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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道德/丹·格雷夫斯和ITT教育服務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開放的書籍,為開放的世界

ITT技術學院(簡稱ITT Tech)是一家營利性技術學院,在全國擁有130個校區[1]。它成立於1969年,是為了應對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增加了聯邦政府給予大學的資金,幷包括對學生的低息貸款[2]。ITT透過有目的地招募不符合傳統大學入學資格,但符合聯邦經濟援助資格的學生來獲利。2014年,參議院對ITT Tech實踐的調查最終導致該公司宣佈破產。ITT Tech完全由ITT教育服務擁有和經營。

丹·格雷夫斯是ITT技術學院的招聘代表。格雷夫斯與另一位ITT Tech代表蘇珊·紐曼於1999年代表美國政府對該公司提起訴訟[3]。格雷夫斯聲稱ITT Tech有一種激勵薪酬結構,根據每個招聘學生的收入支付招聘人員佣金。格雷夫斯認為,這種做法應該使ITT Tech失去透過高等教育法獲得補償的資格。經過多年的訴訟,格雷夫斯的訴訟於2004年被駁回。

ITT Tech財務和招聘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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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社群學院競爭對手相比,ITT Tech收取的學費相對較高。該校的副學士學位平均收費45,000美元,學士學位平均收費77,000美元[4]。他們的收入主要來自聯邦經濟援助資金,估計2015年ITT Tech的收入中約70%來自聯邦經濟援助資金,而且他們在學生入學的頭兩年裡,貸款違約率在業內最高。

ITT Tech試圖將目標客戶群定位在認為他們的學院是他們唯一選擇的學生身上。招聘人員被告知要使用所謂的“痛苦漏斗”,他們被鼓勵提出越來越尖銳的問題[5]。這種策略被用來讓學生感到內疚,從而讓他們入學。該學院還確保了學生決定入學時的無縫入學流程。在某些情況下,一個簽名就可以讓學生同時入學和申請聯邦經濟援助。

該學院沒有將大量資源用於改善學校。相反,利潤的很大一部分被用來支付招聘人員佣金和高層管理人員的相對較高的工資。2009年,“ITT執行長凱文·莫達尼獲得了760萬美元的薪酬,是印第安納大學布盧明頓分校校長的22倍多。”[5]因此,一些公司會將簡歷上有ITT Tech文憑的潛在員工列入黑名單。

1999年訴訟案&丹·格雷夫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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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格雷夫斯是ITT技術學院的招聘代表,於1999年被聘用。作為招聘代表,他從透過他入學的每個學生那裡獲得5%到10%的佣金。從學生那裡獲得佣金激勵了格雷夫斯和其他招聘人員儘可能多地招募學生,而不考慮他們是否應該入學。正是出於這個原因,高等教育法禁止參與組織使用這種基於激勵的薪酬結構,即“激勵性補償”。這本應該使ITT失去參加高等教育法貸款和學生援助計劃的資格。

丹·格雷夫斯和他的同事,招聘代表蘇珊·紐曼於1998年被聘用,他們在1999年對ITT及其審計機構普華永道(PwC)提起訴訟,聲稱ITT沒有得到適當的認證以符合高等教育法。這一指控是基於ITT沒有披露其激勵性補償薪酬體系,而PwC也未能注意到並披露這一體系。格雷夫斯和紐曼在2000年2月之前不再為ITT工作[6]。該案於2001年5月30日解密[7]

高等教育法第四章學生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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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第四章貸款由美國教育部擔保。如果學生拖欠債務,貸款機構將獲得擔保機構的償還,然後擔保機構將獲得教育部的償還。如果ITT的招聘人員被激勵招募任何學生,而不考慮他們償還貸款的能力如何,那麼ITT將有效地欺騙美國政府。出於這個原因,HEA禁止激勵性補償。即使在今天,追蹤教育貸款仍然很困難,而且它的規模已經膨脹到幾乎佔美國國債的10%[8]。大約4500萬人有學生貸款債務[9]

計算機學習中心的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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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學習中心 (CLC) 是一家與 ITT Tech 非常相似的營利性教育公司。2000 年底,教育部援引了與格雷夫斯和紐曼提出的案件非常類似的激勵性補償違規行為。因此,CLC 被罰款 1.87 億美元,並在不到兩週後申請破產。CLC 投資者指責教育部關閉了一家合法的企業,導致教育部官員重新考慮他們對補償違規行為的看法[4]。2002年,時任教育部副部長威廉·D·漢森得出結論:“更可取的做法是將激勵性補償禁令視為不會對部門造成經濟損失。”[10]。這份備忘錄於 2015 年被撤回[11]

格雷夫斯訴訟案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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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部改變了對激勵性補償的看法之後,德克薩斯州南部地區法院於 2003 年駁回了該案。格雷夫斯提出上訴,地區法院的判決得到維持。格雷夫斯再次向美國最高法院上訴,但未獲受理。格雷夫斯的團隊認為這是“政府的制度性失敗,以及完全放棄了執行高等教育法的責任”。[4]

訴訟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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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夫斯訴訟案並非完全失敗。在案件審理期間和之後,進行了多項調查。2002年,美國司法部在該案中提交了一份利益陳述[7]。根據另一案件的法庭檔案,加利福尼亞州總檢察長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 2002 年都展開了調查,調查物件是偽造的成績單和出勤記錄,目的是獲得經濟援助資格[12]。加利福尼亞州總檢察長的調查導致罰款 750,000 美元[12],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調查沒有產生任何處罰。2004年,在提交利益陳述後,司法部開始調查學生經濟援助欺詐、洗錢和敲詐勒索[12]。這項調查最終被放棄。

參議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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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參議院健康、教育、勞工和養老金 (HELP) 委員會對 ITT 科技公司進行了調查。 [13] 委員會發現,該學校使用了一種名為“痛苦漏斗”和“痛苦拼圖”的招募技巧,對潛在學生進行情緒操縱,讓他們入學。調查發現,該學校為了符合聯邦法規,虛報了收入來源。透過一個由華爾街投資者和私人銀行貸款組成的複雜系統,即 ITT PEAKS 計劃,該學校能夠將聯邦資金申報為非聯邦資金,違反了 90/10 規則。調查還發現,ITT 科技公司利用聯邦資金設立了獎學金,幾乎每個學生都獲得了獎學金,這導致了 90-10 比例的虛假。ITT 科技公司還透過將違約借款人歸類為“寬限期”和“延期”來隱藏其高貸款違約率。高違約率和高 90-10 比例都使 ITT 不符合 HEA 規定的聯邦資金資格。

消亡和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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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T 科技公司於 2016 年 8 月 25 日被取消高等教育法援助專案的資格。不到兩週後,即 9 月 6 日,ITT 科技公司申請破產。所有 130 個校區都關閉了,近 8,000 名員工失業。儘管 ITT 在關閉前為學生提供了“臨時學分”(基本上是一種補助金),但債務追償者仍在追討學生。 [14] “臨時學分”被轉換為高息私人貸款,學生很可能會違約,導致對 ITT 的額外指控。 [15] 消費者金融保護局迫使信貸貸款機構取消發放給前 ITT 科技公司學生的私人貸款 [16],但這無助於學生償還聯邦貸款和其他損失。

2018 年,ITT 科技公司達成和解,免除了 750,000 名前 ITT 學生的債務。和解還退還了學生支付給學校的額外 300 萬美元,並賦予受影響的學生對 ITT 的 15 億美元索賠權。 [14]

2018 年 9 月,ITT 破產的受託人黛博拉·卡魯索對教育部和 ITT 貸款機構提出了 2.5 億美元的索賠 [17]。這場訴訟主要集中在欺詐性的 ITT PEAKS 貸款計劃,聲稱

"ITT 的 PEAKS 貸款計劃是營利性教育領域的次級抵押貸款危機,學生而不是新房主是受害者。為了讓 ITT 內部人員和被告受益,PEAKS 貸款計劃讓 ITT 能夠欺騙學生,逃避監管,同時透過一個涉及多個信託和資金在 ITT 和被告之間迴圈流動的複雜結構,保護 ITT 欺詐所得免受學生的索賠。"[17]

訴訟導致支付了 60 萬美元。 [18]

概括和章節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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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格雷夫斯證明,有時政府和監管機構會失職:他指出了欺詐行為,並失去了工作。儘管他的工作引發了調查,但直到 2016 年,這些調查都沒有阻止欺詐行為。這個案例應該是一個證明,有時倫理風險在短期內會失敗,但通常會產生持久的影響,最終導致整體成功。在這個案例中,它花了 17 年。

ITT 關閉後的後果也多少證明了這一點。教育部未能幫助前 ITT 學生,處理聯邦債務減免申請速度非常慢,截至 2018 年 11 月,只有大約 16,000 人中的 33 人獲得批准,要求學生透過私人途徑尋求補償。 [14]

本章可以改進的地方有很多。應該調查不同的營利性教育機構,包括欺詐和合法機構,尤其是導致教育部改變觀點的 CLC 案例。這將為激勵性補償的倫理問題提供重要的視角,並表明這種行為是否只是 ITT 和 CLC 獨有的,還是這種做法曾經很普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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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10-K 表格". sec.gov.
  2. "立法:高等教育法". 國會研究中心協會.
  3. "舉報如何關閉 ITT 科技公司的門". auorgcomm.wordpress.com.
  4. a b c 摩根森,格雷琴。 "對 ITT 吹響了哨聲;17 年後,它倒閉了". 紐約時報.
  5. a b 努涅斯,邁克爾。 "ITT 科技公司是如何欺騙學生並賺取數百萬美元的". gizmodo.
  6. "美國訴格雷夫斯訴 ITT 教育服務公司,284 F. Supp. 2d 487 (S.D. Tex. 2003)".
  7. a b 案件 4:99-cv-03889 美國等訴 ITT 教育服務公司等案的記錄
  8. 美國教育部(2018 年 11 月 27 日)。 "美國教育部長貝齊·德沃斯在聯邦學生援助培訓會議上的準備講話".
  9. "學生債務持續上升". 彼得·G·彼得森基金會. 2018年7月18日. 檢索於 2020年5月2日.
  10. 漢森,威廉 (2002年10月30日). "高等教育機構支付激勵性報酬的法律禁止的執行" (PDF).
  11. 米切爾,特德 (2015年6月2日). "參與學生援助專案的機構違反激勵性報酬禁止的執行政策" (PDF).
  12. a b c "案件1:04-cv-00380-DFH-TAB" (PDF).
  13. "ITT技術公司參議院調查" (PDF).
  14. a b c 道格拉斯-加布裡埃爾,丹妮爾. "ITT技術公司學生在破產結算中獲勝". 華盛頓郵報.
  15. "ITT託管人、CFPB和各州與私人貸款人達成和解,以消除數百萬美元的債務". "威爾默·黑爾哈佛法學院法律服務中心". 2019年6月14日.
  16. "CFPB訴訟" (PDF).
  17. a b "卡魯索訴訟檔案" (PDF).
  18. "卡魯索訴訟判決"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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