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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精神/球場無謊言:籃球的道德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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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犯規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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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蒂安·萊特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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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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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籃球比賽中,垃圾話通常被視為負面行為。球員用它來在心理上佔據優勢,但這通常涉及粗俗的語言和類似欺凌的行為。儘管如此,它有時也被視為相互尊重的標誌。大多數球員都同意,只要是雙向的,垃圾話是可以接受的。如果你能承受,那麼你也可以說出來。

拉里·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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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米尼克·威爾金斯第一次遇到拉里·伯德的故事,從一個啟迪的角度闡述了垃圾話的價值。在比賽開始時,威爾金斯試圖與伯德握手,但伯德拒絕了,並說:“你不屬於這個聯盟,夥計。” [1]伯德在比賽一開始就對威爾金斯投進了幾個三分球,並且繼續說著垃圾話。威爾金斯很憤怒,伯德的垃圾話激發了他的鬥志,他帶球衝向籃筐,並在伯德頭上灌籃。當伯德從地上站起來時,他說:“我喜歡你,新秀。你有勇氣。但今晚我還是要在你身上得到40分。” [2]毫無疑問,伯德尊重威爾金斯,但在他的眼中,垃圾話是一種專業的戰術,他用它來在心理上戰勝對手。

比賽結束時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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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和球員在比賽結束時經常面臨與體育道德相關的艱難抉擇。例如,當一支球隊領先優勢很大時,讓主力球員繼續上場通常是不可接受的,就像故意擴大比分被認為是不尊重體育精神一樣。儘管如此,許多決定都可以進行倫理辯論。

布蘭嫩·格林和堪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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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3日,堪薩斯大學小前鋒布蘭嫩·格林在比賽結束時做出了一個讓他的教練憤怒的舉動。堪薩斯領先16分,比賽時間即將歸零。格林沒有控球並讓比賽時鐘走完,而是選擇帶球衝向籃筐,並在時間到時灌籃得分。整個堪薩斯州立大學的球員都已經走向替補席,所以格林的舉動是對他們的傷口撒鹽。堪薩斯大學主教練比爾·塞爾夫這樣描述這個動作:“在對方球員甚至已經開始離開的時候,那樣灌籃,這真是太不尊重比賽了。這絕對體現了極差的體育道德。”這是一個不尊重體育精神的明顯例子。

迪倫·布魯克斯和俄勒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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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倫·布魯克斯的案例更多地處於籃球場上倫理決策的灰色地帶。2016年3月24日,俄勒岡大學與杜克大學進行了一場甜蜜十六強的比賽。俄勒岡領先9分,比賽還剩約10秒。俄勒岡的明星球員迪倫·布魯克斯在三分線外投籃,並命中了這球。在比賽結束時,杜克大學的主教練邁克·沙舍夫斯基訓斥了布魯克斯,並認為他無必要地炫耀勝利。然而,這個動作沒有那麼簡單。與布蘭嫩·格林的案例不同,布魯克斯必須應對比賽時鐘,如果他不投籃,時鐘就會到期。此外,俄勒岡大學的主教練達納·奧特曼告訴媒體,是他指示布魯克斯投籃的。這就引出了一個有趣的問題:球員有義務服從教練的指示嗎,即使這違反了道德底線?布魯克斯服從了教練的指示,即使這可能不是一個有體育精神的舉動。

NBA將假摔定義為“任何旨在誘使裁判對另一名球員判罰犯規的身體動作”,其中身體反應“與考慮到接觸的力度或方向後合理預期的反應不符”。自從裁判成為比賽的一部分以來,假摔就一直存在,但在2012年10月3日,NBA認為這種不尊重體育道德的行為已經達到了不可接受的發生率。NBA執行副總裁斯圖·傑克遜表示,“假摔在我們的比賽中沒有立足之地——它們要麼欺騙裁判判罰不應有的犯規,要麼欺騙球迷讓他們認為裁判漏判了犯規”並建立了一個新的經濟處罰制度來阻止假摔。[3]該規則是有效的,因為NBA在開始處罰後的第一個月就發出了7起違規處罰,從那時起,每月的處罰數量穩步下降至零。據斯圖·傑克遜說,該規則之所以有效,是因為它創造了一種“紅字綜合徵”,球員不想被貼上假摔者的標籤。[4]

然而,NBA中的一些球員對假摔的看法不同。克里斯·辛格爾頓承認,球員們停止假摔是因為經濟處罰,而不是因為不想被視為假摔者。[5]事實上,勒布朗·詹姆斯公開支援假摔,他說:“有些人已經這樣做了很多年,只是為了獲得優勢。任何能讓你在對手身上獲得優勢以幫助球隊獲勝的方法,都是可以的。”[6]對他來說,假摔不是犯規動作,而是一種幫助球隊獲勝的職業手段。

裁判的唯一職責是規範比賽並確保球員遵守規則。裁判是經過嚴格訓練的個人,通常會做出正確的判罰。NBA總裁斯特恩說,NBA裁判“是世界上任何一家公司任何地方最受評級、評定、審查、統計分析和指導的員工群體。”[7]然而,當連裁判都不可信時,籃球的道德就會變得模糊。以下案例將表明裁判並非完美無缺,球員有機會利用這些容易犯錯的哨子手。問題出現了:球員是否有責任不去利用裁判的失誤?

裁判偏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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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NBA裁判需要做出瞬間的判斷,因此他們容易受到內部偏見的影響。這些偏見以多種重要方式表現出來。2014年的一項研究[8]發現,裁判做出的判罰因聯盟中裁判組的身高而異。這被認為是拿破崙情結(連結到維基百科文章)的一種形式,矮個子裁判往往比高個子裁判吹罰更多犯規,無論球員的身高如何。另一項研究發現,“當球員由異族裁判組執法時,比由同族裁判組執法時,會判罰更多個人犯規。”[9]這種偏見“充分”地影響了比賽結果。一項關於大學籃球的研究發現,犯規判罰的模式會受到比賽中已經判罰了多少犯規的影響。[10]官員更容易對犯規次數最少、客場作戰或領先的球隊吹罰犯規。蒂姆·多納吉,一位因向職業賭徒洩露資訊而被指控的前NBA裁判,承認明星球員會得到“特殊待遇”,“獲得其他球員沒有的判罰優勢”。[11]因為球迷花錢觀看最好的球員,所以NBA高管指示裁判“保護明星球員,讓他們看起來儘可能好”,即使這會讓“一支球隊獲得優勢”。透過分析各個裁判的傾向,NBA球隊可以透過提高進攻效率、創造更多罰球機會和減少防守違規來獲得競爭優勢。[12]

彌補性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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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裁判對一支球隊做出了有爭議的判罰後,試圖透過對另一支球隊做出另一個有爭議的判罰來安撫他們,這種情況就稱為彌補性判罰。雖然有些人認為彌補性判罰是神話,但2015年的一項研究[13]發現彌補性判罰確實存在。該論文指出,“當一個進攻犯規在一個回合中發生時,那麼另一支球隊的進攻犯規、走步和三秒違例……發生的可能性就會提高16%到66%。”NHL裁判凱里·弗雷澤承認他使用彌補性判罰來使比賽公平。[14]在他“在一個比賽中被騙或判罰了邊緣性的違規”後,他不會捏造處罰來糾正自己的錯誤,而是會利用通常可以忽略不計的“送上門”的違規。儘管裁判被要求保持一致的標準,但他承認他“會改變這個標準……以公平為目標”。對於凱里·弗雷澤來說,他願意為了維護他由“人性”定義的正義感而犧牲他的職業標準。

NBA“是一種娛樂形式”,而不是純粹的體育賽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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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