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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論概要/理性之愛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開放的書籍,為開放的世界

哲學是愛智慧,或者說是愛理性。

愛理性是渴望,知識和行動。一個精神透過渴望,知識和行動來愛理性而得到滿足。

認識理性就是認識現實和理想,善的真相。為了愛理性而行動就是去做善事。

什麼是善?我們如何做到?我們如何識別它?

善就是精神為精神而活。當一個精神為所有精神而活得更好時,他就過得更好。

精神必須為精神。一個精神透過思考,說話和行動來滿足所有精神,從而使我們能夠自由地發展精神的力量,並一起歡欣鼓舞,而得到滿足。

更準確地說,善就是精神為善而活。這是一個關於善的迴圈定義。我們從中推斷出一個精神為善而活,當他為所有精神為善而活時。這是精神生命永續的迴圈。想要善就是想要善的意志永續。

關於迴圈定義的評論。“物質是與物質相互作用的東西”,“自然數要麼是零,要麼是自然數的後繼者”和“善就是精神為善而活”等原則並沒有錯。它們決定了基本概念的含義。在形式上,我們用公理來翻譯它們。非正式地,我們可以說它們是根據定義為真,或者說它們定義了基本概念。迴圈定義僅適用於從基本概念定義的派生概念。但它們不適用於基本概念,因為公理可以被視為隱含定義。

當夢想適應現實,當夢想在我們觸手可及的範圍內,這樣我們就可以自然地找到實現夢想的方法時,夢想就會成真。這些夢想透過激勵我們,引導我們實現它們,它們向我們揭示了使我們能夠實現夢想的方法。如果我們放棄了夢想,我們就永遠不會找到實現夢想的方法。

理性主義者的理想類似於一個開明者的夢想:所有精神透過為所有精神的幸福而活來找到他們的幸福。但推理足以認識到它也是一個適應現實的夢想,因為理性給了我們實現理性的方法。

精神必須為精神具有非常實際的意義:我們必須努力擁有良好的生活條件。如果我們不努力,我們必然過得很糟糕。如果一個精神想要享受生活,他必須給自己創造條件,他必須為自己和他人努力。

一個精神透過對他自己和他周圍的人好來得到滿足。但他也可以對所有精神好。理性的果實是普遍的。良好的原則對每個人都是一樣的。當一個精神認識到理性時,他同時知道對他自己好,對其他人好。透過揭示理性,一個精神向自己和其他人證明他可以對所有精神好,因為我們都可以從理性的果實中獲益。

我們透過意識到證明來發現理性。證明向所有精神揭示理性。當精神給自己提供證明時,他們使理性在他們之間存在。

觀察和原則是一切證明的兩個來源。作為觀察者,我們是現實的見證者。我們所有良好的觀察都是現實是它本來的樣子的證明。作為思想者,我們可以透過推理他們的後果,學習所有良好的原則所教導的東西。

所有基於良好原則和良好觀察的推理都是揭示理性的證明。

我們透過它們的果實來識別良好的原則。良好的原則結出果實,當它們幫助我們理解現實和做好事時。

我們應該透過它們的果實來識別良好的原則,這是一個好的原則,因為它每次幫助我們識別良好的原則時都會結出果實。

我們如何識別理性的果實?當它幫助我們思考得好,生活得好時。

當一個精神思考得好,做好事,生活得好時,他就會得到滿足。但我們很容易被迷惑。我們很容易相信我們思考得好,或者出於非常糟糕的原因而行動得好。理性並不總是提供明確的答案,因為現實的果實和虛幻的果實,真正的幸福和幻想,好麥子和稗子之間的區別並不總是清晰而鮮明。

觀察只揭示了現實的碎片。我們只是掀開了現實的一角,我們只觀察了現實的一小部分,太少以至於不能假裝我們以此方式瞭解它。思考使我們能夠推理每個存在和所有存在的總體。通過了解一個存在與其他存在的關係,瞭解它在一個總體中的位置,就能瞭解一個存在。我們知道一個總體,知道它包含的所有存在及其關係。透過思想,一個人可以知道所有存在和它們構成的總體。

透過想象和思想,我們可以知道所有可能性,不僅是現實的本來面目,還有它可能是怎樣的,以及它永遠不會是怎樣的。作為觀察者,我們只知道現實的一小部分。作為思想者,我們可以知道一切,真實和虛假。現實只是可以想到的一切空間的一小部分。

當思考適應現實,當它揭示什麼是真正可能的,自然可能的,什麼是真正可以的時候,思考就是理性的。

觀察只通過它們是或曾經是的方式揭示存在。思考使我們能夠更進一步,因為它揭示了它們可能是什麼。

瞭解什麼是自然可能的,我們找到了行動和實現理想的方法,只要它們自然地在我們的能力範圍內。

透過思考,我們可以瞭解關於善的真相,關於我們必須做什麼和必須是什麼,因為只要知道精神必須為精神而活就足夠了。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