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精神/賈斯汀·霍普森和紀律領主
事情的起因是,新澤西州立警察局的新人賈斯汀·霍普森目睹了他的同事錯誤地逮捕了一名年輕女子,罪名是酒後駕駛。霍普森清楚地看到逮捕是非法的,因為這名女子並沒有開車,而是坐在後座。“沒有灰色地帶,”他說。雖然霍普森入職才 11 天,但他還是質問了執行逮捕的人,並最終在法庭上作證指證他。在他作證之前,“紀律領主”(霍普森稱之為警察局內部的“秘密社團”)試圖用各種形式的騷擾和威脅來讓這名新人閉嘴。[1] 後來霍普森發現,這個社團對許多其他人也做過同樣的事情。流氓警察深夜開車經過他家,用探照燈照射他的窗戶,並對著車載喇叭深深地喘氣。同事穿著“紀律領主”的 T 恤,在辦公室裡走過他時,會用胳膊肘用力地撞他。他的車門上會沾滿口香糖和口水。這種情況持續了幾年,霍普森陷入抑鬱和妄想症的迴圈中。2007 年,霍普森起訴了新澤西州,並獲得了 400,000 美元的和解金,之後他搬到了南卡羅來納州查爾斯頓。
“紀律領主”制定了一套不成文的道德準則,在整個組織中被人們理解。這套不成文的準則經常與公開的道德準則相沖突,並有效地取代了公開的道德準則。新澤西州立警察局的座右銘是“榮譽、責任和忠誠”。然而,LOD 提倡對同事無條件的忠誠,即使犧牲榮譽和責任。據稱,LOD 會針對任何願意站出來反對其他警官非法或不當行為的人。他們使用恐嚇策略,影響下屬服從他們的思維方式,認為女性、少數族裔和那些行為不端的人將被排斥和騷擾。
LOD 不報告同事錯誤、不當行為或犯罪的不成文規定在執法部門中並不少見。這種現象被稱為“沉默的藍牆”。執法部門的一些特點,例如缺乏透明度和強烈的兄弟情誼,可能會使其特別容易受到不成文準則的影響。在這些組織中,賈斯汀·霍普森所表現出的專業精神對於防止腐敗非常重要。
旁觀者效應和責任分散是一種現象,即當其他人在場時,個人採取行動的可能性較低。這可能是由於多元無知或責任分散造成的。旁觀者效應的著名例子包括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哥倫比亞號太空梭災難和凱蒂·吉諾維斯謀殺案。
在霍普森案之後,新澤西州立警察局對 250 名成員進行了訪談,詢問是否存在一個有組織的團體,該團體會對那些因種族、性別、背景或外表被視為局外人的人進行欺凌和騷擾。另外 14 名警官講述了他們被欺凌或騷擾的經歷。5 人認定紀律領主參與了騷擾行為。[2] 在這些指控之後,7 名警官被認定有罪,處罰從警告到停職 45 天不等。[3] 由於霍普森有勇氣打破墨守成規,許多其他人也找到了勇氣站出來。由於這些敘述,州立警察局將敏感性培訓納入了其專案,以避免將來出現類似的事件。霍普森說,這種局面苦樂參半,因為紀律領主仍然存在。
霍普森給參議員約翰·阿德勒(新澤西州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轉發了一封信,抱怨自新澤西州立警察局職業道德辦公室開始調查以來,持續的暴力和騷擾行為。霍普森為了做正確的事情,站出來為自己辯護,他直接向參議員(一個更高層級的權威人士)提出了申訴。[2]
在事件發生期間,霍普森站出來並不是因為他的專業知識,而是因為腐敗和誠信。霍普森入職才 11 天。他本可以猶豫不決,什麼都不說,但對他來說,優越感並不重要,所以他站出來做了正確的事情。用他的話說:“我是一個平凡的警察,卻肩負著不平凡的事業。我的事業始終如一——揭露腐敗,照亮誠信,因為如今誠信似乎已經成為例外,而非常態,”[4] 霍普森說,如今人們站出來為正義而戰已經成為了例外。只有霍普森和他的一位同事在場目睹了非法的逮捕行為。如果霍普森沒有站出來,不公正的行為可能就會被忽視。
弗蘭克·塞皮科的案件與霍普森的案件非常相似。塞皮科是紐約警察局的一名警官,他在執勤期間發現了廣泛的警察腐敗現象。他的揭發行為導致了 1970 年成立的克納普委員會,該委員會負責調查內部腐敗問題。這個案件進一步證明了“沉默的藍牆”是如何滲透到一個組織,尤其是執法部門的。
土耳其航空981航班的貨艙門在飛行過程中發生故障,導致飛機墜毀,機上所有人員遇難。工程師丹·阿普爾蓋特曾注意到設計缺陷,但在DC-10生產前後都沒有得到糾正。專業人士知道門閂會失效,但直到造成災難性後果,他們才採取行動。 [5] 霍普森的做法是在紀律委員會做出真正糟糕的事情之前採取行動的。執法機構內部隱藏著很多東西,因此正直的人有義務肩負起維護秩序的責任。
美國大學腐敗的秘密社團
[edit | edit source]2015年,阿拉巴馬大學學生亞歷克斯·史密斯揭露了一個名為“機器”的校園社團,這個社團的歷史可以追溯到一個世紀甚至更久以前。該社團活動隱秘,在美國最大的姐妹會和兄弟會社群中悄無聲息。社團成員並不承認它的存在,它也未正式與大學掛鉤。亞歷克斯當選為校園參議員後,意識到該社團內部運作的腐敗程度。在“機器”開會之前,她會收到簡訊指示她如何投票。她是唯一一個提倡讓“機器”更加公開地與社群交流的政策的人。塔斯庫姆新聞的一篇文章報道稱,“多年來,關於‘機器’針對反對者的不道德行為的傳聞層出不窮——盜竊、縱火、破壞公物、社會排斥,等等。”史密斯在揭露長期隱藏的腐敗之後,被引用說:“我終於做出了正確的事情。我終於自由了。” [6] 亞歷克斯和賈斯汀經歷了非常相似的處境。因為他們都明白自己有權堅持自己的判斷,所以他們能夠揭露普遍存在的非道德行為。
參考文獻
[edit | edit source]- ↑ 穆爾,塔德(2012)。賈斯汀·霍普森,他震動了新澤西州警局,倡導做正確的事情。郵報和信使報。
- ↑ a b 鮑姆,R.E.(2005)。紀律委員會。新澤西州司法和公共安全部刑事司法調查報告。
- ↑ 瓊斯,理查德(2007)。新澤西州同意解決士兵的騷擾訴訟。紐約時報。
- ↑ 執法中的報復。(2011)。西弓出版社。www. copsholdingcopsaccountable.com/retaliation/
- ↑ 菲爾德,J.H.,& 比爾施,D.(1992)。DC-10案例:應用倫理、技術和社會研究。奧爾巴尼:紐約州立大學出版社。
- ↑ 裡夫斯,傑伊。學生揭露阿拉巴馬州的“腐敗”秘密社團。(2015)。塔斯庫姆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