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轉到內容

微觀經濟學原理/公司併購

來自 Wikibooks,開放世界中的開放書籍

在本節結束時,您將能夠

  • 解釋反壟斷法及其意義
  • 計算集中度比率
  • 計算赫芬達爾-赫希曼指數 (HHI)
  • 評估反壟斷監管的方法

公司併購是指兩家以前獨立的公司合併成為一家公司。當一家公司收購另一家公司時,稱為收購。收購可能看起來不像併購,因為新收購的公司可能會繼續在其以前的公司名稱下運營。併購也可能是橫向的,即兩家規模相當的公司合併成一家。但是,併購和收購都會導致兩家以前獨立的公司處於共同所有權之下,因此它們通常被歸為一類。

批准併購的規定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由於併購將兩家公司合併為一家,因此它可以減少公司之間的競爭程度。因此,當兩家美國公司宣佈併購或收購,其中至少一家公司的銷售額超過最低限額(該門檻會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提高,2013 年為 7090 萬美元),或滿足某些其他條件時,根據法律規定,他們必須通知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 (FTC)。[連結] (a) 的左側面板顯示了從 1999 年到 2012 年每年提交給 FTC 進行審查的併購數量。併購在 20 世紀 90 年代後期非常高,在 21 世紀初有所減少,然後以週期性的方式有所回升。[連結] (b) 的右側面板顯示了 2012 年提交審查的這些併購的分佈情況,以交易規模衡量。重要的是要記住,這個總數排除了許多低於 5000 萬美元的小型併購,這些併購只需要在某些有限的情況下進行報告。2012 年,大約四分之一的已報告併購交易超過 5 億美元,而大約 11% 超過 10 億美元。2014 年,FTC 對可能抑制價值 186 億美元銷售額市場競爭的併購採取了行動。

賦予政府權力阻止某些併購,甚至在某些情況下將大型公司分解成較小公司的法律稱為反壟斷法。在大型併購發生之前,FTC 和美國司法部的反壟斷監管機構可以允許併購、禁止併購,或者在滿足某些條件的情況下允許併購。一個常見的條件是,如果公司同意出售某些部分,則允許併購。例如,2006 年,強生公司收購了輝瑞公司的“消費者健康”部門,其中包括利斯泰琳漱口水和必理痛感冒藥等知名品牌。作為允許併購的條件,強生公司被要求將包括贊泰克® 胃灼熱緩解藥物、可的松止癢霜和貝美詩尿布疹藥物在內的六個品牌出售給其他公司,以保持這些市場更大的競爭程度。

美國政府批准了大多數擬議的併購。在市場導向的經濟體中,企業有權做出自己的選擇。私營企業通常有權

  • 擴大或減少生產
  • 設定他們選擇的價​​格
  • 開設新的工廠或銷售設施或關閉它們
  • 僱用工人或解僱他們
  • 開始銷售新產品或停止銷售現有產品

如果業主想要收購一家公司或被收購,或者與另一家公司合併,那麼這個決定只是企業可以自由做出的眾多決定之一。在這種情況下,私營企業的管理人員有時會犯錯誤。他們可能會關閉一家工廠,後來發現該工廠本來可以盈利的。他們可能會開始銷售最終虧損的產品。兩家公司之間的合併有時會導致公司文化發生衝突,從而使兩家公司都變得更糟。但市場導向經濟背後的基本信念是,企業而不是政府最瞭解他們的行動是否會導致吸引更多客戶或提高效率。

事實上,政府監管機構也同意,大多數併購對消費者有利。正如聯邦貿易委員會在其網站上指出的那樣(截至 2013 年 11 月):“大多數併購實際上透過允許企業更有效地運營來促進競爭和消費者利益。” 同時,FTC 也認識到,“一些[併購]可能會減少競爭。這反過來會導致價格上漲、商品或服務供應減少、產品質量下降和創新減少。事實上,一些併購會造成集中市場,而另一些則使單一企業能夠提高價格。” FTC 和美國司法部的反壟斷監管機構面臨的挑戰是,弄清楚何時併購可能會阻礙競爭。這一決定既涉及數值工具,也涉及一些難以量化的判斷。以下“澄清”有助於解釋反壟斷法是如何產生的。

什麼是美國反壟斷法?

在 19 世紀末的幾十年裡,美國經濟中的許多行業都由一家佔據全國大部分銷售額的公司主導。這些大公司的支持者認為,他們可以利用規模經濟和精心規劃,以低價向消費者提供產品。然而,批評人士指出,當競爭減少時,這些公司可以自由地提高價格並獲得永久更高的利潤,而且如果沒有競爭的刺激,他們是否像他們能夠的那樣高效或創新並不清楚。

在許多情況下,這些大公司都是以“托拉斯”的法律形式組織的,其中一群以前獨立的公司透過併購和收購合併在一起,然後由一群“受託人”管理這些公司,就像它們是一家公司一樣。因此,當美國政府於 1890 年透過《謝爾曼反托拉斯法》來限制這些托拉斯的權力時,它被稱為反托拉斯法。在該法律效力的早期展示中,美國最高法院於 1911 年維持了政府將標準石油公司(該公司控制著該國約 90% 的煉油業務)分解成 34 家獨立公司(包括埃克森美孚、美孚、阿莫科和雪佛龍)的權利。1914 年,《克萊頓反托拉斯法》禁止了併購(如果結果是“實質性地減少”行業中的競爭)、價格歧視(對不同客戶收取相同產品的不同價格)和搭售(購買一種產品會使買方承諾購買其他一些產品)。同樣在 1914 年,聯邦貿易委員會 (FTC) 成立,以更具體地定義什麼是不正當競爭。1950 年,《塞勒-凱福弗法》透過限制垂直和混合併購擴充套件了《克萊頓反托拉斯法》。在 21 世紀,FTC 和美國司法部繼續執行反托拉斯法。

四家公司集中度比率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幾十年來,監管機構一直在努力衡量一個行業中壟斷力量的程度。早期的工具是集中度比率,它衡量行業總銷售額中由最大公司(通常是前四到八家公司)所佔的份額。有關高市場集中度如何導致經濟效率低下的解釋,請參閱 [/contents/59781170-f68d-4de0-b434-96107a724c1e%409 壟斷]。

假設某個城市更換破損汽車擋風玻璃的市場有 18 家公司,市場份額如[連結]所示,其中市場份額是每家公司在該市場上的總銷售額所佔的比例。四家公司集中度比率是透過將前四家公司的市場份額相加計算出來的:在本例中,16 + 10 + 8 + 6 = 40。這種集中度比率不會被認為特別高,因為最大的四家公司佔不到市場的一半。

根據市場份額計算集中度比率
如果更換汽車擋風玻璃的市場份額為
光滑如玻璃維修公司 佔市場 16%
汽車玻璃醫生公司 佔市場 10%
你的汽車盾牌公司 佔市場 8%
七家公司,每家公司佔市場 6% 合計佔市場 42%
八家公司,每家公司佔市場 3% 合計佔市場 24%
那麼四家公司集中度比率為 16 + 10 + 8 + 6 = 40。

集中度比率方法可以幫助澄清在決定併購何時可能影響競爭方面的一些模糊性。例如,如果假設的汽車擋風玻璃維修市場中兩家最小的公司合併,則四家公司集中度比率不會發生變化——這意味著沒有太多擔心市場競爭程度顯著下降。但是,如果前兩家公司合併,那麼四家公司集中度比率將變為 46(即 26 + 8 + 6 + 6)。雖然這種集中度比率略有提高,但四家公司集中度比率仍將小於一半,因此此類擬議的併購可能幾乎不會引起反壟斷監管機構的注意。

訪問此網站閱讀一篇關於谷歌與 FTC 發生衝突的文章。

赫芬達爾-赫希曼指數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四企業集中度比率是一個簡單的工具,它可能只會揭示故事的一部分。例如,考慮兩個行業,它們的四企業集中度比率均為 80。然而,在一個行業中,五家企業分別控制著 20% 的市場份額,而在另一個行業中,最大的企業佔據了 77% 的市場份額,而所有其他企業分別只佔 1%。儘管四企業集中度比率相同,但有理由更擔心第二種情況下的競爭程度——其中最大的企業幾乎是壟斷企業——而不是第一種情況。

另一種可以區分這兩種情況的衡量行業集中度的辦法稱為赫芬達爾-赫希曼指數 (HHI)。HHI,通常稱為 HHI,是透過將行業中每個企業的市場份額的平方求和來計算的,如下面的“動手操作”所示。

計算 HHI

步驟 1. 計算一家市場份額為 100% 的壟斷企業的 HHI。因為只有一家企業,所以它擁有 100% 的市場份額。HHI 為 1002 = 10,000。

步驟 2. 對於一個競爭極其激烈的行業,擁有數十或數百家極小的競爭對手,HHI 的值可能會下降到 100 甚至更低。計算一個行業中 100 家企業,每家企業擁有 1% 的市場份額的 HHI。在這種情況下,HHI 為 100(12) = 100。

步驟 3. 計算[連結]中所示行業的 HHI。在這種情況下,HHI 為 162 + 102 + 82 + 7(62) + 8(32) = 744。

步驟 4. 注意,HHI 對大型企業給予了更大的權重。

步驟 5. 考慮前面給出的例子,將一個行業中五家企業分別擁有 20% 的市場份額與一個行業中一家企業擁有 77% 的市場份額,而其他 23 家企業分別擁有 1% 的市場份額進行比較。這兩個行業的四企業集中度比率均為 80。但第一個行業的 HHI 為 5(202) = 2,000,而第二個行業的 HHI 則高得多,為 772 + 23(12) = 5,952。

步驟 6. 注意,第二個行業中接近壟斷的企業推高了工業集中度的 HHI 衡量指標。

步驟 7. 檢視[連結],其中提供了一些 2009 年美國各行業的四企業集中度比率和 HHI 的例子。(您可以從多個行業來源找到市場份額資料。表中的資料來自:Verizon(無線)、華爾街日報(汽車)、IDC 全球(計算機)和美國運輸統計局(航空公司)。)

2009 年美國經濟中集中度比率和 HHI 的示例
美國行業 四企業比率 HHI
無線 91 2,311
前五名:Verizon、AT&T、Sprint、T-Mobile、MetroPCS
汽車 63 1,121
前五名:通用汽車、豐田、福特、本田、克萊斯勒
電腦 74 1,737
前五名:惠普、戴爾、宏碁、蘋果、東芝
航空公司 44 536
前五名:西南航空、美國航空、達美航空、聯合航空、美國航空

在 20 世紀 80 年代,聯邦貿易委員會遵循以下指導原則:如果合併會導致 HHI 低於 1,000,聯邦貿易委員會可能會批准它。如果合併會導致 HHI 高於 1,800,聯邦貿易委員會可能會對它提出質疑。如果合併會導致 HHI 在 1,000 到 1,800 之間,那麼聯邦貿易委員會將仔細審查該計劃並做出逐案決定。然而,在過去的幾十年裡,反壟斷執法機構已不再過分依賴集中度比率和 HHI 的衡量標準來確定是否允許合併,而是對不同行業的競爭程度進行了更多逐案分析。

反壟斷的新方向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四企業集中度比率和赫芬達爾-赫希曼指數都存在一些弱點。首先,它們從討論的“市場”定義明確的假設出發,唯一的問題是如何衡量該市場中的銷售額分配。其次,它們基於一個隱含的假設,即不同行業的競爭條件足夠相似,以至於對市場集中度的廣泛衡量足以對合並的影響做出決定。然而,這些假設並不總是正確的。為了解決這兩個問題,反壟斷監管機構在過去一二十年中一直在改變其方法。

定義一個市場通常是有爭議的。例如,微軟在 21 世紀初在計算機作業系統軟體市場佔據主導地位。然而,在包括從遊戲到科學程式的所有計算機軟體和服務的總市場中,微軟在 2014 年的份額僅約為 14%。狹義定義的市場往往會使集中度看起來更高,而廣義定義的市場往往會使集中度看起來更低。

在最近幾十年中,有兩個特別重要的變化影響了市場的定義:一個以技術為中心,另一個以全球化為中心。此外,這兩個轉變是相互關聯的。隨著通訊技術的巨大進步,包括網際網路的發展,消費者可以從全國各地或世界各地訂購書籍或寵物用品。結果,許多當地零售企業面臨的競爭程度有所提高。同樣的效果在企業用品市場中可能會更加強烈,在這些市場中,所謂的“企業對企業”網站可以讓來自世界任何地方的買家和供應商找到彼此。

全球化改變了市場的界限。直到 20 世紀 70 年代,集中度比率和 HHI 的測量通常只限於國界。現在,許多行業發現它們的競爭來自全球市場。幾十年前,通用汽車、福特和克萊斯勒三家公司主導著美國汽車市場。然而,到 2014 年,這三家公司的美國汽車銷量已不到一半,並且面臨著豐田、本田、日產、大眾、三菱和馬自達等知名汽車製造商的競爭。當從全球角度計算 HHI 時,大多數主要行業的集中度(包括汽車)都低於純粹的國內環境。

由於試圖定義特定市場可能很困難且有爭議,因此聯邦貿易委員會已開始減少對市場份額的關注,而更多地關注企業之間實際競爭的資料。例如,2007 年 2 月,全食超市和野燕麥市場宣佈希望合併。這兩家公司是政府定義的“優質天然和有機超市連鎖店”市場中的兩家最大公司。然而,也可以認為它們是更廣泛的雜貨店或特色食品產品所有商店市場中的兩家相對較小的公司。

政府反壟斷監管機構沒有依賴市場定義,而是查看了不同城市中特定商店在其他競爭商店進入或退出之前和之後利潤和價格的詳細證據。根據這些證據,聯邦貿易委員會決定阻止合併。經過兩年的法律訴訟,該合併最終在 2009 年獲得批准,但條件是全食超市必須出售野燕麥品牌名稱和一些個別商店,以保持某些當地市場的競爭。有關定義市場的困難的更多資訊,請參閱[/contents/59781170-f68d-4de0-b434-96107a724c1e%409壟斷]。

這種反壟斷監管的新方法包括對特定市場和公司的詳細分析,而不是定義市場並計算總銷售額。反壟斷監管機構的一個常見起點是使用統計工具和現實世界的證據來估計擬議合併企業的面臨的需求曲線和供給曲線。第二步是說明這種特定行業中競爭是如何發生的。一些可能性包括競爭降價、提高產量、透過廣告樹立品牌形象以及樹立良好的服務或高質量的聲譽。有了這些拼圖碎片,就可以建立一個統計模型,估計如果允許這兩家企業合併,消費者可能產生的結果。當然,這些模型確實需要一定程度的主觀判斷,因此它們可能成為反壟斷當局與希望合併的公司之間法律糾紛的主題。

關鍵概念和總結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企業合併涉及兩傢俬營企業合併在一起。收購是指一家公司收購另一家公司。在這兩種情況下,兩家以前獨立的公司都成為一家公司。反壟斷法旨在確保市場上的有效競爭,有時透過阻止大型企業透過兼併和收購形成,有時透過規範可能限制競爭的商業行為,有時透過將大型企業分解成較小的競爭對手來實現。

四企業集中度比率是衡量市場競爭程度的一種方法。它是透過將市場份額(即市場上四家最大企業的總銷售額百分比)相加來計算的。赫芬達爾-赫希曼指數 (HHI) 是另一種衡量市場競爭程度的方法。它是透過取市場上所有企業的市場份額,將其平方,然後求和來計算的。

全球化力量以及新的通訊和資訊科技透過增加來自其他地區和國家的競爭數量,提高了許多企業面臨的競爭水平。

自測題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四企業集中度比率和赫芬達爾-赫希曼指數是否都會受到兩家不在前四名之列的企業的合併的影響?簡要解釋。

是的,這是真的。HHI 的例子很簡單:由於所有企業的市場份額都包含在 HHI 的計算中,因此兩家企業之間的合併將改變 HHI。對於四家企業集中度比率,兩家企業(例如,市場上第五大和第六大的企業)之間的合併可能會建立一個新的企業,然後在市場上排名前四。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兩家企業(均不在前四名)的合併,也會改變四家企業集中度比率。

四家企業集中度比率是否比赫芬達爾-赫希曼指數更重視一兩家非常大的企業,而赫芬達爾-赫希曼指數更重視整個市場中的所有企業?請簡要說明。

不,這不是真的。HHI 包含其計算中所有企業的市場份額,但市場份額的平方運算會使最大企業的衝擊相對大於 4 家或 8 家企業的比率。

幾年前,兩家城際巴士公司,灰狗巴士公司和特雷爾威斯運輸系統,想要合併。在這種情況下,市場的一個可能定義是“城際巴士服務市場”。另一個可能的定義是“城際交通市場,包括私家車、租車、客運火車和通勤航班”。您認為巴士公司更喜歡哪種定義,為什麼?

巴士公司希望採用更廣泛的市場定義(即第二個定義)。如果使用狹義定義,合併後的巴士公司將幾乎壟斷城際巴士服務市場。但當包含其他所有因素時,他們在城際交通市場中只佔很小一部分。該合併被允許。

隨著全球化和新的資訊和通訊技術的發展,您是否預計反壟斷機構使用的市場定義將變得更廣或更窄?

普遍預期是,由於來自遙遠地區的更大競爭,市場定義將變得更廣。但是,這種擴大並不一定意味著反壟斷機構可以放鬆警惕。人們還擔心,擁有地方或國家壟斷地位的公司可能會利用新的機會將其影響力擴充套件到國界之外,並且國家當局將難以應對。

複習題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什麼是企業合併?什麼是收購?

反壟斷政策的目標是什麼?

如何衡量四家企業集中度比率?高測量值意味著競爭程度如何?

如何衡量赫芬達爾-赫希曼指數?低測量值意味著競爭程度如何?

為什麼決定“市場”在衡量競爭方面的用途可能很困難?

批判性思考題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四家企業集中度比率或 HHI 是否直接衡量行業中的競爭程度?為什麼或者為什麼不?

行業中企業之間激烈競爭的證據是什麼?你能確定兩個競爭激烈的行業嗎?

使用[連結]計算美國汽車市場的四家企業集中度比率。這是否表明市場集中?

2013 年 6 月美國市場份額排名前四的全球汽車製造商(來源:http://www.zacks.com/commentary/27690/auto-industry-stock-outlook-june-2013)
通用汽車 19%
福特 17%
豐田 14%
克萊斯勒 11%

使用[連結][連結]計算美國汽車市場的赫芬達爾-赫希曼指數。FTC 會批准通用汽車和福特之間的合併嗎?

2013 年 6 月美國市場份額的其他全球汽車製造商(來源:http://www.zacks.com/commentary/27690/auto-industry-stock-outlook-june-2013)
本田 10%
日產 7%
現代 5%
起亞 4%
斯巴魯 3%
大眾 3%

詞彙表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收購
一家公司收購另一家公司
反壟斷法
賦予政府權力阻止某些合併,甚至在某些情況下將大型公司分解成較小公司的法律
集中度比率
衡量行業壟斷程度的早期工具;衡量行業總銷售額中由最大公司(通常是前四到八家公司)所佔的份額
四家企業集中度比率
行業總銷售額中由最大的四家公司所佔的百分比
赫芬達爾-赫希曼指數 (HHI)
透過將行業中每家公司的市場份額的平方相加來衡量市場集中度的方法
市場份額
市場總銷售額的百分比
合併
兩家以前獨立的公司合併成一家公司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