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瓦坦/語法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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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法概述:---
- I 形態句法
- A 直接
- 1 動詞帶有第一人稱或第二人稱主語和第三人稱賓語,是直接的,並用字尾標記
- B 逆向
- 1 動詞帶有第三人稱主語和第一人稱或第二人稱賓語,是逆向的,並用字尾標記
- C 否定
- 1 帕瓦坦否定字首“MaTa”有幾種形式,它們是互補分佈的
- II 形態學
- A 名詞詞形變化(帕瓦坦語有廣泛的動詞和名詞形態學)
- 1 性別
- a 名詞分為兩種不同的性別;有生命和無生命。這在複數化和所有格中起作用
- 2 數
- a 兩種數的區別;單數和複數
- 3 迴避
- a 當兩個或多個有生命的名詞出現在同一個句子中並且沒有連線在一起時,焦點或鄰近的名詞被屈折為主要第三人稱。其餘的名詞被屈折為次要第三人稱
- 4 所有格
- a 被所有格化的名詞被屈折為人稱和數
- b 所有格字首可以用於馬塔波尼語中的幾乎所有名詞
- c 某些名詞(包括大多數身體部位和親屬關係詞,以及一些表示個人物品(如衣服)的詞)具有固有所有格。這意味著你必須在這些詞中使用所有格字首。對於這些詞,所有格代詞略有不同。代詞在以子音開頭的詞根名詞之前是 nih-、kih-、o- 和 mih-,在以母音開頭的詞根名詞之前是 n-、k-、w- 和 m-
- d 當有生命的詞使用第三人稱形式(“他的或她的”)時,不僅有一個字首(o- 或 w-),而且在詞語的末尾還有一個字尾(-an)。這對於無生命的詞語不適用。
- B 動詞 詞形變化(有四種帕瓦坦動詞類別:無生命不及物動詞 (II)、有生命不及物動詞 (AI)、及物無生命動詞 (TI) 和及物有生命動詞 (TA))
- 1 不及物動詞
- a 與其主語的性別一致
- 2 及物動詞
- a 與其無生命賓語的數一致。如果主語名詞不存在,則動詞也對主語的數進行詞形變化。及物有生命動詞
- 1 與其主語和賓語的數一致,它們都是有生命的
- III 句法
- A 音節重音
- 1 音節在輕重音之間交替
- 2 如果第一個母音是弱母音(uh 或 e),則偶數音節是輕音節,否則奇數音節是輕音節
- B 詞序
- 1 馬塔波尼語的詞序主要是主語動詞賓語 (SVO),但也有例外
- C 主題化
- 1 這是帕瓦坦句法的一個屬性,它是透過新增一個獨立代詞來實現的
- D 疑問句
- 1 是/否
- a 使用非肯定式詞尾,單獨使用或與疑問字首一起使用。
- 2 內容/疑問詞疑問句
- a 被提問的元素被移到句子的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