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HeLa細胞與永恆的倫理
自1951年以來,HeLa細胞的使用一直籠罩在關於患者同意、生物材料使用和公共訪問基因組資料的倫理問題中。本章簡要介紹了HeLa細胞的歷史,並探討了這些細胞如何推動醫學治療並塑造生物醫學政策。
海瑞塔·拉克斯,一位貧窮的黑人女性,於1920年8月1日出生在弗吉尼亞州的農村地區。1951年1月29日,海瑞塔在約翰·霍普金斯醫院就醫,治療後來被診斷為宮頸癌的疼痛。當海瑞塔來到霍普金斯時,喬治·奧托·蓋博士正在研究惡性腫瘤細胞,試圖在體外培養它們並利用它們來治癒癌症。海瑞塔的主治醫師理查德·韋斯利·特林德在活檢過程中取了一些她癌變的細胞,並將其交給蓋進行研究,而沒有徵得海瑞塔的同意或知情。當蓋培養海瑞塔的細胞時,這些細胞呈指數級增長,成為第一個“永生”細胞系,他以海瑞塔·拉克斯姓名中的前兩個字母命名為“HeLa”。當時,沒有法律或倫理準則要求醫生在從活體患者身上取組織之前徵得許可。[1]
當海瑞塔於1951年10月4日去世時,蓋已經開始利用HeLa細胞進行研究並將它們分發給同事,但拉克斯家族對此一無所知。為了從不同的腫瘤中獲得更多細胞,蓋請求海瑞塔的丈夫大衛·拉克斯允許進行屍檢,他最初拒絕了。他後來同意了,但尚不清楚他是否同意屍檢,以及是否同意移除組織。如果他被告知了移除組織,那麼大衛並不知道這些細胞如何被使用。
隨著蓋開始大量培養HeLa細胞,他開發了一種更好的細胞培養和運輸方法。他還利用HeLa細胞來幫助阻止脊髓灰質炎。20世紀50年代初,脊髓灰質炎爆發了有史以來最大的流行病,為了測試喬納斯·索爾克最近開發的疫苗,科學家需要廉價的細胞。[1] 塔斯基吉研究所被選為HeLa細胞工廠的所在地,[2] 由查爾斯·拜納姆領導,他是黑人科學教師和民權活動家。[1] 與塔斯基吉的合作不僅生產了足夠多的細胞來有效地測試脊髓灰質炎疫苗,而且還為“年輕的黑人科學家提供了數十萬美元的資金、許多工作崗位和培訓機會,並減少了對動物測試物件的需要”。[1] 在疫苗開發和大規模免疫運動之後,美國脊髓灰質炎的年病例數從1953年的35000例下降到1961年的僅161例。[3]
認識到這些細胞在研究中的力量,蓋免費將其贈送給世界各地的研究人員。HeLa細胞已經為癌症、皰疹、白血病、HIV/AIDS、流感、帕金森病、血友病、體外受精、輻射的影響等方面的研究提供了資訊。一個傳記檔案說,海瑞塔“對科學的影響比任何其他科學家或研究人員都要大,她的細胞已經被用來挽救了無數人和動物的生命”。[4]
第一篇將細胞背後的女性與細胞本身聯絡起來的報道發表在1953年11月的《明尼阿波利斯星報》上。[1] 這篇文章錯誤地報道了海瑞塔的身份為“一位名叫海瑞塔·萊克斯的巴爾的摩女性”,沒有人知道是誰向媒體洩露了這一資訊。當更多的人開始調查此事時,喬治·蓋和理查德·特林德同意讓故事在一家大眾雜誌上刊登,但反覆強調要隱瞞海瑞塔的名字。[1] 後來又刊登了另一個故事,將HeLa細胞命名為一位名叫“海倫·萊恩”的女性,這可能是無意的錯誤資訊,也可能是蓋故意使用的化名,以“讓記者遠離海瑞塔真實身份的追蹤”。[1] 隨之而來的這些文章中的一系列錯誤命名,阻止了海瑞塔獲得認可,阻止了她的家人瞭解她的細胞是如何被使用的,並暫時阻止了家人的醫療資訊成為公開資訊。不知何故,一本[5] 書籍在1986年出版,引用了海瑞塔醫療記錄中的詳細資訊。同樣,沒有人知道是誰將醫療記錄給了作者。
患者保密是醫患關係的關鍵組成部分。《希波克拉底誓言》規定,“我將尊重我的患者的隱私,因為他們的問題不是向我透露,而是讓全世界都知道”。[6] 1996年的《健康保險流通與責任法案》(HIPAA)正式化了一些保密措施,但在海瑞塔案發生時,還沒有這樣的法律。喬治·蓋和理查德·特林德努力保護海瑞塔的隱私和保密,儘管資訊還是洩露了出去。在當時,如果記者是從醫療專業人員那裡獲得的,那麼釋出海瑞塔的醫療記錄並不嚴格禁止,但考慮到當時的預期,未經家屬同意這樣做可能是值得懷疑的。[1]
HeLa 細胞系催生了一個龐大的產業,該產業透過銷售細胞或細胞衍生產品獲利。它還催生了無數相關的產業,這些產業專門生產利用 HeLa 細胞系進行的發現而獲得的產品。然而,拉克斯一家對此並不知情,自從瞭解到 HeLa 細胞在商業上的廣泛應用後,他們評論了這種不公正的做法:“我不知道他們是否隱瞞我們資訊,因為他們從中賺錢,或者他們只是想讓我們矇在鼓裡...霍普金斯說他們免費贈送了細胞...但他們賺了數百萬!不公平!她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她的家人卻生活在貧困中。”[1] 拉克斯家族是否應該從 HeLa 細胞衍生產品中獲得經濟利益的問題與約翰·摩爾和特德·斯拉文案件中的問題密切相關。
約翰·摩爾
[edit | edit source]約翰·摩爾 是 1976 年被診斷患有毛細胞白血病的病人。他的醫生戴維·戈爾德博士意識到了從摩爾組織中提取的產品的經濟潛力,並促使他簽署了同意書,放棄了他基因材料的權利。在七年多的時間裡,摩爾越來越懷疑戈爾德的意圖,最終得知戈爾德已經從他的生物材料中獲得了體外細胞系專利。在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案件中,加州最高法院裁定,摩爾無權分享從他的生物產品中獲得的任何利潤,因為他已經選擇將它們丟棄。[7]
特德·斯拉文
[edit | edit source]特德·斯拉文出生時患有血友病。由於他的身體無法產生必要的凝血因子,斯拉文一生中接受過許多輸血,透過這些輸血感染了乙肝病毒,因此血液中含有高濃度的乙肝抗體。斯拉文的醫生告訴他,正在研究生產乙肝疫苗的研究人員會為他支付血清的費用。斯拉文利用這些資訊,成功地將血清出售給製藥公司,並與諾貝爾獎病毒學家巴魯克·布隆伯格合作,研製出首個乙肝疫苗。[8]
使用特權資訊
[edit | edit source]斯拉文能夠從他的生物材料中獲利,而摩爾和拉克斯卻無法做到這一點,這與他們的醫生提供的信x息密切相關。雖然沒有法律要求醫生披露這些資訊,但重要的是要考慮他們是否有義務這樣做。研究和商業化的界限往往很模糊,生物樣本一旦收集,往往會被重新利用。[9] 擁有生物廢物和商業化潛力的知識的醫生處於獨特的位置,如果他們不受防止他們這樣做職業道德規範的約束,他們就可以利用這些知識。
對生物醫學政策的影響
[edit | edit source]對 HeLa 基因組的控制訪問
[edit | edit source]關於釋出 HeLa 細胞基因組的隱私問題導致了建立 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 (NIH) 政策,以控制對資料的訪問。2013 年 3 月 11 日,位於德國海德堡的 歐洲分子生物學實驗室 (EMBL) 在沒有徵得拉克斯家族同意的情況下,在一份科學雜誌上發表了有關 HeLa 細胞系的基因組序列的資訊。[10] 拉克斯一家對沒有就這篇文章徵求他們的意見感到不滿,並對基因組資料公開可用提出了隱私問題。儘管 EMBL 在拉克斯一家提出他們的擔憂後拒絕了對資料的訪問,[11] 但 EMBL 表示,“我們無法從這項研究中產生的資料中推斷出任何關於亨麗埃塔·拉克斯的基因組或她的後代的資訊。”科學家們透過將 HeLa 基因組上傳到名為 SNPedia 的公共網站來反駁了這一點,該網站可以翻譯遺傳資訊。該網站能夠從 EMBL 釋出的資料中提供有關拉克斯家族的詳細資訊。 雅尼夫·艾裡奇, 懷特黑德生物醫學研究所 的研究員,以及其他科學家發現,如果匿名捐贈者的 DNA 被測序並公開發布,他們可以透過公共線上資料庫被識別。研究人員不需要告知捐贈者,他們的基因組序列不能保證保持匿名。[12] 雖然根據 遺傳資訊非歧視法 (2005),健康保險公司和僱主基於基因進行歧視是非法的,[12] 但對於長期護理、人壽和殘疾保險提供者,沒有這樣的法律。[13]
儘管對 EMBL 出版物感到憤怒的人相對較少,[12] 但在出版後,弗朗西斯·柯林斯,NIH 主任,得知 NIH 資助的關於 HeLa 細胞的更詳細的基因組研究已被接受在著名科學期刊《自然》上發表,並進行了干預。[14][15] 這篇文章被暫時擱置,柯林斯,他的首席顧問,兩名來自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的調解員,以及斯克魯特三次在約翰霍普金斯大學與亨麗埃塔·拉克斯的子女和孫輩見面,討論了 HeLa 基因組的發表和使用。2013 年 8 月 7 日,該家庭允許 EMBL 和《自然》雜誌的出版物被髮布,並建立了一個受限訪問資料庫,其中包含有關 HeLa 細胞的完整基因組序列的資料。一個由六名委員會成員組成的 NIH 工作組,包括兩名拉克斯家族成員,成立了審查訪問該資料庫申請。獲得訪問許可權的研究人員必須僅將資料用於研究目的,並且預計他們在任何出版物和演講中都將向該資料庫提交他們的發現,並承認拉克斯家族的貢獻。[14][16]
承認拉克斯家族對社會的貢獻
[edit | edit source]在與柯林斯討論期間,拉克斯一家因其對生物醫學研究的貢獻而得到認可。在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的會議上,柯林斯花時間解釋了海拉細胞的使用、基因組測序以及公佈基因組的影響。“這是海拉細胞漫長曆史中,首次有科學家坐下來,全心全意地向家人解釋發生的事情,”斯庫特說。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安排臨床遺傳學專家解釋海拉基因組中可以揭示關於該家族的資訊,並提出對家庭成員的基因組進行測序和解讀。[14] 柯林斯說:“慈善是為他人利益而無私地捐贈寶貴資源。我們應該將海瑞塔·拉克斯和她的家人列為我們這個時代最偉大的慈善家。”[17] 對於那些獲得海拉細胞基因組資料庫訪問許可權的人,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鼓勵研究人員透過在所有出版物和簡報中包含以下內容來感謝海瑞塔·拉克斯和她的家人:“本研究中描述/使用的基因組序列源自海拉細胞系。海瑞塔·拉克斯,以及 1951 年在她不知情且未經她同意的情況下從她的腫瘤細胞中建立的海拉細胞系,對科學進步和人類健康領域的進步做出了重大貢獻。我們感謝已故的海瑞塔·拉克斯及其倖存的家庭成員對生物醫學研究的貢獻。本研究經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海拉基因組資料訪問工作組審查。”[18]
政策和立法變更旨在加強對患者權利和隱私的保護。與患者有直接接觸的研究人員必須獲得患者同意才能對患者丟棄的組織進行研究。[19] 2013 年,美國最高法院裁定,未經修改的基因不能被專利。[20]
海拉案例研究產生了有趣的倫理問題。具體來說
- 移除海瑞塔的細胞是否合乎道德?
- 公佈海瑞塔的病歷或姓名是否合乎道德?
- 醫生應該通知他們的患者其生物材料的潛在商業價值嗎?
- 是否應該對公佈已識別人員的基因組提出擔憂?
- 海拉案例可以應用於其他案例,還是像弗朗西斯·柯林斯所建議的那樣,它是獨一無二的?[21]
概括這些問題,此案例為關於以下內容的普遍辯論提供了素材
- 現在做出的決定是否只與現代倫理理解相沖突?過去的決定是否應該遵守今天的倫理標準?
- 倫理道德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改變嗎?
有了更多資訊,這些可能是有趣的新的問題需要考慮
- 醫生應該遵循什麼指南來報告患者生物材料的盈利能力?
- 喬治·蓋伊從海拉細胞中獲利多少?這如何影響“移除海瑞塔的細胞是否合乎道德?”這個問題的答案?
- 霍普金斯是一家免費醫院是否重要?如何重要?
- 海瑞塔的醫生有責任告訴她的家人她的癌症有多罕見和兇險嗎?
- 醫生是否應該被要求向拉克斯一家解釋什麼是“細胞”、“屍檢”等?
- 拉克斯一家是否應該從麗貝卡·斯庫特書籍的出版中獲利?即將上映的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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