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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觀經濟學原理/命令與控制監管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

在本節結束時,您將能夠

  • 解釋命令與控制監管
  • 評估命令與控制監管的有效性

當美國在 1960 年代後期和 1970 年代初期開始透過綜合性環境法時,典型的法律規定了煙囪或排水管中可以排放多少汙染物,並對超標排放者處以罰款。其他法律要求安裝某些裝置(例如,在汽車排氣管或煙囪上)以減少汙染。這些型別的法律,它們規定了允許的汙染量,並且可能還詳細說明了必須使用哪些汙染控制技術,屬於命令與控制監管的範疇。實際上,命令與控制監管要求企業透過安裝防汙染裝置來增加成本;因此,企業必須考慮汙染的社會成本。

命令與控制監管在保護和清理美國環境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1970 年,成立了環境保護署 (EPA) 來監督所有環境法律。同年,頒佈了《清潔空氣法》以解決空氣汙染問題。僅僅兩年後,在 1972 年,國會通過了範圍廣泛的《清潔水法》,總統簽署了該法案。這些命令與控制環境法及其修正案和更新在很大程度上是近年來美國空氣和水變得更清潔的原因。然而,經濟學家指出了命令與控制環境監管的三個弊端。

首先,命令與控制監管沒有激勵措施來改善環境質量,使其超過特定法律設定的標準。一旦滿足命令與控制監管要求,汙染者就沒有任何動機做得更好。

其次,命令與控制監管缺乏靈活性。它通常對所有汙染者要求相同的標準,而且通常還要求相同的汙染控制技術。這意味著命令與控制監管不區分那些發現遵守汙染標準很容易且廉價的企業——或者進一步減少汙染——以及那些發現遵守標準很困難且昂貴的企業。企業沒有理由從根本上重新思考他們的生產方法,這可能會以更低成本進一步減少汙染。

第三,命令與控制法規由立法者和環保署起草,因此它們會受到政治程序中妥協的影響。現有企業經常爭辯(並遊說)說,更嚴格的環境標準不應適用於它們,而應適用於想要開始生產的新企業。因此,現實世界中的環境法律充滿了細節、漏洞和例外。

儘管批評者接受了減少汙染的目標,但他們質疑命令與控制監管是否是設計政策工具以實現該目標的最佳方式。另一種方法是使用市場導向工具,將在下一節中討論。

關鍵概念和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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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與控制監管為汙染排放設定具體限制,並且可能還規定必須使用的特定汙染控制技術。儘管此類法規有助於保護環境,但它們有三個缺點:它們沒有提供超出其設定限制的激勵措施;它們在減少汙染的地域和方式上提供了有限的靈活性;而且它們通常具有政治動機的漏洞。

自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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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兩種減少美國製造業向環境排放 CO2 的方法。在第一種方法中,美國政府制定了一項政策,只使用預定的技術。在第二種方法中,美國政府確定哪些技術更清潔,並補貼其使用。在這兩種方法中,哪一種是命令與控制政策?

第一項政策是命令與控制,因為它是一項適用於所有生產者的要求。

複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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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命令與控制環境監管?

經濟學家在命令與控制監管方面發現了哪些三個問題?

批判性思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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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人士是否會支援命令與控制政策作為減少汙染的一種方式?為什麼或為什麼不?

考慮兩種保護非洲國家大象免受偷獵者的方式。在一種方法中,政府建立了巨大的國家公園,這些公園擁有足夠的大象繁衍生息的棲息地,並禁止所有當地人進入公園或以任何方式傷害大象或其棲息地。在另一種方法中,政府建立了國家公園,並將公園邊緣的 10 個村莊指定為官方旅遊中心,這些村莊成為遊客住宿和進入國家公園進行導遊的基地。考慮每個計劃中當地村民(他們通常非常貧窮)的不同激勵措施。哪項計劃更有可能幫助大象種群?

詞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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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與控制監管
規定允許的汙染量以及可能還詳細說明必須使用哪些汙染控制技術的法律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