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操守/費希貝因和 NIH
1999 年,NIH 在烏干達坎帕拉資助並進行了 HIVNET 012 臨床研究。其重點是比較兩種藥物(AZT 和 奈韋拉平)在孕婦向孩子傳播HIV 方面的有效性。研究得出結論,奈韋拉平在降低傳播率方面更有效,隨後被推向市場。2003 年,約翰·費希貝因 被聘請到 NIH,並發現該研究存在許多問題,包括記錄儲存不當、臨床實踐不佳以及不良反應報告不足。他聲稱該試驗應該被宣佈無效。費希貝因公開此案並被降職,最終被解僱。經過兩年關於 HIVNET 012 的鬥爭,他被重新任命到 NIH,儘管醫學研究所發現該研究資料有效。他因將 NIH 系統性問題的嚴重指控公之於眾而受到認可,現在被視為揭露真相的知名告密者。
約翰·費希貝因是一位經驗豐富的私營部門安全專家,於 2003 年被 NIH 聘用,以改善其艾滋病研究的安全性。他擁有近 20 年的醫學經驗,專攻藥物安全性監管,在被聘為 國家過敏和傳染病研究所 艾滋病部門副主任時。他的工作是“建立、實施和執行艾滋病部門的研究政策”,以確保研究符合倫理研究標準。 [1]
HIVNET 012 是一項隨機對照試驗,對 645 名在分娩期間接受口服奈韋拉平或口服 AZT 的 HIV 感染孕婦及其在生命第一週接受治療的嬰兒進行研究。該研究測量了嬰兒中新的 HIV 感染數量。女性被隨機分配接受奈韋拉平或 AZT。沒有安慰劑組。僅奈韋拉平方案的價格約為 4 美元,比美國使用的長療程藥物便宜約 200 倍。 [2] 研究得出結論,奈韋拉平在降低 HIV 傳播方面比 AZT 更有效。
當費希貝因第一次來到 NIH 時,他專注於審查 1999 年的非洲藥物試驗 HIVNET012。該研究分析了奈韋拉平在烏干達孕婦中的效果。該藥物已經存在 10 年,但具有毒副作用,包括器官衰竭和血性皮膚脫落,這兩種情況都可能致命。費希貝因在調查中發現研究開展存在問題。該試驗的記錄儲存、安全性監管存在問題,並且沒有遵循良好的人體研究保護實踐,例如知情同意。根據費希貝因的說法,該研究的主要缺陷是缺乏對“嚴重不良事件”的報告。 [3]
烏干達坎帕拉貧困率很高。其公民中很大一部分無法獲得食物、清潔水或醫療用品;因此,包括結核病、霍亂、敗血症和 {[w:malaria|瘧疾]] 在內的嚴重地方性疾病的流行率很高。記錄資料的研究人員沒有接受過適當的當地條件評估培訓,並且沒有記錄所有不良事件。所有事件的準確詳細記錄對臨床試驗至關重要。2005 年 Westat 公司 進行的審計證實了該試驗記錄儲存不當。 [4] 費希貝因指出,“非洲人接受的待遇與美國人不同……你不能以這種方式對藥物安全性進行判斷。” [1]
除了毒副作用外,研究物件中超過一半的女性僅在服用一劑後就產生了耐藥性。奈韋拉平是許多人唯一負擔得起的抗逆轉錄病毒藥物,因此,耐藥性證明對研究中的女性是致命的。 [5] 費希貝因認為,專注於開發和推廣這種藥物是不道德的,因為美國有更好的、更有效的藥物可供選擇:“我認為這些人被用作豚鼠。我覺得他們在臨床研究中被利用,而且沒有達到美國臨床研究的嚴格標準。” [1] 1998 年,HIVNET 012 仍在進行中時,在美國和歐洲進行了一項正在進行的研究,名為兒科 ACTG 316。它評估了在標準護理方案中新增奈韋拉平是否能為預防母嬰 HIV 傳播提供額外益處。HIVNET 012 的發現沒有解決奈韋拉平是否會在美國使用的標準 HIV 治療和產科實踐之外提供額外益處。對費希貝因來說,這表明奈韋拉平在不同地點(非洲或美國和歐洲)的看法和管理方式不同。 [6]
費希貝因並不是艾滋病部門第一個注意到圍繞 HIVNET012 的缺陷的人。“在我到達時,缺陷是部門內公開的秘密,”費希貝因說。2003 年,NIH 的另一位研究員貝齊·史密斯博士也得出同樣的結論。她的報告概述了這些缺陷,但沒有她的知情,被艾滋病部門主任埃德蒙·特拉蒙特改寫並掩蓋。由於這些事件,費希貝因表示該部門“是一個更受政治而不是科學指引的管理體系”,並且“存在一種恐嚇氛圍”,阻止該機構糾正其許多機構缺陷。 [5] 費希貝因公開了這些缺陷,但遭到領導層的抵抗,不願進行任何改革。他還目睹了對不同意部門政策的研究人員的欺凌行為。
NIH 也從未在布什總統在 2003 年公佈一項在非洲分發這種藥物的 5 億美元計劃之前,向白宮報告其發現的關於艾滋病藥物奈韋拉平的問題。 [7] 費希貝因認為,NIH 掩蓋了這些問題,因為他們“名譽受損”,以及“迫切需要為艾滋病部門贊助的研究分配的數十億美元進行辯護”。 [5]
菲什貝恩繼續表達他的擔憂,但他遭到了越來越惡劣的工作環境。在向埃德蒙·特拉蒙特提交正式投訴後,他被降職並被解僱,而特拉蒙特正是那個掩蓋史密斯博士擔憂的人。他向管理評估辦公室和衛生與公眾服務部提出上訴,但上訴被無視。然後,他向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提交了投訴,並向特別顧問辦公室提交了舉報人投訴。最後,菲什貝恩將資料提交給了國會議員詹姆斯·格林伍德,他是眾議院能源與商務委員會主席,希望進行新的獨立審查。最終是查爾斯·格拉斯利,美國參議院金融委員會主席,接手了此案。格拉斯利表示:“對舉報不當行為或表達擔憂的員工進行報復是不可接受的,是非法的,違反了舉報人保護法。”[5] 2005年1月,菲什貝恩在美國醫學研究所委員會作證,稱“HIVNET 012研究的實施中嚴重違反了良好臨床實踐,使資料無效。”
2005年4月7日,美國醫學研究所得出結論:“艾滋病藥物奈韋拉平有效且安全……[資料]得到充分支援。”[8] 該審查由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IH)申請並資助。
結論
[edit | edit source]菲什貝恩與職業操守
[edit | edit source]菲什貝恩的職業操守和勇敢不僅體現在他決定將HIVNET研究問題公之於眾,也體現在他決心繼續進行HIV和艾滋病研究。喬納森·菲什貝恩是敢於冒著職業風險維護製藥行業安全和道德標準的專業人士的典範。菲什貝恩沒有放棄試圖公開他發現的缺陷,並尋求比他上司更高的支援。在他被NIH解僱後,他繼續尋找願意審視他發現的機構。
菲什貝恩努力繼續他與HIV和艾滋病研究有關的工作。根據美國國家醫學圖書館(2018年)的資料,菲什貝恩是多項HIV/艾滋病臨床試驗的副研究員[9] 。菲什貝恩的領英資料顯示,他的最新職位是PRA醫療公司安全和醫療事務/商業化服務的副總裁。在PRA醫療公司,他繼續監測藥物的生命週期評估。
在國家舉報人中心,他被譽為“美國曆史上級別最高的藥物舉報人之一”[10] 。他繼續從事HIV/艾滋病工作證明了他成功地將不當行為公之於眾,而沒有犧牲自己的職業生涯。他之所以成功,是因為他堅持為自己的信念而戰。社會和職業壓力並沒有阻止他實現目標。
案例研究結論
[edit | edit source]對菲什貝恩和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案例研究的未來研究建議包括調查菲什貝恩迴歸後的工作場所氛圍、確定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內部的任何協議變化以及案例比較。
菲什貝恩的工作沒有立即恢復,也沒有被允許回到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的HIV和艾滋病研究部門。他公開不同意他的許多上司和同事的意見,因此,瞭解他回到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後的工作場所氛圍將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對於專業工程師來說,瞭解如何減輕舉報的長期後果很重要。調查菲什貝恩的指控對舉報不當行為和全球臨床試驗協議的影響將是有益的。最後,將此案例與其他舉報者進行比較也有益處,可以揭示菲什貝恩努力的不足,以及應該效仿的做法。
參考文獻
[edit | edit source]- ↑ a b c Liam Scheff,喬納森·菲什貝恩博士為艾滋病醫學中的醫學倫理而戰,2006年1月
- ↑ 美國國家過敏和傳染病研究所,"HIVNET 012問答",NIH,1999年7月8日
- ↑ Liam Scheff,喬納森·菲什貝恩博士為艾滋病醫學中的醫學倫理而戰,2006年1月
- ↑ Westat Corp,"HIVNET 012圍產期HIV預防研究回顧.",美國國家科學院出版社,2005年
- ↑ a b c d Brian Ross,"NIH舉報人發聲",美國廣播公司新聞,2004年12月14日
- ↑ 美國國家過敏和傳染病研究所,"HIVNET 012問答",NIH,1999年7月8日
- ↑ John Solomon,"關鍵艾滋病藥物研究存在缺陷",美聯社,2004年12月14日
- ↑ 美國醫學研究所,"HIVNET 012圍產期HIV預防研究回顧",美國國家科學院出版社,2005年4月7日
- ↑ 臨床試驗,索非布韋為基礎的DAA療法用於HIV/HCV合併感染的肝移植前或後患者,2018年
- ↑ NWC,喬納森·菲什貝恩博士,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