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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觀經濟學原理/自然壟斷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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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節結束時,您將能夠

  • 評估自然壟斷的適當競爭政策
  • 解釋監管選擇圖表
  • 對比成本加成和價格上限監管

如今,美國的大多數真正壟斷企業都是受監管的自然壟斷企業。自然壟斷對競爭政策提出了嚴峻的挑戰,因為成本和需求的結構似乎使競爭不可能或成本高昂。當平均成本在滿足市場需求的生產範圍內下降時,就會出現自然壟斷。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固定成本相對於可變成本很大時。因此,一家公司能夠以低於兩家或多家公司的成本為市場提供全部需求量——因此,將自然壟斷企業拆分將提高平均生產成本,並迫使客戶支付更多費用。

公用事業,這些公司傳統上在美國大部分地區提供水和電力服務,是自然壟斷的典型例子。爭論一家地方自來水公司應該被拆分成幾家競爭公司,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獨立的管道和水源,這是毫無道理的。在城市下安裝四五套相同的管道,每家自來水公司一套,以便每戶人家都可以選擇自己的供水商,這將非常昂貴。同樣,對於許多競爭公司為家庭提供電力,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電線,這一說法也是成立的。在無線電話出現之前,這一說法也適用於許多不同的電話公司,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電話線穿過社群。

監管自然壟斷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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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自然壟斷的適當競爭政策是什麼呢?[連結]說明了自然壟斷的案例,其中市場需求曲線穿過平均成本曲線的下降部分。點 A、B、C 和 F 說明了監管的主要選擇。[連結]概述了處理自然壟斷的監管選擇。

處理自然壟斷的監管選擇(*總收入透過將價格和數量相乘得出。但是,此表中的一些價格值已為便於展示而四捨五入。)
數量 價格 總收入* 邊際收益 總成本 邊際成本 平均成本
1 14.7 14.7 - 11.0 - 11.00
2 12.4 24.7 10.0 19.5 8.5 9.75
3 10.6 31.7 7.0 25.5 6.0 8.50
4 9.3 37.2 5.5 31.0 5.5 7.75
5 8.0 40.0 2.8 35.0 4.0 7.00
6 6.5 39.0 –1.0 39.0 4.0 6.50
7 5.0 35.0 –4.0 42.0 3.0 6.00
8 3.5 28.0 –7.0 45.5 3.5 5.70
9 2.0 18.0 –10.0 49.5 4.0 5.5

第一個可能性是任由自然壟斷企業自由發展。在這種情況下,壟斷企業將遵循其最大化利潤的正常方法。它確定 MR = MC 的數量,發生在數量為 4 的點 P。然後,該公司在需求曲線上找到點 A,發現它可以以 9.3 的價格出售該利潤最大化的數量。由於價格高於平均成本曲線,因此自然壟斷企業將獲得經濟利潤。

如果反托拉斯當局決定拆分公司,以使新公司能夠競爭,就會出現第二種結果。舉個簡單的例子,假設公司被分成兩半。因此,不是一家大型公司生產 4 個單位,而是兩家半規模公司,每家公司生產 2 個單位。由於平均成本曲線(AC)下降,因此每家半規模公司每生產 2 個單位的平均生產成本(如點 B 所示)將為 9.75,而一家大型公司生產 4 個單位的平均生產成本僅為 7.75。因此,經濟將變得效率低下,因為商品是在更高的平均成本下生產的。在平均成本曲線下降的情況下,對於任何總產量,兩家較小的公司的平均生產成本總比一家較大的公司更高。此外,反托拉斯當局必須擔心,將自然壟斷企業拆分成幾部分可能僅僅是問題的開始。如果其中一家公司比另一家公司規模更大,那麼它的平均成本將更低,並且可能能夠將競爭對手趕出市場。或者,市場上的兩家公司可能會發現一些微妙的方法來協調其行為並保持高價。無論哪種方式,結果都不會是人們所期望的更大競爭。

第三種選擇是監管機構可能決定設定該行業的生產價格和數量。監管機構將嘗試在市場需求曲線上選擇一個既有利於消費者又有利於更廣泛的社會利益的點。點 C 說明了一種誘人的選擇:監管機構要求該公司生產邊際成本與需求曲線相交的數量,即 8 個單位,並收取 3.5 的價格,這等於該點的邊際成本。這條規則很有吸引力,因為它要求將價格設定為等於邊際成本,這與完美競爭市場中的情況相同,並且它將確保消費者獲得比壟斷選擇 A 更高的數量和更低的價格。事實上,有效資源配置將在點 C 發生,因為消費者購買和出售的最後單位的價值等於生產該單位的邊際成本。

然而,試圖透過強制監管來實現點 C 會遇到一個嚴重的困難。在點 C,產量為 8,3.5 的價格低於平均生產成本,即 5.7,因此如果公司收取 3.5 的價格,它將虧損。除非監管機構或政府向公司提供持續的公共補貼(並且這種選擇有許多政治問題),否則公司將虧損並倒閉。

也許對監管機構來說最合理的方案是點 F;也就是說,將價格設定在 AC 與需求曲線相交的地方,產量為 6,價格為 6.5。這個計劃在直覺層面上是有道理的:讓自然壟斷企業收取足以支付其平均成本並獲得正常利潤率的價格,以便它能夠繼續經營,但阻止企業提高價格並賺取異常高的壟斷利潤,就像在壟斷選擇 A 中那樣。當然,在現實世界的政治壓力、時間限制和有限資訊下,確定這種產出水平和價格要比在圖表上識別一個點難得多。有關中央確定的價格可能產生的問題,請參見[內容/51f2070b-4aae-4229-90e9-f4cc3842b987%405 需求與供給]中對價格下限和價格上限的討論。

成本加成與價格上限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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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幾十年來,公用事業監管機構一直遵循試圖選擇 [連結] 中類似於點 F 的點的總體方法。他們計算了水務公司或電力公司的平均生產成本,加上公司應獲得的正常利潤率,並相應地設定了消費者的價格。這種方法被稱為成本加成監管。

成本加成監管本身也存在困難。如果生產者獲得其成本的補償,再加上一點,那麼至少生產者就更沒有理由關心高成本——因為他們可以將高成本轉嫁到更高的價格中。更糟糕的是,在成本加成監管下的公司甚至有動機透過建造大型工廠或僱傭大量員工來產生高成本,因為他們可以收取的價格與他們產生的成本掛鉤。

因此,在 1980 年代和 1990 年代,一些公用事業監管機構開始使用價格上限監管,在這種監管中,監管機構設定公司在未來幾年內可以收取的價格。常見的模式是要求價格隨時間略有下降。如果公司能夠找到比價格上限更快地降低成本的方法,它就可以獲得高額利潤。但是,如果公司無法跟上價格上限或在市場上遭遇厄運,它可能會蒙受損失。幾年後,監管機構將根據公司的業績設定一組新的價格上限。

價格上限監管需要謹慎。如果價格監管機構將價格上限設定得過低,它將無法正常運作。如果市場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公司無論採取何種措施都註定要虧損,它可能無法正常運作——例如,如果世界市場的能源價格大幅上漲,那麼向家庭出售天然氣或燃油的公司可能無法達到一兩年前看起來合理的 قیمت‌ها.

對於自然壟斷企業,市場競爭不太可能紮根,因此,如果消費者不想遭受不受約束的壟斷企業的高價和受限產量,政府監管將需要發揮作用。在試圖設計一個具有靈活性和激勵機制的價格上限監管體系時,政府監管機構的任務並不輕鬆。

關鍵概念和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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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然壟斷的情況下,市場競爭將無法正常運作,因此,政府可能希望監管價格和/或產量,而不是讓不受約束的壟斷企業提高價格和減少產量。常見的監管例子是公用事業,這些受監管的公司通常提供電力和水服務。

成本加成監管是指政府對企業的監管,透過檢視企業的會計成本並加上正常利潤率來設定企業在一段時間內可以收取的價格。 價格上限監管是指政府對企業的監管,政府在幾年內設定價格水平。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企業能夠以較低的成本生產或出售超出預期的數量,則可以獲得高利潤; 如果成本很高或銷售量低於預期,則可能會遭受低利潤或虧損。

自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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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系統,特別是擁有鐵路系統的交通系統,在運營中通常會遇到重大的規模經濟。 考慮一下在 [連結] 中給出資料的交通系統。 請注意,數量以百萬乘客計。

需求 數量 1 2 3 4 5 6 7 8 9 10
價格 10 9 8 7 6 5 4 3 2 1
邊際收益 10 8 6 4 2 0 -2 -4 -6 -8
成本 邊際成本 9 6 5 3 2 3 4 5 7 10
平均成本 9 7.5 6.7 5.8 5 4.7 4.6 4.6 4.9 5.4

繪製需求曲線、邊際收益曲線、邊際成本曲線和平均成本曲線。 它們是否具有正常的形狀?

是的,所有曲線都具有正常的形狀。

從您繪製的圖表中回答 [連結],您會說這個交通系統是一個自然壟斷嗎? 證明。

是的,它是一個自然壟斷,因為平均成本在滿足市場需求的範圍內下降。 例如,在需求曲線和平均成本曲線相遇的點上,存在規模經濟。

複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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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用事業是自然壟斷,那麼放松管制它們會有什麼危險?

如果公用事業是自然壟斷,那麼將它們拆分成多個獨立的競爭公司會有什麼危險?

什麼是成本加成監管?

什麼是價格上限監管?

批判性思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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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 世紀中葉,美國主要城市擁有多個相互競爭的城市公交公司。 如今,通常只有一家,它以補貼的、受監管的壟斷形式運營。 您認為是什麼導致了這種變化?

為什麼城市地區願意補貼城市交通系統? 您認為補貼的理由有意義嗎?

使用 [連結] 回答以下問題。

如果允許交通系統作為不受管制的壟斷運營,它將提供多少產出並收取多少價格?

如果交通系統被監管以在沒有補貼的情況下運營(即,在零經濟利潤下),它將提供多少近似產出並收取多少近似價格?

如果交通系統被監管以提供最具配置效率的產出量,它將提供多少產出並收取多少價格? 需要多少補貼才能確保這種高效的交通服務提供?

詞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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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加成監管
當監管機構允許受監管的公司支付其成本並獲得正常水平的利潤時
價格上限監管
當監管機構設定公司在接下來的幾年內不能超過的價格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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