒和心理影響。例如,讀者對文章中討論的議題的觀點可能會受到影響,具體取決於他們在評論區是否接觸到粗魯或文明的回覆。這樣,那些在私密領域使用線上假名進行操作的網民能夠擾亂公共討論場所。 [101]

有害脫抑制的後果和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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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時間的推移,有害脫抑制的行為變得越來越頻繁,因此針對有害脫抑制行為的處罰案例也越來越多。對那些做出有害脫抑制行為的人採取的紀律處分可能是從網路欺凌到威脅他人生命的各種行為。對此,有很多高調的例子。

賈斯汀·卡特,來自德克薩斯州的一名 19 歲遊戲玩家,因在 Facebook 上發表的一條評論被捕,他在評論中聲稱自己想“槍殺幼兒園”。這個男孩和他的父母后來聲稱他的評論是“諷刺”,而這個男孩的母親發起了一項請願,要求釋放她的兒子。他 50 萬美元的保釋金後來被匿名支付。 [102][103]

利亞姆·斯泰西,來自彭特普里德的一名 21 歲學生,因在 Twitter 上釋出針對前英格蘭足球運動員法布里斯·穆安巴的種族歧視言論,被判處 56 天監禁。 [104]

加倫·赫爾姆,來自利瑟蘭的一名 21 歲男子,因在 Twitter 上向工黨議員露西安娜·伯傑傳送反猶太帖子,被判處 4 周監禁。 [105]

伊莎貝拉·索利,一名 23 歲的女子,因向女權主義活動家卡羅琳·克里亞多·佩雷斯傳送辱罵性推文而被判處監禁。 [106]

“SWAT 攻擊”,一種網路欺凌的形式,駭客會追蹤直播的 IP 地址,然後打電話給警察,聲稱房屋地址發生了恐怖襲擊。SWAT 隊員全副武裝調查房屋的行動隨後會在受害者的直播中播出。最近,布蘭登·威爾遜因參與“SWAT 攻擊”多人而被捕。逮捕行動發生在約書亞·彼得斯在 Twitch TV 直播期間遭到“SWAT 攻擊”的同一天。 [107]

良性脫抑制和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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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良性脫抑制是指人們在網上分享過度私密和個人資訊。它通常包括對他人誇大的善意和無私行為。以下是一些例子:

眾籌

眾籌可以被描述為透過從大量人那裡籌集資金來為專案提供資金的做法。眾多眾籌網站之一是 Kickstarter [108],這是一個為創意專案提供線上資金的平臺。在 Kickstarter 上,人們可以註冊或選擇保持匿名,並透過捐款幫助資助其他人的創意專案。Kickstarter 列出了他們最成功的專案,即 Pebble Time 智慧手錶,到目前為止,該專案已籌集了 16,494,468 美元。其他流行的眾籌網站包括 Indiegogo [109]、GoFundMe [110] 和 Patreon [111]

Indiegogo 是另一個線上資金平臺,與 Kickstarter 類似。Indiegogo 報告稱,他們的收入最高的活動是“為每位學生提供一小時的程式設計課程”。 [112]

條款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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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充斥著各種條款和條件,其中包含大量通用或特定規則、要求和使用條款。在使用者訪問或下載服務之前,這些條款和條件構成服務與使用者之間具有約束力的合同或協議。使用者可以透過勾選一個框來選擇同意或不同意這些條款。這些條款可能只有一頁的要點,也可能超過 30 頁的文件,其中包含故意複雜的法律術語,故意使用小字號印刷,以鼓勵客戶跳過閱讀,直接勾選同意。在網站使用中,這些規則通常被稱為“服務條款”,主要以免責宣告的形式呈現。《衛報》的一項調查發現,只有 7% 的人會在網上購買產品或服務時真正閱讀完整的條款和條件,而五分之一的人表示他們因沒有這樣做而遭受了損失。此外,43% 的未閱讀條款和條件的人表示這些條款和條件很無聊或難以理解。由於忽視了小字號印刷的內容及其難以理解的性質,十分之一的人最終被繫結到比他們預期的更長的合同中,而二十分之一的人因無法取消或修改他們“同意”的服務而損失了金錢。[113] 對於公共和私人空間而言,這對社交媒體使用者來說是一個令人擔憂的話題。例如,Facebook 最近對它的條款和條件做出了更改。他們添加了一條新條款,賦予 Facebook 在使用者刪除帖子、圖片和個人資料中的所有其他內容後,仍有權使用這些內容的權利。考慮到只有 7% 的人真正閱讀條款和條件,因此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或不同意這種變更。由於超過 1.75 億人使用 Facebook,這使得 Facebook 在獲取其使用者個人資訊方面擁有巨大的權力。[114]

網路和新聞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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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到全球資訊網上的內容正在迅速擴充套件,重要的是要考慮網路作為報道當前事件的公共空間的重要性。輕鬆訪問基於網路的內容正在改變人們消費和參與新聞的方式。

與新聞媒體對話的優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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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創造了一個參與式空間,個人可以在不同的平臺上表達自己。這是一個人們進行對話、表達觀點和分享經驗的空間。這種自由的公共交流在涉及當前事件時尤為重要,更具體地說,是關於媒體專業人士如何呈現這些事件。媒體向公眾提供大量資訊,並鼓勵反饋。這種反饋通常在線上進行。人們普遍認為,網路提供了一個每個人都可以參與的空間,無論他們的人口統計特徵或地理位置如何。但是,有必要做進一步的考慮,因為在將網際網路視為一個進行有意義的討論的公共空間時,可以觀察到這種交流媒介的優缺點。

優點[115]
1. 網際網路提供更多資訊和參與渠道。它似乎鼓勵公民更加了解情況,而更加了解情況的公民意味著更加理性的辯論。
2. 個人和少數群體有機會影響公共問題。
3. 網際網路將人們聯絡在一起;它將來自不同地點、文化和背景的人聚集在一起,使他們有機會建立一個共同的討論空間。
4. 網際網路可以提供匿名性,這可能允許更加開放和誠實的交流。

5. 網際網路可以提供和傳播突發新聞的速度非同尋常,傳統的新聞媒體根本無法做到這一點。現在人們有機會透過點選按鈕來了解所有世界事件,有機會與他人分享新訊息,在事件發生時立即進行合作和分享他們的意見。
6. 網際網路,尤其是新聞提供商的應用程式和網站,使人們能夠個性化他們接收的新聞型別,確保人們得到娛樂和參與,並同時瞭解情況,這些都是新聞媒體最重要的目標之一。

缺點[116]
1. 並非每個人都能訪問網際網路,因此如果公開辯論僅限於網路,一些聲音可能不會被代表,例如老年人。
2. 網際網路提供的資訊量巨大且分散,因此有時難以全面瞭解某個主題和各種觀點。
3. 雖然網路允許不同的人之間進行更多互動,但這並不一定意味著他們之間會更好地理解。
4. 匿名性會降低個人貢獻的影響。網際網路可以提供一種賦權感,但通常情況下,個人評論對公共問題的影響是值得懷疑的。
5. 全球受眾越來越分散,因此一個每個人都表達自己觀點的全球公共平臺的想法實際上是無法實現的。
6. 匿名性還會消除人們對禮貌的責任感。這會使線上討論變得有毒和無用,或者在最壞的情況下演變成公然的騷擾,尤其是在討論集中在可以透過社交媒體聯絡的公眾人物身上時。

7. 網際網路上,尤其是社交媒體平臺上最有效的新聞傳播依賴於公眾儘自己的力量,透過與他人分享新聞、發表評論和點贊頁面來傳播新聞。

公民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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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新聞 可以被定義為“公民或公民群體積極參與收集、報道和分析新聞資訊的過程,以向公眾提供獨立、可靠和準確的事件報道。”[117] 由於全球資訊網的迅速擴充套件以及對連線到網際網路的裝置的訪問,公民新聞被高度認為是產生新聞對話的最有效方式。根據皮尤研究中心的“2014 年新聞媒體狀況”[118] 統計資料顯示,大約“50% 的社交網路使用者分享或報道新聞故事、圖片或影片,而幾乎同樣多的人(46%)在 Facebook 和 Twitter 等社交網站上討論新聞議題和事件。” 此外,根據相同的統計證據,“大約十分之一的社交網路使用者釋出了他們自己拍攝的新聞影片,11% 的線上新聞消費者向新聞網站或部落格提交了自己的內容(包括影片、照片、文章或觀點)。” 後 11% 的提交了自己的內容的線上新聞消費者正在參與公民新聞。

公民新聞在記錄突發新聞方面可能至關重要,比新聞專業人士能夠記錄的速度更快。一個著名的例子是目擊者拍攝的美國世界貿易中心9·11 恐怖襲擊影片,而記者只能在第一架飛機襲擊後才進行報道。最近,公民新聞在識別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背後的嫌疑人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這表明公眾如何可以直接為開發新聞故事做出貢獻。[119] 由於公民產生的新聞的即時性,公民新聞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行動主義。在2011 年埃及革命中,社交媒體是組織和為全國警察日抗議活動贏得支持者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120] 另一個例子是雨傘運動,它發生在 2014 年的香港,公民在不同的佔領區在社交媒體網站上釋出更新,組織者依賴這些新聞進行規劃和組織。顯然,公民新聞形式多樣,影響廣泛。在當今快節奏的媒體領域,公民記者釋出相關且真實的資訊至關重要,以免誤導希望信任這些個人個性化帳戶的公眾。有時,專業記者也會在經過核實和檢查後將公民新聞作為其報道的來源,在這種情況下,新聞已從私人轉變為公開。在蘇格蘭獨立公投之前,設立了各種公司和媒體跟蹤網站,以便全面瞭解選民雙方的論點,其中“蘇格蘭之翼”和“國家集體”等網站是公投更引人注目的報道的一部分。 [121]

然而,公民新聞也受到批評,主要原因是其缺乏可靠性。參與式新聞平臺不受與公共媒體相同的監管,也沒有義務保持客觀[122]。參與公民新聞的人員通常不是專業人士,這也可能使他們的作品缺乏中立性,並影響其質量。批評者還提到了一個事實,即參與式新聞內容的責任人通常不明確,並指出了與缺乏問責制相關的風險。其中一個擔憂是,不受監管的公民新聞的興起可能會導致人們不信任媒體[123]。公民新聞也對更傳統的新聞平臺產生負面影響,因為在2000年到2012年期間,報紙的收入下降了約40%,而記者人數減少了30%。在同一時期,報紙受眾數量減半。[124]

媒體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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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際網路世界和新聞報道中,媒體事件是一種值得特別關注的新聞型別。如今,任何人都可以發起公開辯論,但媒體事件將許多不同的人聚集在一起,因此,它們有助於創造一個近乎全球化的公眾。媒體事件是一種“名詞性例行事件,由精英機構組織,以歷史性事件的形式上演,即時傳播,並被大量受眾觀看”[125]。媒體事件包括皇室婚禮、葬禮、不同領導人(無論是政治的還是宗教的)的訪問等。它們通常在不同的媒體上即時傳播,由媒體之外的當局組織,他們想要傳遞一個資訊,並被大批觀眾觀看。[126]這些觀眾在其中扮演著關鍵角色,因為他們不僅僅是資訊的接收者,他們也構成了一個分享其意見的公眾,因此,創造了一個公共空間。

匿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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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線上環境中,匿名性使個人能夠在不透露其真實身份的情況下與更廣泛的世界互動。最常見的是,這可以透過採用與使用者參與的社交平臺獨一無二的線上暱稱來實現。線上匿名性帶來的隱私通常被認為有其優點。例如,它使個人能夠在不受偏見和偏見影響的環境中討論社會和政治問題,因為討論參與者中沒有個人詳細資訊。匿名性在幫助使用者逃避線上營銷方面也很有價值。此外,它可以被視為具有積極的去抑制效應,因為它可以減輕害羞和社交焦慮,鼓勵使用者比他們在日常生活中更外向。在一項最新研究中,65% 的受訪者表示,他們在網上匿名操作的主要原因是為了保護他們的個人資訊。[127] 然而,線上匿名性也因被指責為線上掠食者和恐怖分子的理想掩護而受到抨擊。[128] 它使人們能夠在網上攻擊他人,而不會因其行為而受到任何反彈;反過來,如果該人的身份隨後被洩露,這可能會發展成一個糟糕的情況。

線上匿名的侷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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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如 doxing(或doxxing)之類的技術,其本質上使網際網路使用者能夠公開另一個使用者的私人資訊(例如真實姓名、家庭住址、信用卡資訊等),通常被用作破壞個人線上暱稱提供的匿名性的手段。Doxing 被線上民兵組織 匿名者 推廣,他們最近使用該技術幫助曝光了三K黨成員。[129] 但是,doxing 也被人們用作一種騷擾形式。最近,這種用法在 Gamergate 爭議 中引起了主流關注,辯論的雙方都受到 doxing 攻擊。

能夠透過跟蹤使用者的 IP 地址來確定使用者位置的地理位置軟體也可以用來繞過線上匿名性。Whisper 等社交媒體平臺因使用這種技術而受到審查,同時鼓勵使用者從匿名的角度分享親密細節。[130] 這意味著在私下參與網路上特定公共空間的使用者的匿名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損害。

美國國家安全域性 (NSA) 使使用者特別難以保持完全的線上匿名性。NSA 的元資料應用程式稱為 MARINA,它能夠透過收集資訊來組裝使用者的線上資料,包括透過 Google 訪問的網頁和輸入的搜尋查詢;訪問公共 Wi-Fi 服務時的登入時間和位置;以及電子郵件的日期、時間和時區,以及它們的主題。[131]

最近發現,英國情報和安全機構政府通訊總部 (GCHQ) 也可以使用某些程式來破壞線上匿名性。諸如“SPRING BISHOP”之類的程式能夠定位 Facebook 上選定目標的私人照片。另一個名為“SCRAPHEAP CHALLENGE”的程式能夠模擬垃圾郵件以跟蹤個人。[132]。“根據一項研究,大約 87% 的美國人口可以透過其性別、出生日期和 5 位郵政編碼來唯一識別”[133]。大多數這些資訊可以在各種社交媒體形式上找到,因此某人的線上匿名性很容易被洩露。

線上匿名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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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駭客”透過針對個人社交媒體帳戶來賺錢,聲稱只需要完整的姓名和出生日期,就可以在幾個小時內入侵帳戶。主要原因是他們這樣做只需要一個比特幣,以經濟實惠的價格為所有人服務。因此,“駭客”為保持在網上完全匿名提供了優勢,並鼓勵人們保護個人資訊,例如您的出生日期。因此,公開的 Facebook 個人資料(您的出生日期和全名對所有人公開)不可取。[134]

學校犯罪和安全指標 2013 年圖 11.3

除了駭客之外,網路欺凌者和線上噴子也受益於線上匿名性,因為他們通常能夠“隱藏在屏幕後面”,因此他們的受害者不知道他們是誰。UTS 通訊法中心的邁克爾·弗雷澤教授對此發表了他的想法,他說:“那些躲在匿名面具後面虐待、騷擾或恐嚇他人的那些人聲稱言論自由,但實際上這直接攻擊了言論自由,是為了恐嚇他人退出論壇,讓他們感到害怕和受到威脅,以便他們無法表達自己的意見”[135]

保護線上匿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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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使用者可以採用多種方法,不僅可以匿名,還可以保持匿名狀態。最近的研究發現,雖然有些人只是為不同的線上社群建立了不同的化名,但使用者採取的最常見的預防措施是更改他們的 IP 地址。實現這一目標的方法包括使用代理伺服器、虛擬專用網路 (VPN) 和 Tor 等匿名網路。 [136] Tor(洋蔥路由器)最初是由美國政府發起的專案,被認為是那些希望保持匿名性的使用者最安全的選項之一。 [137] 該免費軟體以其對美國國家安全域性的抗衡能力而聞名。 [138]

有各種型別的代理伺服器可用於增強匿名性。扭曲代理可以修改使用者的原始 IP 地址;例如,它可能會提供一個故意不正確的版本。但是,這種型別的代理仍然會顯示出正在使用代理伺服器。匿名代理具有相同的缺陷,但它的優勢在於它不會提供任何形式的 IP 地址。另一種型別的代理伺服器是高匿名代理 - 它隱藏了 IP 地址以及正在使用代理伺服器的事實。 [139]

在 2013 年大規模監控醜聞引發公眾反彈之後,現在出現了面向隱私的產品的消費市場,例如 Silent Circle 的 Blackphone,這是一款專注於安全加密通訊的智慧手機。 [140]

Tor & 線上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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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r 是一款免費軟體或自由軟體 - 由美國海軍十年前發明的瀏覽器,它允許使用者在瀏覽全球資訊網時保持匿名。這款瀏覽器因其能夠為使用者提供高度加密的匿名性而臭名昭著。因此,它因其積極後果而聞名,也因其消極後果而聞名。因此,圍繞 Tor 的線上匿名性問題引發了激烈的辯論。該軟體因使用者可以透過它訪問“深網”而獲得了相當大的知名度。 [141] [142] 在圍繞深網的爭議中,Tor 也因民主政治活動家使用它而獲得了正面宣傳。

什麼是 Tor?

Tor 強大的加密能力為線上使用者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匿名級別。因此,使這款瀏覽器聲名狼藉的功能也成為政治變革的主要工具。Tor 被活動家用來在像中國和伊朗這樣的政治壓迫國家內安全地進行溝通。這些活動家能夠公佈他們國家正在發生的日益嚴重的人權侵犯問題,並與他們的同胞以及外界人士進行討論。 [143]

Tor 在媒體中引起了大量批評。值得注意的是,一項研究表明,深網(透過 Tor 訪問)上超過 80% 的內容與戀童癖有關。該研究表明,雖然存在大量與絲綢之路等非法市場(網際網路上最大的毒品市場)相關的網站,但這些網站完全被可用的兒童色情內容的數量所掩蓋。 [144] 如果這項研究有任何指示,似乎這種高水平的線上匿名性往往被用於非法目的。

Tor 的建立者回應了這種批評,聲稱這些研究不能簡單地被視為表面價值。相反,他們爭辯說,某些使用者的瀏覽習慣可能會扭曲研究中顯示的數字。他們爭辯說,該研究顯示的是一些使用者的極端瀏覽習慣,而不是研究代表大多數 Tor 使用者。 [145]

Tor 首席架構師尼克·馬修森解釋說:—

“基本上,Tor 客戶端在第一次訪問它一段時間內沒有訪問過的隱藏服務時會發出隱藏服務目錄請求。如果你在一個隱藏服務上花費幾個小時,你會發出大約一個隱藏服務目錄請求。但是,如果你在 100 個隱藏服務上分別花費一秒鐘,你就會發出大約 100 個請求。因此,在一次會話中訪問許多網站的痴迷使用者,在該研究測量的請求中所佔比例比那些以相同頻率訪問較少網站的使用者要多得多。”

[146]

媒體界就 Tor 等軟體帶來的高水平線上匿名性是善的工具還是惡的工具,存在著廣泛的爭論。這場辯論仍在繼續,雙方都有強有力的論據。

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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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網(也稱為深網[147] 隱形網路[148]隱藏網路[149]) 指的是全球資訊網上的私人網路空間,這些空間無法透過傳統方法(如 Google 和 Yahoo 等搜尋引擎)找到。因此,休閒線上使用者無法訪問它。這是因為這些網站存在於索引網路之外,在一個很大程度上未經探索的領域。儘管如此,據信深網的規模是表面網路的五倍。雖然無需 Tor 即可訪問,但強烈建議使用它。深網是線上匿名的一個突出例子,它已經獲得了作為犯罪活動和非法內容(即死亡影片、兒童色情內容等)安全避風港的聲譽。 [150] [151] [152]

深網示意圖

儘管有作為“安全避風港”的聲譽,但近年來美國聯邦調查局已經進行了一些行動來打擊深網上的非法活動。2013 年 10 月,聯邦調查局對深網毒品和非法活動市場絲綢之路進行了突襲。該網站被下線,運營者被捕,隨後被指控。 [153] 這次對絲綢之路的首次打擊震驚了許多網際網路使用者,因為他們認為深網市場是不可觸碰的。美國政府透過這次首次突襲以及隨後的突襲表明,即使在網際網路上,個人匿名程度也有限。絲綢之路的擁有者羅斯·烏布里希特(在深網中被稱為“可怕的海盜羅伯茨”)於 2015 年被判犯有洗錢和販運毒品等七項罪名。 [154] 2014 年,對絲綢之路進行了一系列後續突襲,該網站已被深網上的多位使用者重新開放。 [155] 這些是政府打擊深網非法活動的例子,但自 2013 年以來,一直存在打擊深網非法活動的嘗試。 [156]

深網的臭名昭著程度逐年增加,並在過去幾年中變得相當有名。因此,關於深網及其使用者以及他們的匿名程度應該達到何種程度的爭論已經引發。維護深網完全匿名性的理由是,使用者享有的極高隱私水平在特定情況下是有效的。例如,記者可以與他們的受眾建立安全的溝通渠道,尤其是對於那些生活在無法安全訪問自由媒體的國家(如敘利亞)的使用者。同樣,線上活動家可以匿名釋出有關政府腐敗的部落格,而無需擔心遭到報復。此外,平民受到不道德的企業和營銷人員以及身份竊賊的保護。在完全匿名的條件下,執法部門也更容易逮捕那些濫用深網的人。 [157] [158]

但是,“深網”中存在著許多關於線上隱私的危險。就像表面網路一樣,深網也會受到威脅。這個線上社群的匿名性存在著許多限制。2011 年 10 月,一個名為“匿名者”的網路治安小組黑進了臭名昭著的兒童色情網站“洛麗塔城”。該網站 1589 名成員的帳戶詳細資訊隨後被駭客釋出在一個名為“黑暗網路行動”的活動中。美國聯邦調查局在該小組的帶領下,開始攔截深網網路犯罪分子(主要是兒童色情內容分發者),並在突襲他們家後將他們逮捕。 [159] 儘管深網的匿名性有限,但據舊金山記者安妮·高斯說,Tor 可以證明是有效的。“如果你正確使用它,不要做傻事,並遵循專案管理員推薦的基本準則,你幾乎可以肯定地保持匿名。” [160]

網際網路作為公共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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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 (FCC) 近期批准了新的網路中立規則,該規則限制了美國寬頻提供商,併為線上公共體驗創造了更加開放和公平的環境。FCC 表示,新規則將禁止寬頻提供商基於內容阻斷合法網際網路流量。它還禁止“付費優先順序”,即優先處理某些流量,並建立付費網際網路“快車道”。在美國,它被稱為“開放網際網路秩序”,因為它使用免費的、公開可用的標準,任何人都可以訪問和構建,並且它以大致相同的方式處理所有流量。FCC 認為,“開放網際網路”的目的是讓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能輕鬆地推出新的創新應用和服務,徹底改變人們溝通、參與、創作和開展業務的方式。透過將權力從少數人手中轉移到大眾手中,建立了一個前所未有的更加平等和開放的網際網路。奧巴馬錶示,此舉鼓勵創新,為網際網路企業家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Tumbler 的執行長大衛·卡普表示贊同,他表示新法規將確保“自由和開放的市場服務”。

世界各地的 ISP 長期以來一直以阻斷和限制使用者的方式而聞名,這意味著限制網際網路服務,因為 ISP 不願讓客戶訪問與其自身服務競爭的服務,有時甚至會直接阻斷某些服務以避免任何競爭。歐盟委員會發現,1 億歐洲人面臨著來自 ISP 的限制和不具代表性的內容,以試圖保持“領先地位”。歐盟的數字主管提出了新的網路中立規則,類似於荷蘭和斯洛維尼亞的規則,這些規則將阻止反競爭性地阻斷競爭對手的服務,並將網際網路恢復到其最初的公共事業目的。 [161] [162] [163]

歐洲議會投票贊成“網路中立”提案 [164],該提案將實施類似於美國 FCC 網路中立法規定的法規,帶來平等、可訪問性和可流媒體線上內容和服務的流動性。該提案還將禁止 ISP 和行動網路阻斷與其自身服務競爭的應用程式和服務。

然而,網際網路的開放性存在很大爭議,並且擬議的法規仍面臨一些問題。Cable Europe [165] 釋出了一份聯合新聞稿,表達了對網路中立辯論的擔憂。這些貿易機構在評論中說:“雖然我們支援開放的網際網路,但對我們行業的一些錯誤觀念,以及匆忙的立法過程和缺乏技術分析,有可能將‘互聯大陸’法規轉變為反創新和反消費者選擇的立法”。他們還威脅說“這將導致歐洲消費者和企業的服務質量下降”。 [166]

英國電信巨頭 BT 評論稱,英國所有主要的 ISP 都使用“自願守則”運營,該守則承諾“一致地對待所有流量,無論其來源如何”,這已經為網際網路的中立性提供了“非常強大的保障”。

該提案尚未獲得歐洲部長理事會的批准,但歐盟委員會發言人表示,如果網路中立提案能夠獲得透過,那麼它可能會在 2015 年底成為法律。 [167]
此外,英國上議院最近提議將網際網路歸類為公共事業。事實上,英國現任政府已投資固定線路和無線覆蓋,但其他國家投入了更多資金和資源。因此,該報告強調了英國在其他國家的地位,尤其是在高速接入方面(例如非熱點城市地區),並突出了失去國際競爭力的擔憂。然而,它沒有過多談論如何在法律意義上實現這一點,預計這將成為下一屆英國政府面臨的問題。 [168] [169]

數字公共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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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專案 數字公共空間 首次於 2013 年在一份名為“FutureEverything”的出版物中發表。該專案概述了圍繞透過開放網路收集和開放訪問文化和知識資源的理念。 [170]

該出版物由 FutureEverything 與 BBC 和 The Creative Exchange 合作開發。這一想法最初是在 2011 年世界全球資訊網聯盟辦公室的一次演講中由 BBC 未來媒體主管拉爾夫·里維拉提出的。 [171]

數字公共空間專案涉及 BBC 與英國其他文化機構之間的合作,包括博物館、檔案館、圖書館、畫廊和教育機構,他們都分享著一個願景:不僅將網際網路技術用作分發渠道,而且成為該數字環境發展的一部分:成為網路的一部分,而不僅僅是在網路上。學者 Hemment 和 Thompson (2013) 認為,“數字公共空間的中心願景是讓每個人都能無限制地訪問開放的文化和知識資源”。 [172] 該出版物中概述的想法解決了圍繞文化遺產的所有權以及透過開放網路訪問資訊的議題。 [173]

數字公共空間為何重要

網際網路資料不再在一段時間後消失或被刪除。“曾經只會在短暫時間內繁榮,然後被封存甚至丟棄的材料——現在可以永遠地提供給公眾。在 BBC,我們意識到,許可證費支付者越來越希望這樣做,我們很快將需要有一個非常充分的理由,解釋為什麼任何東西都會從視野中消失或以某種方式無法永久訪問。” [174] BBC 希望公開的網際網路資料是公共資助的媒體,包括與公共材料有關的所有資料。雖然英國的數字公共空間最初是由英國廣播公司 (BBC) 開發的,但該專案很快加入了合作伙伴,其中包括:‘英國藝術委員會、英國電影協會、英國圖書館、國家檔案館、Jisc(前身為聯合資訊系統委員會)以及許多其他圖書館、檔案館和記憶機構。’ [175]

比特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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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 是一種由 中本聰 於 2009 年 1 月 3 日發明的加密貨幣。比特幣不僅像其他貨幣一樣是一種貨幣,而且還是一個完整的線上支付系統,允許線上支付直接從一方傳送到另一方,而無需透過金融機構。 [176] 比特幣是一串數字簽名 [177],每筆交易都記錄在鏈中,因此硬幣的轉移越頻繁,鏈就越長。比特幣的持有方式是透過“挖礦”或交易。

挖礦是一個過程,使用者在此過程中提供其計算機容量、CPU 能力和電力,以驗證和記錄數字簽名,並獲得新的比特幣或一些交易費用作為獎勵。

使用者也可以透過提供商品和服務以及真金白銀來獲取比特幣。由於比特幣交易是點對點的,不涉及任何機構,因此交易費用通常很低甚至沒有,這增加了使用者開採和交易比特幣的動力。

私人賬戶 / 公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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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使用真金白銀或信用卡、簽帳金融卡等其他電子貨幣的傳統交易不同,比特幣系統中的使用者身份隱藏。賬戶名稱在記錄中不可見,但每筆交易都有其獨特的簽名,交易時間和大小也記錄在節點中並公開,因此這是一個私密但同時公開的過程。

對比特幣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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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比特幣推出以來,它一直受到許多批評。許多批評者都集中在這樣一個事實上,由於這種貨幣不受政府監管,因此有可能被用於非法活動。也許這就是為什麼這種貨幣在世界各地被許多國家禁止,包括俄羅斯、泰國、印度尼西亞、孟加拉國、越南和冰島。中國央行已禁止金融機構處理比特幣。 [178] 批評者還指出,比特幣是一種完全投機的貨幣,沒有真實的內在價值來支撐它,因此這種貨幣的價值僅限於其作為交易媒介的用途。然而,由於對競爭性、功能上相同的加密貨幣(如 Dogecoin)的數量沒有限制或監管,因此無法保證該貨幣的價值。 [179] 比特幣是一種高度不穩定的貨幣。它不僅更容易受到欺詐、盜竊和駭客攻擊和惡意軟體造成的損失的影響,而且其實際金融價值也波動很大。 [180] 當比特幣在 12 月份達到黃金價格時,這是任何貨幣的里程碑,它幾乎立即又跌了下來。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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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ssary

[edit | edit source]
A

Always on

指始終保持連線並與他人建立網路的觀念。[1]

匿名性

使用者在網際網路上進行的任何互動,保護其身份不被與其他使用者或第三方共享。[2].

匿名 (群體)

匿名起源於 2003 年的網站 4chan,是一個以政治為動機的網路義警組織,以其政治性網路攻擊而聞名。[3]

B

比特幣

指一種虛擬貨幣形式,它允許在沒有銀行參與的情況下進行交易。[4]

Bitcoin - 資本化,用於描述比特幣的概念或整個網路本身。例如:“我今天正在學習比特幣協議。”[5]

bitcoin - 沒有資本化,用於描述比特幣作為計量單位。例如:“我今天傳送了十個比特幣。”;它也經常被縮寫為 BTC 或 XBT。[6]

C

公民新聞

公眾收集、傳播和分析新聞和資訊的行為,尤其是透過網際網路,例如社交媒體網站和部落格頁面。[7]

Cookie

Cookie 是網站建立的小型文字檔案,儲存在使用者的計算機中,使網站能夠識別使用者並跟蹤其偏好。[8]

網路欺凌

指透過電子媒介(如計算機和手機)進行的欺凌行為,例如社交媒體網站、簡訊、論壇和其他通訊方式。[9]

D

深網

指無法透過傳統方法(如搜尋引擎)定位的空間,因此普通線上使用者無法訪問。這是因為這些網站存在於已索引的網路之外,在一個很大程度上未開發的區域。[10]

Doxing

也稱為 doxxing,這種技術涉及在網際網路上搜索特定線上使用者的私人資訊(例如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真實姓名等),並將它們公開。[11]

E

經濟監控

指通常由社交媒體平臺收集和評估資訊,然後將這些資訊出售給第三方,例如廣告客戶。[12]

電子商務

是電子商務的一部分,該術語指線上買賣中涉及的活動,可能包括確定供應商、選擇產品或服務、做出購買承諾、完成財務交易和獲得服務。[13]


F

過濾氣泡

指搜尋引擎收集使用者的瀏覽歷史記錄以建立個性化結果。[14]

防火牆

防火牆是一種網路安全工具,用於控制網路流量。防火牆充當本地網路 (LAN) 和廣域網路 (WAN) 之間的安全屏障,以防止潛在的有害內容穿透“牆”併到達 LAN。[15]

FOMO

“害怕錯過”的縮寫。指由於個體沒有參與的事件發生在其他地方而產生的焦慮。這通常由社交媒體平臺上的帖子觸發。[16]

G

Gamergate

Gamergate 是一場有爭議的遊戲玩家運動,與電子遊戲文化中的性別歧視密切相關。它在 2014 年 8 月之後獲得了公眾的廣泛關注(尤其是在網上),當時電子遊戲行業中的幾位女性,主要是遊戲開發者 Zoe Quinn 和 Brianna Wu 以及女權主義文化評論家 Anita Sarkeesian,成為持續不斷的厭女攻擊活動的受害者。這些攻擊最初是在 Twitter 標籤 #gamergate 下進行的,後來在 Reddit、4chan 和 8chan 的線上聊天論壇中以匿名和“無定形”的方式進行協調。騷擾包括 doxing、強姦威脅和死亡威脅,包括對大學演講活動進行大規模槍擊的威脅。 維基百科上的 Gamergate

H

駭客攻擊

指未經授權或私自從計算機系統中獲取資料,或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以某種方式更改系統。也可以指未經許可訪問某人的電話系統,例如語音郵件。[17]

話題標籤

指井號鍵 (#)。“話題標籤”功能用於社交媒體平臺(如 Facebook 和 Twitter)來表示關鍵詞和熱門話題,將它們轉換為可點選的連結,這些連結會指向使用與最初點選相同的標籤的其他帖子。[18]

英雄、中心、衛生

由影片分享網站 YouTube 設計的策略,旨在鼓勵和幫助公司透過不斷生成線上內容來實現線上流行,而不是依賴“病毒式影片”的概念。[19]

I

iCloud

指儲存在 Apple 伺服器上的音樂、照片、聯絡人和其他各種文件的儲存設施。內容儲存在 Mac、iPhone、iPad、iPod touch 和 Windows 計算機裝置中。[20]

L

本地網路

本地網路,通常簡稱為 LAN,是指在一個小區域內(如家庭、學校或圖書館)託管的計算機網路。LAN 上的計算機互連,這意味著它們可以共享資料和硬體裝置,例如印表機和掃描器。[21]

M

媒體事件

指對集體記憶具有重要意義的事件。它是一個特定事件,由特定機構組織,被呈現為一個歷史性場合,並被大量觀眾即時關注。[22].

元資料

指一組描述其他資料並提供有關其他資料的資訊的資料。[23]

N

NSA

美國國家安全域性 (NSA) 是美國情報機構,負責全球監控、收集、解碼、翻譯和分析資訊和資料,用於外國情報和反情報目的。該機構被授權透過秘密手段完成其任務,其中包括竊聽電子系統,並據稱透過顛覆性軟體參與破壞活動。[24]

P

私人空間

指通常只有少數人可以訪問的空間,例如政府網站。

代理伺服器

指充當計算機和網際網路之間中介的伺服器。組織通常使用代理伺服器作為在工作場所過濾對某些網站訪問的一種手段,而普通使用者通常為了隱私和匿名瀏覽而使用代理伺服器。[25]

公共空間

通常對所有人開放的空間,例如圖書館、道路和大多數政府土地。現在可以用來指代公共論壇和線上社交頁面。

S

監控

監控計算機活動和儲存在硬碟上的資料,通常由政府和公司進行。

釣魚執法

一種網路欺凌行為,駭客會追蹤直播的 IP 地址,然後打電話給警察,聲稱在房屋地址發生了恐怖襲擊。然後,重兵包圍的 SWAT 特警隊搜查房屋的過程會在受害者的直播中播放。 [26]

T

Tor

Tor 是一款免費軟體,用於實現匿名通訊。該名稱是最初軟體專案名稱 The Onion Router 的縮寫。 [27]

網路欺凌

故意在網際網路上釋出攻擊性、令人討厭、惡意或偏離主題的評論的行為,通常是為了造成傷害或麻煩。 [28]

U

使用者創作內容 (UCC)
建立自己內容的網際網路使用者 [29]

使用者生成內容 (UGC)
分享他人生成內容的網際網路使用者 [30]

V

病毒式傳播

(指影像、影片、資訊等)在網際網路使用者之間快速廣泛地傳播。 [31]

VPN

VPN (虛擬專用網路) 配置在公共網路(如網際網路)中,使用資料加密來維護隱私,允許遠端計算機之間建立安全連線。 [32]

W

廣域網

廣域網,通常縮寫為 WAN,是一種可以覆蓋廣闊區域的計算機網路。網際網路可能是 WAN 的最佳示例。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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