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轉到內容

專業精神/“深水地平線”爆炸事故

華夏公益教科書,開放的書籍,面向開放的世界
深海半潛式平臺

雖然目前尚不清楚哪些因素毫無疑問地導致了“深水地平線”的爆炸,但這一事件暴露了專業精神中的許多缺陷。有一些因素可能影響了爆炸的發生。更重要的是,這些因素讓我們得以一窺相關專業人士的不道德邏輯,讓讀者自己判斷,將此事件定義為單純的事故還是專業行為失誤。

石油公司的目標是在地球內部尋找和開採碳氫化合物或化石燃料。被稱為深海半潛式平臺的巨型船隻深入海底,開採這些充滿碳氫化合物的岩石,這些岩石被稱為產油層。價值 5.6 億美元[1]的半潛式鑽井平臺名為深水地平線,由英國石油公司承包,並由Transocean擁有,於 2010 年 1 月底被派往墨西哥灣鑽探麥肯多油井[2]

深水地平線海上鑽井平臺起火

石油鑽探是一個微妙而危險的過程,因為產油層中的壓力很高。鑽探利用泥漿、鋼製套管和水泥來創造平衡,防止地球內部的高壓釋放。在鑽探過程中,管道輸送高密度泥漿,以平衡地球內部的高壓。如果泥漿重量過低,石油和壓力可能會進入管道,導致井噴,可能損壞所有使用的鑽井裝置。如果泥漿重量過高,泥漿壓力可能會使產油層破裂,導致石油無法開採。鋼製套管沿井眼排列,用於穩定性。稱為中央器的裝置用於將套管固定到位。整個系統用水泥密封,以防止流體和壓力洩漏。對系統中流體的壓力和體積進行持續監測。在緊急情況下,尤其是在壓力過高的情況下,工作人員可以關閉井口,並透過防噴器切斷與鑽井平臺的連線,以防止災難發生。[2]

雖然“深水地平線”鑽探到了預定的產油層,但泥漿的壓力使充滿碳氫化合物的岩石周圍區域發生了破裂。新的計劃是用高粘度流體將該區域注滿,以密封裂縫,然後安裝最終的鋼製套管,用於未來石油和天然氣的開採。最終的套管由哈里伯頓(一家分包商)使用中央器穩定並用水泥灌注。[2]

2010 年 4 月 20 日晚上 9:40 到 9:43,泥漿從旋轉鑽臺噴到鑽井平臺甲板上,證明發生了井噴。[2]晚上 9:49,深水地平線上發生了第一次爆炸。Transocean 的一名代表在政府聽證會上將爆炸比作“一輛 550 噸的貨運列車撞擊鑽井平臺地板”,隨後是他說“從旋轉鑽臺噴出的相當於噴氣發動機功率的燃氣”。[2]

在這次初始爆炸之後,工作人員立即試圖封堵油井。然而,他們對防噴器的控制失敗了。[2]隨後發生了更多爆炸,造成 11 人死亡,17 人受傷。[3]麥肯多油井洩漏了幾個月,估計有 490 萬桶石油洩漏到墨西哥灣。[4]據估計,英國石油公司在這場災難中損失了 400 億美元。[5]

忽略負壓測試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據地區法官卡爾·巴比埃說,負壓測試“確認了整個系統的完整性,包括套管、套管外水泥和鞋跟軌道水泥”,該測試是在爆炸發生前幾個小時進行的。儘管該測試“本應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完成”,但他表示,該測試“從下午 4:55 到晚上 7:55 進行了三個多小時”,因為“出現了異常壓力讀數和其他現象”。在該測試“最初透過監測鑽柱上的壓力進行”之後,他建議“存在重大異常”,這意味著“該測試失敗,需要重新開始”。[6]

巴比埃表示,“英國石油公司井場負責人唐·維德里恩命令 Transocean 鑽探隊將測試轉移到封井管線並監測流量”,同時仍然“監測鑽柱上的壓力讀數”。當“鑽柱壓力穩定上升到 1,400 psi”時,他指出“它一直保持 [那裡],直到負壓測試在晚上 7:55 左右結束”。由於“沒有觀察到流體從封井管線流出”,並且“封井管線上也沒有壓力”,他說英國石油公司井場負責人維德里恩和羅伯特·卡盧扎以及 Transocean 鑽探隊“宣佈負壓測試成功”。由於“某些東西阻塞了封井管線”,他斷言,“封井管線沒有流量和壓力顯然是虛假讀數”。[6]測試結果證明了井中流體積聚和壓力升高。[7]

維德里恩和卡盧扎分別擁有 40 年和 30 年的石油行業經驗,這表明他們經驗豐富,足以意識到該測試的嚴重性。[8][9]雖然卡盧扎命令鑽探隊在自己的班次結束之前停止鑽探,但他將解決測試問題的責任留給了維德里恩。[10]維德里恩與休斯敦的英國石油公司高階工程師馬克·哈夫勒討論了該測試,卻不知道哈夫勒當時正在預訂機票,而不是審查測試資料。[11]根據英國石油公司調查小組對哈夫勒的採訪, “維德里恩告訴馬克,鑽探隊在封井管線上沒有壓力,但他們在鑽柱上仍然有壓力。”他們聲稱哈夫勒“告訴唐,在正確對齊的測試中,你不可能在鑽柱上存在壓力,而在封井管線上沒有壓力”,因此哈夫勒認為該測試失敗了。[6]據巴比埃說,“英國石油公司聲稱馬克·哈夫勒不確定唐·維德里恩 ... 是否在描述鑽柱上的初始測試或封井管線上的後續測試”,暗示哈夫勒對上下文感到困惑。[6]儘管維德里恩與哈夫勒進行了討論,但他還是忽略了該測試,繼續鑽探。[6]

巴比爾斷言,如果 BP 的任何人,例如維德林、卡盧扎或哈夫勒,“指示過海洋鑽探公司的鑽井隊重新執行負壓測試”,那麼“鑽井隊的首要步驟將是停止泥漿泵並關閉 BOP [防噴器] 中的環形防噴器”,這“將保證井的安全性並阻止井噴升級為井噴”,從而避免爆炸。[6] 此外,哈夫勒缺乏專業精神,他沒有費心分析測試資料並詢問維德林以瞭解整個故事。據海洋鑽探公司高階工具操作員蘭迪·埃澤爾說,海洋鑽探公司鑽井隊“有停止工作的權利,如果我們發現某些事情不正確”。[6] 由於海洋鑽探公司鑽井隊進行了測試並經驗豐富,他們本可以取消鑽井以防止爆炸。[span>6]

決定使用更少的中央器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爆炸的一個可能來源是中央器的使用不足。中央器是確保良好水泥作業的關鍵部件,在用固體屏障水泥封固時,可以使鋼製套管居中。[2] BP 聯絡了其供應商 Weatherford,要求提供更多中央器來堵塞其井以供未來石油生產。雖然 BP 的原始設計要求使用 16 箇中央器,但 Weatherford 在 4 月 1 日的庫存中只有 6 個“子”中央器。[2] 使用“子”中央器的替代方法是使用“滑入式”中央器。這些會滑到套管上,而不是像“子”一樣旋入。BP 團隊負責人約翰·蓋德不贊成這些,因為在套管下降時它們有可能會卡住其他裝置。[2]

BP 沒有努力要求哈里伯頓進行新的建模以預測僅使用 6 箇中央器的影響,也沒有告知哈里伯頓其決定。[2] 哈里伯頓工程師傑西·加利亞諾無意中聽到了一次關於僅使用 6 箇中央器的鑽井平臺討論。[2] 他使用專有的建模軟體進行了計算機模擬,得出結論,他們需要超過 6 箇中央器才能防止壓力和流體的洩漏。[2]

加利亞諾在 4 月 15 日將此資訊告知了 BP。[2] 由於約翰·蓋德不在場,鑽井工程師格雷戈裡·沃爾茲又訂購了 15 個額外的“滑入式”中央器,這是他們可以立即從 Weatherford 獲得的最多數量。[2] 加利亞諾再次確認,在原始的 6 個基礎上再使用 15 箇中央器,將提供更大的防洩漏保護。沃爾茲給蓋德傳送了電子郵件,告訴他他們應該遵守加利亞諾的模型並使用“滑入式”,儘管蓋德對此表示擔憂。他確保這些中央器是為 BP 的先前鑽井平臺定製建造的,並決定這是一個安全的選擇。[2]

當“滑入式”中央器到達時,BP 工程師布萊恩·莫雷爾發現它們是傳統設計的,而不是他們預期的那樣定製建造的。莫雷爾在給 BP 運營鑽井工程師佈雷特·科卡萊斯的電子郵件中表達了他的擔憂,他質疑需要更多中央器。[2] 科卡萊斯不同意他的觀點,最後說道:“但是,誰在乎呢,已經完成了,故事的結尾,我們很可能沒事,我們將獲得良好的水泥作業。我寧願擠壓 [修復水泥作業],也不願被卡在井口之上。”[span>2] 蓋德也發現中央器的型別不對。由於最後一刻增加了這些中央器,他對此感到擔憂,最終決定只使用 6 個。[2]

BP 的調查報告稱,額外增加的 15 個“滑入式”是定製建造的型別,是他們訂購的,團隊誤以為是錯誤的型別。關於它們是否是正確型別的 BP 存在矛盾的說法。[12]

如果 BP 從哈里伯頓尋求幫助,而不是等待哈里伯頓發現其錯誤之一,那麼它本可以確定是否需要更多中央器。然後 BP 可以基於對潛在風險的全面考察做出決定,以便訂購所需數量和型別的中央器。相反,它陷入了做出錯誤的最後一刻決定。雖然尚不確定使用過少的中央器是否是井噴的直接原因,但 BP 的決策表明其管理存在重大缺陷,以及 BP 和哈里伯頓之間溝通不暢。

管理不善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礦產管理局

管理層在爆炸之前做出的選擇在“深水地平線”的安全性與完整性方面發揮了作用。在管理方面,必須出於安全原因做出一些決定,這可能會損害其他技術功能。一些決定動機不明確,而另一些則在資源不足的情況下做出。

礦產管理局 (MMS) 是一個聯邦機構,負責租賃海上鑽井區域並確保安全和環境合規性。它批准鑽井許可證並檢查鑽井平臺。有證據表明,它在某些情況下放寬了監管,包括“深水地平線”。管理不善的一個例子是,鑽井申請數量超過了合格工程師的數量。因此,MMS 僱用了願意批准過量申請的工程師。但是,MMS 對工程師沒有特定的資格要求。[13]

許多法規促進了海上鑽井平臺的設計和維護安全。1990 年的石油汙染法案和溢油應急計劃是要求船舶制定應對最壞情況的計劃的幾個法規示例。[14] 儘管 BP 沒有表現出對最壞情況的真正準備,但 MMS 並沒有對此提出異議,也沒有對平臺進行適當的檢查,或者沒有能力對報告進行高風險分析。[15]

在爆炸前幾個月,管理層可能已經為了提供更多安全措施而損害了專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儘管 BP 的目標是鑽到 20,200 英尺,但由於對井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的擔憂,它在 18,360 英尺處停了下來。[2] 海洋鑽探公司鑽井隊在判斷檢測到的泥漿迴圈壓力是否有效時做出了判斷。雖然鑽井泥漿分包商確定需要 570 psi,但鑽井隊讀取的僅為 340 psi。透過測試不同的迴圈泵,他們確定儀表壞了。目前尚不清楚他們為何決定這個值是由於儀表損壞造成的。[2]

BP 在不同的問題上做出了妥協,在某些領域承擔風險以在其他領域提供安全。另一個例子是 BP 決定減少注入井中的水泥量以減輕井的壓力。水泥量是為支付區上方 500 英尺的柱體提供的,即使 BP 自己要求該柱體到達支付區上方 1000 英尺。水泥的目的是減少汙染風險,如洩漏,並幫助防止放置錯誤。[16][2]

監管失敗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礦產管理局 (MMS) 是美國監管俘獲最突出的例子之一。在爆炸發生之前的幾年裡,石油和天然氣行業通常會參與 MMS 執行的任何監管行動。通常,法規甚至不是由 MMS 制定的,而是來自美國石油協會的建議。MMS 至少依靠 78 種行業定義的標準作為其法規的基礎。這種情況發生的原因有幾個:腐敗和該機構無法跟上行業發展步伐。[17]

2006 年 7 月,內政部監察長 Earl E. Devaney 收到匿名舉報,稱 MMS 正在從其監管下的公司收取石油和天然氣的部分款項。這在 MMS 及其關聯公司之間被稱為實物提成計劃。作為交換,MMS 減少了審計,實際上允許公司自我監管。匿名舉報人還表示,MMS 員工存在嚴重的利益衝突。一些人免費獲得滑雪旅行、足球、棒球和音樂會門票,以及其他昂貴的禮物,還有一些人甚至與行業官員發生性關係。殼牌公司的一位代表表示,該公司向 MMS 提供禮物是為了“建立關係”,並將實物提成計劃稱為“只是一家石油勘探公司”。由於該計劃和 MMS 採取的其他行動,該機構成為僅次於國稅局的最大聯邦稅收徵收機構。[17][18]

2008 年 9 月 10 日,Earl E. Devaney 向國會提交了三份報告,詳細說明了 MMS 大約 12 名現任和前任員工的違法行為。他在附信中寫道,“道德失敗的文化瀰漫著整個機構。”除了員工接受的禮物遠遠超過道德價值限制外,一些員工經常在行業活動中大量飲酒,使用可卡因和大麻,並與石油和天然氣公司官員發生性關係。實物提成計劃的經理被指控與他的兩名下屬發生性關係,其中一人經常向他出售可卡因。Earl E. Devaney 在他的其中一份報告中指出,該機構“似乎既缺乏道德標準,也缺乏足夠的內部控制來保護這一重要創收專案的完整性。”MMS 將自己視為與石油和天然氣行業的合作伙伴,但這種夥伴關係已經危險地接近腐敗。[17][18]

立即的監管反應

[edit | edit source]

奧巴馬政府上任一週後,新任內政部長肯·薩拉查將改革 MMS,使其成為一個負責任和合乎道德的機構作為自己的目標。2010 年 4 月 27 日,即“深水地平線”爆炸事件發生七天後,他終於實現了這一目標。內政部 (DOI) 開始對 MMS 進行內部重組,以消除腐敗並提高其監管效率。在重組期間,MMS 將被能源管理、監管和執法局 (BOEMRE) 取代。同一天,薩拉查部長和國土安全部長珍妮特·納波利塔諾開始對“深水地平線”事件進行為期 30 天的聯合調查。在此期間,內政部暫停了所有鑽探許可證的審批。調查結束後,薩拉查部長髮布了為期六個月的暫停令,禁止所有深水鑽探。所有鑽探深度超過 500 英尺的油井被迫暫時放棄。[19]

2010 年 5 月,奧巴馬總統成立了英國石油公司“深水地平線”漏油事件和海上鑽探國家委員會,也稱為“深水地平線”委員會。透過這樣做,奧巴馬總統開始了更深入的改革程序,以確定並消除“深水地平線”爆炸事件的原因,併為可能發生的未來災難做好更好的準備。BOEMRE 還根據薩拉查調查的結論釋出了若干新的安全措施。其中最重要的一個是 NTL No. 2010-N05,該規範實施了 DOI 關於加強裝置、結構完整性、災難干預和應對能力的許多建議。[19]

[edit | edit source]

“深水地平線”爆炸事件和隨後的漏油事件導致了許多訴訟。到 2010 年 12 月初,已有數百起針對英國石油公司的訴訟。美國司法部於 2010 年 12 月 15 日對英國石油公司提起刑事和民事訴訟。司法部聲稱英國石油公司違反了《清潔水法》,案件的原告包括個人和墨西哥灣沿岸各州。[20] 司法部希望證明英國石油公司“在造成漏油事件方面存在嚴重疏忽和故意不當行為”。相反,英國石油公司聲稱爆炸和漏油事件是一起事故,他們的行為沒有達到嚴重疏忽的程度。嚴重疏忽的區分非常重要,因為它會導致罰款增加 4 倍,而且還會使英國石油公司對任何尋求懲罰性賠償的私人索賠負責。[21] 訴訟的裁決認定英國石油公司根據《清潔水法》犯有嚴重疏忽和故意不當行為。由於罰款是根據過失方責任程度進行分配的,美國地方法院法官卡爾·巴比埃將 67% 的責任歸咎於英國石油公司,30% 歸咎於 Transocean,3% 歸咎於哈里伯頓。英國石油公司已經花費了超過 280 億美元用於墨西哥灣的清理工作。但是,現在他們還需承擔另外 180 億美元的損失。這筆款項在國家魚類和野生動物基金會、漏油責任信託基金、國家科學院、北美溼地保護基金、國庫和證券交易委員會之間分配。[20] 2012 年,英國石油公司還與企業和個人達成了約 100,000 起索賠的和解,英國石油公司估計他們將支付約 78 億美元。到 2013 年,他們已向個人、政府和企業支付了約 130 億美元。

司法部還對英國石油公司的四名不同員工提起刑事指控。其中兩名員工被指控在爆炸前對關鍵安全測試的監督中存在過失和疏忽,以及未能將問題通知岸上工程師。另外兩名員工被指控妨礙司法公正和對聯邦官員撒謊。[21] 2013 年 1 月,Transocean 同意認罪並支付 14 億美元的民事和刑事罰款。這筆款項在墨西哥灣沿岸恢復信託基金、漏油責任信託基金、國家魚類和野生動物基金會和國家科學院之間分配。2014 年 9 月,哈里伯頓同意透過在兩年內分三期支付約 11 億美元到一個信託基金中來解決其許多訴訟。[21]

結論

[edit | edit source]

石油鑽探是一個複雜的系統。許多參與方必須高效地互動,才能以安全有效的方式實現其目標。管理人員在防止災難方面存在失職,證據表明,例如,負壓測試被忽略。如果制定了有關壓力測試的指南和規程,這場災難就不會發生。使用過少中心器這一決定表明,領導層沒有花時間考慮所有情況就匆匆行事,這可能導致了高壓累積和水泥失效。最後,政府機構對石油公司的整體管理在執行安全法規方面變得鬆懈,這可能導致了連鎖反應,最終導致了“深水地平線”爆炸事件。在考察了這一事件之後,可以防止未來在複雜系統中發生的災難嗎?可以,只要專業人士不因各種因素而偏離做出符合道德規範的理性決定。

參考資料

[edit | edit source]
  1. Offshore Technology. (2010, May 6). Deepwater Horizon: A Timeline of Events. https://www.offshore-technology.com/features/feature84446/
  2.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美國墨西哥灣漏油和近海鑽井問題國家委員會。 (2011 年 1 月 11 日)。深水:墨西哥灣漏油災難和近海鑽井的未來。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GPO-OILCOMMISSION/pdf/GPO-OILCOMMISSION.pdf
  3. Welch,W. M. 和 Joyner,C. (n.d.)。紀念儀式緬懷 11 名遇難石油鑽井工人。今日美國。 https://usatoday30.usatoday.com/news/nation/2010-05-25-oil-spill-victims-memorial_N.htm
  4. Hoch,M. (2010 年 8 月 2 日)。新估計顯示墨西哥灣漏油量為 2.05 億加侖。 PBS。 https://www.pbs.org/newshour/science/new-estimate-puts-oil-leak-at-49-million-barrels
  5. Skoloff,B. 和 Wardell,J. (2010 年 11 月 2 日)。BP 漏油事故成本增加,墨西哥灣居民反應強烈。華盛頓郵報。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wp-dyn/content/article/2010/11/02/AR2010110200474.html
  6. a b c d e f g h 美國路易斯安那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 (2014 年)。美國訴 BP 勘探與生產公司,21 F. Supp. 3d 657 (2014 年)。 https://casetext.com/case/united-states-v-bp-exploration-amp-prod-inc-in-re-oil-spill-by-the-oil-rig-ldquodeepwater-horizonrdquo
  7. 美國國家工程院和國家研究委員會。 (2010 年 11 月 16 日)。關於深水地平線石油鑽井平臺爆炸原因及防止類似事件發生的措施的中期報告。 https://www.nap.edu/catalog/13047/interim-report-on-causes-of-the-deepwater-horizon-oil-rig-blowout-and-ways-to-prevent-such-events
  8. Pavlo,W. (2018 年 1 月 8 日)。在裁決兩年後,BP 工程師仍然揹負著起訴的重擔。 福布斯。 https://www.forbes.com/sites/walterpavlo/2018/01/08/two-years-after-ruling-bp-engineer-still-carries-burden-of-prosecution/?sh=50ba0cb54f70
  9. Krauss,C. (2017 年 6 月 6 日)。唐納德·J·維德林,不幸的深水地平線鑽井平臺的負責人,於 69 歲去世。紐約時報。 https://www.nytimes.com/2017/06/06/business/energy-environment/donald-vidrine-died-deepwater-horizon-supervisor.html
  10. McConnaughey,J. (2016 年 2 月 17 日)。檢察官:前 BP 鑽井平臺主管無視危險訊號。 美聯社。 https://apnews.com/article/695a1283593042568fc3e0e72eebe9cd
  11. Steffy,L. (2016 年 10 月)。井噴。 德克薩斯月刊。 https://www.texasmonthly.com/articles/deepwater-horizon-prosecution/
  12. BP。 (2010 年 9 月 8 日)。深水地平線事故調查報告。 https://www.bp.com/content/dam/bp/business-sites/en/global/corporate/pdfs/sustainability/issue-briefings/deepwater-horizon-accident-investigation-report.pdf
  13. 美國內政部外大陸架安全監督委員會。 (2010 年 9 月 1 日)。致內政部長肯·薩拉扎爾的報告。 http://www.noia.org/wp-content/uploads/2015/12/DOI-OCS-Safety-Oversight-Board-Report.pdf
  14. 美國聯邦政府。 (1997 年)。第 30 章,2 C.F.R. § 254.23 (1997 年)。 https://www.gpo.gov/fdsys/pkg/CFR-2013-title30-vol2/pdf/CFR-2013-title30-vol2-sec254-23.pdf
  15. BP。 (2009 年 6 月 30 日)。區域溢油應急計劃——墨西哥灣。 https://info.publicintelligence.net/BPGoMspillresponseplan.pdf
  16. 美國聯邦政府。 (2005 年)。第 30 章,2 C.F.R. § 250.421 (2005 年)。 https://www.gpo.gov/fdsys/pkg/CFR-2011-title30-vol2/pdf/CFR-2011-title30-vol2-sec250-421.pdf
  17. a b c Eilperin,J. 和 Higham,S. (2010 年 8 月 25 日)。礦產管理局與行業合作如何導致失敗。華盛頓郵報。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wp-dyn/content/article/2010/08/24/AR2010082406754.html
  18. a b DeHaven,T. (2010 年 8 月 26 日)。MMS 被行業控制。 縮減聯邦政府規模。 https://www.downsizinggovernment.org/mms-captured-industry
  19. a b Vizcarra,H. (2020 年 5 月 5 日)。深水地平線事件十年後:回顧機構和監管改革。 哈佛大學法學院:環境與能源法專案。 https://eelp.law.harvard.edu/2020/05/deepwater-horizon-ten-years-later-reviewing-agency-and-regulatory-reforms/
  20. a b 商業與人權資源中心。 (n.d.)。美國深水地平線爆炸與漏油訴訟。 https://www.business-humanrights.org/en/latest-news/us-deepwater-horizon-explosion-oil-spill-lawsuits/#:~:text=On%204%20September%202014%2C%20the,and%20Transocean%20guilty%20of%20negligence
  21. a b c 維基媒體基金會。 (2021 年 5 月 8 日)。深水地平線訴訟。維基百科。 https://en.wikipedia.org/wiki/Deepwater_Horizon_litigation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