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精神/羅伯特·麥克林和不安全的TSA通訊
羅伯特·J·麥克林(1970年3月8日出生於西班牙託雷洪空軍基地)是一位法律指定的受保護的聯邦政府僱員吹哨人。在他擔任運輸安全管理局(TSA)空中警衛期間,他曾三次吹哨,並因此被解僱。
在麥克林擔任空中警衛的初期,就在9/11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後的三個月,他發現自己處於一個考驗其核心價值觀的境地。麥克林和一支特工小組被分配到華盛頓特區到拉斯維加斯的航班,有兩個目標:監視威脅並保持低調。他的搭檔未能完成這些目標,因為他把他的武器,一支裝滿子彈的.357口徑半自動手槍,留在了洗手間裡。
麥克林注意到飛機前有幾個青少年,他們發現槍支在洗手間裡。他的搭檔站起來,走過去處理了情況,沒有通知麥克林[1]。“他回到座位上,就像一切正常一樣,所以我也以為一切正常,”麥克林說[2]。他和其他的特工直到後來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這種對武器的處理不當和溝通不暢可能會在飛機上引起恐慌。更糟糕的是,有人可能會意外或故意開槍。麥克林認為他的團隊為航班上的每個人創造了一個不安全的環境,並且沒有履行職責。
空中警衛手冊規定,“對他人安全表現出魯莽不顧”是解僱的理由[2]。然而,空中警衛計劃並沒有對這名特工採取任何行動。事實上,他被晉升為管理職位,並擔任空中警衛訓練中心的槍械教練。麥克林去他所在地區辦事處的特工主管那裡表達他對缺乏行動的憤怒。在2002年2月的一份備忘錄中,他被告知“每個人都會犯錯誤”,該備忘錄淡化了這一事件的重要性。 [1]
羅伯特·麥克林代表了專業精神的一些核心價值觀。他對自己和行為的標準比TSA的要求更高。
當麥克林在2003年擔任空中警衛時,TSA發出了不安全的簡訊,警告恐怖分子劫機。在釋出這條公告後,TSA隨後釋出了一份內部公告,從長途航班上撤下空中警衛以削減成本。麥克林對這一決定提出了異議,理由是國家安全,並將他的擔憂告知了他的主管以及他所在機構監察長的三個不同級別。 [1]
在多次被拒絕後,麥克林匿名聯絡了MSNBC的一名記者,揭露了TSA的削減成本措施。麥克林被引用說,“所有[地區辦事處]的過夜住宿都被取消了,而且時間無限”。 [3]他還認為,TSA至少應該在高威脅航班上保留空中警衛,比如那些滿載航空燃料的國際航班。隨後發表的MSNBC文章引起了全國的關注,甚至得到了國會的回應,最終取消了空中警衛的削減措施。 [1]
後來,在2005年,麥克林再次與TSA發生衝突,以反對嚴格的著裝規範政策。該政策規定所有警衛必須穿著運動外套和正裝襯衫,以便更容易辨認。 [1]
聯邦執法人員協會發言人約翰·D·阿馬特說:“如果一個12歲的孩子能認出他們,一個訓練有素的恐怖分子也毫無問題地認出他們。” [4]
麥克林透過內部渠道來解決這個問題,但同樣遭到了拒絕。他決定接受NBC晚間新聞的採訪,以假裝他們會用剪影來遮擋他的身形,並且用變聲器來掩蓋他的聲音,但他的聲音並沒有被掩蓋。
在NBC晚間新聞採訪後九個月,內部事務調查人員透過一些認出麥克林聲音並向他們透露資訊的人,發現了他的參與。他們質問了他關於採訪的事情。當被質問時,麥克林不僅坦白了與NBC晚間新聞的採訪,還坦白了之前與MSNBC的採訪,並表示自己首先透過內部渠道進行了溝通。 [1]
麥克林隨後被解僱,因為他收到了各種與吹哨無關的報復。布什政府將麥克林收到的簡訊歸類為敏感資訊,並得以將他從職位上撤職。 [5]
在他被解僱後,麥克林得到了政府問責專案和政府監督專案的建議,避免尋求美國特別顧問辦公室的代表,這是一個應該保護吹哨人的政府機構。該機構因腐敗而受到審查。 [1]
2007年,麥克林被迫工作,以避免陷入貧困。他開辦了一家停車場清潔業務,但在2008年經濟衰退後倒閉。2012年,他開始在德克薩斯州的一家屋頂公司擔任總經理,同時為認定自己為吹哨人而鬥爭。在此期間,麥克林體重增加了50磅。 [1]
在代表他的倡導團體的建議下,麥克萊恩將他的案件提交給了位於加州的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他們花了 2 年時間將麥克萊恩的案件移交給美國聯邦公務員保護委員會 (MPSB),該委員會決定是否應授予行政部門僱員舉報人身份。 [1] MPSB 於 2011 年 7 月 25 日裁決反對麥克萊恩,理由是
...即使上訴人能夠證明舉報人的典型要素,即他披露了
對公共安全的重大和具體危險,並且他的披露是
導致他被解僱的促成因素,他也不得援引 WPA 的保護,因為他的披露是法律明文禁止的。 [6]
麥克萊恩對 MPSB 的決定提出上訴,但一直沒有成功,直到 2013 年,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裁決麥克萊恩的披露並非法律明文禁止。 [7] 該裁決使麥克萊恩的案件得以繼續。2014 年,國會調查發現,對麥克萊恩洩露的檔案進行敏感性分類的代理人遭到了“極大的壓力”,要求他們將這些檔案隱瞞公眾。 [1]
2015 年,最高法院裁決支援麥克萊恩,確認了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的裁決。 [8]
最高法院指出,聯邦法律保護舉報人,即那些披露暴露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動資訊的員工。但是,有一個小例外,即披露本身不得被法律明文禁止。法院旨在回答麥克萊恩的披露是否被法律明文禁止的問題。最高法院認為,所涉 TSA 政策沒有明確禁止員工披露,例如麥克萊恩的披露。此外,該政策過於籠統,無法適用於麥克萊恩的披露。法院認為,該政策必須足夠具體地識別和描述麥克萊恩等行為,以便與舉報人保護法中的例外情況相關。
該裁決使麥克萊恩能夠恢復其聯邦空中警衛員的工作。
回到崗位後,麥克萊恩繼續以後續舉報人的形式對該機構提出批評。麥克萊恩對幾個他認為對公共安全構成危險的政策提出了異議。麥克萊恩的行為使他受到僱主和同事的嚴格審查。3 月 21 日,TSA 解僱了麥克萊恩,指控他在政府發放的裝置上訪問不當網頁內容的行為不當。TSA 以麥克萊恩在職位的職業操守不佳為由,為解僱辯護。該機構援引麥克萊恩的傲慢和自負作為主要原因,導致他將自己的動機和目標置於政策要求和他人需求之上。此外,麥克萊恩的同事認為他是一個不斷的衝突根源,在提出多項舉報人的指控時缺乏策略和外交。麥克萊恩的律師湯姆·戴維斯為這些指控辯護,稱這些指控屬實,並將第二次解僱稱為 TSA 的報復行為。戴維斯繼續辯稱,麥克萊恩的所有指控和言論都在舉報人保護法的保護範圍之內,而國土安全部一直在抵制該法律。
- ↑ a b c d e f g h i j "舉報人十年鬥爭後重返工作崗位會發生什麼?". 華盛頓郵報. 2016 年 3 月 .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lifestyle/magazine/what-happens-when-a-whistleblower-returns-to-work-after-a-decades-fight/2016/03/02/cf3f5062-a41c-11e5-ad3f-991ce3374e23_story.html.
- ↑ a b "不文明的航空". ReviewJournal. 2008 年 8 月。
- ↑ "空中警衛員被從關鍵航班中撤下". MSNBC. 2003 年 7 月。
- ↑ "空中警衛員說著裝規範讓他們顯眼". 紐約時報. 2004 年 7 月 . https://www.nytimes.com/2004/07/15/national/air-marshals-say-dress-code-makes-them-stand-out.html.
- ↑ 美國將 2003 年洩露的備忘錄定性為“敏感”, USA Today, 2007 年 5 月。
- ↑ 羅伯特·J·麥克萊恩,上訴人,訴國土安全部,機構。 美國聯邦公務員保護委員會,2011 年 7 月 25 日。
- ↑ 羅伯特·J·麥克萊恩,上訴人,訴國土安全部,被訴人。 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2013 年 4 月 26 日。
- ↑ 國土安全部訴麥克萊恩 美國最高法院,2015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