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道德/彼得·布克森和塔斯基吉梅毒研究
塔斯基吉梅毒研究,於 1932 年至 1972 年進行,是由美國公共衛生服務機構與塔斯基吉學院合作進行的一項研究,旨在記錄未經治療的梅毒的自然病程。由於其對人體試驗的不道德使用而臭名昭著,併成為美國政府長期以來遭受不信任的根源。本章探討了相關的倫理問題,並講述了彼得·布克森的故事,他揭露了這項研究。
這項研究,正式名稱為“塔斯基吉非治療性梅毒黑人男性研究”,最初涉及 600 名黑人男性,他們都是阿拉巴馬州梅肯縣的居民。三分之二的男性患有梅毒,三分之一沒有。 [1] 研究的目的是檢查未經治療的黑人男性梅毒的進展情況。在研究開始之前,導致梅毒的細菌及其症狀都已為人所知,因此研究的目的充其量是可疑的。

作為參與的回報,受試者被承諾免費體檢、檢查日提供熱餐、免費治療輕微疾病,以及如果他們去世,向其倖存者支付喪葬補貼。由於大多數男性都很貧窮,因此這些激勵措施非常誘人。然而,沒有一個受試者被告知研究的目的,並且那些感染梅毒的人從未被告知。受試者之一、患有梅毒的查爾斯·波拉德回憶說:“我過去,他們告訴我我血有問題。從那以後他們一直這麼告訴我……他們從未向我提起過梅毒,一次也沒有。” [2]
此外,許多受試者認為他們正在接受“壞血”的治療。“從那以後他們斷斷續續地給我治病,還給了我一種血液補品,”波拉德說。然而,在整個研究過程中,都沒有對梅毒進行治療。事實上,PHS 官員確保其他醫生不會給感染的受試者提供治療,他們告訴受試者,如果他們在研究之外尋求治療,他們將失去福利。 [3]
1946 年,即研究開始 14 年後,青黴素被發現是治療梅毒的有效藥物。1946 年之前治療梅毒的標準方法是注射砷和汞,這些都是毒藥,有時弊大於利。 [4] 由於其安全性和有效性,青黴素很快成為治療梅毒的標準藥物。然而,PHS 官員繼續拒絕給感染的受試者治療,並阻止他們在研究之外尋求治療。報告表明,到 1969 年,有 28 到 100 人直接死於梅毒,許多其他人患上了嚴重的併發症,導致他們死亡。 [5]
1972 年,關於塔斯基吉研究的故事在幾家主要報紙上曝光。隨之而來的公眾強烈抗議迫使 PHS 立即終止了這項研究,該研究已經持續了 40 年。揭露此事的人是彼得·布克森。
彼得·布克森是 PHS 的前僱員。他通過幾位同事瞭解了塔斯基吉研究,並在得知參與者沒有得到治療時感到特別震驚。他寫信給性病科前主任威廉·J·布朗博士,“表達了對該實驗的嚴重道德擔憂”。[6] 結果,布朗博士將布克森飛往亞特蘭大參加一個科學會議,在那裡他遇到了兩個人,其中一人是約翰·卡特勒博士。

卡特勒博士是瞭解該研究的衛生官員,他開始“糾正”布克森。“他很生氣,”布克森說。“他顯然讀過我的材料,認為我是一個需要立即懲罰的瘋子,於是就開始懲罰我。”然後,卡特勒博士對該實驗進行了慷慨激昂的辯護,強調它將如何使治療梅毒黑人的醫生受益。“布克森既沒有被嚇倒,也沒有被感動。”他認為黑人被用作“豚鼠的人類替代品”,並告知官員們公眾發現這項研究的後果。彼得於 1967 年辭去了 PHS 的職務,並在次年寫信給布朗博士,說:“該群體 100% 是黑人……這本身就是政治炸彈,容易被記者誤解。”[7] 當布克森意識到他的信不會有任何結果時,他聯絡了一位記者,並告訴她關於這項研究的情況。這位記者聯絡了她的編輯,然後編輯派另一位女性去報道此事。1972 年 7 月 25 日,《華盛頓明星報》發表了她的文章。正如布克森所預料的那樣,美國民眾在讀到這個專案時感到憤怒。公共衛生官員試圖為該專案辯護,但沒有成功。塔斯基吉研究在當年晚些時候結束,每位倖存者獲得了 10,000 美元。”[8]
隨著關於這項研究的故事在主要報紙上曝光,公共衛生服務機構急忙為自己辯護。它聲稱,由於 1932 年最好的治療方法很危險而且幾乎無效,因此讓受試者不接受治療並沒有造成什麼傷害。 [9] 大多數記者都接受了這一說法,但一些人認為這種說法不能追溯適用:“政府從實驗開始的那一刻起就拒絕提供針對這種特別殘酷疾病的最佳治療方法。實驗的不道德性存在於其前提中。” [10] 這是否符合倫理可能存在爭議,但幾乎沒有人贊成 PHS 拒絕給受試者青黴素的決定,因為青黴素當時已經成為標準治療方法。許多人將矛頭指向了約翰·R·海勒博士,他是 1943 年至 1948 年期間負責該研究的主任,但海勒博士否認一切責任,並且令人震驚地宣稱“實驗中沒有任何不道德或不科學的地方”。 [11] 國會進行了聽證會,並且針對 PHS 提起了幾起集體訴訟,所有這些訴訟都庭外和解。
爭議的遺產
[編輯 | edit source]由於彼得·布克斯頓的證詞,醫療機構開始承受壓力,要求明確宣告其保護人體試驗物件權利的承諾。1974年簽署生效的《國家研究法案》設立了國家生物醫學和行為研究人體物件保護委員會。[12]該委員會發布與生物倫理和人類醫學權利相關的報告和研究,並在1979年釋出了其最著名的檔案——貝爾蒙特報告。該報告闡述了醫學研究中應遵循的必要倫理原則:尊重個人、行善和公正。該報告還規定了如今在人體研究中常見的應用,例如知情同意、風險和益處評估以及受試者選擇程式。[13]貝爾蒙特報告中制定的原則和程式很可能是在塔斯基吉研究揭露的倫理缺陷的直接回應下產生的。
儘管立法建立了這些醫療機構來改進對人體醫學研究的倫理監督,但美國政府直到1997年才正式對塔斯基吉研究做出回應,這距塔斯基吉研究開始已65年,距布克斯頓揭發事件已27年。5月16日,比爾·克林頓總統正式為美國公共衛生服務部的行為道歉,他說:“發生的事情無法挽回,但我們可以打破沉默……美國政府所做的是錯誤的,我感到抱歉”。[14]當時94歲的赫爾曼·肖是研究中五位倖存者之一,他回應道,感謝總統“盡其所能糾正這場悲劇,並確保美國人永遠不會再允許此類事件發生”。[15]

美國公共衛生服務部的四個核心價值觀是:領導力、服務、正直和卓越。PHS網站上“服務”一欄的描述是:“透過富有同情心的行動以及對時間、資源和才能的管理,展現對公共衛生的承諾。”“正直”一欄的描述是:“體現毫不妥協的道德行為,並保持最高標準的責任和問責制”。[16]很難想象一個擁有“同情”和“毫不妥協的道德行為”等價值觀的組織會允許此類研究的發生。布朗博士向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DC)主任戴維·森瑟博士展示了布克斯頓寫的第二封信。“這兩位官員都不認為自己在做錯事,但他們決定召集一個‘藍絲帶小組’來評估這項研究……CDC的每個人都支援該專案,並認為它應該持續到最後一位參與者進行屍檢”。[17]
雖然這一宣告似乎已經終結了美國參與醫學研究中侵犯人權事件,但政府再次發現自己不得不為另一起不道德的醫學研究事件負責。2010年10月,國務卿希拉里·克林頓正式為1946年至1948年期間,在未經數百名瓜地馬拉人(包括精神病院患者)知情或許可的情況下,用性傳播疾病感染他們的行為道歉。[18]
美國政府的最新道歉證明,塔斯基吉梅毒研究事件並非孤立事件。至少在另一起事件中,政府機構為了科學進步而故意利用自主能力降低的個人。在塔斯基吉梅毒研究中,美國公共衛生服務部的成員將目標鎖定在貧困、缺乏教育的佃農身上。研究物件被誤導了研究的目的,並被阻止接受醫療救助。即使在發現了一種簡單且易獲得的治療該疾病的藥物青黴素後,也故意將其拒之於研究參與者之外。
就像安然公司有問題的會計操作事件一樣,高層管理人員的組織腐敗導致了不道德行為的持續。然而,塔斯基吉事件與安然事件有著明顯的區別,即許多研究領導者確實認為自己在正確地行事,儘管他們造成了傷害。雖然很難想象會計師事務所的任何管理人員相信他們在自己的操作中除了自己之外還能使任何人受益,但例如約翰·海勒博士在布克斯頓的證詞後表示,“在大多數情況下,醫生和公務員只是在履行職責,[許多人]為科學的榮耀而工作”。[19]考慮到這段話,似乎有些人認為,醫學進步的潛在益處有時可能允許對受試者進行有意識的操縱。
- ↑ 疾病控制中心 (2011)。美國公共衛生服務塔斯基吉梅毒研究,http://www.cdc.gov/tuskegee/timeline.htm
- ↑ 《紐約時報》,1972年7月27日,第18頁
- ↑ 《紐約時報》,1972年7月27日,第2頁
- ↑ 《亞特蘭大憲報》,1972年7月27日,第2頁
- ↑ 詹姆斯·H·瓊斯 (1981)。《壞血:塔斯基吉梅毒實驗》,第2頁。紐約自由出版社。
- ↑ 詹姆斯·H·瓊斯 (1981)。《壞血:塔斯基吉梅毒實驗》,第191頁。紐約自由出版社。
- ↑ 詹姆斯·H·瓊斯 (1981)。《壞血:塔斯基吉梅毒實驗》,第192-3頁。紐約自由出版社。
- ↑ 詹姆斯·H·瓊斯 (1981)。《壞血:塔斯基吉梅毒實驗》,第204頁。紐約自由出版社。
- ↑ 米勒引述於《蒙哥馬利廣告》,1972年7月26日,第1頁
- ↑ 《聖路易斯郵報》,1972年7月30日,第2D頁。
- ↑ 《紐約時報》,1972年7月26日,第1頁
- ↑ 誠信辦公室。《人體研究物件》。內華達大學拉斯維加斯分校:http://research.unlv.edu/ORI-HSR/history-ethics.htm
- ↑ 人體研究辦公室。《貝爾蒙特報告:保護人體研究物件的倫理原則和指南》。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http://ohsr.od.nih.gov/guidelines/belmont.html
- ↑ 白宮,新聞秘書辦公室。(1997年5月16日)。《總統關於塔斯基吉研究道歉的講話》。FirstGov:http://clinton4.nara.gov/textonly/New/Remarks/Fri/19970516-898.html
- ↑ 托馬斯,S.B. (2000年1月)。《塔斯基吉的遺產:艾滋病與非裔美國人》。The Body:http://www.thebody.com/content/art30946.html
- ↑ 美國公共衛生服務委員會軍團:http://www.usphs.gov/aboutus/corevalues.aspx
- ↑ 詹姆斯·H·瓊斯 (1981)。《壞血:塔斯基吉梅毒實驗》,第195頁。紐約自由出版社。
- ↑ CNN線人團隊 (2010年10月1日)。《美國為20世紀40年代感染瓜地馬拉人性病事件道歉》。CNN世界:http://articles.cnn.com/2010-10-01/world/us.guatemala.apology_1_apologies-research-study-guatemala-city?_s=PM:WORLD
- ↑ 科克伯恩,安東尼。(1998)。《白洗:中央情報局、毒品和媒體》。紐約:Verso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