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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對庫爾特·米克斯的過度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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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2日,BP運營的深水地平線鑽井平臺在墨西哥灣爆炸。爆炸導致11名在鑽井平臺工作的男性喪生,隨後的石油洩漏事件造成了歷史上最嚴重的生態災難之一。 [1][2] 庫爾特·米克斯,BP的一名工程師,是“封堵”行動的第一響應者,該行動計劃旨在阻止石油洩漏。在行動期間,米克斯發現石油洩漏量幾乎是最初估計的三倍,目前阻止洩漏的計劃很可能不會成功。他透過一系列簡訊向他的主管報告了此事。 [3] 司法部(DOJ)成立了深水地平線工作組,該工作組展開了調查以查明洩漏的原因。兩名鑽井平臺主管、一位負責該專案的執行官和米克斯被指控。 [1][4] 儘管為檢方提供了大量資訊,米克斯仍被指控犯有妨礙司法公正罪,罪名是刪除了個人簡訊,檢方懷疑這些簡訊中包含有關洩漏事件的資訊。 [3] 米克斯面臨最高40年的監禁;他的起訴持續了三年多,耗費了政府數百萬美元。司法部最終將米克斯的罪名降至輕罪,米克斯被判犯有輕罪罪並被判處六個月緩刑。米克斯被一些人視為替罪羊,他的起訴反映了檢察權可能被濫用。

來自深水地平線石油洩漏的石油於2010年5月6日接近阿拉巴馬州莫比爾的海岸

案件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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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第一響應者,米克斯參與了“封堵”行動,這是一項旨在阻止石油洩漏的努力。司法部指控米克斯犯有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罪名是刪除了他與主管之間大約200條簡訊。 [4] 簡訊中最重要的是石油洩漏量的估計。儘管米克斯努力進行法證恢復簡訊(大多數簡訊已恢復),並且儲存了包含相關資訊的日誌、電子郵件和日記,但檢方仍懷疑米克斯有意刪除簡訊,以掩蓋爆炸導致的石油洩漏量。 [5] 在米克斯觀察到的更高流量情況下,“封堵”行動很可能不會成功。 [3] 起訴持續了三年多。其中一項妨礙公正罪被撤銷,另一項因陪審團不當行為而被上訴。最終,剩餘的妨礙公正罪被降級為輕罪,因為米克斯在刪除簡訊之前沒有獲得BP的適當批准。 [5]

事件時間線
日期 事件
2010年4月20日 麥肯多井噴
2010年9月27日 供應商收集硬複製檔案
2010年10月4日 米克斯刪除了與主管的簡訊
2011年8月17日 供應商和米克斯安排了8月22日的會議
2011年8月19日 米克斯刪除了與承包商的簡訊
2011年8月22日 供應商收集了米克斯iPhone的影像
2012年4月24日 米克斯被捕
2012年5月2日 米克斯被起訴
2013年12月18日 陪審團裁定米克斯有罪
2014年6月12日 法官撤銷有罪判決
2015年6月30日 上訴法院裁定重審
2015年11月6日 米克斯認罪犯有輕罪:計算機欺詐和濫用

過度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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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開始,深水地平線工作組就存在缺陷。該工作組由司法部的刑事司領導,這是一個不尋常的決定,因為大多數石油洩漏案件是由環境和自然資源司起訴的。密歇根大學法學教授大衛·烏爾曼認識到這一決定的影響:“刑事司專門處理欺詐案件,在這些案件中,個人通常利用公司……或為了自己的利益誤導公眾,使其相信公司財務狀況良好。但在環境犯罪中,個人從來不是為了自己。他們的動機是為公司節省時間和金錢,這為行使檢察權提出了不同的問題。” [6] 工作組將目標對準了米克斯,認為他是有關洩漏流量的有爭議資訊的來源。

檢察官可能受到上級壓力,要求他們獲得定罪,並且可能追求定罪而不是正義。司法部長埃裡克·霍爾德在宣佈BP認罪時概括了整個BP調查的基調:“這標誌著美國曆史上最大的一筆刑事罰款——超過12.5億美元——也是最大的一筆刑事和解——40億美元。這證明了無數調查人員、律師、支援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從深水地平線工作組——的辛勤工作。” [7] 司法部將定罪和和解視為榮譽徽章。指出這是一項“重大成就”表明,將BP和解案儘可能擴大是一個目標,而不是找到真正的正義。我們看到檢察官的行為得到了代理助理司法部長米希利·拉曼的認可,她讚揚了他們的“奉獻精神和毅力”,並說:“此案證明了司法部致力於追究妨礙司法公正者責任。” [8]

聯邦政府高層要求獲得定罪的指令可能是工作組如此執著地追究米克斯的原因。檢察官,可能是為了保護自己的生計或晉升自己的職業,參與了似乎更側重於獲得定罪而不是獲得正義的行為。檢察官推進的方式代表了他們想要獲得定罪,而不論真相如何,並且越界到檢察不當行為。福布斯報道了三起此類事件:在寫米克斯經理的採訪記錄時,“他告訴調查人員,這些簡訊只是朋友之間的玩笑……沒有掩蓋”,但“應檢察官的要求,採訪的細節沒有被提交”;檢方沒有提供恢復的簡訊內容;檢察官試圖掩蓋米克斯向政府提供了超過一萬份檔案的事實,以配合調查。 [9] 檢察官沒有讓米克斯證明自己的清白。

我們可以利用這個不當行為的例子作為關於管理者與他們監督的專業人員之間互動的教訓。管理者應該謹慎地準確表達他們的價值觀和期望,並且他們應該確保不將手段與目的混淆。例如,在米克斯案中,似乎定罪(實現正義的手段)與正義(目的)混淆了。員工受到管理者的問責,通常希望保持良好的信譽。動機不一致會導致負面後果,其中之一是脅迫員工做出不道德的行為。

這絕不免除員工在道德上履行其工作職責的責任。專業人士被賦予了做出決定的自由,以及處理由此可能產生的後果的責任。當專業人士感到自我懷疑或道德指南針不穩時,來自上級的壓力可能會腐蝕其判斷力。

個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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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x 的案例是某些人試圖將個人對公司錯誤承擔責任的方式的例子。儘管 BP 支付了創紀錄的罰款[1],但該公司至今仍然生機勃勃。Mix 將自己定義為替罪羊,聲稱“我天真地認為工作組只是想要真相。我確信一旦他們掌握了我行動的完整記錄,一切都會好起來的,我和家人所經歷的創傷也會結束。”[10] 刑事辯護律師 Susan Bozorgi 認為:“當考慮到一個公司能夠透過支付罰款來解決其刑事責任,無論金額多大時,很難將個人的刑事責任與之協調起來。這些案件,如果要審理,肯定會考驗我們社會對個人與公司刑事責任的看法。BP 石油洩漏事件可以說是美國曆史上最大的環境危機,而只有四個人因這場災難而面臨司法審判,而 BP 卻支付了 40 億美元的刑事罰款,這似乎很不平衡。”[11] 面對如此重大的環境危機,司法系統想要追究個人的責任。在針對 BP 的整個案件中,工作組積極追查 Mix;他們沒有看到 BP 運營中的系統性失敗,而是將目標鎖定在一名工程師身上。似乎司法部,也許是整個社會,認為他們只能透過判決來解決這場災難。

托馬斯·傑斐遜寫道:“政府最神聖的職責是,對其所有公民進行平等公正的司法。”司法部在其網站上引用了這段話,並聲稱這是他們的“指導原則”[12]。但這真的是司法部的指導原則嗎?

將對庫爾特·米克斯的起訴與對 BP 執行長和公司本身的處理進行對比。Mix 與災難的起因無關。他在爆炸後被帶進來,並且據所有說法,他都在努力阻止洩漏。作為回報,他的生活被司法部咄咄逼人的長期起訴所毀,考慮到案件最終的結果,這似乎毫無根據。另一方面,BP 執行長託尼·海沃德,他可以被視為 BP 水下鑽井的主要受益人和責任方,並沒有受到起訴。海沃德被解僱,並保留了 1800 萬美元的退休金。至於 BP,儘管它支付了創紀錄的罰款,但其股票市場價值現在比爆炸後的幾個月更高,並且仍然是世界領先的石油公司之一。司法部起訴對 Mix 的影響(尤其是如果潛在的指控被實現)與其對與災難有關的更有影響力的當事人的影響之間存在著不平衡。

難道司法部的顯性功能是為所有人提供平等公正的司法,而有時其隱性功能是保護富有和有權勢的當事方,贏得不公正的定罪以宣揚為正義?

司法部職業責任辦公室發現,在 2002 年至 2013 年期間,司法部成員存在超過 400 起魯莽或故意不當行為的案件。其中包括 20 起司法部律師故意誤導法庭的案件,以及 29 起他們沒有為被告提供免罪資訊的指控[13]。司法部沒有公佈相關律師或受影響被告的姓名;這是一種逃避責任的方式,因此會加強咄咄逼人的檢察做法。

將司法部對庫爾特·米克斯的起訴與司法部對 2008 年金融危機前幾年領導大型銀行的高管的處理方式進行對比。Mix 發現自己正在為自由而戰;另一方面,司法部並沒有起訴富有的銀行高管,即使是在告密者舉報令人不安的行為的情況下。相反,司法部選擇對銀行處以罰款,實際上是對股東而不是對那些監督或做出危害世界經濟的危險決定的個人進行懲罰[14]。與 Mix 的比較乍一看可能有點牽強,但請考慮司法部對一系列簡訊的積極起訴與其對造成全球經濟危機的機構領導者的幾乎不存在的起訴。如果 Mix 是一位富有的高管,他會面臨同樣的起訴嗎?

在柏拉圖的《理想國》中,吉狄斯的戒指讓佩戴者變得隱形。如果一個人可以變得隱形,他或她就可以在不受懲罰的情況下做出不道德的行為。這個故事問的是,人們是由於他們的本性,還是由於周圍人的問責而做出道德行為。難道現在,金錢與政府權力的結合已經成為吉狄斯的戒指?看起來,全世界都在看著,只要有足夠的錢,不道德的公司行為者就會在正義的魔爪下變得隱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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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 b c 司法部 (2012 年 11 月 15 日) BP 勘探與生產公司同意認罪,罪名包括與深水地平線事件相關的過失殺人罪、環境犯罪罪和妨礙國會罪。 https://www.justice.gov/opa/pr/bp-exploration-and-production-inc-agrees-plead-guilty-felony-manslaughter-environmental
  2. Robertson, C. & Krauss, C. (2010 年 8 月 2 日) 科學家稱,墨西哥灣洩漏事件是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洩漏事件。紐約時報http://www.nytimes.com/2010/08/03/us/03spill.html?_r=2&fta=y
  3. a b c Steffy, L. (2013 年 12 月 19 日) BP 工程師被拋棄,被正義的輪子碾過。福布斯http://www.forbes.com/sites/lorensteffy/2013/12/19/bp-engineer-thrown-under-the-bus-run-over-by-wheels-of-justice/#536ed7f66fb0
  4. a b 司法部 (2012 年 4 月 24 日) 前 BP 工程師因涉嫌與深水地平線刑事調查有關的妨礙司法公正而被捕。 https://www.justice.gov/opa/pr/former-bp-engineer-arrested-obstruction-justice-connection-deepwater-horizon-criminal
  5. a b 庫爾特·米克斯案 (2016) 案件摘要。 http://kurtmixfacts.com/Summary-Of-Case/Default.aspx
  6. Hammer, D. (2011 年 3 月 18 日) 新的 BP 石油洩漏事件工作組由司法部刑事司領導。檢索自 http://www.nola.com/news/gulf-oil-spill/index.ssf/2011/03/new_bp_oil_spill_task_force_is.html
  7. Holder, E. (2012 年 11 月 15 日) 總檢察長埃裡克·霍爾德在 BP 新聞釋出會上發表講話。演講,新奧爾良。檢索自 https://www.justice.gov/opa/speech/attorney-general-eric-holder-speaks-bp-press-conference
  8. 司法部新聞辦公室 (2013 年 12 月 18 日) 前 BP 工程師因與深水地平線刑事調查有關的妨礙司法公正而被判有罪。檢索自 https://www.justice.gov/opa/pr/former-bp-engineer-convicted-obstruction-justice-connection-deepwater-horizon-criminal
  9. Pavlo, W. (2015 年 11 月 6 日) 政府撤銷了對前 BP 工程師庫爾特·米克斯的妨礙司法公正指控。檢索自 http://www.forbes.com/sites/walterpavlo/2015/11/06/government-drops-obstruction-charges-against-former-bp-engineer-kurt-mix/
  10. Mix, K (2015 年 11 月 8 日) 我是石油洩漏的替罪羊。華爾街日報http://www.wsj.com/articles/i-was-an-oil-spill-scapegoat-1447019267
  11. Bozorgi, S. (2013) 女刑事辯護律師:瓊·麥克菲為參與深水地平線石油洩漏事件的 BP 工程師辯護。 http://womencriminaldefenseattorneys.com/women-criminal-defense-attorneys-joan-mcphee-defends-bp-engineer-involved-in-deepwater-horizon-oil-spill/
  12. 司法部。 https://www.justice.gov/about
  13. Schwellenbach, N. (2014) 數百名司法部律師違反了職業規則、法律或道德標準http://www.pogo.org/our-work/reports/2014/hundreds-of-justice-attorneys-violated-standards.html?referrer=https://www.google.com/
  14. Cohan, W. (2015) 華爾街的銀行家們是如何逍遙法外的。 http://www.theatlantic.com/magazine/archive/2015/09/how-wall-streets-bankers-stayed-out-of-jail/399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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