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哲學/上帝可知嗎?
上帝可知嗎?
真是個深刻的問題! 至少聽起來是這樣!讓我們看看。
這個問題的真正力量在哪裡?是在能夠認識上帝的人身上?還是在被稱為上帝的被認識的物件身上?如果上帝是可以被認識的,就像任何其他可以被認識的物件一樣,誰更有力量?是能夠認識任何事物和一切事物的人,包括上帝本身,還是可知的上帝?答案應該是顯而易見的。是認識者。
但上帝不是應該是最強大的嗎?或者他是一個過於無力的物件,可以被認識?我們知道認識者比被認識者更強大。那麼我們不應該知道,認識者可能是上帝自己,而上帝可能是被認識的嗎?如果認識者是上帝,你、我或任何人都會認識自己?讓我們看看這個。
我能認識自己嗎?哦,是的,我非常瞭解我! 我對自己毫無疑問!畢竟,我是一個湯姆、一個迪克或一個哈里!但如果我只是一個湯姆、一個迪克或一個哈里,我就不算上帝!我仍然只是個可憐的湯姆、可憐的迪克或可憐的哈里!就這樣,不多不少!只是一個可憐的形體的名字!
現在讓我們看看通常是哪個在進行認識?是心智複合體、智力、內心意識,還是你叫它什麼。但我們知道我們的思想和心智只是思想嗎?是的。所以它們仍然歸類於我們的客觀領域,因此比我們低階。所以,我必須與心智區別開來。所以,如果我們拋棄心智,我們就赤裸裸地站著,有一種天生的“我”的感覺。然後也拋棄那個,進入一種同質的、沒有多樣性的缺失感。即使是上帝也無法描述!畢竟,即使上帝也無法認識自己!!!但為什麼他無論如何都應該認識自己! 對於她來說,無法認識自己是一種缺陷嗎?為什麼它需要認識?在這個同質性中還有什麼需要認識的呢!
任何剩下的東西都是認識者,它不需要認識任何東西就能認識一切,因為沒有其他東西可以認識! 順便說一下,認識者的性別是什麼?他、她或它?他認識自己,知道她無法認識自己!
那麼,上帝可知嗎?這不是一個空洞的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