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精神/麥替贊捐贈計劃
“我們努力不忘記,醫學是為了人民,不是為了利潤。利潤是隨之而來的,如果我們記住了這一點,利潤就永遠不會消失。我們越是記得這一點,利潤就越大。”—喬治·W·默克,1950[1]
河盲症,也稱為河盲症,是一種寄生蟲感染,其特徵是難以忍受的瘙癢和失明。1978年,默克研究實驗室的科學家威廉·坎貝爾博士認識到伊維菌素(一種用於治療動物寄生蟲感染的藥物)在治療河盲症方面的潛力。坎貝爾博士向當時默克公司的執行長羅伊·瓦格洛斯博士申請許可,研究伊維菌素對人類的有效性。瓦格洛斯博士批准了該專案,坎貝爾博士繼續進行研究。坎貝爾博士發現伊維菌素成功治癒了河盲症。然後,伊維菌素被送到默克的營銷部門,查爾斯·費蒂格負責將伊維菌素推向市場用於人類。這是一項艱鉅的任務,因為需要伊維菌素的患者只能負擔得起不到1美元的價格;然而,默克通常會以每劑3美元的價格出售伊維菌素。在反思這個困境時,查爾斯·費蒂格指出“說實話,我們找不到定價方法,[河盲症患者]根本負擔不起。”
與此同時,穆罕默德·阿齊茲博士正在中東進行伊維菌素在人類中的臨床試驗。阿齊茲博士對伊維菌素成功治癒河盲症感到震驚,並對營銷挑戰感到沮喪,他提出了捐贈計劃的想法。默克猶豫不決地批准捐贈計劃,因為它從未做過,默克的領導層擔心股東和其他製藥公司的反應。他擔心默克的股東會認為捐贈計劃違反了信託責任。他還擔心其他製藥公司會因此而被勸阻投資於治療主要在第三世界國家發現的疾病的藥物的研究,因為他們會覺得有義務捐贈,就像默克捐贈伊維菌素一樣。相反,瓦格洛斯博士找到了諸如世界衛生組織、美國國際開發署、美國國務院以及藥物將被捐贈的國家的政府等組織,尋求幫助以支付開發、購買和分發伊維菌素的費用。所有這些組織都拒絕了。
阿齊茲博士和默克的其他人員對這個答案不滿意,並繼續推動捐贈計劃。默克的工程師和科學家將自己視為道德主體,而不是商人,他們有責任幫助世界變得更美好,正如默克公司文化在研究實驗室和製造設施中所鼓勵的那樣。受喬治·W·默克在1950年所說的話的啟發,阿齊茲和其他人員極力推動確保默克的責任首先在於患者,其次在於股東。瓦格洛斯博士最終得出了相同的結論,並在1984年宣佈,默克將以麥替讚的名稱免費分發伊維菌素,“向所有需要它的人分發,只要需要它”。因此,麥替贊捐贈計劃誕生了。[2]
反思推進麥替贊捐贈計劃的決定,瓦格洛斯指出:“有些人認為企業不應該從事捐贈業務,認為他們首要的義務是透過更高的股息回報股東,而不是將公司資源浪費在贈品上。我不同意。”[3]瓦格洛斯對公司規範的拒絕在商業倫理中被定義為選擇利益相關者理論而不是股東理論。
股東理論將企業的責任僅僅定義為在法律範圍內為股東尋求利潤。這意味著企業沒有社會責任,也不考慮其行動除了利潤之外的任何後果。這種以利潤為導向的心態是由米爾頓·弗裡德曼在20世紀70年代提出的,也是企業通常被看待的方式。
利益相關者理論由愛德華·弗里曼在1984年提出,它對企業的責任進行了更廣泛的視角。弗里曼斷言,企業必須對其行動對所有利益相關者的影響負責,其中利益相關者被定義為可以從公司行動中獲益或受到公司行動損害的任何人。因此,利益相關者包括股東、公司管理層、員工、當地社群、供應商以及本例中的潛在藥物捐贈的接受者。該理論要求企業對其實施行為的結果進行更準確的分析,但也為企業採取違反利潤的行為打開了大門。
雖然瓦格洛斯瞭解並承認股東理論是許多公司的指導原則,但他看到了超越利潤對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影響,他承諾默克對麥替贊捐贈計劃的承諾。
麥替贊捐贈計劃為製藥行業樹立了標準,即超越股東利益進行捐贈。大約在2000年,其他公司開始在國外捐贈藥物。1998年,輝瑞幫助成立了國際沙眼行動,該行動使用阿奇黴素來消除沙眼,沙眼是可預防失明的首要原因。[4]自2000年以來,輝瑞還捐贈了迪弗康用於治療兩種與HIV相關的真菌感染。[5]2000年,諾華開始捐贈用於治療麻風病的多藥療法藥物。[6]2001年,葛蘭素史克成立了非洲瘧疾夥伴關係,以預防和治療撒哈拉以南非洲的瘧疾。他們目前正在研究一種瘧疾疫苗。[7]葛蘭素史克還捐贈了阿苯達唑,它可以對抗導致淋巴絲蟲病的寄生蟲,這種疾病會導致肢體腫大。[8]至少從2008年起,禮來一直在向國際糖尿病聯盟的“兒童生命”捐贈胰島素,以治療國外兒童的1型糖尿病。[9]
正如製藥公司效仿默克的麥替贊捐贈計劃的例子,向那些負擔不起藥物的人捐贈藥物所證明的那樣,也許定義4中專業人士的另一個特徵是,他們敢於冒險,引領潮流,使其他人無法拒絕追隨。
默克公司設立的伊維菌素捐贈計劃,是其堅持以患者為本、踐行利益相關者理論的典型案例。然而,默克公司並非一直都能達到其自身的高標準。許多熟悉默克公司的人不禁會問:默克是如何從伊維菌素走向羅非昔布的?
對伊維菌素和羅非昔布之間發生的重大事件進行分析,可以幫助我們理解默克公司是如何在羅非昔布事件中迴歸股東理論的。
| 日期 | 事件 |
|---|---|
| 1986 | 伊維菌素捐贈計劃成立。[10] |
| 1994 | 雷蒙德·吉爾馬丁接替羅伊·瓦格洛斯博士擔任默克公司執行長。 |
| 1997 | 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批准直接面向消費者廣告。 |
| 1999-2004 | 默克公司開始推廣羅非昔布。 |
| 2005 | 吉爾馬丁從默克公司辭職。 |
默克公司承諾捐贈伊維菌素用於控制盤尾絲蟲病,為其他製藥公司設立了高質量研究的標準。伊維菌素捐贈計劃體現了默克公司對利益相關者理論的支援,以及其以患者為本的責任理念。
雷蒙德·吉爾馬丁是哈佛商學院1968屆校友,美國商人,從1994年起擔任默克公司執行長。與羅伊·瓦格洛斯博士以研究為導向的管理風格不同,吉爾馬丁專注於公司的增長和盈利。作為執行長,吉爾馬丁採用股東理論,認為他的職責是為默克公司的股東負責。
FDA批准直接面向消費者廣告,使製藥公司能夠將其藥物推銷給所有消費者,而不僅僅是醫療保健提供者。這種寬鬆的監管措施使製藥公司更容易地從以研究為中心轉向以利潤為中心。直接面向消費者廣告為大多數製藥公司帶來了經濟利益,因為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受到各種媒體中推廣藥物的影響,從而購買或索要處方藥。
備受爭議的羅非昔布被推銷給消費者。吉爾馬丁為了默克公司的經濟利益,竭力維護羅非昔布在市場上的地位。他堅持認為羅非昔布對消費者是安全且有價值的。
在默克公司將羅非昔布從市場上撤回後不久,吉爾馬丁也離開了默克公司。在2004年的一次新聞釋出會上,吉爾馬丁表示:“我們採取這一行動,是因為我們認為這最符合患者的利益。儘管我們相信可以繼續銷售羅非昔布,並新增包含這些新資料的標籤,但考慮到替代療法的可用性和資料引發的疑問,我們認為自願撤回是負責任的做法。”[11]
從這些事件中可以明顯看出,羅非昔布醜聞可以歸因於默克公司領導層的更迭、FDA監管的放寬以及製藥競爭對手的壓力。在吉爾馬丁的領導下,默克公司更加關注增長,而對患者的福利關注減少。當FDA批准直接面向消費者廣告時,更多製藥公司能夠採用股東理論,這營造了一種競爭環境,進一步對默克公司領導層施加壓力。這些因素的疊加導致默克公司迷失了創始人的願景,最終錯失了其責任,最終損害了患者的利益。
伊維菌素捐贈計劃和羅非昔布醜聞表明,確定和牢記責任的重要性。當責任錯位且未得到定期審視時,就會做出錯誤的決定,最終可能傷害他人。當責任到位並經常被審視時,就會做出對直接和間接相關人員都有益的正確決定。
- ↑ 摘自喬治·W·默克在弗吉尼亞醫學院的演講,1950年12月1日,由默克公司檔案館提供
- ↑ Collins, K. L. (2004). Profitable Gifts: A History of the Merck Mectizan Donation Program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international health. Perspectives in Biology and Medicine, 47(1), 100-109.
- ↑ http://cup.columbia.edu/book/978-0-231-14400-1/when-principles-pay/excerpt
- ↑ http://www.pfizer.com/responsibility/global_health/international_trachoma_initiative.jsp
- ↑ http://www.pfizer.com/responsibility/global_health/diflucan_partnership_program.jsp
- ↑ http://www.novartisfoundation.org/page/content/index.asp?MenuID=217&ID=493&Menu=3&Item=43.2
- ↑ http://www.gsk.com/explore-gsk/health-for-all/african-malaria-partnership.html
- ↑ http://www.gsk.com/explore-gsk/health-for-all/elimination-of-lymphatic-filariasis.html
- ↑ http://www.lilly.com/Responsibility/access-to-medicines/Pages/product-donations.aspx
- ↑ http://www.mectizan.org/about/history
- ↑ http://money.cnn.com/2004/09/30/news/fortune500/mer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