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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域性的職業精神/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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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01 年之前,美國國家安全域性一直在開發用於檢測對國家安全嚴重威脅的方法。由比爾·賓尼領導的一個團隊在國家安全域性的一個秘密部門工作,他們建立了一個稱為細線的高效資料收集程式。該程式跟蹤全球數十億的日常通訊並進行分析以確定潛在的威脅。儘管它包含隱私協議以保護美國公民的權利,但該程式被政府律師認為過於危險,並未投入使用。在9/11 恐怖襲擊之後,國家安全域性局長邁克爾·海登授權了先鋒,這是一個基於 PowerPoint 的概念,缺乏細線中包含的隱私保護措施。先鋒不僅浪費了數十億美元的納稅人資金,而且到 2005 年被宣佈徹底失敗。國家安全域性和布什政府內部的許多人支援或贊同使用該程式的決定,但有五名官員,比爾·賓尼、柯克·維貝、埃德·盧米斯、黛安·羅克和托馬斯·德雷克站了出來並揭發了真相。

比爾·賓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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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擔任國家安全域性舉報人期間,比爾·賓尼展現了一位真正專業人士的非凡勇氣、正直和忠誠。比爾·賓尼曾在國家安全域性的訊號情報自動化研究中心擔任密碼數學家,並擔任世界地緣政治和軍事分析報告組的技術總監。他開發了細線監控程式,後來揭露了與先鋒專案相關的腐敗以及國家安全域性在 9/11 之後進行的非法監控。

9/11 之後,賓尼對他的程式細線被放棄而採用先鋒(連結)的想法感到憤怒,因為細線本來可以防止恐怖襲擊。“他們太遲才發現的那些對話片段?”賓尼說。“那永遠不會發生。我以一種會發出自動警報的方式管理它。它將是,砰!”[1] 賓尼采取行動舉報了與先鋒專案相關的腐敗。他在 2000 年初與眾議院情報委員會的黛安·羅克取得聯絡。[2] 針對這一投訴,他被降職。最終,在 2001 年 10 月,賓尼從國家安全域性退休,拒絕參與侵犯美國人權利的行為。“我應該向美國人民道歉。它侵犯了每個人的權利。它可以用來竊聽全世界。”[1] 這種透過異議來自我移除的做法,體現了面對上級和同僚壓力時的勇氣。

比爾·賓尼對美國憲法的忠誠並沒有因為他離開國家安全域性而結束。2002 年 9 月,賓尼與他人共同簽署了一份投訴信,向國防部監察長舉報了與先鋒專案相關的涉嫌腐敗。[2] 在 2007 年聯邦調查局突襲他的住所期間,賓尼坐下來與探員們講述了他目睹的國家安全域性進行的非法監控的全部情況。[1] 除了這種“內部”舉報之外,賓尼還經常與媒體聯絡,公開談論非法監控和資料收集。他為梅耶 2011 年在《紐約客》上發表的文章提供了材料,該文章講述了托馬斯·德雷克的起訴。[1] 2011 年,賓尼還與托馬斯·德雷克一起出現在“60 分鐘”節目中。[3] 2012 年 4 月,他作為國家安全域性監控方面的專家出現在“民主現在”節目中。[4] 2012 年 7 月,他在《連線》雜誌上發表講話,反駁了國家安全域性局長基思·亞歷山大的言論。“我離開國家安全域性的原因是他們開始監視這個國家的每個人。”[5] 2012 年 8 月,他與勞拉·波伊特拉斯合作製作了一部關於國家安全域性監控活動的紀錄片。[6]。2012 年 12 月,他接受了俄羅斯今日電視臺的採訪,再次討論國家安全域性的非法監控。[7] 此外,他還透過在原告動議中釋出支援宣告,支援了電子前沿基金會針對國家安全域性的訴訟。[8]。比爾·賓尼不僅僅因為他的堅持不懈而成為一位傑出的專業人士。他對憲法的忠誠超越了他作為國家安全域性成員的職責,他的正直使他在過去十年中一直反對腐敗。

柯克·維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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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克·維貝與比爾·賓尼和埃德·盧米斯一起在國家安全域性的訊號情報自動化中心 (SARC) 擔任高階情報分析師。由於他之前對訊號情報任務的貢獻,國家安全域性於 1991 年授予他第二高的榮譽——功績平民服務獎。與賓尼一樣,維貝也無法容忍國家安全域性不切實際的先鋒計劃浪費鉅額資金。2001 年 10 月 31 日,維貝、賓尼和同事埃德·盧米斯因不滿而從國家安全域性退休,希望將他們創新的“大資料”分析方法帶到政府的其他部門,同時保護隱私。2002 年 9 月,維貝帶頭向國防部監察長 (DoDIG) 提出了一份投訴,指控國家安全域性在先鋒計劃下管理不善,浪費了鉅額納稅人資金。這份投訴由維貝、賓尼、同事埃德·盧米斯以及黛安·羅克簽署,黛安·羅克是眾議院情報委員會 (HPSCI) 的前高階工作人員。維貝在履行他在軍方和民間政府服務期間宣誓的誓言方面從未動搖——保護和保衛美國憲法免受一切敵人,無論是國內的還是國外的。2012 年,賓尼和維貝都獲得了沙菲克·納德爾社群利益信託基金頒發的約瑟夫·A·卡洛韋公民勇氣獎。

黛安·羅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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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眾議院情報委員會的國會工作人員,黛安·羅克負責監督國家安全域性和中央情報局等機構,並能夠接觸到情報界的核心。當她得知國家安全域性內部可能存在違法行為時,她以專業的態度和正直行事,即使她的行為沒有立即阻止先鋒計劃。她不信任國家安全域性的領導人,認為他們“試圖隱瞞事情”[1],她認為她的職責是將此事透露給那些能夠真正做出改變的人。黛安·羅克認為她的職責是向美國人民負責,並以勇氣履行了這一職責。後來有關國家安全域性醜聞的報道將她描述為意志堅定,有時甚至咄咄逼人,當那些她監督的人在隱瞞事即時,這是一種美德。她聲稱自己是“小人物的代言人”,與維貝、賓尼和德雷克等人密切合作,因為她相信他們的動機。[9]。國家安全域性的許多人對羅克感到不滿

“羅克女士會與情報界的人建立聯盟,讓他們充當她的間諜。這些間諜很容易辨認——他們都是真正相信自己的專案是最好的,需要國會支援的人。”[10]

為了履行她對美國人民的職責,羅克與社群中的其他專業人士結盟。在從維貝、賓尼和德雷克那裡瞭解了先鋒計劃後,她試圖透過所有可能的官方渠道揭露真相。她向國會委員會成員寫了備忘錄,聯絡了首席大法官威廉·倫奎斯特的助手,當這些努力失敗後,她聯絡了行政部門副總統迪克·切尼的律師。[11] 當她沒有從任何政府層級獲得回應時,她在致五角大樓監察長的一份正式投訴中籤署了自己的名字,然後辭職,因為她感到無助。[1]

在過去的十年裡,羅克一直以正直的行為著稱。她沒有立即向媒體曝光並被貼上叛徒的標籤,而是利用了她所能利用的所有官方渠道,並在 2002 年辭職,因為她不想與一個監視自己人民的政府有任何瓜葛。2007 年,聯邦調查局突襲了她的家,並帶走了她的個人物品。她從未被正式指控犯有任何罪行,儘管政府試圖與她討論認罪協議,但她都拒絕了,因為這些協議要求她撒謊[12]。政府聲稱,沒收的財產中包含完全機密的資訊,然而,羅克對自己清白的信心足以讓她等了 5 年才起訴要求歸還這些物品[13]。德雷克等人對羅克抱有極高的敬意。

“(羅克的)對憲法和法治堅定不移的承諾,是她勇氣和正直的證明。當一個肆意妄為、無法問責的國家安全機構在沒有必要的情況下,秘密地試圖為了自身的過度和無端的目的而顛覆憲法時,她站出來反對它[14]。”

托馬斯·德雷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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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擔任 國家安全域性 (NSA) 高階主管期間,托馬斯·德雷克 以最高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他公開和私下地反對 開拓者計劃。他的行為體現了他的正直感、勇氣、忠誠和責任感。他冒著巨大的個人風險,違抗了上司的命令,以尋找和傳播真相。

托馬斯·德雷克作為一個 舉報人,以正直的態度行事。當他看到“開拓者”計劃中的浪費和低效率時,他試圖結束它。他在各個層面上都遇到了阻力——內部是國家安全域性,外部是 國防部監察長辦公室眾議院情報委員會。他甚至面臨著 35 年的監禁,但他的對真相的態度從未改變[1]。當被提供認罪協議來減輕刑期時,他回答說:“我拒絕與真相討價還價。”[1]。這句話也體現了他的勇敢;德雷克不顧失去職業生涯和在監獄裡度過餘生的風險,依然堅持自己的行動。聯邦調查局 對德雷克的家進行了武裝突襲,但即使在那時,他仍然忠於自己的信念。

德雷克對誰忠誠尚不清楚。有人可能會說,作為一個職業人士,他對他的上司和國家安全域性是忠誠的;然而,德雷克認為他的忠誠是屬於美國人民的。根據國家安全域性的網站,“國家安全域性的存在是為了保護國家。”[15]。即使德雷克並沒有將對上司或國家安全域性本身的忠誠放在首位,但他無疑對國家安全域性的使命保持著忠誠。他認識到,美國人民需要免受浪費的政府的保護,阻止它也是他的責任。他在獲得 裡登豪爾真相獎 時解釋了他的動機,“我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我堅信我的責任是對美國人民的”……“我知道……我們有責任明智地使用美國納稅人的錢。”[16]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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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家安全域性的這場舉報事件中,並沒有發生太多事情。國防部監察長辦公室證實了舉報人的擔憂[17]。2011 年,13 位參議員聯名致信國家情報總監詹姆斯·克拉珀,表達了對《外國情報監視法》第 702 條對美國公民監控的影響的擔憂[18]。電子前沿基金會正在對國家安全域性提起訴訟。這起訴訟於 2008 年提起,目的是阻止國家安全域性非法監控美國電話電報公司客戶的通訊[19]。俄勒岡州參議員朗·懷登和科羅拉多州參議員馬克·尤達爾已經公開反對掩蓋國家安全域性監控的《愛國者法案》法律理論。早在 2012 年 12 月,懷登參議員就在參議院發言。“在(《外國情報監視法》)法律中,並沒有要求法院批准收集和審查個人通訊,即使政府官員刻意閱讀美國公民的電子郵件。”[20]。國家安全域性在其網站上承認,對美國人的監控是可能的。“然而,行政命令禁止收集、保留或傳播有關美國人的資訊,除非根據機構負責人制定的並經司法部長批准的程式。”[21]。更多資訊可以在以下網站找到:國家安全域性無證監控爭議

比爾·賓尼、柯克·威貝、黛安·羅克、埃德·盧米斯和托馬斯·德雷克以極大的勇氣、忠誠和正直履行著他們對美國人民的憲法義務。他們認識到一個問題,並透過適當的渠道努力解決它,但無法帶來任何真正的改變。這五個人都遭受了巨大的舉報人報復,至今仍在與政府作對。從這個案例中可以得出的一般教訓是,舉報可能需要數年才能產生影響,如果美國憲法及其下的公民權利被視為神聖不可侵犯,那麼這種影響將值得為之奮鬥。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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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 b c d e f g h Mayer, J. (2011). The Secret Sharer: Is Thomas Drake an enemy of the state?. The New Yorker. Retrieved from http://www.newyorker.com/reporting/2011/05/23/110523fa_fact_mayer?currentPage=all
  2. a b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Project (GAP). (2012). NSA Whistleblowers William (Bill) Binney and J. Kirk Wiebe. Retrieved from http://www.whistleblower.org/program-areas/homeland-security-a-human-rights/surveillance/nsa-whistleblowers-bill-binney-a-j-kirk-wiebe.
  3. CBS. (2011). U.S. vs. Whistleblower Tom Drake. 60 Minutes. Retrieved from http://www.cbsnews.com/video/watch/?id=7366912n.
  4. Democracy Now!. (2012). Exclusive: National Security Agency Whistleblower William Binney on Growing State Surveillance. Retrieved from http://www.democracynow.org/2012/4/20/exclusive_national_security_agency_whistleblower_william.
  5. Zetter, Kim. (2012). Former NSA Official Disputes Claims by NSA Chief. Retrieved from http://www.wired.com/threatlevel/2012/07/binney-on-alexander-and-nsa/
  6. Poitras, Laura. (2012). The Program. Retrieved from http://www.nytimes.com/2012/08/23/opinion/the-national-security-agencys-domestic-spying-program.html?_r=1&.
  7. Russia Today. (2012) NSA Whistleblower: Everyone in US under virtual surveillance, all info stored, no matter the post. Retrieved from 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TuET0kpHoyM
  8. Binney. William. (2012). Declaration of William E. Binney in Support of Plaintiffs’ Motion for Partial Summary Judgement Rejecting the Government Defendents’ State Secret Defense. Retrieved from https://www.eff.org/sites/default/files/filenode/binneydeclaration.pdf.
  9. O’Rourke, J. (2010). Act of Honor, or Betrayal? The Washington Post. Retrieved from http://politicsorpoppycock.com/2010/07/14/act-of-honor-or-betrayal/
  10. Aftergood, S (2011). Diane Roark and the Drama of Intelligence Oversight. Federation of American Scientists Project on Government Secrecy. Retrieved from http://blogs.fas.org/secrecy/2011/01/drama_oversight/
  11. Radack, J. (2010). Part II: NSA Whistleblowers Asked Supreme Court to Review Warrantless Wiretapping. Daily Kos Blogs. Retrieved from http://www.dailykos.com/story/2010/06/12/875323/-Part-II-NSA-Whistleblowers-Asked-Supreme-Court-to-Review-Warrantless-Wiretapping
  12. 科林斯,P.(2012 年)。黛安·羅阿克,反對非法國內竊聽計劃的前眾議院情報人員。彼得·科林斯秀。取自 http://www.peterbcollins.com/2012/08/07/diane-roark-former-house-intelligence-staffer-who-opposed-the-illegal-domestic-wiretap-scheme/
  13. 格斯滕,J.(2012 年)。前眾議院情報人員因洩密突襲中被沒收的財產提起訴訟。Politico。取自 http://www.politico.com/blogs/under-the-radar/2012/07/exhouse-intel-aide-sues-over-property-seized-in-leak-130367.html
  14. 弗拉霍斯,K.(2012 年)。黛安·羅阿克談論國安局的報復。反戰網。 http://original.antiwar.com/vlahos/2012/09/17/diane-roark-talks-nsa-retribution/
  15. 國安局。(2012 年)。關於國安局。取自 http://www.nsa.gov/about/index.shtml
  16. 裡登豪爾獎。(2012 年)。裡登豪爾說真話獎:2011 年托馬斯·德雷克。取自 http://www.ridenhour.org/prizes_truth-telling_2011.html
  17. 美國國防部監察長辦公室。(2004 年)。TRAILBLAZER 和 THINTHREAD 系統的要求。取自 http://www.whistleblower.org/storage/documents/IGR.pdf
  18. 懷登,羅恩等。(2012 年)。致國家情報總監的信函。取自 http://www.nytimes.com/interactive/2012/08/23/opinion/20120823-Clapper-Letter.html
  19. 電子前沿基金會 (EFF)。(2012 年)。珠寶訴國安局。取自 https://www.eff.org/cases/jewel
  20. C-SPAN。(2012 年)。羅恩·懷登談論國安局的間諜活動和秘密法律。取自 http://www.c-spanvideo.org/clip/4279272
  21. C-SPAN。(2012 年)。羅恩·懷登談論國安局的間諜活動和秘密法律。取自 http://www.c-spanvideo.org/clip/4279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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