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原理/效用
在日常使用中,效用一詞表示商品或服務的實用性;然而,在經濟學中,效用是指根據個人偏好,從決策中獲得或不獲得收益的能力。效用是指任何商品的滿足需求的“能力”,或者商品提供滿足感的潛力。效用可以衡量一個人對電影的喜愛程度,或者從購買門鎖獲得的安全感。
無論物件是什麼,一個人都可以衡量物件的效用。一些例子包括吃蘋果、住在某個房子、投票給特定候選人、擁有特定無線電話計劃帶來的效用。實際上,一個人在日常生活中做出的每一個決定,都可以看作是對從選擇一種選擇或另一種選擇中獲得的效用的比較。
例子:薩莉早上醒來,她媽媽讓她選擇吃葡萄柚還是麥片。薩莉在瞬間比較了兩種選擇帶來的效用,選擇了麥片。然後,薩莉的媽媽需要帶薩莉去學校。她可以選擇步行或開車。薩莉的媽媽考慮了運動和新鮮空氣的益處,這些構成了她從步行中獲得的效用,也考慮了開車的節約時間和舒適性。薩莉的媽媽決定開車。
在這個例子中,可以看出效用是用純粹的基數而不是序數來衡量的。用來衡量效用的數字(通常用“效用”單位來表示)只對比較有用。如果一個事物的效用是,而另一個事物的效用是,我們只能說後者的效用更大。我們不能說這個人從這個選項中獲得的效用是“倍”。因為效用不是一個量。此外,效用的符號可以是正的或負的,對它的解釋沒有影響。如果一個選項給出,而另一個選項給出,選擇第二個並不像看起來那樣是“兩害相權取其輕”,而只能解釋為更好的選擇。
上面的例子還說明,一個人在“有用性”方面可能看起來“更好”,並不反映在他們的效用中。例如,薩莉從吃麥片中獲得了更多的效用,但也許麥片與葡萄柚相比非常不健康。這種考慮因素將根據薩莉對此的關心程度反映在她的效用中。如果薩莉確實關心食物的營養價值,這意味著與她完全不關心營養相比,葡萄柚會帶來更大的效用。薩莉的媽媽決定開車去學校也是如此。如果她有環保意識,開車會比她沒有環保意識時帶來更少的效用。這些因素可能會,也可能不會影響決定的結果。這一點導致了這樣的說法:在衡量效用時,我們假設所有事情都已考慮在內。薩莉從麥片中獲得的效用量考慮了與該決定相關的所有因素。
總之,效用是衡量個人在特定情況下對特定商品的價值的尺度,它完全取決於個人的偏好,而不是一些外部或普遍的衡量標準。雖然蘋果和橘子可能對一個人分別帶來和的效用值,但對另一個人可能帶來和的效用值。這些值只取決於個人如何評價每個物件。
我們通常說一個人是“理性”的,如果這個人最大化他們在關心理性和金錢的決策中的效用。也就是說,無論何時一個人要從一組選項中進行選擇,如果他們選擇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能夠給他們帶來最大成功(對他們來說)的選項,那麼他們就是理性的。回想一下,效用包括決策的每一個要素,所以這個假設並不難接受。如果在考慮到所有因素後,一個決定提供了最大的效用,那麼理想情況下,這個人會選擇最優的選擇。
這並不一定意味著那些沒有量化和衡量每一個決定的人都是非理性的。相反,一個理性的人總是選擇他們最喜歡的選擇。
理性假設可能看起來微不足道,但它是經濟學研究的基礎。這個假設為建模人類行為和決策提供了基礎。如果我們不能假設理性,就無法說出當面對一組選擇時,一個人會選擇什麼。因此,理性概念是理解微觀經濟學的關鍵。
除了純粹的理論框架之外,沒有真正的方法可以測量效用。一個給出 的選項沒有真正解釋,除了它優於給出 的選項,但它不如給出 的選項。用於模擬效用的數字僅由產生這些數字的模型的函式形式確定。例如,問“這顆蘋果給你帶來多少效用?”是毫無意義的。在任何非理論框架中,只有問“你更喜歡蘋果還是橙子?”才有意義。
因此,使用“效用”單位的目的是相對地衡量個人的享受程度。如果你感到疼痛,不得不去醫院或診所,接待員、醫生和護士會讓你從一到十對你的疼痛進行評分。“疼痛評分”對於衡量任何可量化的資料都沒有用。相反,個人會給出“他們疼痛”的相對值。在效用的背景下,醫院的例子如下
- 醫生:“在 到 的範圍內,你現在的疼痛效用與你過去經歷過的疼痛相比如何?”
- 病人:“ 與 相比。”
在微觀經濟理論中,我們經常說,如果一個人認為一種情況比另一種情況更優(即提供更高的效用),並且這個人被置於這種情況下,那麼這個人就會變得“更好”。一個簡單的例子是給孩子一塊餅乾。假設孩子喜歡餅乾,那麼有了餅乾的孩子比沒有餅乾的孩子“更好”。同樣,在這個例子中,我們說他“更好”只是就他的偏好而言,而不是就他的健康狀況等等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