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認識論概述/為什麼現實是可理解的?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

現實是可理解的,因為它可以用觀察和原理來解釋。

觀察讓我們看到了什麼是,但它們沒有告訴我們為什麼是這樣。為了滿足對可理解性的渴望,我們不僅想要描述,我們尤其想要解釋。

什麼是好的解釋?解釋需要什麼才能讓我們明白?

一個部分可以從它在一個整體中的位置來解釋,它是一個整體的一部分。我們也可以從一個整體的組成部分來解釋一個整體。在任何情況下,我們都必須對我們正在談論的整體有一個相當清楚的認識。相當清楚並不意味著總是完整的,也不意味著總是精確到最小的細節。我們仍然需要知道足夠的資訊來區分被解釋的存在的位置,或者構成被解釋的存在的那些存在的位置。有必要相當瞭解所研究存在物的特性和提供對這些特性進行推理手段的良好原理。

一個事件可以從產生它的條件,從它作為結果的事件序列來解釋。解釋一個事件意味著對它所屬的事件鏈有相當清楚的認識。

一般來說,我們的觀察只揭示了現實的碎片。我們只掀開了現實面紗的一角,我們只觀察到了現實的一小部分,遠遠不夠讓我們假裝我們很瞭解它。我們的知識太零碎了,無法給出解釋,因為我們不知道我們的觀察結果是哪些原因造成的。這就是為什麼小說有時比現實更能展現真理。小說的作者可以告訴我們與相關事件發生之前的所有條件,並以此來解釋它們。

我們用預測定律來解釋事件,但這些定律也必須解釋。我們透過構建理論,用更一般的定律和原理來解釋特定的定律。對一個定律的解釋把它放在一個理論中,使我們能夠證明它。有必要對該理論有一個相當清楚的認識,瞭解它的原理及其主要後果。

對一個預期事件的解釋,同時也是對預期真實性的證明,前提是前提、事件發生的先決條件和使我們能夠預測它的定律是真實的。這是普遍的。一個好的解釋是對它解釋的東西的證明。反過來,一個好的證明也必須是解釋,它必須向我們展示為什麼它的結論是真實的。在蘇格拉底關於知識的定義中,一個伴隨有理由的真實信念(《泰阿泰德》201d,《美諾》98a),‘理由’(logos)也可以翻譯成‘解釋’和‘辯護’。但歸根結底是一樣的。好的原理之所以好,是因為它們既解釋了也證明了它們導致的結論。

我們可以用不同的方式解釋同一個存在物。例如,一個器官可以用一個相當清楚的關於它組成部分的認識來解釋,或者可以用一個相當清楚的關於它在構成它的一部分的有機體中的位置的認識來解釋,或者可以用一個相當清楚的關於它在有機體追求的最終目標體系中的位置的認識來解釋:最終原因的解釋(亞里士多德,《物理學》,《形而上學》)。我們也可以從它的發展來解釋它,對從卵開始的所有階段有一個相當清楚的認識,導致它出現,或者從它的進化來解釋它,對它在所有導致它出現譜系樹中的位置有一個相當清楚的認識。

我們可以透過解釋一個生物物種的生理學來解釋它,對所有器官的功能有一個相當清楚的認識。我們也可以解釋它的進化和發展。我們可以用一個相當清楚的關於它與環境相互作用的認識來解釋它的行為。

我們可以用一個相當清楚的關於它的組成的認識來解釋一種自然物質。它的性質可以用一個相當清楚的關於它與其他自然物質相互作用的認識來解釋。我們也可以解釋它是如何產生的,對它的產生階段有一個相當清楚的認識。

概念用一個相當清楚的關於它們在使我們能夠形成的理論中的位置的認識來解釋。當一個概念可以從其他概念中定義時,它用一個將它置於與其他概念相關的定義來解釋。當它是一個基本概念時,它用決定它使用的原理來解釋。

解釋的概念透過陳述以下原理來解釋:解釋必須對被解釋的存在物在一個它所屬的整體中的位置有一個相當清楚的認識,或者對我們解釋的整體中各個部分的位置有一個相當清楚的認識,並展示該原理的主要應用。透過這種方式,我們將解釋的概念置於所有概念、所有理論和所有科學的整體中。

我們透過對一個原理使我們能夠奠定的理論有一個相當清楚的認識來解釋一個原理。我們必須瞭解它在原理體系和它們主要應用中的位置。

什麼是概念?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觀察將概念歸因於被觀察到的存在。

概念是屬性或關係,只要它們被感知或思考。概念是我們能夠思考的屬性和關係。屬性、品質或特徵被賦予單個存在。關係是多個存在之間存在的。當一個關係是兩個存在之間的關係時,它可以被認為是該對的屬性。三個存在之間的關係是三元組的屬性,依此類推,對於更多存在之間的關係也是如此。

視覺感知將視覺品質(顏色、亮度、紋理、形狀……)賦予所看到的物體。同樣的情況也適用於其他形式的感官知覺。

當一個存在被感知時,它總是被感知為具有品質或關係。一個沒有概念的存在,一種本身的東西,沒有任何概念被賦予,是無法被感知的。存在永遠不會完全赤裸裸地出現。它們總是穿著感知賦予它們的那些概念。

當一個探測器發出訊號表示它的存在時,一個存在就被感知了。探測器確定了一個賦予該物件的 概念:被這個探測器探測到的存在性質。探測自動將能夠被探測的性質賦予被探測的存在。

相同的探測訊號可以同時用來表示被探測的存在和用來表示賦予這個存在的概念,因為存在是由它的概念來識別的。存在物由賦予它們的那些概念來表示。例如,“院子裡的樹”是一個表達,它使用作為院子裡的樹的概念來表示一棵樹。

一個概念由一組探測系統來確定,這些系統透過將這個概念賦予它來發出訊號表明一個存在物的存在。這個定義不僅僅適用於感官知覺和經驗概念。它可以被推廣,因為任何資訊處理單元都可以被認為是一個探測系統。資訊處理單元從輸入接收到的訊號產生輸出訊號。輸出訊號可以被認為是被探測到產生它的輸入訊號的探測訊號。特別是,理論概念由它們在由原理定義的理論體系中的位置來確定。從原理進行推理可以使我們能夠將概念歸因於理論中的存在物。推理的能力可以被認為是探測理論後果的系統,因此可以被認為是探測理論概念的系統。

當一個概念由一系列條件定義時,這些條件共同是必要且充分的,以確定它,則同時定義了一個探測概念存在性的系統,因為被定義的概念是透過探測定義它的條件來探測到的。

當一個概念透過與一個或多個示例的相似性來定義時,探測該概念包括探測相似性和差異。

即使是單個存在也可以透過一個概念來識別,只要我們能夠感知它或想象它作為一個單個存在,因為感知或想象它需要一個探測系統,因為這樣一個系統定義了一個概念。例如,我可以有一個關於一個我熟悉的人的概念,因為我可以感知它,並將其與所有其他人區分開來。

影像表示,如視覺影像,和概念表示,可以用語言來表達,有時是區分的。但這種區別不是根本性的。視覺影像將視覺品質賦予所有點,所以它已經是概念性的。感知就是概念化。反過來,像藍白紅這樣的文字描述可以被認為是法國國旗的影像,因為單詞像它們所代表的部分一樣排列。

概念通常被認為是語言的產物。概念由用來命名它們的表達來表示,它們只有在有了名字之後才能被知道。根據本書中公認的意義,概念先於語言。只要一個感知系統能夠探測到物體,它就會自動地為它們分配概念。概念被動物廣泛使用,無論它們是否使用語言(Gould & Gould 1994)。例如,所有能夠感到恐懼的動物都透過它們的行為表明它們能夠探測到危險。因此,危險的概念是它們內部表徵之一。

我們是否應該將概念視為存在物?作為現實的一部分?

只要存在概念所指稱的實體,概念就存在。馬的概念的存在僅僅是所有馬的存在。概念透過概念所指稱的實體的存在來體現和揭示,並且它們同時存在。概念確實存在,但不是以身體的方式存在,因為它們以分散的方式存在於所有概念所指稱的實體中。

“形式同時在多個地方發現自己相同。就好像你在幾個人身上蒙上一塊麵紗,然後說,“面紗在它延伸到多個事物的時候,整體上仍然是同一個。”(柏拉圖,《巴門尼德篇》,131b)

個體和概念的繫結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實體,個體,是根據賦予它們的屬性來識別的。但為了做到這一點,有必要解決繫結問題(Quine 1992)。例如,熱和痛可以在兩種截然不同的方式下同時被感知。在第一種情況下,熱的東西就是痛的東西,熱和痛是繫結的。假設有一個實體同時具有兩個屬性,即熱和痛。在第二種情況下,熱的東西不是痛的東西,熱和痛沒有繫結。假設存在兩個實體,一個實體是熱的但不痛,另一個實體是痛的但不熱。

當我們賦予同一個個體多個屬性或與其他個體的關係時,我們就解決了繫結問題。

一個實體的整個存在,就是它在一個整體中的存在,或者它是一個整體,或者兩者兼而有之。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屬性和關係是個體存在的方式,它們是這些屬性或關係的屬性或關係。一個個體的存在,也就是它特定的存在方式,由它所有的屬性和它與其他個體的關係決定。它的屬性和關係決定了一個個體是什麼。瞭解一個個體,就是了解它的屬性和它的關係。但什麼決定了屬性和關係的存在?是什麼讓它們成為它們自己?由於屬性和關係本身也具有屬性和關係,我們可能認為它們的存在是透過與個體相同的方式決定的,但這樣我們就會遇到無限迴歸:要了解一個個體,有必要了解它的屬性和它的關係,而這些屬性和關係必須透過它們的屬性和關係來了解,這些屬性和關係又必須透過它們的屬性和關係來了解,如此無限迴圈。似乎這樣做就永遠無法瞭解任何東西。

一個特定的存在,就是它所處的整體的一部分。它在整體中佔據著自己的位置。一旦它的位置確定,它的一切都被確定。一個特定存在,它的整個存在,就是它在一個整體中的存在。

屬性和關係透過決定一個個體在整體中的位置來決定它的存在方式。但它們本身也被它們在整體中的位置所決定。

世界上所有的存在,無論是簡單的還是複雜的個體、屬性還是關係,都在世界上佔據著自己的位置。一旦這些位置確定,世界就被確定了,其中包含的所有存在,以及它們的屬性和關係,也被確定了。

存在,就是成為一個整體,或者存在於一個整體之中。如果一個存在存在於一個整體中,它的存在由它在整體中的位置決定。如果一個存在是一個整體,它的存在將在構成它的所有存在的都確定了位置後被決定。一個存在可以同時成為一個整體,並且存在於一個更大的整體中。這樣的存在,既由它的內部結構,即構成它的元素的排列,又由它在一個更大的整體中的位置決定。這與說它由它所有構成元素在更大整體中的位置決定是一樣的。

存在,就是成為一個部分,或者成為一個整體,並且大多數情況下兩者兼而有之。一個部分的存在,由它在整體中的位置決定。一個整體的存在,由它所有部分的存在決定。

整體性原理,即一個實體的整個存在就是它在一個整體中的存在,或者結構主義,成為一個物體,就是在一個結構中成為一個位置,具有普遍適用性(Dieterle 1994)。它解釋了自然存在的和數學存在的本質。

物質的本質和感知的真理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當我們用感官感知一個物體時,我們認為我們很瞭解它。例如,如果我們看到牆是黃色的,我們自然會相信它確實很黃色。但這不是一個錯誤嗎?我們所知道的是,我們的眼睛讓我們產生了黃色的感覺。黃色似乎在牆上,但實際上在我們眼睛裡。甚至可能牆根本不存在,我們只是產生了黃色牆的幻覺。我們是否應該得出結論,我們永遠無法瞭解外部世界,我們只能瞭解我們的感覺和我們自己,感知總是內省的?

物質的本質就是與物質相互作用。一塊物質(基本粒子、原子、分子、固體、液體或氣態物質……)的屬性總是由它與其他物質相互作用的方式決定的。物質總是這樣做,與物質相互作用,除此之外沒有其他。除了它的相互作用,我們沒有必要了解物質的更多內容。當我們知道物質實體如何相互作用時,我們就瞭解了關於它們的全部資訊。

當一個實體作用於我們的感官時,我們就能感知它。我們的感官器官專門針對外部物體的作用。它們不足以瞭解所有物質實體及其相互作用,但它們仍然帶來了許多非常有用的資訊。觀察和測量儀器,以及我們可以製造的所有檢測系統,就像感覺器官的假肢。它們擴充套件了感知範圍。它們使我們能夠了解感官無法直接感知的物質實體。它們揭示了其他形式的作用和敏感性。

物質總是可以被檢測到,因為它的本質就是相互作用。只要它作用於另一塊物質,後者就是一個探測器。我們的感官,輔以所有可以想象的檢測系統,原則上使我們能夠了解所有物質實體及其所有屬性。沒有什麼東西可以隱藏。一切都可以被感知,因為物質的本質是可以感知的(Dugnolle 2017)。

牆之所以真正是黃色的,僅僅是因為它能夠激發我們眼睛或任何其他對黃光敏感的探測器產生黃色的感覺。更普遍地說,所有決定物質實體存在的品質和關係,都可以被其他物質實體檢測到。我們不必擔心感知會惡意地剝奪我們,剝奪我們感知實體的真實表象。

當一個實體被感知或被檢測到時,它與感知或檢測它的實體建立了一種關係。由於一個實體的存在由它與其他實體的所有關係決定,被感知或被檢測到是該實體存在的一部分。感知揭示了實體的真理,因為它揭示了它們在整體中的位置。

但是,這個有利於感知真理的論點似乎證明得太過分了,因為它暗示所有感知都應該是真的。如果被檢測到的品質仍然是作為如此可檢測的品質,那麼任何檢測都是真的,因為被檢測到的東西必然是可以檢測到的。那麼,錯誤的感知是如何存在的呢?

錯誤的可能性來自真理標準的存在。如果一個測量儀器沒有被正確校準,它就會提供一個錯誤的結果。結果只有在參考測量標準時才是錯誤的。感知也是如此。它們只有在存在一個標準來決定應該感知什麼時才是錯誤的。在沒有規範的情況下,它們總是真的,因為它們總是揭示物體對我們感官的影響。即使是錯誤的感知也揭示了關於物體的真理,因為物體確實可以被如此感知。

邏輯上可能的世界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邏輯上可能的世界是原子語句的集合(Keisler 1977)。當一個語句斷言一個個體的基本屬性或幾個個體之間的基本關係時,它就是原子語句。

例如,以下語句的集合定義了自然數的世界或結構:1 緊跟 0,2 緊跟 1,3 緊跟 2 …必須理解,該集合包含使用自然數的名稱和繼承關係形成的所有原子真理。因此,不在該集合中的原子語句為假。

這樣定義的自然數結構是一個邏輯上可能的世界。一般來說,任何原子語句的集合都定義了一個邏輯上可能的世界,或模型,或結構。集合中的所有原子語句都是它們共同定義的世界,透過構造,在該世界中為真。

定義一個世界的原子真理的集合完全決定了它所包含的個體,它們的屬性和它們的關係。每個個體,每個基本屬性或關係,都由它在原子真理集合中的位置決定。0 不過是緊跟任何自然數都沒有,並且緊跟 1 的自然數,1 不過是緊跟 0 的自然數,並且緊跟 2 的自然數……繼承關係不過是同時將 1 連結到 0,將 2 連結到 1,將 3 連結到 2 的關係……自然數及其繼承關係的存在,完全由關於它們的原子真理的全部內容決定(Dedekind 1888)。

更一般地說,數學存在是一個結構或一個結構中的位置(Shapiro 1997,2000)。結構是一個邏輯上可能的世界。當它在一個結構中是一個位置時,數學存在的整個存在就是它在一個整體中的存在,即結構。數學存在既可以是一個結構,也可以在一個更大的結構中是一個位置。

我們可以將世界視為一本大書來進行推理。關於存在的推理總是關於我們對它們的論述。所有真理都來自基本和根本的真理,所有關於所有存在的原子真理。所有這些真理加在一起就像世界的大書。所有存在的東西都可以被描述,因為詞語和表達可以命名所有概念,所有可以感知的,所有顯現的。

關於邏輯可能性的說明:大衛·劉易斯擔心邏輯可能性概念的定義中可能存在迴圈性,因為邏輯可能的世界是這樣一個世界,即不可能它的定義蘊含矛盾(劉易斯,1986)。透過將邏輯可能的世界定義為一組原子語句,可以避免這種迴圈性問題。邏輯可能世界的定義不能蘊含矛盾,因為原子語句從來不包含否定。如果沒有否定,就不會有矛盾。

關於組合原理的說明 - 複合表示式的意義由組成表示式的意義決定: 這個原理不是強制性的。我們可以選擇一個複合表示式來命名一個獨立於組成表示式決定的概念,因為這樣做很方便。在本例中,邏輯可能世界的概念不是基於世界和邏輯可能性的概念,而是基於一組原子語句的概念。另一方面,邏輯可能性的概念可以從邏輯可能世界的概念中定義:當一個語句至少在一個邏輯可能的世界中為真時,它就是邏輯可能的。從那裡,我們可以定義邏輯必然性的概念:當一個語句的否定不為邏輯可能時,它就是邏輯必然的,以及邏輯推論的概念:當 A 和 B 的否定的合取不為邏輯可能時,B 是 A 的邏輯推論。我們也可以直接定義邏輯必然性和推論:當一個語句在所有邏輯可能的世界中都為真時,它就是邏輯必然的;當 B 在所有 A 為真的邏輯可能的世界中都為真時,B 是 A 的邏輯推論。因此,透過一組原子語句來定義邏輯可能的世界是所有邏輯的基礎。

太陽底下無新事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來自遙遠恆星的光與太陽的光或我們在地球上產生的光相同。它總是以相同的方式表現。« 太陽底下無新事。 »(傳道書)光學定律是最著名的定律之一,它們總是得到驗證,而且經常以極高的精度得到驗證。在整個宇宙中,光總是相同的,並且總是遵循相同的定律。

光揭示了物質的性質。一種天然物質可以透過光譜學來識別,光譜學是對被吸收或發射的光進行分析。我們可以透過分析遙遠恆星的光來了解它們的化學成分。光揭示了物質在宇宙中始終保持一致。

如果一種天然物質由相同的分子或原子組成,那麼它就是純淨的。只要天然物質是純淨的,它就總是以相同的方式表現。純淨的水總是具有純淨水的性質。它總是遵循相同的定律。對於它來說,太陽底下也無新事。更一般地說,同一物種的基本粒子、原子和分子都是相同的,並遵循相同的定律。

空間的所有點都是相同的。當我們知道一個點時,我們就知道了所有點。對於時空中的點也是如此。

所有自然數都是透過加在一起的單位得到的,這些單位彼此完全相同。我們知道所有自然數的構成,無論它們有多大,只要知道一個單位就足夠了。同樣,所有物質存在的基本組成部分,當它們屬於同一個物種時,都是相同的。通過了解少數基本物種,我們同時瞭解所有物質系統的構成,即使是非常龐大、非常複雜的系統。

所有科學都將存在置於基本的類別中。同一類別的存在具有共同的性質,並遵循相同的定律。但除了基礎物理學之外,同一類別的存在並不完全相同。同一類別的存在可能彼此非常相似,但也可能非常不同。每個存在都可能具有與其他所有存在不同的性質。

每個數字都是唯一的,但它們都遵循相同的計算定律。當所有存在都不同時,它們也可以透過遵循相同的定律而非常相似。

當存在相似時,只需要瞭解一個存在就可以獲得關於所有其他存在的知識。透過這種方式,我們可以瞭解非常龐大的整體:所有物質存在、所有心靈、所有空間和所有空間、所有理論、所有自然可能或邏輯可能……

當我們知道一個定律時,我們同時知道所有遵循該定律的相似存在。這就像同時瞭解無數的存在。透過這種方式,我們可以瞭解非常龐大的整體:所有物質存在、所有心靈、所有空間和所有空間、所有理論、所有自然可能或邏輯可能……

一個獨特存在的出現是一種新穎性。所以太陽底下仍然有時會有一些新事。但它永遠不會完全是新的。定律、共同性質、類別並非新事物。

我們總是透過將原則、一般性應用於同一類別的存在來構建理論。如果同一類別的存在沒有共同的性質或不遵循相同的定律,我們就無法構建理論。除了某些個體差異之外,太陽底下無新事是現實可理解性的必要條件。當我們瞭解解釋現實的理論,當我們瞭解始終且無處不在的原則時,現實就是可理解的。

自然真的遵循定律嗎?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精神的本質是推理,因此是假定定律來進行推理。精神無法發展而不考慮定律。那麼,似乎定律的存在源於精神的本質。但是,總的來說,物質似乎天生沒有精神,為什麼它要遵循定律呢?

為了證明我們的知識,我們需要假定自然遵循定律,但它真的是一個合理的信念嗎?這難道不是一種對現實的渴望嗎?我們現在所相信的所有自然定律都可能被未來的觀察所證偽。自然不能沒有定律嗎?

如果物質不遵循定律,它就不是物質。物質必然是可檢測的,因此它必須遵循檢測定律,而檢測定律源於基本互動定律。一個不遵循任何定律的物質將不可檢測,也沒有理由稱之為物質。我們不知道它可能是什麼,這似乎難以想象。

就好像物質和精神是為彼此而生的,因為物質的本質是遵循定律,而精神的本質是瞭解定律。

如果沒有自然定律,物質,更不用說生命和意識,都無法存在和發展。我們也不會在這裡談論它。

我們不需要從我們的經驗中期待它們肯定證明自然遵循定律,因為它們不可能做到,因為今天驗證的任何定律都可能在明天被證偽,而只需要期待它們有助於發現自然定律。我們事先知道自然遵循定律,但我們不知道是哪些定律。由於自然似乎並不淘氣,而是慷慨,似乎誠實的工作和精心控制的實驗足以發現並證明它所遵循的定律。如果一個定律透過精心控制的實驗得到驗證,或者它是已經確立的前提的邏輯推論,那麼只要它沒有被證偽,它就可以被認為是得到證明的。

自然可能的世界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觀察只能透過存在本身或曾經存在的東西來揭示它們。想象力和思想使我們能夠走得更遠,因為它們揭示了它們可能是什麼,什麼在自然上是可能的。

自然可能的世界是邏輯可能的世界,自然定律對它們來說是正確的。

自然理論陳述基本定律,即它的公理,並使從基本性質定義性質或關係成為可能。如果該理論是正確的,那麼該理論的所有定理,即公理和定義的邏輯推論,都是自然定律。

邏輯可能的世界,其中一個理論是正確的,通常被稱為該理論或其公理的模型。自然可能的世界是自然理論的模型。這裡我們必須區分真理概念的兩種含義。模型對公理的真實性是形式的或數學的真實性。它是模型定義的結果。但是當有人說一個自然理論是正確的時,他們想要說的不僅僅是對邏輯可能世界的形式真理,他們希望該理論對真正存在的存在是正確的,他們希望該理論的真實性是物理的或現實的。自然可能的世界是自然理論的模型,前提是該理論在現實意義上是正確的。

如果自然定律是用微分方程組來公式化的,那麼自然可能的世界就是該方程組的解。

我們透過證明現存的、真實的、實際的東西在自然上是可能的來解釋它。例如,我們透過證明行星的運動是牛頓物理學微分方程的解來解釋行星的運動。

自然可能世界的空間遠大於真實世界,但在某種程度上瞭解它更容易,因為我們只需要瞭解定律。為了瞭解真實的世界,還需要了解已經實現的可能性。

自然理論的基本性質和關係完全由它們在自然可能世界集合中的位置決定,而自然可能世界集合本身由該理論假定的自然基本定律系統決定。更一般地說,所有自然性質和關係都由它們在自然定律系統中的位置決定,因為自然性質和關係的全部存在就是它們在自然可能世界整體中的存在。

自然性質的力量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我認為,任何事物只要具有影響其他事物或被最微不足道的代理者影響的能力,無論程度多麼小,只要發生過一次,就具有真實的實在性。我提出將“力量”作為區分真實事物的標誌。

(柏拉圖,《智者》或《論存在》,247d–e)

物質的基本規律是相互作用的規律。如果一種物質型別不與其他物質相互作用,那麼我們就無法探測到它,也無法將其識別為物質。所有物質存在都與其他物質存在相互作用。我們能夠探測到的所有物質,即宇宙中所有的物質,必然是相互作用的網際網路絡的一部分,而我們也是其中的一部分。

一個存在的“力量”,即它干預自然安排的能力、它對其他存在的影響,是由存在之間相互作用的規律決定的。相互作用的規律賦予具有相同自然屬性的存在以相同的力量。一個存在的“力量”僅取決於它的自然屬性。任何其他具有相同屬性的存在自然具有相同的“力量”。

當我們知道一個存在是由什麼構成的時,只要我們知道自然規律,我們就可以推斷出它對所有其他存在的影響。它的構成決定了它的作用。

自然屬性本身可以被視為一種“力量”。必須理解的是,它促成了它所擁有的存在的“力量”。如果兩種自然屬性始終具有完全相同的自然效果,如果它們不能作為自然“力量”區分,那麼它們必然是相同的屬性,因為自然屬性由其在自然規律體系中的位置決定。也可以說,自然屬性由其在因果關係體系中的位置決定(Shoemaker 1980,Bird 2007),因為因果關係體系本身由自然規律決定。

由於幾何關係是自然屬性,因此它們也是“力量”。這一理論的結果有時被視為對它的反對意見,因為幾何關係似乎是惰性的,沒有行動能力。這忘記了接近是行使“力量”的必要條件。距離是一種“力量”,因為它是在各種“力量”行使條件的一部分。為了保護自己免受危險,通常只需遠離即可。距離有能力保護我們。

所有存在的總和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最基本的解釋與最廣泛的總和有關:所有物質存在,所有精神,所有原則,所有概念,所有理論。

當我們說一個精神必須運用好的原則為了所有精神的利益而生活時,我們解釋了他在所有精神和所有原則中的位置,我們將他定位在所有存在的總和中,因此我們回答了關於他存在的非常基本的問題。

由於概念和理論總是用原則來確定,因此所有存在的總和基於三個基本類別:物質存在,精神和原則。

形而上學的原則是最基本的原則,它們幫助我們理解所有存在的總和。只要一門科學提出非常基本的原則,它就對形而上學做出了貢獻。倫理學、認識論、邏輯學、物理學、心理學都是形而上學學科,只要它們提供非常基本的原則。形而上學可以被認為是所有科學綜合在一起的最基本的部分。它為我們提供了原則,使我們能夠推理每個存在與所有存在的總和中的位置。例如,物質存在服從它們無法選擇的規律,而精神可以透過服從它們選擇的規律來形成。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