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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精神/瑪莎·科爾曼-阿德巴約和環保署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開放的書籍,面向開放的世界
瑪莎·科爾曼-阿德巴約

瑪莎·科爾曼-阿德巴約博士畢業於麻省理工學院 (MIT),獲得博士學位。 [1] 離開麻省理工學院後,她開始在聯合國工作,在那裡她瞭解了非洲發展問題。 [1] 1990 年,她加入了美國環境保護署 (EPA) 併成為署長辦公室的高階政策分析師。 [1] [2] 在環保署工作期間,她前往南非,在那裡她目睹了南非許多礦工面臨的釩中毒的恐怖景象。回到美國後,她將此事報告給了環保署,但遭到忽視。她認為她被忽視是因為她的種族和性別。她成為了一名揭露者,當她決定起訴環保署歧視她時。像其他著名的揭露者,包括愛德華·斯諾登切爾西·曼寧一樣,她的行為也引發了褒貶不一的評價,她被嘲笑,據稱在環保署工作的剩餘時間裡繼續受到歧視。

釩礦開採與雙邊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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釩晶體電解

1995 年,納爾遜·曼德拉成為南非總統後,美國提供了 2.1 億美元的援助支援新成立的民主國家,並建立了美南雙邊委員會。 [3] 科爾曼-阿德巴約代表環保署擔任委員會執行秘書。 [4] 該委員會由當時的美國副總統阿爾·戈爾和南非副總統塔博·姆貝基領導,每年舉行兩次會議,討論教育、農業、國防和貿易。 [3] 美國從南非大量進口的一種資源是釩。南非擁有世界上最大的釩儲量,該國有幾家由美國人經營的礦山。 [5] 在一家美國礦山 Vametco,工人死於釩中毒,附近的孩子和老人報告呼吸道疾病。 [6] 在科爾曼-阿德巴約前往南非的旅行中,她親眼目睹了釩礦開採對南非人民的影響。 [4] 她向環保署報告了這些問題,但她的上司告訴她閉嘴。科爾曼-阿德巴約認為環保署不聽她的意見,因為他們歧視她。 [4]

瑪莎·科爾曼-阿德巴約據稱因性別、種族和健康狀況而遭受歧視。從產假回來後,一個經驗不足的白人男子成為了她的老闆——原本她想要的位置。她抱怨後,被告知:“你是個聰明的女人;你知道不要懷孕。你怎麼能做出這樣的決定,還指望和男人競爭呢?” 1992 年,在她進入會議室後,被告知:“進來吧,瑪莎。我們會讓你成為榮譽白人,這樣你就可以加入我們了。” [7] 另一位主管還稱她為“自命不凡”,這個詞帶有種族含義。 [8] 在她告訴環保署有關釩礦的事後,她的主管認為她與黑人南非人過於親密,因此需要了解“她站在哪一邊”。 [7]

科爾曼-阿德巴約向環保署內部其他人提到了歧視問題,但她遭到對她和家人的威脅。她在安全的手機上收到了一條露骨的強姦威脅。兩個人打電話暗示了對她孩子的威脅,他們還提供了關於她孩子的資訊,例如他們在前院玩耍。 [9] 環保署拒絕就科爾曼-阿德巴約的具體指控發表評論,但環保署發言人詹妮弗·伍德否認“環保署歧視或報復了科爾曼-阿德巴約博士”。 [8]

揭露歧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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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環境保護署

1998 年,瑪莎·科爾曼-阿德巴約對環保署提起訴訟。科爾曼-阿德巴約聲稱,當時的環保署署長卡羅爾·布朗納縱容辦公室裡存在的歧視,而不是試圖消除它。在有關該問題的國會聽證會上,布朗納的辯護是,在她任職期間,高階職位上的少數民族人數增加了三倍,但她無法解釋為什麼科爾曼-阿德巴約指控中的罪魁禍首沒有受到處罰或解僱。在某些情況下,他們實際上得到了晉升。陪審團認定環保署犯有歧視罪,並判處科爾曼-阿德巴約 30 萬美元。隨著科爾曼-阿德巴約案的傳開,環保署的其他少數民族員工也站出來指控歧視。一位非裔美國女性說,她被命令在布朗納參加活動之前清理馬桶。 [10]

科爾曼-阿德巴約繼續與環保署作鬥爭。在 1998 年至 2011 年之間,科爾曼-阿德巴約對環保署提起了九起民事訴訟,指控其工作歧視和民權侵犯。她起訴了環保署的特定成員以及整個組織。 [11] 在她的第一起訴訟之後,科爾曼-阿德巴約患上了高血壓,環保署要求她辭職。目前尚不清楚環保署要求她辭職是因為她的訴訟還是她的健康狀況,但她拒絕了,因為那些歧視她的男人卻得以留任。環保署允許她在家工作,直到 2004 年 12 月她被降級為辦公室分析師職位。她繼續在家工作,直到環保署最終在 2006 年 4 月命令她到辦公室工作。她不情願地服從了,但在感到極度頭暈後被送進了救護車。科爾曼-阿德巴約被安排休無薪假。 [8]

無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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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喬治·W·布什於 2002 年 5 月 15 日簽署《無懼法》。從左到右依次為:眾議員科妮·莫雷拉;參議員塞思·科克倫;眾議員希拉·傑克遜·李;眾議員吉姆·森森布倫納;馬莎·科爾曼-阿德巴約博士;參議員約翰·沃納;司法部長約翰·阿什克羅夫特;前景中,卡麗·多明格斯;羅爾·金;背景中,勒羅伊·沃倫;右側,魯比·里斯·穆恩博士。

《無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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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眾多訴訟外,科爾曼-阿德巴約還將她的案件提交立法,並帶頭起草了一項保護舉報人的法律。通知和聯邦僱員反歧視和反報復法(《無懼法》)於 2001 年 1 月 3 日在美國國會提出,並於 2002 年 5 月 15 日由總統喬治·W·布什簽署成為法律。 [12] 該法案基於國會發現的“如果聯邦機構實行或容忍歧視,這些機構將無法有效執行”的結論。 [13] 該法案要求聯邦機構每年向僱員發出通知,告知他們根據就業歧視和舉報人保護法享有的權利和救濟措施,至少每兩年對僱員進行一次有關這些權利和救濟措施的培訓,並將年度報告提交給國會、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司法部人事管理辦公室,概述該機構為消除歧視和促進舉報人保護所做的努力。各機構還必須詳細說明對其提起的申訴,在其公共網站上釋出有關向該機構提交的申訴的季度統計資料,併為因違反歧視法、舉報人保護法和報復索賠而支付給僱員的款項向判決基金償還。 [14]

該法案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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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法案使公眾能夠輕鬆獲得有關在聯邦機構內部提出的歧視索賠的資訊。例如,國土安全部(DHS)在 2012 財年的報告中指出,根據《無懼法》對他們提起 185 起民事訴訟案件;其中 85 起案件已處理完畢,68 起案件判決結果對該部門有利,12 起案件已和解,5 起案件已送交調解。DHS 向判決基金償還了 1,528,139 美元。此外,DHS 報告指出,沒有一名僱員因歧視受到紀律處分。 [15] 能源部總結了他們過去幾年中的申訴活動;2007 年提起了 65 起申訴,2008 年提起了 50 起,2009 年提起了 49 起,2010 年提起了 61 起,2011 年提起了 68 起。 [16] 這些只是說明各機構目前根據《無懼法》的規定對其行為進行詳細說明的兩個例子;但是,尚未進行任何分析來確定《無懼法》的有效性。

《無懼法》研究所、聯盟和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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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一項法律並不意味著科爾曼-阿德巴約的工作結束。她創辦了《無懼法》研究所,這是一個致力於教育和為僱主歧視受害者辯護的非營利組織。 [17] 她還創辦了《無懼法》聯盟,這是一個由民權組織和舉報人組織組成的團體。 [17] 2011 年,她出版了一本回憶錄,名為《無懼:環保署舉報人戰勝腐敗和報復的勝利》。 [18] 此外,科爾曼-阿德巴約還擔任全國舉報人中心(NWC)的董事會成員。 [19]

職業和道德方面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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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舉報人都是專業人士嗎?所有專業人士都是舉報人嗎?專業人士的一個重要品質是在必要時反抗。通常情況下,如果舉報人的反抗被認為是必要的,他們可以被認為是專業人士。馬莎·科爾曼-阿德巴約揭露了環保署在性別和種族方面存在歧視。她的行為帶來了許多積極的變化,包括《無懼法》,但她似乎已經失去了對她的最初使命的關注 - 幫助南非礦工。礦山進行了一些改進,例如在礦山清洗礦工制服,減少礦工帶入住宅的釩含量。 [7] 環保署還於 2011 年 9 月 30 日釋出了五氧化二釩的毒理學評估。 [20] 這份評估評估了釩的口服參考劑量、吸入參考濃度、吸入單位風險和癌症證據權重描述符。 [20] 這些只是微小的改變,並且這些改變都不是由科爾曼-阿德巴約完成的。她的最初舉報可能是為了提出關於環保署涉嫌歧視做法的問題而必要的,但科爾曼-阿德巴約本可以在贏得最初的民事訴訟後停止。相反,她選擇繼續鬥爭並寫了一本書。雖然她的環保署職業生涯因舉報而受到影響,但她後來獲得的關注卻讓她在環保署之外獲得了名聲和成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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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 b c NPR 員工。(2011 年 9 月 6 日)揭露環保署弊端的代價。 http://www.npr.org/2011/09/06/140214594/high-price-of-blowing-the-whistle-on-epa
  2. 《無懼法》研究所。馬莎·科爾曼-阿德巴約博士簡介。 http://thenofearinstitute.wordpress.com/about/dr-marsha-coleman-adebayo-biography/
  3. a b 斯特雷姆勞,J.(2000 年 7 月/8 月)。結束非洲的戰爭。《外交事務》,第 79 卷,第 4 期,第 117-132 頁。JSTOR。
  4. a b c 科爾曼-阿德巴約,M.(2011 年 9 月)。《無懼:環保署舉報人戰勝腐敗和報復的勝利》。伊利諾伊州芝加哥:勞倫斯·希爾出版社。
  5. 羅特伯格,R.(1980)。忍受未來,南非的政策選擇。哈佛大學出版社。
  6. 南非環境正義交流專案。(1995 年 11 月 19 日)。在戰略礦產公司總部抗議。 http://saepej.igc.org/
  7. a b c 戈迪,辛西婭。(2011 年 11 月 3 日)成為環保署舉報人的高昂代價。《根源》。
  8. a b c 菲爾斯,D.(2006 年 7 月 10 日)即將到來:環保署內部舉報人的故事。《華盛頓郵報》。
  9. 布福德,L.(2011 年 10 月 18 日)EUR 圖書速覽:《無懼:環保署舉報人戰勝腐敗和報復的勝利》。eurweb。
  10. 懷特,傑克。(2001 年 2 月 23 日)。環保署如何被迫清除自己的汙點 - 種族主義。《時代週刊》。 http://content.time.com/time/nation/article/0,8599,100423,00.html
  11. 彭博法律。(2014 年 4 月 2 日)。科爾曼-阿德巴約的搜尋結果。
  12. 美國國會。(2002)。2002 年通知和聯邦僱員反歧視和反報復法。立法史,ID:PL107-174。ProQuest 立法洞察。 http://congressional.proquest.com/legisinsight?id=PL107-174&type=LEG_HIST
  13. 2002 年通知和聯邦僱員反歧視和反報復法,5 USC 第 2301 條。
  14. 美國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2014)。問答:《無懼法》。 http://www.eeoc.gov/eeoc/statistics/nofear/qanda.cfm
  15. 國土安全部。(2012)《無懼法》年度報告。 http://www.dhs.gov/sites/default/files/publications/CRCL/no-fear-act-annual-report-fy2012.pdf
  16. 美國能源部。(2011)。《無懼法》。 http://energy.gov/diversity/services/protecting-civil-rights/no-fear-act
  17. a b 無畏研究所。 http://thenofearinstitute.wordpress.com/about/
  18. Amazon.com 無畏:環保署內部舉報人戰勝腐敗和報復的勝利。 http://www.amazon.com/No-Fear-Whistleblowers-Corruption-Retaliation/dp/B007MXDR8K
  19. 國家舉報人中心(2012)董事會。 http://www.whistleblowers.org/index.php?option=com_advancedtags&view=tag&id=5&Itemid=76
  20. a b 環保署。 五氧化二釩的IRIS毒理學審查。 http://cfpub.epa.gov/ncea/iris_drafts/recordisplay.cfm?deid=236587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